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8:09

第二十章

西安1998年的最后一天一点也不冷。

花照样开,树照样绿,雨也照样下……

林风独自一个人走在南大街上,灰蒙蒙的楼群在阴沉沉的天幕下林立在街道两旁,凄厉的冬雨萧瑟的弥散在周围,那英和王菲合唱的那首《相约九八》婉转而空灵的回荡在街道的的上空……当林风路过钟楼旁边的那家商场时,他又看到了巩丽和皮尔斯.布鲁斯南的广告,他的心不由痛了一下……一年了,他和萧雨认识已经整整一年了,画幕在风雨的冲刷下已经变了颜色,旧了,就和人一样……

林风忽然感觉到一阵迷茫,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爱情旋涡中陷入多久,看看天上的云,看看地上的草,为什么世界这么大,就不允许两个真心相爱的人有爱的空间呢?为什么完美的爱情在现实中总是那么的难找呢?为什么曾经发过誓不要再去思念但却又自己打破了誓言?难道在爱情面前任何誓言都可以不攻自破吗?林风不得不承认,他还在想着那个曾几何时让他魂牵梦萦的人,为什么,为什么?他总是想见到那熟悉的身影,想听到那熟悉的声音?难道这就是爱吗?

自从上次醉酒分手后,他就再没联系过他。那天晚上,萧雨抱着林风,两人就那么相互拥抱着坐了一夜,竟然什么都没有发生。天亮之前,萧雨告诉林风,天亮以后就分手。林风问他为什么,他只是淡淡一笑,说了句“为了你”。林风什么也没有说。当东方的第一缕曙光升起时,林风对着太阳说:“我发誓,我今后不再与你联系了。我要忘掉你。”而后,他就一甩手,出了车门。

可林风还是又一次打了萧雨的电话,林风告诉他,他想和他一起吃顿年夜饭。

是的,林风承认,在内心深处,他永远也忘不掉他。

萧雨的语气依旧很温柔,仿佛就像去年的那个冬天。

他让他在钟楼等他。

他等着。

他们有五个月没见了。

当萧雨黑色的车子出现在林风的视线中,仿佛就像一年前……

上车,林风不敢看萧雨的正面。

他们淡淡的说话,车子在雨幕中穿梭。萧雨没有像以前那样握林风的手。

“去哪?”萧雨转过头,问。

林风笑笑,说:“随便吧,要不就去那天夜里我们到过的那个地方。”

车子开着。

林风悄悄地扭过头,看着萧雨,他依旧是一年前的样子,额头光滑而没有一丝皱纹,眼睛纯洁而又带着几丝温柔,嘴唇红润而富有性感的挑逗,衣服得体,手指修长……

“你一点也没变!”林风笑着说。

“哦?是吗?变老了!哈哈!再过几个小时,就三十八了!”萧雨爽朗的笑声回荡在车上。
林风想告诉他李辉的事,他长长叹口气,说:“恩,老哥,你说,如果我再找一个朋友,应该找什么样的?”

萧雨愣了一下,看着他说:“怎么忽然问起这个。”

“寂寞了吧!”林风摸着书包带子,又叹口气说:“我总不能一辈子捆在你身上吧。”

“别这么说,我可没有叫你捆在我身上啊!”萧雨冷笑了一声:“我觉得他必须懂得关心你照顾你,因为……你就像个小孩子。”

林风叹口气说:“小孩子?我现在可不这么认为。心老了很多了!”

他仿佛在嘲笑着说:“小娃子!才多大就说起自己老来了!放首歌你听听。”

音乐声响起。是《Because I love you love you》——
If I got down on my knees then I’m pleaded with you
If I quest a millin notion just to be with you
Would you ever let me down
If I climb the highest mount just hold you tight
If I said that I would love you every single night
Would you ever let me down
Well I’m sorry if it sounds a kind of sad
Just that I’m worry so worry that let me down

Because I love you love you
I love you so don’t let me down
If I swam alone this river just to call your name
If I sad the way I before you will never change
Would you ever fool around
Well I’m sorry it’s sounds kind of bad just that
I’m worry I’m so worry that you’ll let me down
Because I love you love you
I love you so don’t let me down
Well I’m sorry it sounds kind of bad just that
I’m worry I’m so worry that you’ll let me down
Because I love you love you I love you I love you love you
……

听着听着,林风的眼睛不由湿润了,车已经到了他们旧日相约的地方,林风长依着车座背面,叹了口气。

“怎么了?”

“我……”一时间,林风感觉心中的千言万语,却不知从哪里说起。

萧雨用手拍了拍林风的后脑勺,轻声说:“小娃子!”

林风闭上眼睛,感受着他的手与他的头接触的那一刻,那么久违,却又那么的熟悉……

“老哥,我想说,我其实……”

“不用说,我知道!”他打断了他,停下车,也叹了口气,良久,才淡淡地说:“我必须对你和我都负责!我们只能做好朋友。好吗?”

林风点点头,勉强笑笑,说:“你不后悔?”

……

“你真的不后悔?”

“我们吃饭去。”萧雨一脚踩着油门。

那天他们在蜀王吃了一顿饭,林风要了酒,他们一起喝了很多。离开饭店的时候,林风感觉头微微地有些发晕了……

西安的街头,到处都是欢庆元旦的一派节日景象。

林风扭过头,问萧雨:“知道我最喜欢这个城市什么吗?”

萧雨边开车,边笑笑说:“我怎么知道呢!”

“恩,是路灯。”其实林风还想说“还有你”,但话到嘴边,却打住了。

萧雨听了后,哈哈的笑笑。

夜色渐渐迷茫起来,就如同一年前的那个夜。那个夜,他们第一次接吻了……

而一年后,同一辆车,同一个夜……

看着近在咫尺的萧雨,林风再也忍不住了,他伸出手去,抓住了他的手。

他也握紧他的手。

如果两个人真心相爱,却又不能相互表白,该是多么痛苦的事情啊?!

“我有点晕了!”林风苦笑了一声,说。

“那你就靠在我身上吧。”他的声音无限的温柔。

林风靠在萧雨的肚子上,他已经有了肚楠,平时他是很讨厌这样的体形的,可长在了他身上,林风却感觉不到一丝厌恶。

他用手抚摩着他的柔软的肚子,小声说:“好大!”

“哦?呵呵,往下摸摸,更大呢!”

林风顺着往那个地方摸去,果然,已经顶起了一座小山包。

“不听话的家伙!”林风笑笑,而后慢慢解开他的皮带,手滑进裤子里。

“一整手都握不住!老哥,你吃什么大补的了?”

“哈哈,你猜呢?”萧雨边开车,边逗他。

“猜不出来。”林风把脸轻轻地贴在他柔软的肚皮上,用嘴摩挲着他的皮肤,一点点亲吻着。

他说:“为什么不往下点?”

于是他顺着往下渐渐吻去,他肚皮上的毛很扎人,他却喜欢这种刺激,猛然间,林风感觉自己的下边猛烈的膨胀起来。

终于,他吻到了他的最私处。

他把裤子褪下,露出来他的整个弟弟。

昏暗的灯光下,它在颤抖着,比李辉的几乎要大两个尺码。林风含在嘴里,也只能含下半个。

“你太大了!老哥!”林风说。

“大吗?大就多含一会吧!”

车子在继续开行,林风一点点的吮吸着,心里默默想着,终于可以和自己所爱的人这样亲密接触了,终于……

他的气息逐渐变的急促起来,林风感觉到嘴中越来越潮湿,他用手摁住他的头,一次次挺起他的弟弟……

终于,林风感到一股热辣辣的液体喷射在他嘴中,不到几秒,又是一股,萧雨抚摩着林风的头,另一只手还在握着方向盘。

林风将它们全咽下去,如果换了别人,他就是死,也不会咽下一口的。因为他嫌脏。可是萧雨,他最爱的人,他又怎么能嫌弃呢?他恨不得将他与他融为一体,永不分开!

