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dengling 发表于 2011-11-30 21:45:35

《山娃之夜落乌啼传说》已经更新至第40章

本帖最后由 jiadengling 于 2014-3-16 21:21 编辑

山娃之夜落乌啼传说   

版本:非黄色版本,删减版
作者:郑风
作者QQ:1021722129

读者须知:这篇文章黄色非删减版已经发在本网站的《秘密书屋》了。

内容简介:本文是作者继军同小说《今时不同往日》之后又一力作。
作者自述:这部写于09年暑假前的同志黄色大戏,是个人第三部作品,也是迄今为止本人唯一一部黄色作品,原先力求成为国内最经典最露骨的黄色作品之一,内容极为夸张,挑战开放尺度。该篇一经推出便赚足了无数人淫荡眼球,之后一度搁笔便开始在网络上销声匿迹,本无意再继续前缘。今面对支持读者,热心的跟贴和强烈要求,再加上《殊途者》市场的颓废,今再次决定续写《山娃》的后续部分(十七章之后),挽回人气。后续部分将延续前十七章黄色露骨的大胆描写风格,后续部分继续山村风格描写,故事也将更加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同时也将加大文学艺术性,敬请期待。(本文原是写了送给我一个好兄弟做纪念,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不能上网,才停笔.今仍旧网络被封,再次续写就当是给自己一个念想吧)

《山娃(又名:夜落乌啼)》将涉及故事性,传说性和现实性于一身,文中穿插着故事和传说无疑增加了作品的可观性和趣味性。本文无一例外的也将是一部实实在在的悲剧,文中的同志们皆在山村的背后欲爱不能中痛苦,一如常人。从而传达出“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够在一起”的呼喊?是人生的无奈,还是世俗的无奈?

<山娃之夜落乌啼传说>
文章简介:暑假时,郑风带着父母的心愿来到了一个旧山村,结实山娃,二人情投意合,彼此爱慕。可是,一切都没那么美好,这是一个处处充满诡异的地方,一个被诅咒了的家族。

    宁静、古朴的小村之晨,一具尸体引发猜测连连。恐慌如瘟疫般迅速蔓延开来,紧张刺激的音乐处处隐藏着的哀婉和不安,是低沉的呐喊抑著我们的感观世界。这注定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故事。

    神秘尸体引发小村恐慌,古怪案件谁人可破?变态杀手究竟是谁?劫后余生的人们惶恐不安,死亡仿佛就在下一秒。案件正在进行时。

【正文】

第一章 初到丽江

    1.初到丽江

    他,黑黑的脸膛,黑黑的胸膛,六块隐约可见的腹肌,宽阔的身材,很健壮。眼睛是他五官最好看的地方!清新中又带着迷惘的羞涩,几分的忧郁又几分的木讷。

    十七岁,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俺也不知道啊!

    很多时候,我以为他不是不知道,只是不知道如何表达——年少轻狂,如何的一种心境,如何的一份思绪。他名叫万胜,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愿意叫他狗子。

    狗子姐姐曾经如是说:名字贱,好养活呗。

    大山里的人永远都是这么纯朴,想必孟子当年也是大山里走出来的汉子,只有这样的胸襟,才会构有“人之初,性本善”的蓝图。每每我想起狗子的时候,总是会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那一年,我说的那一年正是我血气方刚,青春不知愁滋味的那一年。那一年,我大学毕业,就在同学们都选择去往江浙沪的富庶之地时,我却偏偏去了云南丽江的一个偏远落后的小山村。其中缘由只恐怕又只有我的父亲可以理解了。从小父亲便告诉我了云南丽江那个名叫丽安的小村庄,当年我的父亲母亲上山下山插队的地方。那里的天是蓝色的,水是蓝色的,人们的梦也是蓝色的!

    当年的村民对我的父亲母亲非常的友好,让他们见识到了什么叫“待人以诚”。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如今我再次踏上这条西去的道路,就当是为父母亲还一个愿望,也为这个遗憾做一个补偿吧。

    尽管临行之前父亲曾一再告诫我那里的贫穷,但是百闻不如一见。而事实上没到过丽安的人是想象不出那里究竟是如何的落败!从丽江坐车到丽安中间隔了五个镇和一个寨,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座小桥,终于到了!终于到了“石门山”,绕过了石门山的山路,后面便是传说中的丽安村了。其实石门山并不是高也不是大,只是横在了一村一寨的两头,挡住了过往的必经之路。

    风,那么轻柔,带动着小树、小草一起翩翩起舞。带着一种不可捉摸的醉意,当一阵清风飘来,如同母亲的手轻轻抚摸自己的脸庞,我喜欢那种感觉,带有丝丝凉意,让人心旷神怡。享受生活,不一定要有山珍海味、菱罗绸缎为伴,大自然便是上帝所赐予人类最为珍贵的。站在山岗上,再细看山花烂漫,落日余晖下的碧水灰土,蓝天白云,似乎也被渲染成一片绯红。稍纵即逝后,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静谧。再也没有比这更真实的梦境。只可惜山路崎岖,尖石子咯的脚生疼。这一切,都似乎是在提醒我现实终究不等于梦想。

    “后羿,你妈喊你回家射日了!”炽热的太阳肆意的施展着他的淫威,一段山路走下来,我业也是出了一身的汗了!初见丽安村貌,第一印象不是落后,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感,仿佛是若干年前我曾经来过这里!

    当我第一步踏上这片黑土之时我便知道这里一定会有故事发生,也许冥冥中一切已经注定。虽然我仿佛洗脑一般,什么都不记得。可是,记住了并不代表是永恒,忘却了也不等于没发生。我始终相信,这里面定会有故事,不止一个。

    因为曾几何时,无数个夜里,我都梦见我还是个贪玩的孩子,整日无忧无虑。白天,总爱跑来跑去,淹没在金灿灿的麦田里;夜晚,喜欢沐浴在月光中,在月光下尽情欢笑,对着繁星点点的天空,静静地数着满天的星星,似乎永远都不觉累。这样的时光虽然很短暂,但我却很快乐,对那里的一草一木充满了无限的依恋,我深深地爱上了那片土地。

    于是,我到了这里。一个海角天涯,梦与天相接的地方。

    我沿着小河往村里走,那么淡淡的清清的雾气,那么润润的湿湿的泥土气味,不住地扑在我的脸上,钻进我的鼻子。我张开双臂,深深地吮吸着清新的空气,那种神清气爽的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终于到了!我到的这个地方,地处云南省一个偏僻小山村,这里八面环山,中间一抹环带状的凹地居住着百十户人家,以万姓居多。这里的孩子长到十几岁都不会送去上学。

    原因很简单——“山里的孩子不是天生读书娃,头朝黄土锭朝天!种地的不务正业才去识字,穷啊!你娃没有瞅见最近的学校在百里之外吗?”这话是日后所谓的德高望重的族长告诉我的。

    第一次见到他我就惊叹于他的胡须之长。我是一路打听才找到他的,此刻我的普通话到了这里倒是成了蹩脚的方言,好在大家同出一族,发音三四不离五,那些人又耐心听我比划,总算是见到了这个名叫“阿公”的村中最年长者。

    “阿公啊,还记得我父亲吗?”我笑着很礼貌恭敬的问道。

    “那还是七几年的时候了,那个时候你父亲还是个娃,鸡巴毛才刚长齐乎。三十岁不出头(不到),和你阿妈两个在俺们村一呆就是四年啊!”阿公说着双手扶着那门楣,一片沉思中,那双眼便擎着泪花,仿佛那段记忆再次浮现一般,如在昨日。

    我心里很是难过,不敢再提及伤心过往,便安慰他道:“阿公,阿爹阿妈都很惦记你啊,只是太忙了。这不,托我来看你了。还有你最爱和的烧刀子酒和贡糕。”说着我便将带来的两瓶酒和两盒糕点取了出来。

    阿公又有点喜悦的对我微笑道:“这娃还记得俺这个朽木,真是的啊。二十多年了啊!呵呵。”

    从老人家的微笑中我恍惚间似乎读懂了父亲所说的那份真诚。看着远处的大山的四周绵延的是曲曲折折的羊肠小道,阿公说:做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忘本。“难得你阿爸阿妈还记得咱大山里的人,叶落尚知归根,好啊!”

    我们二人正毋自说话间,忽地跑进来一人。

    此时的屋外艳阳高照,蝉鸣聒噪。树叶岿然不摆,塘水纹丝不动,微风似乎像是迷路的孩子,找不到这边的路。屋里明亮的灯光下一个老少爷们和一个翩翩少年围了方桌坐下,酒水礼品在桌子上摆着,破破烂烂的桌椅板凳,一把早已不见轴的条把头(扫帚),一个灰撮(簸箕),一个木质即将脱了箍脸盆。开裂的玻璃窗户,反射着耀眼的银光,让人倍感烦躁。

    看他也不过十八九岁光景,纯清眼神,明眸水灵,显得比较生嫩。上着淡蓝色的褂子,敞着怀,一敞一晃间露出黑黑的厚实的胸膛和刚硬的一道乳沟。那破旧的短裤也只到膝盖之下一点,那双布鞋固然破旧,却也是手工讲究。

    他进门只喊了一声“阿公”便楞住在了那里。再细看他个头,略微比我高一些。肩膀宽平,黝黑的皮肤,瘦削而棱角分明的国字型脸庞。最喜欢他的浓黑的剑眉,挺直的鼻梁,轮廓清晰的嘴唇,那上面还有些许给人质感坚硬的胡茬,粗壮、筋肉明显的脖颈中央,凸起的喉结看上去非常性感。

    这样一个完美的身材,整个身子像个钉子般地僵硬立着,眨着眼睛看着我,像看见了一样稀罕物一般,双眼闪着异样的光芒爱怜似的看着我,纹丝不见动。

    对,就是这种色咪咪的眼神!好几次我都被他盯的不好意思。

    我想大概是看到我这个陌生人便不知说什么了吧。

    那刻,我感觉一股热流涌向那儿,我的鸡巴立马坚硬了。好在我穿着宽松较长的裤子,否则寸步难行。我慌得转身,不看他,却突然一阵心疼的感觉痛彻心扉。年轻时我们都曾放弃,以为那只是一段感情,后来才知道,那其实是一生。感情的戏,我是真没演技。我只知道心疼的感觉,却不知道有些事一转身就一辈子。

    怎么说我也算见过大场面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不过十几秒钟口干舌燥心惶惶之后,便已回转心态。暗自心道:这个人我喜欢,极品弟弟啊,是我的菜,真是完美极品啊!

