SEBY 发表于 2008-12-3 20:21:16

【重要】呼吁我国政府签署关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联合声明(请签名)

呼吁我国政府签署关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联合声明(请签名)


2008-12-02


  如果您或您的组织愿意参与签署这份呼吁书,请把组织名称、个人姓名(可以是常用笔名)和所在城市名发给 [email protected]。最好可以提供组织或个人网站或博客。

  尊敬的外交部领导同志:

  我们是一些支持男女同性爱者、不同性倾向和性别认同人士基本人权的中国组织和公民。今致信建议我国外交部在即将于2008年12月中旬召开的联合国大会上支持并签署法国提出的一项关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联合声明,该联合声明目前已经有世界各地50多个联合国成员国参加签署。2008年12月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在这一历史时刻,该联合声明旨在重申人权是所有人类成员的人权,包括男女同性爱者、双性恋者、跨性别人士和两性人。

  “性倾向(sexual orientation )”是指每个人对异性、同性或多种性别的人发自内心的情感、爱情和性吸引,并与之发生亲密关系和性关系的能力。“性别认同”是指每个人对性别深切的内心感觉和个人体验,可能与出生时被认定的性别一致或不一致,这包括对身体的个人感觉(如果能够自由选择的话,这可能包括用医学、手术或其他方法改变身体外观和功能)和其他性别表达包括衣着、言语和独特的行为举止。

  对于同性爱来说,虽然历史上针对其有各种各样的偏见和歧视,但是,近年来,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社会大众认识水平的提高,同性爱问题已经不再是一个隐秘的话题。世界卫生组织1992年在修改后的第十版《国际疾病分类》中将同性爱从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的名单上删除了,并声明“性倾向本身并不能被认为是障碍”。中华精神科学会2001年发布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已不再将同性爱本身划归为病态。

  所有人生而自由,平等享有尊严和权利,每个人都有权享有人权,不受任何种类的区别对待。在这其中,同样包括不应对不同性倾向和性别认同人群的区别对待。

  世界各地由于人们的性倾向和性别认同而针对他们的暴力、骚扰、歧视、排斥、污名和偏见,基于性别、种族、年龄、宗教、残疾、健康和经济地位的歧视破坏了受虐待者的完整和尊严,削弱了他们的自尊和对社群的归属感,导致许多人隐瞒或压抑自己的认同并过着恐惧和不可见的生活。在我们国家,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致使同性爱人群和拥有不同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人群同样遭受着各种各样的歧视和污名。

  我们提出本次呼吁是基于下列理由:

  肯定普遍人权:联合国大会关于性倾向与性别认同的联合声明

  •在《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纪念之时,肯定普遍性原则尤其重要:所有人类都有权获得平等的尊严和尊重。

  •但是,许多联合国特别程序已经发现了世界各地侵犯男女同性爱、双性恋和跨性别者人权的行为,其中包括非法杀害、酷刑、强奸、暴力、失踪和在获得医疗保健和其他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上的歧视。

  •在认识到这些侵犯人权行为的严重性之后,为了肯定普遍和非歧视的原则,来自所有地区组的国家正在联合起来,以便在十二月即将召开的大会会议上发表简短口头声明。

  •联合声明不是一个正式决定或决议,也不会付诸表决。它没有创造新的权利,只是主张将现有的人权标准应用于男女同性爱、双性恋和跨性别者。

  •这一声明建立在过去类似的动议之上,其中包括2004年代表32个国家向之前的人权委员会递交的联合声明,以及2006年代表54个国家向人权理事会递交的联合声明。今年早些时候,美洲国家组织所有34个国家也一致通过了关于性倾向、性别认同与人权的宣言。

  •条约机构始终在其通讯、审议结论和一般性意见中承认:对平等的国际保障禁止基于各种理由——包括性倾向——的歧视。

  •正如前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所主张的:

  “《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提供了一个回忆平等、普遍和非歧视的核心人权原则的理想机会。根据定义,人权原则适用于我们所有人,仅仅是因为我们生来是人。由于种族、宗教或社会地位而把某些人排斥在其保护之外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我们也必须拒绝任何由于性倾向或性别认同而做同样的事的尝试。……把男女同性爱、双性恋、跨性别者和两性人排斥在平等保护之外违反了国际人权法和限定了我们所有人的人性的共同标准。”