萧雨递给林风一包纸,对他说:“吐在上面吧。”

林风接过纸,擦了擦嘴,假装吐在上面。然后开了车窗,扔了出去。

凌晨零点的钟声敲响了,1998年过去了,1999年到来了。

“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车子继续行驶在茫茫夜色之中……

(中部完)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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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1999年的春节来到了。爸爸送给林风一个手机,林风将他的号码第一个告诉萧雨,而萧雨的反映却出奇地平淡。

这是20世纪的最后一个春节,望着窗外绚丽的礼花,林风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他不会得到萧雨了,因为那天,萧雨已经将话说得很明白了——他们只能做好朋友。其实林风只不过是萧雨生命里一个匆匆过客而已,就和萧雨也无非是林风生命里的一个匆匆过客而已。以前,林风曾经天真的以为,自己可以等到那么一天,等到萧雨离婚的那一天,那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达到自己的目的。可现在他忽然发现,那一天似乎根本遥不可及,如果萧雨想选择他,早在一年前就已经选择了他。

林风感到从未有过的茫然和空虚。在这种茫然和空虚中,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哈尔滨人老王,他说他四十来岁,是个政府工作人员。他约林风见面。林风想也没有想,就同意了。

于是在一家商场里,他见到了老王。

这个男人长的虽然高,但一点气质都没有,显得很猥琐,并且还长着一脸疙瘩。 林风只觉得比较厌恶他。

而老王见了林风后,却欢喜不得,非要当面认他做弟弟,还要请他吃饭。

林风不好意思拒绝老王的热情,于是跟着他上了车,岂料他带林风去了一片住宅区,到了他的一个朋友家。

林风忙问他:“你朋友也是这种人吗?”

老王狡颉地笑笑,说:“是,不过不妨事。”

“那我还是不去了吧?”林风犹豫了一下,说。

“没关系,都是一样的人,有什么怕的?”老王拉着林风的手,不由分说地上了楼梯。

进了屋子,小小的房间里黑压压的估计有十来个人,见林风进门,都用一种异样的眼光打量着他。

“他们干嘛看我?”林风悄声问老王。

老王笑笑,说:“看你长的帅呗!”

那天,林风穿了一件深蓝色的风衣,围了一条绿格子围巾。

老王给林风一一做了介绍,林风只是干笑,心里有点慌,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同类之人,林风的心中不免很惶恐,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不断的有人来林风跟前和他搭讪,他都不冷不热地回答他们的问题,此时此刻,林风觉得自己仿佛是一只困在狼窝中的兔子,恨不得早点离开这里,无奈老王那热情的目光,却总让林风觉得不好意思开口。

大家在一起吃饭,老王拿出一箱啤酒,笑着对林风说:“喝吧?”

林风摇摇头说:“不了,不了!”

老王笑笑说:“呵呵,当兵的哪有不喝酒的?”

此时林风才后悔自己失言,告诉过老王他是个军人。

于是老王给林风倒了满满一杯,其他人也都围了过来。

那天大家似乎都在给林风敬酒,林风又不好意思推开,于是一杯接着一杯,不一会儿他就感觉头大了。

“老……老……王,我不行了,我……我得回去了!”林风摇摇晃晃得起身,准备离席,这时他才后悔自己怎么喝的这么多,走路都有点不稳当了。

老王连忙站起来,过来扶住他,说:“小林,慢着点,慢着点嘛!来我送你回家吧!”

出了那间屋子,林风摇摇晃晃地下楼,对老王说了他家的地址。老王点了点头,说:“知道了。”

一上出租车,林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林风迷迷糊糊觉得自己像是在上楼,接着有人开门,开灯——不对啊!老王怎么有他家的钥匙!?

林风勉强睁开眼睛,这哪里是他家?

“这……这……不是……不是我家啊!我要回……回我家去!”林风站起来欲走,却被老王一把按沙发上。

“这是我家,你先坐一会儿,你现在这样回家,你爸妈不骂你嘛!”他说:“我给你倒杯茶,先醒醒酒!”

老王真地拿来一杯茶送到林风嘴边,说:“来,哥喂你!张嘴!”

林风喝了一口,然后摆摆手说:“不喝了,不喝了!太苦!”

老王捏住林风的手,说:“不喝就醒不了酒!来,喝了吧!”

于是他一气灌他喝下去。放下茶杯,手又伸到林风的腿上。

林风连忙推开他,说:“别这么,不好。”

他拿开手,站起来到卧室里去,只剩林风一个人在客厅里。林风靠着沙发,只觉得天旋地转,好像要晕过去一样。

过了一会儿,老王忽然从卧室里出来,只见他只穿着一件睡衣,一摇一晃地走到林风跟前说:“你今天别回了,就在我家睡吧。”

“那……怎么……行!”林风想站起来,还没站起来却一跤跌倒了。老王急忙走上前去扶住他,嘴里还说:“就这样还回什么!快到房里去!我把床都铺好了!”

林风忽然觉得自己的头特别晕——比先前还晕。

老王扶着林风到卧室,一下子把他摔在床上,他色迷迷地看着林风,迫不及待地把林风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脱掉,林风想伸手去阻止他,却觉得身上软绵绵的,一点劲也没有……只得说:“我们……我们……要分开睡!”

老王喘着粗气说:“好……好……分开睡!”

又不知又过了多长时间,林风忽然被一阵急促的呼吸声吵醒了,他忽然感到有一只手在不停地摸着他的私处,睁眼一看,一片黑暗,头却疼得特别厉害,然后就感觉到一个人爬在他身上,一定是老王!

林风用力推开他,却感觉手上一点力气都没有,林风大声说:“别这样,别……”

可老王怎能听得进去,他只是呼吸急促地说:“小林,小林,你知道嘛,我快爱死了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林风就醒来了。他匆匆穿好衣服,看着熟睡中的打着呼噜的老王,他厌恶的扭过头去。走出卧房,客厅的吧台上放着的一个瓶子引起了林风的注意,他走过前去,拿起一看,竟是一瓶安眠药!旁边还放着老王的医师资格证书——原来他根本就不是什么政府工作人员,而是一个医生!——怪不得昨天晚上自己会感到身上那么没劲,一定是那杯茶里放了药……

林风将药瓶狠狠地摔向地上,他只想赶快离开这里,再不要见到这个人。

走出门外,二月的寒风吹在林风的脸上,生疼生疼。林风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自己是在一种很无知的状态下而受到了老王的引诱。如果当初他不是那么好奇,不见老王,就不会有昨晚的事;如果在老王带他去他朋友那里,他扭头就走,也不会发生;如果他们喝酒,林风推脱说不会喝,如果,如果……林风忽然感觉很懊恼,他的脑中,忽然又回响起萧雨曾经和他说过的话:“无论今后如何,你要懂得保护自己。别太轻信别人。”他后悔,自责,恐惧,仿佛自己做了一件天人不恕的事情,这是什么?这不就是一夜情吗?他感觉到他的尊严,他的人格,他的灵魂……都丢了,都丢了……如果萧雨知道了,他会怎么看他?他肯定会认为他是个坏男孩了,再不会像以前那样亲切的称呼他小娃子了……是的!一定会的!