    只是没想到帅哥黑小子这么大的人了,还如此的认生(怕陌生人,害羞)?莫非还是个雏?倘若真是如此,那我就赚大发了。哈哈,极品山野帅哥,你就等着我来调教吧!

    阿公见他到了,正合心意,便招收叫他到面前道:“来,狗子,这是从城里来的郑风阿哥,二十多年前,你还隔那田埂边摸虾时(还没有出生的时候),你娃阿爸和这娃阿爸是很好的,一起砍刺(柴),一起掏鸟疙瘩(蛋)。你娃就住他屋,等我弄好后才去接你。”

    看他的手势我明白了这两个“你娃”前一个指的是他,后一个就指的是我。

    辞别的阿公我便跟着这个和我一般高的“娃”到了他的“屋”。在路上,他有句无一句的和我说着家乡的一切,而我都没有在意。倒是他的那双大手紧紧地吸引了我的视线:粗糙、黝黑、宽厚、筋络突起,手指合拢攥拳的时候,虎口处便隆起了鼓鼓的肌肉。想必这与他平日重活劳作有关吧。这强悍的双手一定有威力!摸起来肯定有阳刚男性美的质感,爽。

    闲话少说,不过步行十几分钟便到了他家。从他的衣着我已经算出他家的贫穷,可是我万万想不到他的屋居然还是瓦草房,只可惜了年久失修,瓦上面不知道是铺满了什么,好像稻草一类的东西。他话很少,我问一句他答一句,我不问他也不说话,但有那么一两刻我竟发现他好像在偷笑着什么。

    “你好。”

第二章 睡觉

    2. 睡觉

    “你好。”我没有想到那狗子竟还有一个姐姐,比他大四岁。模样清秀,比我们都高出半个头,也是个小美女了,就是如狗子一样,黑了点。

    当他姐姐得知我的身份后,惊喜的笑道:“你是郑叔叔的娃,阿爸生前常提起郑叔,想不到还能在此见到叔的后人。”我方才知道这个家庭如今就只有他兄妹二人,靠田地为生。后来我也就明白了为什么他们長到二十岁了依旧不识一字的缘由。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明白了什么是“落后”,落后的不仅仅是经济,而是思想。思想的愚昧才是压倒一切的根源,更甚于其它。一个人穷不要紧,但不能精神上贫瘠,否则就意味着灭亡。

    “欢迎你到俺们村来作客。”他姐姐我们都叫她“山姐”。山姐长得秀气唯美,不似弟弟那般黑美人,而且个子不高,但是为人素来古道热肠。且因为父辈关系,对我倒是非常的客气。

    狗子带我看看晚上睡觉的地方,是一个小的房间,除了一张床还真没有什么可以提到的东西。他告诉我说晚上“俺们”一起就睡这里了,他姐姐则睡到了对面隔壁好婆家里。

    第一次感受到了村里人的热情,山里人永远就是这样的,周到的像是到了自己家里一样,周到的让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该干嘛。

    虽然我和狗子也交流了一个下午,他对我也不在那么陌生,开始还能和我说上几句,虽然有些时候表达不清,含糊其词,以至于鸡同鸭讲之事常常有之,也闹出不少冷笑话。但几天下来,总算我们是有什么说什么的朋友了,毕竟中国人除了语言交流,还有心灵沟通。既然与他自来熟,上辈子必定有缘,自然彼此可以理解三分。大抵不会悖理很多。

    山里吃的喝的自然比不上城里,这些我早有心理准备,对于我并非娇生惯养的来说,倒也不算什么问题。

    当晚,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境中不知道是到了一个什么地方,什么都看不到,什么也摸不着。朦胧半夏,几个人光溜溜的挤在一个火热的大炕上,歪七扭八春光香艶外加原汁原味健壮,威武跋扈抽插菊花,跨马扬鞭,荷枪实弹,舐血耍刀。“啊!”喧嚣呻吟、肉体碰撞甚至摩擦声不绝于耳,络绎不绝。虽然看不到听不到,却感觉有无数双手在摸着自己,那种感觉令人兴奋到窒息。

    突然醒来,发现也是上午十点多了,大概是昨睡晚了的缘故吧,我想。

    “晕,又跑马了!”看着微微湿答答的裤子,揉了揉依旧坚硬着的鸡巴,我指着他鼻子——假如它有鼻子的话——小声骂道:“你啊。又想男人吧,真骚!”

    起来时看不到狗子,我便赶紧穿衣起来。

    “兄弟,兄弟!”前后屋也没有找到人,但我却是发现昨天摆在窗前的镰刀和背篓不见了!“这小子,又不闲着了。”想必他是上山去了,算了,山里的孩子哪个不是山里穿梭水里行?根本不必担心他,也不必管他。

    我便坐在门前的小凳子上,等着我的男人回来。

    天啊!我是猛1,怎么变成了一个碎嘴小媳妇了?

    难道每个1的骨子里都潜藏着一个柔情似海的小0。

    山花的芳香迎风而过,夹杂着泥土的气息。板栗花香的青涩和着北风的温柔,恰似夏夜乡村那份醉人的宁静,惬意中又有几分舒适。我想,大概只有我这样无所事事的人才会有如此诗情画意的感觉。在他们的眼中更多的是生计的艰辛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无奈,我不知道在他们内心中是否也会有那么一丁点的喜悦。

    大约又过了半个小时,有个身影近了,是他。下体热涨、欲火难耐。他妈的,我怎么和个发春的小媳妇一样!不对,发春的不是我,是我那欲火焚烧的小弟弟才是。

    我捋了捋混乱的心思,赶紧便跑了过去,看着他略显佝偻的身子,和流着汗的脏西西的一张脸,我真想说:“老婆,我来。”

    话到嘴边,千言万语最后却只好说一句:“怎么,每天都是这么重的活?”

    他不说话,还在对我笑,笑得我心都在疼。

    我没再说什么了,便把他箩筐接了过来,背在我身上,好家伙,还挺沉的。

    他见状,赶忙急切说道:“俺哥,你不行,俺来。”

    我按着他手,不给他,唬他笑道:“哥,也不是肩不能挑的!我来,你去歇歇。”

    他也不再坚持,似乎非常高兴的样子挂在脸上,然后慢慢嘴角里蹦出三个大字:“谢谢哥。”说完,像个小孩子一样开心的慢跳着我们便一起到了家。

    哦不,他本来就是一个小孩子,只不过生活提前把他变成了大人。

    放下那箩筐,我伸出手拉住他的胳膊,看着他,淡淡说道:“走!”我便拉着他一路小跑拐过村地,停下道:“看你脸好脏,来洗洗!”

    他笑着问我:“你杂知道这弄(里)有水道(水经过,小溪)的。”

    “昨儿下午我路过时,看到的。”我递给了毛巾,说道:“这水挺干净的,洗洗。”

    他不接道:“俺不用,这布条(毛巾)是俺阿姐特意弄给你使弄(用)的,俺弄会黑的。”

    “没事,给你!我给你的…真不用,阿哥生气了!”见他依旧推搡,我故意发火逗他道。

    他约摸是怕我生气,方才小心笑着接过毛巾,在水里蘸着水洗着。我心想:真是可爱的小伙子!

    他说道:“好了!”

    我抬头一看,太阳的金色光芒耀在他那淳实的脸上,点点星星的闪着光彩。俊朗的脸庞炯炯有神的眼睛,浓眉大眼中尽是温厚的温柔。

    我第一次看到了一个真正形象上的年轻的农民,一个刚满十九岁的少年,不知外面世界的精彩,不懂世间的人间冷暖。抛开年龄不说,他还只是个孩子啊!

    我们一路高高兴兴回到家中,我问道:“狗子,你采的这是什么啊?看上去像是树叶一样,吃的吗。”

    “嘿嘿,阿哥啊,你只说对一半,这是吃的,不过不是食物,是草药!”他很认真的帮我介绍说道。

    我便摸着他身子,掀起他褂子,转着他问道:“怎么了,你受伤了?”

    “没,没!这是我取(采)蘑菇时顺便采回来的。是送给对面的‘药王’黎叔的。”他见我如此,忙说道。

    我问他道:“药王黎叔?他是什么人啊?”

    “怎么哥哥不知道吗?俺们村里人有个头疼脑热的,三灾九症的全靠他老人家的药啊!俺们都叫他药王。不过黎叔年龄大了,有时候上山就顺便帮他取了些草药!”他笑着告诉我道,又说:“今天在山上弄了些蘑菇,晚黑(晚上)叫阿姐煮汤给你吃,可鲜美了!”

    我一看,果然,草药下面便是新鲜的蘑菇。我问道:“你上山有危险吗?可有猛兽啊!”

    “山里人还怕上山?猛兽早没没有了,有倒还好,有野味吃了。不过毒蛇倒是有点,不过咱不怕。”说着他便傻傻的笑着。

    我拿着一个伞状的药物,问他道:“这个是灵芝吧?”

    “嗯,对头。是叫‘灵芝’,看这模样,有百十年了,在石缝上采的,很隐秘的地方,只有俺知道,哥啊,你咋也认识草药啊?”他说着就拍拍胸脯,得意的样子。

    我说:“电视上见过,当年白蛇娘娘盗的就是这个救她丈夫!”