  •联合国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也强调了处理基于性倾向的侵犯人权行为作为HIV教育和预防工作的一部分的重要性。

  •该声明由一组重要国家推动,其中包括来自联合国五大地区中所有地区的代表(阿根廷、巴西、克罗地亚、法国、加蓬、日本、荷兰、挪威和乌克兰)。它已经吸引了超过50个签字国。考虑到特别程序所发现的大量侵犯人权行为和肯定普遍和非歧视的原则的重要性,我们鼓励各国加入数量日益增多的表达对这些重要的人权问题的支持的国家的行列。

  联署信发起组织和个人:

  中国组织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中国公民

  
2008年12月1日



  附录:关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联合声明中英文

  联合声明中文

  我们很荣幸地代表[……]做出这一关于人权、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声明

  1 - 如同宣布“所有人类生而自由,平等享有尊严和权利”的《世界人权宣言》——今年是该宣言发表60周年——第1条中所昭示的那样,我们重申人权的普遍性原则;

  2 - 如同《世界人权宣言》第2条和《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2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6条中所陈述的那样,我们重申所有人都有权享有人权,不受任何种类——如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或其他观点、国家或社会出身、财产、血统或其他身份——的区别对待;

  3 - 我们重申要求将所有人权平等应用于所有人类,无论其性倾向或性别认同如何的非歧视原则;

  4 - 我们深切关注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现象;

  5 - 我们还对世界各国由于性倾向或性别认同而针对人们的暴力、骚扰、歧视、排斥、污名化和偏见,以及这些做法破坏了遭受这些虐待者的完整性和尊严感到不安;

  6 - 我们谴责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侵犯人权行为,无论这些行为发生在哪里,尤其是以此为由使用死刑,法外处决、即审即决或任意处决,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做法,任意逮捕或拘留,以及剥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包括健康权;

  7 - 我们回想起2006年,五十四个国家在人权理事会面前发言,请求理事会主席提供一个未来在适当的理事会会议上讨论这些侵犯人权行为的机会;

  8 - 我们赞赏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和条约机构对这些问题给予的关注,并且鼓励他们继续将对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侵犯人权事件的考虑纳入其有关权限中;

  9 - 我们欢迎美洲国家组织大会在其2008年6月3日的第38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人权、性倾向与性别认同”的AG/RES. 2435 (XXXVIII-O/08)决议;

  10 - 我们呼吁所有国家和有关国际人权机制致力于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无论其性倾向或性别认同如何——的人权;

  11 - 我们敦促各国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尤其是立法或行政措施——以确保性倾向或性别认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成为刑事处罚——尤其是处决、逮捕或拘留——的根据;

  12 - 我们敦促各国确保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侵犯人权行为受到调查,犯罪者为此承担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13 - 我们敦促各国确保对人权捍卫者有足够的保护,并且消除妨碍他们就人权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问题开展工作的障碍。


这是原文地址:http://www.aibai.cn/info/open.php?id=18871

原文来自爱白。

希望斑竹能以论坛的名义,发邮件到[email protected]!!我们要勇敢的站出来为我们的基本尊严和权力呐喊!!既然有这个机会就不要错过!!!我们要向社会呼吁,希望我国能签署这个关乎同志权益的进步条款!!

mmmm 发表于 2008-12-3 23:00:49

支持华同 努力赚分

haoren122050 发表于 2008-12-17 11:59:00

那就让我们共同的努力吧

tu_tu 发表于 2008-12-23 19:35:38

支持 ,同志们都行动起来!!!

NEWBEE 发表于 2009-1-23 23:45:41

是不是响应的人不多啊

lz好高尚!

致敬!

star9128 发表于 2009-1-28 17:38:41

支持一下,呵呵!!!!!!!!!

ck内裤 发表于 2009-1-28 17:47:53

估计我们国家暂时签署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我支持这个宣言

zz413560650 发表于 2009-1-28 19:56:42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支持!只要不妨碍他人!

秀策 发表于 2009-1-28 20:41:18

我也支持这个宣言,但是现实是我国不可能签署,任重道远,同志们加油吧

nsync 发表于 2009-1-28 20:52:53

强烈支持,就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行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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