茫茫大雪飘扬在哈尔滨的上空,林风孤独地走着,一身蓝衣在寒风中被吹起来,宛如一个大大的斗篷,包裹着他瘦小的身体……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8:44

第二十二章

那个寒假似乎很漫长。老王又给林风打了无数次电话,但他都没有接。

在回西安的前一天晚上,林风收到了萧雨的电话。

“喂,小风吗?”他的语气,似乎很疲惫。

“恩。”

“我和我老婆吵翻了。”萧雨叹了口气说:“我想和她离婚。”

如果在一个月前,林风会认为自己终于等到了机会,可现在……

“怎么会这么想?你也不是小孩了,何况,你还有女儿。”林风都不敢相信这些话会是他自己说的。

“不。我受够她了。她一个劲地猜疑我,辱骂我,编派我的不是。我活得很痛苦!”

林风忽然咆哮道:“够了,你别再和我说了,我讨厌你这样说。你离婚关我什么事情?”

说完后,林风就忽然感到很后悔——自己是不是很傻?

良久,电话那头才响起萧雨低沉的声音:“我知道,我不该打扰你。是我出尔反尔了。”

开学后,林风觉得自己仿佛参悟到了什么似的,把一切都看淡了。他没有主动去联系萧雨,因为他觉得他已经不配再和他交往了。

大二最后一个学期,仿佛有很多事情该做。做着做着,就忘记了一切。

时间流逝地很快。

五月的一个深夜,林风忽然接到了萧雨的短信。

他告诉他他在北京出差,问他能不能接电话。

林风望着熟睡着的舍友们,回道:“都睡着了,明天吧。”

可电话还是响了。林风接起电话,就听到萧雨有点醉熏熏的声音:“怎么,睡了,就不能接老朋友的电话了?”

“你醉了?”

“是……有点。”

“怎么突然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想你。”

“想我?呵呵。”林风苦笑一声,说“和你老婆还好吧?”

“恩,不错。”

“你们……幸福吧。”

“怎么忽然问起这些来……”

“没,没什么……”

“你不是和我说你要找个新朋友吗?怎么样?找到了吗?”

“我……没,没有。”

“怎么?别轻易相信别人,你知道你最大的弱点就是太单纯,太容易相信别人。这样很容易受骗。”

他还是关心他的,忽然,林风觉得眼睛酸酸的,想起寒假的事,一声哽咽,泪就下来了。

“怎么了?”他关切的问, 仿佛就像他们认识的那个冬天。

“没,没什么。”

“是不是受欺负了?小娃子?”

小娃子?久违的称呼,忽然,林风满肚子的委屈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刷刷的掉了下来。

“你快说啊!”萧雨着急的问。

“恩,我,我,我被人欺负了。” 林风将寒假的事情和萧雨说了一遍,还没说完,萧雨就哭了。

他哽咽地问他:“为什么,为什么?我对你都没有那样过!你怎么可以?”

“我也不想,我也不想……”林风哭着,尽力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悲痛,因为他怕把宿舍的人吵醒。

“你笨……你笨……我早就说过,你不懂得保护自己,可你就是不听,你真笨,真笨……”
是的,萧雨还是爱他的,如果不爱,他又怎么会哭呢?可是……

林风忽然感觉自己的心如同打破了五味瓶一样,什么味道都翻涌上来了,酸的,天的,苦的,辣的……心灼灼的疼。

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这样!

“以后要保护好自己!答应我,一定要!即使老哥不能够提醒你,你自己也要做到……”萧雨认真的说。

“恩,我会的。会的……”

“回西安后,我去看你。”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8:53

第二十三章

“林风,今天晚上我请你吃饭?”刘新凑过来,趴在林风耳朵边小声对他说。

“哦?”正在做作业的林风抬起头来,眯着眼睛说:“对于给定的C,若减小B,则必须增大S/N,即提高信号强度;反之……”

“行啦行啦!先把信道什么的扔一边去,吃饭!”刘新将林风桌子上的《计算机通信》合起来,塞到他的书包里。

“今天是什么日子?”林风盯着刘新,好奇地问:“你生日?我生日?”

“什么日子都不是。就是想请你。”刘新笑笑,一把将林风拉起,说:“走啦走啦!”

两个人来到学校生活区的一家小饭店,刘新将菜谱递给林风,说:“随便点,你爱吃什么就点什么。”

林风很奇怪地望了一眼刘新,不知他葫芦里卖着什么药,笑了一声说:“小个子,有什么事求我啊?”

刘新冷笑了一声说:“请你吃饭就有事求你啊!太小看我们江苏人了。服务员,拿酒来!”

三四杯啤酒下了肚,刘新本来就很白的脸开始泛了红晕。

“林风啊,咱们两从入学到现在,关系怎样?”刘新问。

“当然很好了。”林风夹了口菜,说:“我一直把你当兄弟看。”

“既然是兄弟,那今天我就要说上你几句。”刘新又喝了一口酒,说:“你这个人,有时候看不破,太重情。”

“何出此言?”林风奇怪地问。

“你最近有心事吧?”

“这,怎么?”

“别瞒我了,昨天晚上,我都听到了!”

“你听到什么了?”林风很紧张地问。

“你小子,哭了!”刘新嘿嘿一笑,说:“为了个女人,哭得那么伤心,至于吗?”

林风松了口气,看来他还不知道详情,他喝了口酒说:“没什么。别乱说了,我很好。”

“你看你,都说东北人实在,我看你一点都不实在。”刘新望着林风,真诚的眼光里闪烁着关心:“我和你这么铁的哥们,你却总瞒我些事情。”

“你……”林风看着刘新,心下不由想把他的感情生活全部托盘而出地告诉刘新,可刘新会接受吗?

“林风啊林风,你就不信任我。”刘新又喝了口酒,说:“以前我把我和女人的事情都告诉过你,你却老瞒我。明明在谈恋爱,却总不把对象和我说,真不够哥们。怕我抢了去?老兄我还没那么卑鄙呢!我只是担心兄弟你不开心呀!”

望着刘新真诚的目光,林风真想告诉他,他是同性爱,他喜欢男人,可……话到嘴边,林风还是咽了下去:“我真的没事。”

“没事儿?没事你眼圈红了?”刘新就爱刨根问地,但今天他的这种执着,却让林风感到很难受。

“来,兄弟,喝酒!”林风端起酒杯,和刘新很响亮地碰了一下。

他们两个人一直喝到饭店打烊,才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林风扶着刘新,往宿舍方向走去。路过操场,刘新忽然停住了,含糊不清地说了句“我想吐”,而后就排山倒海般地吐起来。林风在他身后边捶背边说:“叫你少喝点,不听我的话。”

刘新吐完后,站起来,对林风说:“你不高兴,做兄弟的要陪你好好喝,没事!”

林风的眼睛有点湿润。刘新对他,确实是很真诚的,林风觉得自己好虚伪,为什么非要对这样一个信任他的人隐瞒自己的本性呢?

他把他扶到操场周围的台阶上,五月的风吹来,凉爽而宜人,梧桐树沙沙地唱着小夜曲,一轮满月挂在柳梢上,洒下一片银色的光。

“你真想知道我为什么而哭?”林风轻声问。

“你信任我,就和我说说吧。”刘新打了个酒嗝,“说出来,总别闷在肚子里好受啊。”

“我不是在为女人哭。”林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我在为一个男人而哭。”

“什么?”刘新还没明白过来,不解地问:“为一个男人?”

“对。”林风转过头,对着刘新,一字一句地说:“你的好兄弟,我,是一个同性爱。”

刘新忽然感到仿佛有一股冷水浇在自己脑袋上似的,酒全醒了,他猛然抬起头,紧张地问道:“你在说什么?你醉了吧?”

“不,我没醉。”林风捂住脸,慢慢地说:“我说的是真的。你记得我住院的时候来看我的那个表哥吗?他就是我以前的朋友!——对不起,我瞒你这么久,可我不知道该不该和你说,我怕你接受不了,所以我痛苦,所以我难受,我恨我自己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可我又觉得这没什么可耻的!”