第三章 洗澡

    “电视俺知道,俺爸走的那天俺去过城里一次。不过你说的娘娘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听着挺美的”他说完,便要我讲给他听,我就告诉他晚上再说给他听。他高兴极了,要我在家歇息,他便飞奔的跑着将草药送去给了河对面的黎叔,还开心的唱着山歌“一路一句一声叫喔哦嘿,俺家是个少年郎喽嗨!大姑娘……”。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真是个孩子!我笑道。

    晚上他带我去河边洗澡,我问他道:“天还没黑透,这样洗不怕被人瞅见了啊?”

    “看见怕哈(什么)啊?再说半截身子在水里,看不见的,天色也灰(暗)了啊,没事。”说完他便赤条条跳进了半人深的水流中,溅起了道道水花。我见四下无人,道旁又有数目蔽佑,想必也不会来人的。我便也穿了内裤跳进了小河里。河水真是清凉,打在身上的水花柔柔的像是孩子的手掌,水底大都是平底磨滑的大石头,一点也不铬脚。

    他看着我笑道:“阿哥啊,你不是穿着裤的吗?咋还怕那么多啊!城里人就是讲究。”

    “哪有,我是不愿意被人看了去烂了眼珠,嘿嘿。”我慌忙解释道,却也是胡乱应急,一时语塞找不到好的说口。幸好这娃子呆,没有心机,只道是城里人的通病。

    我有一句无一句扯道:“你身体挺强壮的啊!有肌肉。”

    “那是自然,俺一直山上跑,锻炼的呗!”他笑着打起了浮泳,还转周来了个水上表演。

    其实我一直在有意无意的注意他强壮的胸肌和腹肌。真的,他的身材几乎很完美,强壮的很自然,不像那些刻意练出来的人那么夸张。看上去很精壮,完全没有坠肉,六块腹肌若隐若现在腹部之间,仿似一层油油的汗覆盖在皮肤上面,因为他的皮肤是古銅的黑色,所以我很是喜欢。

    我想对于他这个穷家少年来说,唯一自豪的怕就是他的身体了。我收起色迷迷的眼神,问他道:“你学过知识?怎么你上过学?”

    “怎么可能啊?俺没上过,没有钱上,也从未想过要上。不过对村以前有个人交过俺一点点的知识,俺虽说笨,但也识得几个字,不多。”说完,他好像意识到什么,又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便不再说了,似乎是不高兴了。

    他急急地上岸穿好衣服,然后赶忙叫我上来。一路回家也不再和说什么了,像是变了个人似的。而我也不敢多问,直觉告诉我:其中必有蹊跷。

    晚上他早早的便合衣睡下了,我原以为晚上他必不会吵着要我说故事了,岂料我刚脱衣上床,他便猛地翻过身来,瞪着双眼看着我,笑着说:“俺哥,搁(给)俺讲‘白蛇’,那个啥白蛇精‘盗仙草’故事啊。”

    “看你这笑得死相,真活脱脱的像个白痴!”我戳他脑门一下开玩笑的道。他也不以为然,笑着要我讲。“好,给你讲。从前有个……”我便学着长者样子说道:“白蛇妖为报恩下凡变化成人嫁给凡人许仙,许仙不明就里与蛇妖成亲,二人相亲相爱,举案齐眉。端午佳节,白蛇误饮雄黄酒现出原形吓死了丈夫许仙,故而才有盗仙草之说。此仙草说的就是千里灵芝,相传长在紫微山无极宫内。”我见他听的入迷,问道:“听懂了吗?”

    他拔着脑袋,说道:“听不听的懂的呀就那样吧!俺哥,你说这灵芝真有这么锅尽(厉害)?”

    “神话传说,说的玩的。灵芝如若真能起死回生,那还不卖出了天价。趣味而已!”我笑道。

    “哦,假的啊?”他又不依不饶的问道:“那白蛇和什么仙的最后怎么样了?”

    “一如当初,就这样过日子了贝。”我很随意的说着。

    看上去他还是不信:“真的。”

    “对了!一开始是风是风雨是雨的。可是,后来出现个坏和尚,拆散了他们夫妻……”

    我还没说完他便紧张的拽我衣服问道:“那往后呢?”

    “别急啊。后来,那和尚被打跑了,白蛇和许仙又在一起了!是永远的在一起了。”这次我特意后加上了一句,我想或许这样的结局是每对恋人都想要的结局,我也不是例外。

    他天真的灿烂的笑着说道:“哦,是永远就最好了,以前晓(学)过一句话,叫‘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一生就好了。”

    “传说而已好不好,不要陷入故事里了。”我提醒他道。

    他倒是不以为然道:“那也不赖(错),还没得(有没有)故事了,说听听!”

    “不早了,睡觉,下次说,埋个(明天)说。”我见他起了兴趣,便感觉累了,催他睡觉。

    “好,埋个(明天)再讲。”他终于是睡下了,不再吵了。

    第二天一早,我醒来便看到他在屋外劈柴,他看见我很认真的说道:“俺哥起来了,俺已经很小心很轻的劈柴了,还把你吵弄醒了!”

    “不是,我自个儿醒的!”我笑着说道。

    他想了想说:“哦,俺哥,我一边劈柴,你一边给俺说个故事,不然怪没劲的。”

    “讲什么呢?”我自言自语道。

    他倒是挺内行的,建议道:“讲一个神话的!好听,带劲。”

    “好,给你说一个牛郎织女的传说!”我便想起了一个爱情神话故事。

    “牛郎织女?行,就它了。”他笑着说道。

    只是没有想到这个凄美的爱情传说居然使的他眼眶都红润了,我说:“怎么了你,哭什么,这是假的,故事而已!”

第四章 逮鱼

    4.逮鱼

    “人家感动的啊,怎么经历了那么的磨难还是天人相隔啊?”他柴也不砍了,丢在一旁,坐石凳上嘟哝地说着。

    看着他的言行,这哪里是十九岁少年,分明就是一个孩子嘛!

    记得我那年的十九岁,跪在地上,在白色的墙上写下了我的爱情誓言:“此生为你,为你此生”,又画下了一个个圆,便从此以为我的人生也可以如此的圆满。时至今日才发现原来梦想就是梦想,很多时候都只是想想而已,做起来真的有好难。

    看着这山沟里枝繁叶茂的一片绿色,星星点点的花红,还有这个敦实可爱的少年,我忽然间想到:难道说我的梦想竟会是在这里起航!看着他的背影,难道说短短几天的时间我已经喜欢上他了不成?而我又绝对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尤其是同志之间的。

    “你怎么了啊,阿哥?”

    我的思绪又被拉回到现实中,我说道:“没事!”便一个人悻悻然地回屋。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在那里发呆。

    不一会儿,狗子便进来了,笑着问我:“怎么了,哥。呵呵,是不是困(呆)着着急啊!”

    “有点,突然来了之后发现没事做,有点无聊。”我无奈的说着。

    他笑得有点白痴的道:“哦,没事。傍晚和俺一起去山塘里逮(捉)鱼去,玩着就不急。”

    “那感情好!”我爽快的便答应了,想我也不会捉,看他怎么整,也学学!我便换了一身他的衣服,虽是破旧,倒也合身。照照镜子还挺像那么回事!恍惚间,少年闰土形象,跃然纸上。

    一路上遇到好多他的熟人:“狗娃,打鱼去?”他还不断忙着打招呼,有的还和他贴着耳朵说着什么!他却只是笑着不说话!我心想,八成也不是正大光明的事,否则咬什么耳朵?

    一路上,他尽看着我笑了,高兴的时候唱着一些我听不太懂的山歌。

    等到了塘边,发现是一个家塘一样的地方,在我们那边的农村也曾见过。我便投石试试下,发现并非深水塘,只是水浑浊了些!我见他只是带来一个竹篓编制成的鱼篓,并没有其它工具,我便纳闷了,问他:“唉,你用什么逮(捉)鱼啊?”

    “用手啊!”

    我想该不会跳下去吧,大概他也猜出我的意思了,说道:“就这样下去逮(捉)啊,放心!这水只到我大腿,不会有事啊。”

    “水这么脏浑,万一有蛇怎么办啊?”我担心的说道,便劝他不要下去!

    “放心,我有这个!这是黎叔给我的雄黄汁,摸一点在身上,蛇是不敢靠近的!”说着他便慢慢趟进了水里,我正要作声,他示意我不要说话。我知道他是怕我惊了鱼儿,便不再说了。看着他背着鱼篓慢慢移动着,整个心儿都提了起来。

    夕阳犹在眼前,望着他上下窜动的身影,心里热乎乎的却有些难过了。

    我忽然一阵心动,我这是怎么了?是担心他吗?是喜欢上他了吗?我不能啊,他是我弟弟啊!是亲弟弟吗?突然心中又有一个声音响起!我想我完了,突然间对一个人有了好感,突然间为了他心痛,分明就是爱上他了!我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告诉自己这只是哥哥对弟弟的情谊。理智和现实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允许的!

    回去的路上,他背着背篓一路上都是那开心的傻笑,还问我道:“哥,今天捉了两条,挺美的!晚黑做鱼汤……哥,咋了,你咋了?不开心,刚才一直就看你一直不一样,是不是病了!哪里不舒服吗?”

    看着他,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我笑道:“我喜欢你,哥爱你,不是兄弟爱!”我能这么说吗?身体力行的病可以药物治疗,可是心病又如何去除?尤其是这样的心病!我便笑着道:

    “没什么,大概是饿了,听你说鱼汤说的。”也不在说着什么,便急步而去。谁知到了屋前发现,好多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又说又笑的。见我来了,便都不曾说话了!只是看着我。好在狗子上前,他们便拉住他,不知道说着什么,还不时往我看看,那狗子也是笑,应答着。

    我不知道他们说着什么,便提着刚狗子放地上的鱼篓,回了屋里。我将鱼倒在了盆里,没想到这鱼还挺大的,可惜此生投错了胎,已是奄奄一息!

    不大一会,隔着窗户我见他们都散去了,那狗子笑着走了进来,也不说话,从井中打来水便来洗鱼。不大一会功夫腥气扑鼻而来,那鱼肚子肠子一股脑儿地滩了出来,甚是恶心!我便去拾掇柴禾准备引火烧饭。

    喝着浓香的鱼汤,我便问他道:“对了,你姐这两天怎么一直不见人影啊!进城了吗?”

    “呵呵,没有!俺姐来年就要嫁给春生哥了,这不没事的时候就去他家帮忙烧饭洗衣服,照顾他家生计。就在村那边,俺们逮鱼那后头,大概一袋烟的功夫。”他说着还指给我看,生怕我不知道似地。

    我忽然没事的笑着,便想开开他的玩笑,道:“哦,你姐已经有婆家了啊。嘿嘿,那你呢?有没有看中的人家啊!啊?”

    没有想到他也会害羞,还通红着脸色,紧张的说道:“没啊,没。人家还小,才十九啊!”

    “十九岁也不小了啊,隔(在)我们那里农村,生个小侠们(小孩子)都不晓得有多大了啊!”呵呵,我便笑着夸张的说道。

    郑 风   著   作者QQ 1021722129

第五章 山歌

    5.山歌

    其实,回头看,这话倒也并非过分夸张!在我们农村或者乡下,那些到不了十六岁便结婚生子的人比比皆是。记得我在上初三时,已有同学辍学抱儿子的案例,而那时,我刚好15岁。然而这又是题外话,暂且不说。

    他见我笑道,便知道我是开玩笑,却也放松了一点,便不再答我话茬,只是一个劲的扒着饭。下午的时候,我陪他一起去春生家。这才知道他这个准姐夫全名叫沈春生,二十五岁,现在在省城打工,开年迎娶新媳妇。春生哥是家中独苗,母亲早亡故,家中只有一疯癫的父亲和奶奶,狗子的姐姐便是每天帮忙照应着他二老!春生家平房四间,看上去还挺新,估计盖过也没多久。

    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走进里面一看,却也是像样的东西没几个,就连电视机也未曾见到,更不必提其他物件。我心想:大概此地闭塞,无信号,故而没有电视机。那正如赵老爷子所言,像样的电器没有几件,除了手电筒。

    但那老人却也非常热情,尽管双脚也是不利索,还是撑起,招呼我坐下。中午姐姐忙着做饭,我们陪着老人说着一些无关的事,大都都是他二老说着春生在外面的事。想必这些都是春生转述的,说省城如何的好,不比山沟子里。告诉狗子要走出去!听的狗子也是一身劲,不时的还“哎!”的应声着。我倒更像是个多余人,听着他们半文半言的普通话,还去摸索着大意,生怕老人是在与我对话,不答而有所不敬,因此便只有看三人的眼色行事。

    中午吃饭的时候也是菜少人多,好在我饭量也不大。那狗子还和我说:“多吃点,多吃!”我心道:“多吃你个头啊,敢情不是你家的粮食!再讲了,吃来吃去不就前白菜后萝卜的?不知道本大爷是肉食动物啊?”而这些画外音他却不会知道,还一个劲和他们说着笑着,一片其乐融融!

    笑,笑,笑你个鸡巴头!

    大概中午吃萝卜这种消食化气的东西吃的太多了,下午跑厕所也不知道多少次,简直怀疑,是不是巴豆做了调料。老实说,不是我吃不惯这些粗食,更不是我诋毁萝卜,俗话说:萝卜进了城,医院都关了门,而又非我娇生惯养,只是乍一吃这许多,胃终究是受不了!来回数次后,我便躺在席子上,不想起身!

    “起来,喝了这个。”我一看,是狗子,只见他端了一碗像是药水的东西,便劝我喝下。奈何是盛情难却,只的强忍喝下。虽然他放了很多的红糖很甜,可是浓烈的生姜味道依旧扑鼻,甚是刺激。

    “睡一觉就好了”他看我精神不济,便帮我擦席子要我睡一会儿。我便躺了一会,晚饭也是他送到我床前,我吃了些许便又躺下了!这倒不是我病入膏肓,无法下地自理,实在是突然发现当病人感觉挺好。看着他忙里忙外的,突然感觉原来幸福就是这种味道,苦中作乐也是一种快乐啊!那种感觉好微妙,暖暖的,很贴心。

    那一晚上,似乎他都没有睡熟,也不敢翻身,听着我的动静,帮我盖着被单。就这样,一夜,我们两人都不曾睡熟,却也都一言未发。大概是晚上没有睡好,待我上午醒来时已经是十点多钟了。我想大概是昨天的生姜水起了作用了,肚子也不疼了,跟没事人一样了!

    见他正在摘菜,我便问他昨天喝的是什么东西。“是生姜水,搀了点红糖,还有枯叶草,怎么样?很管精(有效)吧!”

    他见我也可以走动了,便也挺高兴的,连连说自己的药水很有用,而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所谓的“枯叶草”便是我们常说的“甘草”,确有药用价值。

    那天,是我到那里最快乐的一天,上午的时候我陪他一起又去塘里捉鱼,我也第一次下到了浑浊不堪的水里,我们就这样闹着,尽管最后一条鱼也没有捉到。可是,回来的路上我却像是捉到了十几条鱼一样开心,一身的泥巴兼之气味难闻,此刻却都成啊我开心的资本。

    下午的时候我们去南村锄地,我第一次看到了沃野一片,想不到大山里还有如此一块平地,那么多叫不出来名儿的菜,看的我眼花缭乱。

    那一天,我真的很快乐,看到了山里人生活的乐趣,忘记了烦恼,也忘记了来这里的初衷。晚上躺在竹蔑编成的草席上,嗅闻着草根轻熟的气息,仿佛身处大自然的怀抱,几乎融为一体的浑然天成!

    夜晚的月光柔和的抛在案几上,淡淡的光芒惹亮了整间屋子。

    我试着和他说道:“唉,狗子。今天我们去洗衣服时,碰见一群人,你和他们嘀咕着什么呢?”

    “哦,你说那些人啊!”他也确实没睡,醒着的,想了想说:“俺们山里啊有比唱山歌的风俗,这不‘七月七,龙抬头’的时候又要到了,他们问俺要不要去!”

    我笑着道:“哦,我知道了,是赛山歌,找媳妇的,对不对?”

    没有想到我无意说的一句话,却也是点中要害。他问:“你怎么晓得?”

    我心想难不成真是这样?“电视里都这么演的!真是这样?”我很是担心的问道。

    “确有其事。”

    我的担心果然应验了,我暗骂自己道:真是乌鸦嘴!可是又转念一想,真是的,人家的赛歌赛曲的,我跟着担心什么啊?真是没来由!

第六章 六月的天

    6.六月的天

    即便是没有生气的理由,我也是不想再听他说下去了。便催促他睡觉,哪怕此时的自己却也是毫无睡意。直到听着他含含糊糊的呼声我方才睡去,朦胧中似乎我是带着泪水合眼的,原以为我会一夜未眠,却不想一觉睡过了日上三竿。那天吃饭的时候我几乎没怎么说话,我吃的不是很多,摆明了脸上写着不高兴。

    他一直都是很奇怪的目光看着我,却也不敢几句,临了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便含糊其词告诉他道:“是老毛病了。”至于是什么老毛病,他没问,我也没说。

    整个下午没有见到他身影了,我独自一个人在屋里生着闷气。我心想:整个一什么人啊,这是。人家病了也不问问,关心关心人家?一个下午都不见人,去哪里疯了啊!

    临近傍晚时,突然便停电了,一道闪电划破了昏暗的天空,随即便是雷声轰鸣,道道闪电耀明了整个屋子。风声卷着叶落席卷了整个村庄,刹那间倾盆大雨已至。

    风声,雨声,屋舍中鸡鸭鹅群的阵阵恐叫声,声声入耳。听的我心神不宁,闪电,雷声,依旧不断。我不知道狗子到底上了哪里,搁(在)平常时候早就回来了啊,今天为何到了这般光景还不见人影?这闪电打的,倘若此时在山上或其它外景,那可是非常危险的事啊!我都不敢再想了,那丝丝冷风迎面吹进,我却也是一头汗水!心儿跳的如十几头小牛挠儿似的!

    心急如焚,心急如焚啊!

    早知道如此,我便不该整天闷不出声,倘若可以陪他说句话,也不至于就是当下的局面。看那闪电继续着它的淫威,肆虐的风雨无止境的下着,仿佛此刻已经倾尽了它们的能量。

    “六月的天,孩子的脸”,真是说变就变。刚才还雷声轰鸣,闪电不断,一阵后也是渐渐停息,只是大雨还在最后顽固的继续着,却也是孤掌难鸣。

    正当我六神无主时,忽然眼前一暗,一个身形便挡在我面前。我一惊,借着屋外的光线,终于看清了!

    是他,真的是他回来了。我忙将他拉到光线亮处,他道:“干什么啊?”我见他浑身都湿透了,一脸的水珠,还拎着一个篮子。“你上哪里去了啊?这么大的雨,吓死人了?你还出去!这么晚了不着家,你去哪里玩了啊,我都担心死了!也不打声招呼!”