良久,两个人都不说话,任凭梧桐树的叶子沙沙地轻吟着。月亮已经升到中天,银色的光更亮了。

“我理解。”刘新笑了一笑,说:“其实我对同性爱并不陌生,在我们南方,我们管这些人叫‘玻璃’。可当自己身边的朋友是的时候,我可能有点震惊吧。”

林风抬起头,很感激地望了一眼刘新,说:“谢谢。这个秘密,只有你知道。”

“呵呵,我会替你保守秘密的。”刘新握住林风的手,说:“存在即合理,黑格尔说的。”

“你的那些哲学书没有白读!”林风笑笑,说:“真的,我很感谢你!”

“客气什么?”刘新望着天上的月亮,说:“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选择,只要不伤害别人,就没什么对与错。我相信你,兄弟,因为你是个好人。”

蓝天鹅绒似的夜幕中,划过一颗流星,虽然很小,但却照亮了天边的一角。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9:02

第二十四章

6月1日,萧雨约林风出来见面。

那天是星期四,林风还是利用老办法和队干请到了假。刚出校门,已见到萧雨那熟悉的车子了。

萧雨穿着蓝白相间的T恤,米黄色的裤子,浅白色的运动鞋,林风看着他,以前的种种不快顿时便烟消云散了,萧雨就是有这种魔力,能让林风看见他就开心,林风笑着说:“六一到了,也年轻一把?”

萧雨哈哈大笑,说:“小娃子!又拿老哥开涮!今天想去哪?”

林风想想,说:“随便了。陪你吧。”

“那我们就去南郊的家具城。”

“怎么?你要搬家?”

“恩,是啊!”萧雨说:“搬新家,才开始装潢呢!”

“哦?是吗?”林风好奇的问:“在哪?”

林风很快意识到自己问得很冒失,萧雨顿了顿,说:“在北城区。”

“一定很贵吧?多大面积?”

“300多平方吧,装下来大概要二十多万。”

到了装潢材料市场,他们下了车,走进去。

整个一下午,林风就陪着萧雨和那些建筑商们侃价还价,林风忽然发现了萧雨很生活化的一面,他也会因为涂料的价格和小商贩们讨价还价,他也会因为两种地板的质量和价格的矛盾而犯愁,也会用西安土话说“这个太贵了”……当林风渐渐将他理想化的萧雨身上的光环消除时,他才发现,其实这个男人也和自己所熟悉的所有居家男人一样,甚至像父亲那样,但这并没有消减他对他的爱,而是让他更加感觉到一种成熟男人所散发出来的魅力。

从建材市场回来,已经快下午六点了。车子路过南门楼,林风忽然说:“老哥,能陪我上趟城墙吗?”

“现在吗?”萧雨皱了皱眉头,说:“太晚了吧。”

林风一笑,说:“夕阳下的古城墙,是最美的。不想看看吗?”

萧雨扭头对着林风说:“真拿你这个小娃子没办法。”

他把车子停在南门,两人走下车,穿过人行横道,走上吊桥,朱红色的大门上黄澄澄的钉子在傍晚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如金子般灿烂的光辉,石青色的城墙越发显得古老,沧桑起来。林风走到城墙前,摸了摸那粗糙的灰砖,不由叹道:“这段城墙——如果有一天,发生了战乱或是别的什么灾难,一切都毁灭了,不存在了,只剩下这段城墙,如果那时我们还能在这里,那时或者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我也会对你有一点真心吧……”

萧雨看着林风,笑着说:“小娃子,瞎说什么呢?”

林风转过头对着他笑笑:“这是一段经典台词,是出自张爱玲的小说《倾城之恋》。看过吗?”

萧雨轻轻地点了点头,说:“还是在上大学的时候看的。现在想想,好像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香港城倾了,却成全了流苏和柳原的爱情。”林风回过头来,看着夕阳下的萧雨,一字一句地说:“如果西安城倾了,能成全你我的爱情吗?“

“小娃子,越来越瞎说了!”萧雨笑着说,阳光般的笑脸在六月的阳光下愈发显得年轻,使林风真不能相信他已经是快四十的人了。

“老哥,你真的三十七了吗?”萧雨不禁迷惑地问他。

“恩,怎么了?有问题吗?”

“恩,有。”萧雨摇摇头,笑着说:“怎么看起来比我还要年轻呢?”

“哈哈……”他大笑起来,脸上泛出一条条不太明显的皱纹来,他拉起他的手,对他说:“小娃子,快上城墙吧,再晚你就回不去了。”

林风和萧雨登上了城墙。这个时候的城墙,游人已经很少了,忽然间远离了喧闹的城市,进入了一个深沉而静谧的世界,他望着他,他望着他,俩人的目光中如同这城墙一样深邃,宽阔而古朴的城墙宛如一条坚实的臂膀,在夕阳的余辉下延伸至远方。

“你说,十年后,这段城墙会和现在有什么不一样吗?”林风忽然问道。

“可能会连起来。”萧雨笑着说:“听说已经有人向政府建议,将西安市的城墙再连接起来,恢复古城的原貌。”

“不,我只问我们眼前的这一段。”林风慢慢地说:“你说,它还会像现在这样吗?”

“当然。这城墙自明朝开始,到现在少说也有六百年了。”

“那么,我想,如果若干年后,我们再见面,我一定选择这里。”

“呵,看来,你是做好长期分别的准备了?”萧雨略有所思地说。

林风默不作声地走到内侧的宇墙边,靠着女儿墙,望着西方,西方升起一片火烧云,绚丽的彩霞掩映着赤红的太阳,余辉从云彩的缝隙中透射出来,照映在古老的城上。

“我喜欢这样的城。”林风眯起眼睛,望着太阳落下去的地方,说:“这样的景色,很容易让人想起天长地久,海枯石烂。”

“你相信?”萧雨走到他跟前,轻声地说:“那些只是文人骚客们编出来骗人感情的东西。”

“不。”林风转过头,很认真地对着萧雨说:“如果有一天,你没有了婚姻,而我只要还在这个世界上,我就会陪你一起走余下的路。”

萧雨忽然觉得眼睛湿湿的,但他还是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他想把话题转一转,他指着城内低矮的一排民房说:“知道吗?我也是出生在这皇城根脚下的人。我爷爷家就在这样的房子中。”

“那现在呢?”林风问。

“早搬家了。”萧雨笑着说:“爷爷作古后,爸爸就把这些房子卖给政府了,听说这里要改造成仿古建筑。”

“改得终究不如原汁原味的好。”林风摇了摇头,说:“我喜欢古老的东西。”

“改得再过一百年,不也成古老的东西了吗?”

“这大概就是历史吧!”林风叹了口气,说:“一百年后,你我又在哪呢?”

“别说那么遥远的话题了。”萧雨笑着说:“今天是‘六一’,看,街上那么多快乐的小娃子,该感到活力和生机才是。”

“是啊,‘六一’。”林风微微笑了笑,说:“小时候,最喜欢过‘六一’了,因为那天可以什么都不想,好好的玩一天。”

“今天下午没陪你玩,不生老哥的气吧?”

“哦?”林风看着一脸歉意的他,笑着说:“没有啊,挺好的。能看到你和那些商贩们讨价还价,还是很有意思的嘛!没想到一个大老板也有抠门的时候。”

“小娃子,你这才是‘不下厨房不知柴米贵’呢!等你将来结了婚,你就不这么说了?”

“结婚?”林风笑着说:“我才不结婚呢!结婚多麻烦!”

“开什么玩笑,你将来肯定会结婚的。”

“不结。像你,怕老婆,还要带孩子,还不如一个人生活好。”林风拨弄着书包带,说。

“那可由不得你了,过十年,你想不结都难!”