    我气急败坏的说道。他没有说什么,似乎是没有反应过来,许久的和我对视。隔着昏黄的光亮之色,尽管雨声的落地声的铿锵充斥着我的双耳,我依旧可以听的到,听的到自己心跳声。

    内心深处一个细小的声音在叫着:我不能爱他,不能爱他。可是却有一个更大的声音在呼喊着:你爱他,爱他!原来缘分就只是在一瞬间便可以将人撕扯成两个人,那明明精密的伪装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就这样,雨停了,他也没有给我任何的解释。

    夜很黑,电灯突然亮了,我坐在床边,他坐在凳子上。他看着我,我却假装视而不见,看的出他似乎有话要讲。我去厨房把中午的饭菜热了热给他端了出来,放在他旁边的桌子上。拿了两双筷子,我没有说话便吃着。他去洗洗了脸便坐下吃着,不经意间我突然瞥见他眼角竟有一丝划痕。

    我忙放下碗筷,摆了摆他头,问道:“这怎么回事?”

    “额,破了!没事,大概叶子划的。”他倒是一脸的满不在乎。

    我想他真的是上山了,如此大的雨和惊雷,现在想想都后怕。如今他安然回来,我真不知道是该数落他,还是该庆幸一番!

    “我吃饱了,你慢慢吃吧!”我把碗筷一推,便回屋躺下了。

    “阿哥,今天咋睡这么早啊?隔以前,你还教咱背几句诗的啊!”他轻轻的坐我旁边,笑着说道。看的出来,他是怕我不再理他了。说实话,今天我的确是生气了,不为其他,只为他的安全。

    “哥,哥,睡着了吗?你。”

    我揉揉眼,装作刚醒样子,侧着身子说道:“没有,醒着呢!还有,今天折腾了一天,你不累。”

    “还行吧!哥。”他喊我道。

    “嗯,干什么?”见他又不说话了,我便问道:“怎么了?有事说事啊。”

    看他还难为情的样子,难不成是要向情人告白啊!

    “俺哥,今天你真生气了啊?”他停了停,又嘟哝说道:“看你脸都气绿了!”

    我心想,你以为我是变脸变色龙啊,还能变色?我道:“谁让你让人这么不省心的啊!出去也不说一句,害的人家担心,外面又是打雷又是下雨的,也不见了个人影。这万一有什么事,我怎么……”

    正当我激情演绎时,只见他已是通红着双眼热泪盈眶,说话间便要流了下来。这倒是让我慌了神,自我认识他开始,却没有见过他掉过一滴眼泪。他也曾经对我说过,自他父亲十年前去世后,不管什么困难他都没有哭过。

    我忙起身道:“怎么了?怎么了?哥不是骂你啊,哥是担心你啊!怕你出事啊。坐啊。”就这样,我们两个坐在了床上,我拉着他的手,帮他擦擦泪水,说道:“傻瓜,哭什么呢?哥没有生气啊!”

    “怕哥往后不理俺了!俺就一个人了。”他嘟哝着在我耳边说着。

jiadengling 发表于 2011-11-30 21: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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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青春激情

    7.青春激情

    我笑着告诉他道:“傻瓜,哥住你家,吃喝睡都在这,咋个不理你啊?”

    “那,那,那哥以后走了,俺又一个人了啊。”说着他便擦擦眼睛道:“哥,你不会走的吧!永远和俺在一起。”

    “哥有家有父母的,怎么会一直在这呢?指不定哪天就回去了啊!”我笑着拍着他手道。

    他搂着我,生怕我马上便走了似的,道:“俺不要你走啊!和你永远永远在一起!你答应俺吧?啊!”

    “啊,好……哥答应你,永远永远在一起。”一时间感情迸发,强烈的氛围中那昏黄的光线处如大幕轻启,观众席上掌声一片。

    我轻轻的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道:“永远!”

    夜色如许,叠叠重重的山峦尽情于月光的视线下,安静的躺着。窗外的一切都是那样的寂静,静的都仿佛已听不到了知了的聒噪声。

    给你的爱其实一直也是这样的安静,以为自己要的是曾经拥有,却不想那海枯石烂天长地久也是如此的诱人,就这样沦陷了。看着熟睡的狗子,眼角似乎还挂着一丝的笑意。“情到深处自然浓”,我不知道这究竟是场游戏的逢场作戏还是情不自禁的一夜风流。

    从我初见的那一刻,到彼此相拥坦诚相见,是爱还是情,还是性?我将他的手从我的胸前放进了被单里,轻叹了一句:我也不知道啊,也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便醒了,没有看到狗子,正准备起床时,耳边便传来一阵歌声。“这大清早的还有人吊嗓子?”我也纳闷着,这歌声好像是从隔壁好婆家边传来的。

    但听得一个男音唱道:“树上喜鹊对成对吆,山里的阿哥想阿妹啊。天上乌云驱不散吆,林中飞鸟同觅枝啊!我帮阿妹挑柴去,一去松山急回转。但等夜幕那个临山寨,阿妹面前,那个面前,再把情歌唱个遍。”

    “好听吗?”我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狗子已经站在了床后头,笑着对我说。

    “好听着呢,山歌朴实婉转,好像山莺……”我见他在傻笑,忽然想想又改口道:“不好,什么阿哥阿妹的,腻味死了!不好。”

    他问道:“到底好还是不好啊!”说好和不好都不好,我只得默不作声!他又继续道:“他就是隔壁好婆家的小凯子——万凯。”

第八章 闲侃

    8.闲侃

    我便起身穿好了衣服,他盯着我下处看着。我心想,真是个小色鬼。故意侧着身子穿衣服道:“看什么啊?色魔。”

    “才不是呢?俺哥好看俺才看的。”他但是一本正经的样子,好像是我被看的理亏一样。

    忽然他冒出一句话,差点没把我笑着羞死:“哥,你鸡巴真漂亮!”

    “啊!你”我唯恐隔墙有耳的做贼心虚的拉他坐在凳子上,神秘的小声问他道:“别胡说啊。哎,我问你,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男人的啊?”

    他把手缩回去,突然变得还似有害羞的样子道:“就是识字的时候,教俺识字的那个,在俺家歇息时和俺也曾经互相摞过鸡巴,他还说喜欢俺,俺也帮他弄过,感觉还挺好的。”

    “哦,我明白了。他是借传授知识机会占你便宜,后来呢?”我笑着开玩笑道。

    他回忆道:“后来,农耕太忙,学了阵子也就停了。他在俺们这玩了半个月也就走了,俺们就再也没见过了。”

    从他的眼神里我似乎看到了一丝叫“想念”的东西。这种东西让人沉醉,也让人心碎。

    “王八蛋!”我恶恶的吐了口气,继续问他:“你们既然都这样了,那你喜欢他吗?”

    “起初俺也不敢,拒绝他。可他趁俺睡觉时给俺撸醒了,还亲着俺。不过,俺挺享受的。”

    “禽兽!”我不由打断他话语,一阵骂道,见他看着我,便笑笑道:“那你就顺从了!”

    他也不好意思的笑道,那黑色的面庞越发的光亮了,“感觉也挺爽的,当时又冲劲(冲动),就那个没控制住。他还给我喷出的东西都吃了。不过,我没吃他的。呵呵,哥,就这些。俺们就那一个晚上。俺后来发现自己原来还是喜欢他其实是喜欢他的抚摸,和他的那个。才发现自己对女的没多大感觉的原因。”

    说完,他还叹了口气,又补了一句“其实俺也不知道。”

    我心想:那个,那个啥啊?不就是那个大鸡巴嘛!别人的都可以说,到了自己身上,自己做了还不好意思说。看来,他还是处男呢!难怪昨晚他吻技那么高呢,原来经验之谈啊。看来他是兴奋到好奇才会去迎合上去的。我便故意问他:“那你们有没有啊?”

    想必他是知道的意思,只是不曾想到这样的一个词语也可以使用于男人与男人之间,甚至是用到了自己头上。“怎么啊?都是男的。”他不好意思的问道。

    我当然要孜孜不倦加以教诲了:“就是!”见他还不懂就索性说的更直白了,反正咱皮厚。我道:“就是用你的这个插到他的这里!明白了?”我拉他站了起来,指着他的阴部,又拍了拍他那结实的屁股。看来他是懂了,却是傻站着,看来他是万万没有想到所谓“做爱”就是如此。

    看着他喉咙一咽一张的,我拉他坐下,看着他笑。

    他小声问我道:“能送进去吗?”

    “啊?什么,送什么,进哪去!”我故意装作不懂,反问道。看着他苦笑的样子,我便告诉他道:“只要有润滑东西,就可以!感觉不要太好啊,不过先声明,本人也没有试过,电视上看的。”

    “不是吧,电视也有这东西。”他倒是挺好奇的说着。

    “呵呵。怎么样,想看吧,小色魔。”我心里这么想,可也只是一个劲笑,不置可否。我们正说着,那山歌又响了起来,

    这次听上去倒更像是表达了一种祝福,但听到:白云飘在那个天胸膛唉,鱼儿游在水中央喽嗨。不知道云和月为谁明呦,等着我的阿妈回家转啊。

    我忽然对这个人来了兴趣,好奇问道:“这凯子结婚了吗?”

    “他,没有。他都二十五了今年,却还没有结婚。听说他忘不了一个人,一直不肯娶妻。不过这人是谁就没有人知道了。”狗子看了看窗外,和我细声细气说道。

    “一个人,莫非也是男人,哈哈。”我暗道:“难道这是男人村?可惜我不是李凯,不然一定好好和他做做。”

    他又问我道:“哥,你说俺这样的喜欢男人正常吗?你见多识广给俺说说。”

    我便笑着说:“这可是问倒我了。这种行为统一称为‘同性爱’,现在又叫‘同志’,其实就像是左撇子一样,是正常的。只不过,与生理发展及社会往复背道而驰,又与伦理纲常相谬,终究提不到桌面。这么和你说吧,上天既然这么给面子,创造出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是不会没道理在的。至于有什么道理,有待科学家进一步推敲研究,又不是我能做到的解释了。”

    “哦,原来如此。”看他半懂点着头的样子,也挺好笑的。

    我告诉他道:“我给你讲一个事情吧,说的是一个皇上喜欢上大臣的事情。”

    “慢着慢着,俺哥,皇上也会爱上男的?真的吗?”他不解的问道。

    我很认真的告诉他说:“自然是真的。古书古籍野史上均有记载,真实性很大。古人便有断袖之癖的说法。”

    “哦,真是没曾想到啊。你说的故事和人俺虽然知道不多,但还是听明白了一些,这是一种现象,自古存在。又是一个群体,是很多人。”他看着我,似乎老学究的样子分析道。

    我让他坐在我旁边,说:“嗯,说对了。我今天给你说的事是明代皇帝的故事,不爱江山爱帅哥。”

    明中叶,大明宫里,那皇帝每天都是愁眉苦脸,不得快乐。原因就只有一个,三千佳丽和美貌的皇后他都不爱,每天应付着房事却也是提不起兴趣点。他喜欢一个人,一个男人,当朝新晋新科状元。

第九章 说故事

    9.说故事

    的确,此人蟒袍玉带在身,外被麒麟龙虎衣,脚着九华阑珊鞋,英俊潇洒只逼潘安。这状元是何等聪明,从皇帝暧昧态度和语言中,对皇帝的意思也是心知肚明。

    然而无巧不成双,这状元偏偏也是位同志!

    只是皇家之事岂能随意,他自然是知道其中的厉害,任那皇帝百般挑逗,却也不能就范,多番明示暗示希望帝王可以放手。

    那帝王沉醉男色之中,岂能自拔。那状元君一再忍让倒是给了皇帝一点希望,苦于没有下手机会。状元虽然才学八斗,奈何年少,故而不能委以大官,也就不能随时入宫,而皇帝自然更不能出宫明目张胆的与他人行事。

    正当帝王为此烦恼时,西宫太后突发奇病,群医束手无策。皇帝乃是第一孝子,随即张榜招贤,凡能令太后妙手回春者,直授官衔一品,黄金万两。

    太后是何等尊贵之驱,一个弄不好,导致她老人家一命呜呼,便是诛灭九族大罪,罪同欺君。故而坊间为了那诱惑的条件而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者虽大有人在,最终却也无人敢揭皇榜。三天时间过去了,那太后凤体违和已然到了深度昏迷地步,药石不进。皇帝深知:就此下去,母后不日将逝。

    正当帝王万般悲痛时,忽听报:万岁,有人揭了皇榜。皇帝大喜,带的那人上殿,不是别人,却是那新科状元。

    众人不识那新科状元自幼与父母失散于云南,被一大户人家收养,乃是文武奇才,自幼熟读经书和兵法,又拜的一方外老叟为师。苦心学习,精通歧黄之术,弱冠少时即能解得百毒,所谓疑难杂症也能迎刃而解,且佛手仁心,颇为当地圣赞,又有“小华佗”之美称。那状元远在千里之外探望养父母,闻听太后玉体有恙,故而快马加鞭回赶,终于在两天后赶到京师。皇帝眼见心上人风尘仆仆到来,衣衫似有灰尘密布,却依旧风流倜傥,一表人才!

    当下,却也顾不得表达爱意,只是担心其能否治好国太,不免两难。因为他们都知道律法无情,倘若医治时国太撒手人寰,那自己心上人便是犯了欺君之罪,恐怕自己有心蔽佑,也是惘然。再者,众群老御医以及众位老臣也以状元年少轻狂为理由,怀疑其能力,而参奏其不实之罪。

    然而那状元在看过老太后病情后表示可以一试。满朝文武反对声哗然一片,然而,病情刻不容缓。新科状元更是立下切结书,以表决心。皇帝见众群臣根本无力施救母后,只有独排众议,力挺状元。

    圣旨下,命状元全力施救,众御医从旁协助。状元望闻问切后,得出太后所得之症乃是罕见的“失觉症”,他对皇帝奏道:“万岁,得此病者,病态犹如死人一样,虽有气息尚存,却依然无有知觉。”

    “哦,可有救?”皇帝问道。

    “太后年迈,身体虚弱。故而突发中风带残,甚是棘手,恐怕只能用金针刺穴,冲破太后体内堆积的多处淤血。”那状元便分析道。

    一大臣奏道:“启奏圣上,微臣以为状元之见有失偏颇。想太后已近花甲之年,而中风又是沉屙病患,恐怕药石可行,针灸万一走位,恐怕导致二次中风。”

    年轻皇帝见那大臣言词凿凿,似有道理,便问状元道:“爱卿以为如何?”

    “万岁,只要下针准确,当可以痊愈。”皇帝见众人也是无计可施,只得叮嘱状元,紧握着他手道:“全仰仗爱卿了!”

    我笑着道:“自此,两双手方才首次握在了一起,呵呵。算是他们第一次亲密接触了!只不过是在没有任何欲望的情况下。”

    狗子憨笑道:“听你说的男人之间的故事比那些男女之间故事得味(好听)多了!后来,太后一定是痊愈了,对吧。”

    “呵呵,确实是。为此,太后大悦,力挺他为左中书丞,官至副宰相,赏皇宫行走。后来他还找到了亲父,竟是九门提督大人,也是手握重兵之人。”

    我停了停又道:“皇帝却是忧愁不已,固然离他的初衷越来越近,却横生一个手握重兵的亲父,也是为难。”

    狗子笑道:“皇帝也有怕的事啊!哈哈。”

    “那是,得道多助。倘若君王不仁,良将择木而栖,造反之事历来有之。”

    我想,其实良将也不过只是找了一个借口罢了,自古王位之争而已,两个字——权位。

    狗子皱着眉头,想了想,又问我道:“那皇帝又肯就此歇手(罢休)吗?”

    “欲知后事如何,下回分解。哎呀,肚子都饿了,自起来到现在还没吃饭呢!在不起灶,中午饭就又得过了。”我提醒他道。

    狗子探窗外一看道:“也是,只顾说了,快晌午了啊!烧饭了啊!”

    我便赶紧去洗漱一通,又在外帮他稍稍的劈了些柴禾,也是业余水平,那些柴禾也是都支离破碎,竟没有两块相似度在10%左右。过了半个多小时,菜便好了。

    我一见,怎么今天多了一道菜啊。我问他道:“这是什么菜汤啊?”

jiadengling 发表于 2011-11-30 21:46:46

本帖最后由 jiadengling 于 2014-3-16 21:17 编辑

山娃之夜落乌啼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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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风
山娃之夜落乌啼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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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戏文女状元

    10.戏文女状元

    “哦,这是俺个昨天上山菜的猴头菇做成的汤,很好吃也很补的。”他笑着递给我一双筷子道。

    我问:“哦,这就是昨天你打雷下雨时采回来的啊?”

    “是啊,看你昨天一天都不开心,俺就琢磨想弄点好吃的你没吃过的给你。”他大概也听出一丝火药味,忙道:“下次不敢了。”

    我见他这样说,感动都来不及了,哪还能怪他了啊,前言万语都汇成了一句话:“弟,吃饭吧!”朦胧中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副图景,一个十九岁少年佝偻着蹒跚着脚步,在深山中艰难的行走着。看他吃的正香,我笑着问他道:“弟弟啊,这又是打雷,又是下雨的,你咋不知道回家呢?”

    “哦,其实打雷前俺已经开始回走了,不过后来大雨突至,我就在村前头的小庙里暂时躲了一阵。后来见雨小了,怕你着急,就忙赶回来了。”他边吃着口食边说道,看来他长期山间行走,也是识的天气变化的。

    我便告诉他说:“下次可要告诉我一声了啊。”见他傻笑着使劲点了点头,我心疼的给他舀了大勺的汤,他也给我盛了一碗。我们相视时,都会心的笑了笑,什么都不必再说,二人的心意都已肚明。

    吃过饭,我首次帮他洗碗洗碟,他也没有拒绝,只是一个劲的傻笑,不一会儿便完工了。

    下午时,太阳挺大,骄阳似火。也没有什么活可做,他便要我继续讲未完的故事。

    我简单的将先前部分阐述一遍后,便接着道:上回说道那状元为救国太,独排众议用针灸之法妙手回春,不仅一夜扬名立万,又甚得太后她老人家欢喜,故而官至中书省行官,已是一品大员,可谓是一步登天,平步青云。亲父又贵为九门提督,执掌京师重地安全,父子同朝为一品文武官,一时传为佳话。

    然而令皇帝头疼不已之事却不止于此,当时大明朝已是内忧外患之际,云南边境屡遭败迹,边关岌岌可危。朝中大将也是无人可派,状元之父九门提督临危受命,星夜赶往云南,坐镇指挥。不料第二个月,东南沿海边境又遭倭寇袭击,官兵村民死伤无数。而朝中能兵善善战委实无人可用,君王为此夜不能寐,夙夜兴叹。

    当是时,又是我们状元主动请缨,毛遂自荐,前往剿匪。他亲探地形,巧筑工事,发动群众,善于计谋,操练兵士,稳妥布防,三个月便已荡平倭寇,令沿海一带倭寇闻风丧胆,惧不敢来。

    待归来之时,皇帝此时对其已是日夜想念,对其功劳更是赞不绝口,由太后提议,封其为“忠勇公”,封其父为“一等公”,均位列三卿。

    大明朝内忧稍事平稳,外患也已然荡平,大明朝当前竟出现一片天朝盛世之景,故太后对这位状元可谓是满心欢喜。

    狗子插上一句道:“看来这皇帝还是位明君啊。”

    “是啊,除了有断袖之癖外,却也是位有道明君。”我笑着说道。

    狗子不无感叹道:“那他也真可怜,心爱之人近在眼前却也不得,就算拥有无边江山恐怕也是一片空啊。”他又神秘问我道:“那皇帝该下手了吧?”