“别瞎说了,我才不会呢!爸妈都听我的。”林风转念一想,而后说:“即使结了,再离就是了!”

林风望着萧雨,忽然发现他的目光中带着无限的心疼和关切,萧雨慢慢地说:“你知道吗?有时候你真幼稚的可爱!”

“幼稚……可爱……”林风默默地咀嚼着这两个字的含义,而后略带伤心地说:“可能,离我太遥远了!”

“在我眼里,你始终没有改变。”萧雨伸出大手,抓紧林风的手,说:“小风,答应我,今后千万别再轻易相信别人了!这样你会受伤的。”

“可我觉得我已经受伤了!”林风甩开他的手,瞪着眼睛对他说。

他迎着他的目光,而后摇摇头,说:“今后……多保重吧!”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9:13

第二十五章

“林风,听说陆教员要调单位了,你知道吗?”刘新边往嘴巴里塞馒头,边对林风说。

“哦?是吗?”林风手中的筷子一下顿了顿,问:“我不知道,最近也没见他,那他往哪调啊?”

“恩,听说是黑龙江省军区吧。”刘新说。

忽然间,林风一下子感觉饭菜难咽极了,猛然听到陆明要走,他心中还多少有点不舍,毕竟是老乡啊。

等他吃完饭,拿着碗去水池旁刷碗时,还在呆呆地想这件事,甚至连水池旁积水里的香蕉皮都没看见,一下子踩了上去,滑了一跤,只见他身体向后倾,左脚猛得往上抬,膝盖正好狠狠地碰到镶着白瓷砖的水池下沿子上,碗也飞了出去。

“哎哟——”林风叫了一声,手托在屁股后面,这才所幸没有将整个身子摔倒在地上。但等他站起来,只觉得膝盖那地方麻麻的,向下一看,只见裤子上被瓷砖齐齐地划出一道两三厘米来长的缝来。

“该死!”林风抱怨了一句,这可是他们刚发的夏常裤呀!又得去裁缝店补去!他一瘸一拐地将碗捡起来,又走回池边,用水冲起来。

“呀,你的腿怎么了?”在旁边洗碗的刘新大叫起来。

林风低下头一看,只见左腿膝盖以下的裤子全变成了黑色,他这才感觉到小腿正面热乎乎的,膝盖骨也开始钻心的疼——俨然是血!

“快!上来!”刘新扔下碗筷,低下身子。

林风望着他瘦小的肩膀,不由犹豫了一下,说:“你……能行吗?”

“哎呀,都什么时候了!快上!”刘新回身瞪了林风一眼。

从食堂到学校医院,若是平时走,得十来分钟,而刘新背着一百三十斤的林风,几乎是一路小跑,不到十分钟,就到了校医院门口。

医生将林风裤子撩起来,诊断是膝盖划了一道口子,需要缝针。

在一边气喘吁吁的刘新说:“我去找队干部给你请假!”

“恩。”林风感激地望了望刘新,这个江苏小个子,总是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他关心。

缝完针后,刘新又背着林风到治疗室打针,而后拿药,背着林风回宿舍。望着累得满头大汗的刘新,林风说:“刘新,真的谢谢你!”

刘新看了看林风,笑着说:“谢什么?都是好兄弟。”

林风叹了口气,说:“那天晚上和你说了我的事,我本以为你会……”

“会什么?不理你吗?”刘新笑笑,说:“我只知道你是我兄弟,别的一概不知。快,把裤子脱下来!”

“干什么?”林风脸一红。

“不会强奸你!”刘新哈哈笑了一声,说:“帮你把这条裤子洗洗啊!血干了就不好洗了!”
夜深了,林风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缝针的时候,林风只感觉疼了几下;而直到深夜,他才感到伤口开始隐隐做痛起来。

林风忽然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也是受了伤,还去住院,偏偏每年都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倒霉。而去年,还有李辉在陪他,陆明来看他,现在呢?一个分手了,一个要走了……萧雨呢?他会来看他吗?漫漫长夜里,林风独自一人咀嚼着夜的黑,窗外,蓝灯绒般的夜幕缀着一枚铜钱般大小的暗黄色的月亮,簌簌的风一阵阵吹过来不尽的烦躁和忧愁,远处大路上还在夜中行驶的汽车不时发出一声哀怨,如同不眠人的心境。

终于,林风拿起手机,给萧雨发了一条短信:“老哥,孤独的夜,我睡不着,很想很想你,却又明知道你不可能在我身边。只有自己咀嚼着夜色……”林风本来想告诉他,他的腿伤了,可想想最终还是没有告诉他。

第二天下午,林风忽然收到萧雨发来的一条短信,上面说:“从此后,别再给我发短信了!”

——什么意思?

——总之别再发就是了。

——为什么?

——你发的短信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你知道吗?

——不知道。

——不知道我今天就告诉你。你随便乱发的短信让我很生气。

——我……我……想告诉你,我想见你。

——最近太忙,没时间。

可我真的很想见到你。因为我需要你。

——我说过太忙。没时间,不可能。

——你……你怎么这样?

——好了,林风,我必须告诉你,我必须对家庭负责。让往事都如风吧,过去的终究会过去,时间会让你忘记我的。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往事如风?往事如风??往事如风??? ——林风抱着头,眼泪如豆般滚落下来,滴落在手机的屏幕上,浅蓝色的手机屏幕蒙上了一层淡色的水气,那四个“往事如风”的黑色字体越发显得明显了起来。

可又怎么能往事如风呢?

“你混蛋!从一开始就是你在引诱我!而当我爱上你的时候你却总说要分手!!我恨你,我恨死你了!”气愤中,林风将这样的一条短信发过去给他。

良久,萧雨回到:“就算我是个混蛋吧,也要让你永远忘了我这个混蛋。”

终于,林风的眼泪如同崩溃的堤坝,冲刷着脸庞,顺流而下。

萧雨家中。

“‘孤独的夜,人家睡不着,很想很想你!’你魅力满大啊!” 女人酸声酸气的叫嚣着:“我早就说这里有个狐狸精拖着你,你还死不承认!这回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我无话可说。”萧雨冷笑道:“我已经累了。”

女人忽然抱起女儿大哭起来:“听听,听听你父亲在说什么!他外面有了人,不要我们娘俩了!”

十岁的女儿也跟着哭了起来。萧雨抱着头,说:“够了!我没有说不要你们!你别伤着女儿!”

女人站起拉,疯子一般地走到萧雨跟前,厉色道:“好!那你今天就必须给我个准话!去不去英国?”

萧雨愣住了。Y公司要在中国分部里招收两批业务主管到总部做事,女人早就想到英国定居,便撺掇她那总经理父亲推荐了萧雨,可萧雨却以老母在中国为由推掉了,女人因为这事和他闹了三天三夜,如今又加上林风的那条短信,更是火上浇油,女人一口咬定萧雨是因为有了情人才不愿意出国。

“你说!你倒是说!”女人气急败坏地说:“为了她奶奶?呸!别恶心人了,为了你小奶奶吧!”