    “呵呵,是啊。那皇帝接下来就……”

    所谓饱暖思淫欲,那皇帝早已然是按捺不住对心上人的思念和占有欲,便等待机会伺机下手。恰逢太后闻听状元不仅文武全才,且画的一副好画,尤其是观音之作可谓是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太后甚是惊奇,便让皇帝让其大内亲自作画一副,一睹风采。

    侍卫带状元到了内宫“天香馆”,皇帝说明缘由,便摒退左右,状元便专心开始作画。此时二人方才能首次独处一室,看着心爱之人远在天边,这可真是:云里美人雾里行,隔山云雾梦难成。今日庐山现真貌,哪堪君王朝朝暮暮不了情!皇帝明白此人强求不得,便故意拖延时间,几次三番明示暗示与他,求他态度。

    那状元自是明白皇帝行为,却也是有苦不能言,只的顾左右而言它。皇帝准备了一壶酒,见画像即将完工,便请状元同饮一杯。连饮三杯后,状元便以推辞为理由,道:“臣多谢圣上美意,只是臣不胜酒力,又有画像未完成,情万岁放行。”

    那皇帝如何能放,便道:“状元堂堂男子,文武全才,为何如女子一般,如此酒量啊!来,来来,再饮一杯。”“这?”

    推推搡搡间状元却也是无计可施,只得又饮几杯。皇帝暗想:粉装玉琢俏模样,傍身细细透异香。笑寡人,三千佳丽如水过,不如他一人成旧梦。

    那状元听罢皇帝言词,心中明了,暗道:他步步紧逼意图明,恰似薄纸快点通。“天香馆”是易攻难退的挂形地,进来容易出则凶。虚与委蛇观动静,我当好好应付。

    皇帝不依不饶继续劝酒,状元一再推诿,皇帝道:“爱卿我求求你了。”

    “哦,万岁,你求我什么?”状元不解的问道。

    皇帝说道:“汉光武礼尊严子陵,三国刘备敬孔明,食同桌,寝同榻,君明臣贤传美名。求求你,保孤江山万里稳。求求你,永不离孤心连心。也来个君臣同榻议国政,孤今要学先贤样,展开龙床陪爱卿。”

    说完便来拉扯那状元,二人正僵持不下中,一太监来至,报太后圣旨下,招皇帝往坤宁宫有要事相商。

    待皇帝悻悻离去,那状元便继续完成了佛像,题诗一首:悟彻禅机一念真,便从极乐转金轮。渡世何妨男转女,柳枝轻拂玉壶冰。心想:这皇帝心意只在于我,于情于理,都不该应从了他,恰逢太后下懿旨,命我御阁画观音。想观音本是男身转女身,三十二遍救苍生。我正好借助观音吐隐情,暗示君王收敛,彼此君臣间是没有结果的。

第十一章 龙阳君臣

    11.龙阳君臣

    “那皇帝第一次失败了,那第二次呢?”狗子问道。

    皇帝见题诗,自然知其意,奈何满腹爱意岂是聊聊数语便能阻断的。一计不成,还有二计,三天后,皇帝急召状元入宫商谈国事。

    岂料状元入宫时皇帝却摒退左右,道:“状元日夜为国操劳,朕深感安慰。今日你我君臣二人一不要山呼万岁,二不要前护后拥,繁文褥节。我们就像是平民百姓一样在这御花园中柳阴花下闲步赏春,岂不是一乐。”

    “臣不敢越礼!”状元答道。

    “唉,既来之,则安之。爱卿请。”皇帝嘿嘿笑道。

    二人行至花园中,但见百花齐放,竞相争艳。皇帝道:“爱卿看这百花之中,独缺芍药,委实可惜。闻听爱卿家中有枝好芍药,不知状元可否割爱相赠?”

    状元闻听大惊,自己自幼独爱芍药花,别号“芍药主人”,殿试文中更是多处以芍药自比。皇帝这番话摆明就是说:我要你!

    状元心道:道议国事却赏春,今日游园不寻常,我当步步慎提防。便道:“我家芍药虽然好,可惜是不适宫中大环境。”

    皇帝笑道道:“风和日丽百花香,粉蝶双飞斗春光。牡丹掩映芙蓉面,紫微花对紫微郎!”

    “紫微花对紫微郎,好比万岁与娘娘。牡丹应插金瓶上,凤栖梧桐皆朝阳。”状元公对道。

    二人行至小湖上,皇帝又对他道:“玉带桥,御水塘,一弘一波鱼成双。孤王与卿似游鱼,只愿双双永相傍。”

    “臣似草鱼生泥塘,君王是真龙腾大江。尊卑有序天壤别,鱼龙岂能永相傍?”状元从容答道。

    皇帝不甘心,直接明示,佯装叹了口气道:“奇才可以为良相,风流又应当娘娘。只怪天公造化误,长叫君王空凄惶!”

    “自古来君明臣直国运昌,君嬉臣臾危家邦!今日戏臣失礼仪,万岁,不敢谄媚侍君王!”那状元公一番言辞凿凿说的皇帝是无地自容,便只得作罢,放了状元回去。

    狗子问道:“后来呢?”

    “后来,那三年间皇帝虽甚是思念之情,却也是不再相逼与他!但依旧对其重用有加。也就是在这三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那状元竟被皇帝感动了,也爱上了皇帝。”我告诉他道:“先前说了,这状元本就是,再说‘人非草木’,几次三番的真诚终于换得状元的爱意。”

    狗子也笑道:“挺好,只是过去(古代)怕也不能接受两男人间的感情吧!”

    “嗯,他二人终于不再隔阂,却也是发乎情,止乎礼,不敢逾越。看上去也就是象极了两个好兄弟而已!”我笑道。

    然而,纸如何能包的住火。后来,流言蜚语越来越多,为维护帝王家声誉。状元便与皇帝保持距离,长此以往,皇帝便病倒了,吃不下,神形惧瘦,众太医也是束手无策。太后虽也耳闻皇帝风流之事,此时也不得不便亲诏状元入宫。

    不过,这次太后是摒退了左右,却亲自在屋后暗地探听个究竟。

    那状元刚一进屋内,便看到高挂着的自己亲手作的观音画以及题诗。暗自心道:画像掀起我心底深深的情。三年前,我为断情亲手画。三年来,君爱屋及乌画犹新。画像啊,羡慕你得到万岁勤照顾,日日夜夜伴郎君。羡慕你不愁风波不愁浪,堂堂皇皇女儿身。可叹我,好姻缘变君臣,满腹惆怅如何说?

    皇帝见其到来,便起身靠在床头。两人一个照面,状元便心都碎了,稳稳身道:“稳稳身来问问病,万岁病症因何生?”

    “寡人得的思卿病,不是气阻三焦积食伤风。”皇帝慢道。

    状元吃了一惊,心道:万岁不愧为神箭手,一箭中的刺我心。

    皇帝见他已然明了,又问他道:“我今将心托明月,未知明月照何人?”

    状元似“哑巴吃黄连”般有口难言,心道:我心早将明月托,不照郎君照何人?

    皇帝眼见如此,只落得个愁眉惨淡,又问他道:“我饭不思来茶不饮,瞪着双眼熬五更。”

    状元闻听,心中叫苦,只好暗道:我为郎君至今无婚配,上愧祖宗,下愧父母。如临深渊,如临薄冰!

    皇帝饮泪又问道:“梅花开在雪地里,芙蓉开在云雾中。”

    状元不忍见其辛酸,心道:此刻为何匆匆去?独留寒梅迎春风。

    “我是天空一只鸟,难以束翅待樊笼。”皇帝挡他身前,步步逼他道。

    “真怕碎了园中梦,女佛山上佛无踪。”状元心中暗自踌躇道。

    皇帝不依不饶,依旧又问道:“此身不知何去处,此心长留石桥东。”

    我在桥头盼归鸟,窗前守候暮鼓晨钟。状元长叹一声,心道。

    皇帝又逼问道:“状元啊,发发慈悲治治我的病!为何一言不发难看穿?”

    “万岁啊,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熬药还须慢火攻!江山社稷重千斤,望万岁英明放臣归故乡,臣当永远不踏足京师。从此忘字心中绕,前缘一笔尽勾销!”状元终于开口道。

    “状元一席话,醍醐灌顶,句句真情动我心。只待是错误一场却是为哪般?”皇帝终于明白,什么是错了!可是他心中还是充满了无限伤感!

    状元走后,太后便出来了,皇帝方知事迹败露。太后为其真情所动,并未多加责备,言道:“皇儿一片痴心,动天感月。总奈自古男婚女嫁,尚未有男人间成婚之事耳闻。况且说,此乃皇家之事,皇帝乃万民表率,众臣典范。倘若此等韵事传教出去,我皇室颜面何存?我大明数百年基业也将岌岌可危,难道皇帝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试问:如何对得起先皇,还有我大明朝的列祖列宗?皇儿,可要三思啊!”

    我说道:“那皇帝也是明君,其中厉害自然知道。自己想了一夜,终于决定放手了!”

    “真是悲剧啊?”狗子道。

    我笑了笑道:“或许吧!”

    太后次日便传皇帝圣旨,念九门提督一生为国操劳,特加封为“云南王”,赐云南万倾封地,子孙后代世袭爵位。不几日,状元一家便离开京师。

    太后当夜便急诏皇帝,皇帝问道:“未知母后有何事?”

    “皇儿,母后知你心事,但凡事不可强求。”太后道。

    皇帝道:“请母后明示!”

    “皇儿啊!”太后道:“安邦立国礼为本,君礼臣义百废兴。莫忘了,年年干戈今方息,百姓生活遭大难。状元郎文才武略胜诸葛,他的父提督京师握重兵,具皆忠心耿耿美名扬。明君岂寒贤将心?大明胜元功成万骨枯,社稷安危非儿戏,望皇儿轻重利害细权衡!”