女儿的哭声更大了。

“好好!别吵了,我去,我去!”萧雨抬起头,无奈地望了望女人,女人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来,哭道:“你现在才说去,还得等到明年的第二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萧雨呆呆地望着桌子上的手机,重重地叹了口气。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9:40

第二十六章

又放暑假了。

大一的每个假期,都有陆教员陪着林风一起回哈尔滨。这回暑假, 因为要办调动,陆明提前半个月就回去了。在他走的前天晚上,他特意来到林风宿舍看他,那时林风的腿伤还没有完全好,所以一个人呆在宿舍里,陆明似乎有什么话要说,却最终没有说,只是送给林风一套体能训练资料,告诉他好好看看。林风很纳闷,他对体能根本不感兴趣啊。等陆明走后,林风就将资料搁到柜子里去了。

那个暑假,林风回家后,把自己泡在了影碟中,天天对着电视,饿了吃,困了睡,仿佛没有思维般地生活着。周日父母回家,林风就一个人跑到太阳岛公园去玩。

那天下午的阳光很好,哈尔滨的夏天没有西安那么闷热,从太阳湖湖面上吹来阵阵微风,凉爽宜人。林风坐在一处木头凳子上,呆呆地看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周围是一对对情侣,只有林风孤身一人,这让林风觉得很孤独。不由得,往事又如涟漪般泛起在记忆中……

忽然,一只手拍了拍林风的肩膀,他回头一看,竟然是老王!

顿时,过年时的那次聚会一下子涌入林风的脑海里,他尴尬地笑笑,说:“哦,你……你好!”

老王说:“你小子可真够狠的!上次见面后,就一直没你的消息了,消失了?”

“恩,太忙了。感觉不大适应那种环境吧。”林风冷笑了一下。

“有啥不适应的,一回生,二回熟嘛!今天我请你吃饭?”

“哦,不了。我……我还要赶时间回家呢!”

“别急嘛!有个人想认识认识你。”老王笑着说。

“你别瞎操心了。我才不去呢!” 林风瞪了老王一眼,生气地说。

“你就这么怕?”他略带挑衅的对他说。

“怕?”林风冷笑了一声,说:“我还有什么怕的呢?去就去。”

老王带着林风来到大水晶酒店,然后对他说:“你等等,我去打电话叫些朋友,咱们一起吃饭。”

不一会儿,果然来了很多人,他们有的是林风过年时见过的,有的是他没有见过的。有的很娘娘腔,也有的挺阳刚。老王准备干什么?给他相亲吗?

林风呆呆地坐在那里。

大家开始喝酒,老王对他们说:“这就是我常和你们说到的部队里的林风!”

林风看到很多人眼睛里透漏出一种暧昧的目光,这里不该长呆啊!可想想萧雨的话,林风又觉得自己可笑,有什么不可以常呆的呢?反正现在他现在是无牵无挂的人了!

迎面而来的酒杯,他没有拒绝。

大家都微微有点醉了,老王伸出手来,想楼他,被他一手推开,这次,他可不会轻易再醉了。

“我们去唱歌吧!”老王提议说。

大家纷纷响应。

于是他们又来到歌厅里。

林风的嗓子不错,老王不住的给他递话筒,周围的人也都围过来,林风能感觉得到他们的目光,可越是这么看他,他就越想表现自己。他甚至恶毒地想:如果萧雨知道了他现在的状况,他会怎么想呢?——可是他毕竟和他分手了吧?林风突兀的笑了一声,麦克风里传出他的笑,把周围的人吓了一跳。

就在这时,门开了。走进来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白色休闲裤,白色皮鞋的人,梳得很整齐的头发,笔直而又浓黑的眉毛,大大的眼睛,直挺挺的鼻子,一张丰润的嘴唇,皮肤很白——林风忽然感到,他怎么这么像萧雨呢?

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老王忙迎上去,堆着一脸笑说:“哦,刘总,你来了!大伙都等你呢!”

那个被称之为刘总的人淡淡地笑了一声,说:“哦,单位有点事。来晚了。”

林风感觉道,他的声音也特别像萧雨!他小声地问旁边一个人:“他是谁?”

“他是满洲集团的总经理刘刚,我们这个城市最有钱的大老板!”

“哦。”林风小声嘀咕了一下。

刘刚看了林风一眼,接着说:“大家接着唱,接着唱啊!”

临散伙前,刘刚走过来和林风要他的手机号码。

林风犹豫了一下,给了他。

第二天,林风刚一起床,手机响了,是刘刚。

“喂?今天有空吗?想请你吃饭!”

“哦,我……恩,我……看看吧。”

“那等你回复。”

林风想想,还是决定去,于是给了他答复。

门口,刘刚开着一辆黑色的宝马,摇下车窗,向林风招手。

他们逛了一天,林风喜欢坐在他车上的感觉,就仿佛坐在萧雨身边,林风越来越发现,刘刚和萧雨无论是在气质上还是在言谈上,都很像,有时林风甚至在想,他是不是老天给他安排的替代萧雨的那个人呢?

晚上刘刚把林风送回家,拍拍他的肩膀对他说:“小风,不知怎么,我有点喜欢你。”

林风笑笑,说:“喜欢我的人多着呢。”

他忽然抓住他的手,对他说:“嗨,我其实好喜欢你!”

林风红了脸,说:“哦?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只是喜欢而已。做我的情人吧,好吗?”

“什么?情人?” 林风瞪大了眼,不解地看着刘刚。

“是的,情人。做我的情人,我会请你吃饭,陪你玩,只要你答应爱我,就可以了!”

“可我不是MB!(注:靠肉体赚钱的男同志)”林风生气地对他说。

刘刚看着他,笑着说:“你当然不是MB!如果你是,我就不找你当我情人了。给你一段时间,考虑考虑!”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9:50

第二十七章

“今天,是个飘雨的日子,终于有空写日记了。这段时间我似乎很久都没有记日记了。”

今天把我又翻开以前所有的日记,仿佛就像看着自己成长一样,一切都是那么的历历在目。我敢说,我的经历,一定要比我的同学们要丰富得多。

自从和萧雨分手后,我感觉我这辈子或许都放不下他了。是的,我知道,他是爱我的,深沉的爱我,要不然为什么会在那天再次温存呢?

但在温存的同时,我又感到绝望,绝望后便是放纵。寒假里不堪回首,至少我证明了一个道理,不知道这个道理有没有用,那就是我是受到圈子里的人欢迎的,甚至是很受欢迎的人。那一双双目光都在关注我,不管是贪婪的,还是有一丝的温情……其实这都不重要了,关键是我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萧雨会那么得舍不得我,原来本质是一样的。我是有我吸引人的地方,这点在别人身上很难找到。

在知道我有这个资本了后,我想做的事是什么呢?

首先我不想放荡自己的生活,那样只会变得和老王他们一样堕落成肉欲的奴隶;其次,我还是要寻找我的真爱,而不是电话里无聊的温情,床上无聊的激情,网络中虚幻的感情。最近,我常常爬到楼顶看书,我喜欢这种感觉,就像小时侯经常爬到楼顶一样,看着四周空旷的田园,真是莫名其妙的感动。现实真的是太累了!我经常感觉到疲惫,身心非常累,周围没有朋友倾诉,有时想起萧雨,会很伤心,想哭。萧雨,我爱你,又恨你!想起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转眼间就是两年了。不知怎的,我也想起了李辉——那个对我百般呵护,对我温柔至极的人,而我却伤了他,其实他是个好人。

可萧雨又伤了我,他后悔过吗?一想起这个,我就又难过,又伤心,心中总是不甘心,总想再次得到他的爱。我觉得自己再这样真的会疯掉的。就像刘刚劝说的一样,忘了吧——谈起刘刚,我对他总有种怪怪的感觉,这个人几乎是萧雨的翻版,和他在一起,总能找到当初和萧雨在一起的那种感觉。自从我答应可以先试着做他的朋友后,他对我是很好,但我总觉得有点虚,总感觉不真实……是不是我换了一种方式来麻醉自己?是不是我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林风刚要继续往下写时,电话忽然响了,是刘刚。

“喂,干什么呢?”

“在写东西。”

“哪天把你写的东西给我看看,呵呵。”

“没问题。只要你认得我的字。哈哈!”

“今晚有时间没?我们一起去‘金满楼’吃饭唱歌!”

“老王去不去?”自从上次见面后,林风就再不想见到这个人。

“放心,没他!”

“那好。”

那天晚上,林风如约而至。一进屋子,里面满满坐了十来个人,其中还有三四个看样子像高中生的男孩子,当林风的目光和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长着一双小眼睛的人对视的时候,林风惊叫起来:“是你!?”

竟然是陆明!

陆明尖锐的眼神盯着林风,而后冷笑了一声说:“哦,凤凰来了。快坐,快坐!”

刘刚很意外地问陆明:“怎么?你们认识?”

陆明点点头,说:“我们在网上聊过。”

“哦,那更好,那还省得我介绍了!老陆也是部队的,我特意邀他来的。”刘刚笑着说:
“来,小风,来这坐。”

林风满脸通红地坐在刘刚和陆明中间那个空着的位置。

“你没有看我给你的书吧?”陆明小声问。

“没有。没时间。”林风含糊答道。

“你怎么和刘刚混在一起了?”

“我还想问你呢!”林风瞪了陆明一眼。

席间,林风一个劲地喝酒,想忘记这份尴尬。不一会儿,他就感到晕晕的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风迷迷糊糊地走进一家塌塌米,大家席地而坐聊天唱歌。林风还是晕晕的,躺在刘刚的腿上,不断有人给他灌茶水喝。

又不知过了多久,林风醒来一看,昏黄的灯光发散着鬼魅般的色泽来,他抬起头来一看,他枕着的竟然不是刘刚的腿,而是陆明的!他正一脸忧心忡忡地看着他。林风忙起身,再环顾一下四周,哪有刘刚的影子?

林风踉踉跄跄地站起身来,陆明也跟着扶他起来,忙问他:“去哪儿?”

林风推开他,说:“我找刘刚。”

“我扶你吧!”他扶着他走出去,在离唱歌的屋子不远的另一间屋子前,陆明冷冷地对林风说:“他在这间屋子里。你自己去看就知道了。”

林风一把推开门,猛然,他被眼前的一幕惊住了——刘刚,正在抱着刚才一起吃饭的两个小高中生,亲吻着他们!

一时间,林风的脑袋“翁”的一声大了,只觉得恶心,他一口气跑到饭店门外,陆明追上来,急忙拉住他,喊到:“去哪啊?”

“你……你别管!”林风有点气喘吁吁的,伸手拦住一辆出租车, 陆明忙上前扶住林风,将他扶上车。

在家门口下了车,林风两手捂住脸,忽感觉得心痛得很——原来,刘刚也跟老王他们没有区别!一样是见一个爱一个的!可他呢?还傻傻的以为他爱上他了!

这么想着,林风就忍不住哭起来,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陆明的声音在他耳朵边响起:“林风,别哭,别难过。”

“你不懂,你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林风哭着对他喉道。

“怎么不懂?你以为我不知道?”陆明很认真地对他说:“在学校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你是和我一样的人。”

“你和他们才是一样的人!你别碰我!”林风推开陆明的手。

“什么一样啊!我现在只想告诉你,刘刚他就是那样的人,你是个聪明人,刚开始你就该看出来,这样的人,值得你为他伤心吗?”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林风呜呜地哭着:“我不是为他,而是为我自己。”

陆明握起林风的手,叹了口气对他说:“别想这么多了,什么都会过去的。别太认真!”

“还有什么是认真的?”林风哭得更凶了。

“林风,你听我说,如果你还认我这个陆教员,暑假最后这些天,不要再见这些人。回学校后,把我送你的书好好看看!行吗?”

林风泪眼朦胧地看着陆明,夜色中,陆明的脸上写满赤诚,眼睛里亮亮的——林风慢慢点了点头。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40:00

第二十八章

回到学校后,已经是大三了。

当林风从西安火车站出来后,望着眼前那段残缺的城墙,不由叹了口气,萧雨不是曾说过,这段城墙会连接起来吗?如果真有那么一天,那他真想陪着萧雨在这城墙上完完整整地走上一圈。

当天晚上,林风回到学校后,将放在柜子里的那套体能资料拿出来翻了翻,一封信从书中掉出来。林风打开信,上面是陆明的字迹:

“小风:

你好。这样称呼你,可以吗?

在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可能我已经在哈尔滨开始我新的工作了。知道我为什么要调回去吗?是因为我老婆的缘故。她想结束这种两地分居的局面,想让我守在她身边。可这对我而言,却是个痛苦的选择。因为我不想和一个女人生活在一起。

不要震惊,你的陆哥其实和你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同志。

记得第一次注意到你,是在1998年那年寒假的火车上。那天你看上去很忧郁,就像一个失恋的人一样,忧郁中透露出一种让我惶惶不安的感觉,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你这个小老乡了;你摔断腿那些天,我很心疼,也很自责,总感觉是我的马虎大意让你受了伤,那个经常来看你的李辉,我们在网上聊过,也见过面,那次我就确定你是同志了,但我当时没有戳破,看得出来,他很爱你,但你对他总是淡淡的,我只有默默祝福你幸福快乐;暑假军训喝酒的那天晚上,我怕你们喝多,并没有立即回家,而是跟着你们走到学员宿舍,后来我看见你出来打电话,我就一直跟在你身后,跟着你走出校门,看着你在路边坐了下来,正当我想上去扶你回学校的时候,忽然过来一辆车,车上下来一个男人,但不是李辉,你抱着他的那一刻,我就愣住了;之后在火车上你问我那个问题后,我才明白原来你并不是真正爱着李辉,而是爱着那个男人,所以我就劝告你放弃李辉。呵呵,我一直在等待,等待能够有个机会和你表白,可内心的矛盾太大了,一个军校教员爱上他自己的学员,实在是不敢想象!可现在,我就要走了,也没什么顾虑了,我想把自己对你的感情告诉你,让你知道,其实有一个人一直在你身边,注视着你,关心着你。

‘爱一个人,其实就是要让他永远感觉不到痛苦。’这是我所信奉的,也是我能够对你做的。小风,记住,今后的路一定要走好,不要轻易地陷入这个圈子,这个圈子很复杂;如果有一天,当你需要我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会出现在你身边。

无论何时,总有一个人在等待着你,这个人就是我,陆明。”

林风手中拿着信,呆呆地一动也不动,他万万没有想到,原来陆明早就知道了他的一切!

那天晚上,林风躺在床上,思绪万千,原来这个世界上,除了萧雨,还有一个一直默默关心着他的陆明!他抚摩着自己年轻的身体,不禁浮想联翩……如果有一个坚强的手,一个可以依靠一生的手,同样抚摩,该会是怎么一种感觉呢?随后他就做了个梦,梦到了萧雨,他开车带他兜风,而后把他送回学校,他以为他又要走了,可这次他没有,而是走进学校中来,走进他的宿舍里,走进他床上……是的,他们在一起缠绵。他难忘。真的很难忘。这是他第一次梦到他们两人在一起做爱,他其实一直都热切地爱着他,不是吗?

他猛然醒来了!

下床,提上书包,到俱乐部开灯,铺纸,拿笔,一行蓝色的字迹跃然纸上:

A 两年前

日记本上两年前,你第一次出现在我生命的轨迹中

那时的我还很纯真,生活里没有忧郁的灰;

那时的我有一双清澈的瞳,瞳仁黑如夜空中的丝绒;

那时的我不会写情诗,爱情的白纸一如天边的云。

而你就这么出现在我生命里,

一如早已要注定要相交的那束光,

相逢在冬日的阳光里。

我的日记本开始泛起微微的黄,

你的影象却在记忆里站起,

一如日升月落,

微笑的脸庞带走我纯洁的心


B 看水

如果我不曾撩拨你如丝般的青云,

你可曾接受过那亘古不变的喃喃私语?

如果我不曾拥抱着你泰山般坚实的臂膀,

你可能倾听到我咚咚心跳的弦音?

我说水好美,于是我们一起去看水。

水无涟漪,

冬日的夕阳在沉睡。

感觉一种温度的存在,

那若不是爱,

还会是什么在心头飞?


C 写诗的日子

文字伴着痴思,

流淌出一行行,一页页……

这浅蓝色的字呵!

横也是思,竖也是思。

苦苦吟成的歌,

便成了诗。


D 5号桌

永不能忘呵

那个暖洋洋的冬日下午,

绿格子桌布的5号桌,

你我相视一笑,

注定了今生的缘分……

永不能忘呵,

这个凄冷冷的寒夜子时,

绿格子桌布的5号桌,

伴着一水蓝色月光,

惟有一支笔在铭刻下思念。


E 夜灯

我不能忘记这个城市中的每一盏夜灯,

犹如永不能忘记你的脸。

绝望孤单的身影曾伴着路灯渐渐拉长,缩短,消失……

一如离别时朦胧中的这个城市。

这样一个无月的夏夜勾起了两年前的往事,

一如轻风,拂过心弦,奏起一曲回忆……”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40:10

第二十九章

时光流逝的很快,林风断绝了除了和陆明之外所有这样人的联系,他也没有再和萧雨联系。有时他会想,寒假若不是陆明,他就差一点走到了堕落这条路上,他想清清净净地做人,还想做回大一时代的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学员,可他知道,有些痕迹是难以改变的了。

春去冬来,时光荏苒。1999年过去了,2000年来了。寒假,林风回到哈尔滨,陆明请他到他家中做客。陆明的媳妇很漂亮,但很明显,林风能够感到他们夫妻之间的隔膜。送林风走时,陆明满眼充满了期待的目光,但林风最终没有勇气和他对视,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他知道,他还是放不下那个人。

2000年6月17日,星期六下午,林风没事干,偶然翻开两年前第一次见到陆明时写下的几首诗,上面的墨迹已干,一切仿佛就在昨天……

“ 之一:《初次相见》

噪杂的人群/纷乱而无序/尤如我心/焦灼无比/你我的约定/在一秒秒来临/追寻着街头每个黑衣人的影子/心乱如麻的感觉/迫使自己不得不再次拨起熟悉的号码 /猛回头/忽然发现举着手机的你/在向我微笑/那一刻 /我明白了冬日里的阳光的温暖 /那一刻/我体会到黑暗中明灯的光亮 /我像个孩童般的笑了/心在笑 脸在笑/带着我身心中最纯洁、最真挚的笑容/向你走去……

之二:《茶楼的约会》
古色古香的阁楼/阳光渲泻 /升起一团雾气的香茶/依稀是你清晰的笑容/仿佛是梦/仿佛是幻/生怕轻轻一碰/这一切就都不见/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原来现实中的你我/竟是如此之近/躲离尘世间的庸扰/逃开现实中的烦恼/我的心又回到从前/那个纯真时代的过去/我发现/原来和你在一起/自己不用伪装……

之三:《分别的时候》
怎么没有发现/一个小时竟是如此之短/怎么没发现/冬日的阳光也会刹时变暖 /怎么没有发现/离别的心情竟是这样黯然/你的眼睛/我还未读懂/你的面容/我还未铭心/可是就要分别/无奈中散发着淡淡的哀愁/出租车渐渐加速/你的背景在夕阳的城墙下渐远/我思念/期待/下次相见……”
看着看着,林风的眼睛就模糊了。他想,那时的他应该是一个人最天真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真的寻求到了一生的爱情,可归根结底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了……正想着,他的手机忽然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这样一个午后,还会有什么惊喜吗?

“小风,我是萧雨。我就要出国了,在走之前,可以再见你一面吗?”

萧雨?

萧雨??

萧雨!!

林风的思维忽然凝固了:他们不是分手好久了吗?有快一年多了吧?可他怎么又要见他呢?是不是在做梦?他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不是!

良久,他才回答他:“那你现在来吧,来我们学校门口!”

六月下午的阳光很灿烂。林风连军装都没有换,就跑到学校门口,萧雨的车静静地停在学院的校门口。

林风上了车,萧雨穿着一身黑蓝相间的T恤,依旧是白白的脸,漆黑笔直的眉毛,有点凹下去的眼睛,他打量着他,微笑地说:“我第一次见你穿军装。”

“很难看,是吧?”

“不,很精神。去哪儿?”

“去城墙吧。”林风不假思索地说:“南门。”

车子停在南门旁边,他们下了车,走到南门下。

林风望着巍峨高耸的城门,不说一句话。

萧雨咳嗽了一声,半天才说:“你恨我?”

林风淡淡地问:“你要去哪?”

“英国,伦敦。”

“多会儿走?不回来了吗?”

“今天晚上11点的飞机。大概不回来了,我要在那里工作,全家都去,定居。”

林风的心猛得颤动了一下,但他仍然面不改色地轻声问了一句:“这么说,我们今后就再也见不到了?”

“也不是。”萧雨叹了口气说:“我母亲和很多亲戚还在这里,我肯定会回来看他们的。”

“很好啊,不过我明年就要毕业了!”林风冷笑道:“这一去,可能就永远不会回到这个伤心的城市了。”

萧雨叹了口气,对他说:“我知道你心里还怨恨我。可有一点,老哥必须和你说明白,否则我放心不下——你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别轻易相信别人,你的身份不允许你胡来,否则你会死的!”

林风盯着萧雨的眼睛,只见他眼睛里闪烁出诚挚的光芒,林风笑道:“哦?死?多会儿都得死。”

“别这样,好不好?”他忽然伸出手来,抓住他的右手,轻声地说:“答应我,今后别做傻事了!”

“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爱我吗?”林风忽然对着他的眼睛,问。

“我不会回答这个问题的。”他叹了口气。

林风推开他的手,慢慢走向城墙里,夕阳下,古老的城墙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越发显得沧桑起来。林风的眼睛酸酸的,但他依旧不动声色地对他说:“不早了,你回吧。”

萧雨叹了口气,而后说:“我先送你回学校吧。”

林风摇摇头,说:“不用了,我一会儿坐公交车回。”

“那……我们可以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吧!可以吗?”

林风微微笑了一下,说:“为什么是好朋友?”

他叹了口气,说:“命中注定吧。”

“还是你舍不得吧!”林风冷笑一声,说:“给你荣誉和金钱的家庭!”

“不要这么说。”萧雨痛苦地摇了摇头,说:“在中国,这个世俗能给予我们的空间,真的不是太多。”

“是你不敢!”林风直直地盯着萧雨,一字一句地说:“幸福都是自己争取的,而你却连争取的勇气都没有。”

“别说了,好吗?”萧雨眼睛中闪着泪花,哽咽地说:“可能,会有那么一天,我会抛弃一切——可不能是现在。”

林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本子,递给他,说:“你拿着吧,我送给你的礼物。”

“是什么?”萧雨正想打开时,被林风用手摁住了:“现在别看。记得你第一次送我衣服时,我就想一定要回赠你一件礼物——今天终于做到了——到伦敦后,想看的时候再打开看吧!”
萧雨苦笑了一声,说:“亏你还记得。”而后又像忘了什么事要补充似的,轻声问:“可以做我一辈子的朋友吗?”

看着他温柔而忧郁的目光,林风微微笑笑,说:“快走吧。”

车子开了。

等车子完全消失在林风的视线中时,他积蓄在眼中的泪水终于忍不住滚落下来——他送给他的,是他这三年写的所有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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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西安故事:古城旧事》 BY 海军少校2007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