    (本故事纯属虚构,题材出自经典传奇小说集《再生缘》,改动较大。)

    “那这就完了啊?”狗子似有不甘道。

    我笑道:“是啊,这结局吗?就是‘料的年年断肠处,一在天涯,一在海角!’至于是悲是喜,又不是一句话就可以合棺盖论的!”

    狗子天真道:“那倒真是可惜了啊?连拉拉手都没有。”

jiadengling 发表于 2011-11-30 21: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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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自古多情空余恨

    12.自古多情空余恨

    “小样,想什么呢?这也就是个故事,可以说是假的,哪那么多可惜可悲的?”我告诫他道。

    狗子却还乐此不疲道:“知道了啊!俺哥,嘿嘿!故事很好听。下次再说啊!”

    那几天,我们都是一直相安无事。尽管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心意,也知道了男人之间也是可以做爱的事实,但是我们之间谁都不愿意去提及这层尴尬。

    俗话说:最苦不过撑船,打铁,卖豆腐。最忙不过春种,夏耕,秋收。由于天气炎热的缘故,山里人会趁早去忙农活,称为“早收”。傍晚,太阳即将落山时又要顾着“晚收”。我闲着无事,便教他识文断字,说说城里的新鲜事,有时也帮他煮煮饭,劈劈柴,只是对于同志之事缄默三口,仿佛我们都已经遗忘了一般。来狗子家有十天的时间了,来他家串门的人都是些左邻右舍的,时间一长,有的我也可以叫的出姓名了。

    只是见不到他家的亲戚,后来方知他父母都是独生子女,爷爷辈亲戚多半已不在人世。村里十几户万姓人家和他家也是同宗同脉,也是最后的亲戚。

    那天,又是一个雨天。傍晚间淅淅沥沥的下了一地,清清凉凉的。

    我不免想到了一句词:江山笑,烟雨摇,涛浪淘尽红尘事事几多娇?看着远处一统烟雨下的情形,倒是觉得雨中风景也别有一番风味,那坠落而下的细雨滋润着天下万物,洗涤着尘世间的污秽。只是没曾想到,这夏季的雨,来的突然,去的也快!

    到了晚上时,还能看见那露着头的月亮!清风阵阵,似有寒意。这倒不免让我想起来朱淑真的一首《秋夜》,说是:“夜久屋眠秋气清,烛花频剪欲三更。铺床凉满梧桐月,月在梧桐缺处明。”此时,虽没有“梧桐月”朱老的雅兴,但是一个“清”字还是当得的。

    狗子也没有睡意,翻来覆去也未睡好,我便把他被单朝上盖了盖。他轻轻喊了句:“哥?”

    “嗯,还没睡着啊!睡吧,都十一点了。”我应了声,忙催他快睡,第二天一早还要农耕。

    他呢喃地说着:“哥,睡不着!”

    我便说道:“闭着眼睛数星星,一会你就困了!”

    “俺哥,后天就是七月七龙抬头的日子了,俺们在‘落地山’那里赛歌会,你去不?”狗子忽然想到这个便道。

    我想,我一不喜欢凑热闹,二不喜欢与陌生人在一起的感觉,还是不去了好。便回绝他道:“你去吧,我就不去了。你凯子哥一定会去的,你赶明儿邀他一起。”“哦……”

    他似乎有些失望的样子,应付似的应着我道。

    不一时,他又打破了夜的寂静,问道:“哥,你说的故事都是假的传说,你?没有真实的故事吗?”

    “什么意思啊?”我不解道。

    狗子笑着:“呵呵,就是你没有喜欢的人啊?你们的故事!”

    “我?”我方才有那么几分思绪,我这才想起了我的初恋!

    闪烁穿回的思绪在林林总总中拾掇时旧时的回忆,历历往事再次涌上心扉!忘不了,第一次谈话之中的兴奋;忘不了,操场之上你追我逐的嬉戏;忘不了,我生病是你焦急的眼泪;忘不了,你远走他乡时伤心的眼神!流过多少泪啊,但我从不后悔,其实我真的,真的不愿离开他。

    狗子便问道:“说说吗?”

    我侧身对着他道:“那是一个很遥远的故事了!八年前,那个时候我只有十五岁,一个什么都懵懂的少年。闲看花开花落便再也没有旁事,习惯了一个人路上的风景,突然有一天你发现有个人始终都那么的喜欢你,在关注你。每当二人四目相对时,似乎满是动情的流伤,从此我的身旁多了一个小伙伴。

    上课时,我会刻意回头看他在做什么;下课时,我回过头去和他说着一些曾经无数遍的话题,看着他的眼神,我恍惚间望眼欲穿,那种醉人心脾的快乐,那孤芳自赏的幸福,我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就这样,我爱上了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没有理由。

    但是,我知道他对我只有友谊。尽管我已经是他最好顶好的朋友,却也改变不了事实。每次我不开心时,他都会在我旁边,逗我开心,也只有他,我才会在无助的时候找到一份纯真。

    后来,我经常肆掠的在他脸上亲上一口,然后幸福的跑开!他每次从来都不躲,都只是会心的一笑,那甜甜的一笑中,却是我无尽的酸甜苦辣。好几次,我都想告诉他:其实,我一直都是喜欢你,我喜欢你,喜欢到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可以,我好怕,我怕我说了这句话后他会离开我,我们连朋友都不再了。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说与不说他都会离开的。中考第一轮以后,他便要举家离开合肥去青岛复读了,恐怕以后都不会回来了。他离开前的那一天,约我去看了一场电影,那是在一个小型的影剧院,电影是爱国主义教育影片《背起爸爸上学》,当电影几近尾声,当全场即将爆发热烈掌声时,我知道我和他的路渐趋成平行线,从此将永不相交!

    全场下来,他都一直握着我的手,看他神情肃然,我却是眼泪长流,我不希望在最后的时候还要对自己说谎,我要说出来。

    当影院收起了荧幕,电影散场时,我方才看见他也已经红着了双眼!我们就这样一直站在了告别的街灯下。直到当时我才知道原来霓虹灯也可以如此的耀眼,一度照碎了我已经支离的心房。

第十三章 情欲在心头

    13.情欲在心头

    一阵狂风吹过,向左向右成了我们此生最难抉择的转向。我只有一个愿望:时间可以停住,我要永远这样面对着他!……

    当我终于鼓足勇气那三个字呼之欲出时,他却过来紧紧抓住我的手,那通红的双眼里写满了不舍!他狠狠地看了我一眼,似乎是要把我这一生都看尽到他的瞳孔里。一句话也没有说,一个字也没有留,飞似的跑开了,消失在夜色的街灯下。

    我发现他在握我手的时候,塞给我一个纸团。回到家中,打开一看。写着诗一样的文字:‘风:从前,现在,过去了再不回。红红落叶长埋尘土内,开始终结总是没变改。天边的你飘荡白云内,苦海泛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有情人别后永远再不回,无言落寂,放眼尘世世岸,缘到再见。’

    诗我没有看懂,但反面的字我明白了:风,你是我一辈子的好兄弟,一辈子都会记得你的!

    下面画了两个小人手拉着手,一个用箭头注明是我,一个是他。奇怪的是,他把‘我’多加了两条黑色的辫子。”

    故事也说完了,我回过头来道:“我说完了,就是这样结束了。”却见他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熟睡了,我在他额头和唇间亲了一口,轻道:“其实,你也是我的故事。”便也轻轻躺下了。

    看着他熟睡的样子,听着他匀称的呼吸声和胸脯上下起伏着的波动,我竟开始感觉浑身燥热,吐液在喉咙里急剧分泌,整个个人像是被一把火点燃了一样。

    摆在面前的一丝不挂的酮体,是那样的诱惑,那样的美妙!顷刻间,欲望占领了我整个大脑高地,我全军覆没,小脑命令着我侧转过身,此刻我已经和他面对面了。

    窗外的灯光投射在他那裸露在被单外的结实健壮的上半身和他那棱角分明的脸上,肩膀上的闳二头肌隆起处与三角肌似有一道微缓的沟渠,完全是一幅力与美的雕刻,令人心动!

第十四章 巫山云雨半销魂

    14. 巫山云雨半销魂

    一个全裸的健壮少年展现在了我的面前,我哪里顾的上细看,便开始握着他那根热的发烫的阴茎,感受着它的顶端华冠的饱满和圆大。

    我开始揉动着他的大鸡巴,上下的撸动着,不时的还在勃动着的阴茎此时在我的指挥下越发的雄壮,挺拔。而他的乳头被我吮吸着也越来越硬,他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开始出现了梦中的呻吟声!

    我如同丧失心智般转过身,狗子筋络清晰而又暴涨血管,泛着黑紫色的鸡巴就在我的眼前,散发着诱人的男子汉的味道,我一阵晕眩,便用嘴含住了他的阴茎,足足有18厘米长,2?8厘米粗!一股腥骚气味扑鼻而来,这是狗子的气息,这是男人独有的味道。刹那间,突然发现狗子似乎在轻轻地吞咽口水,他硕大的喉结因此不住地上下翻滚。我注意到了这个变化,赶忙起身,唯恐被他发现。

    (本章应书连要求,删减全部黄色片段)

    可谁知这时候,他醒了,看着自己青筋毕露的鸡巴还留在了我的手中,一动一动的扯着黏丝!他看着我,明白了一切,喘着粗气。

    其实我知道,他早已知道了一切。只是,他装作不知道,我装作他不知道。那时间,他什么也没有说,便忘情的和我拥在了一起,我一边抚摸着他健壮的背脊,一边帮他上下摞动着鸡巴,我开始上下微移自己的身体,以此磨擦狗子的老二……

    我左手不停地在他的背上爱抚着,也间或伸到腹部,沿着肚脐向下滑,抚摸着从他脐部开始向小腹两边逐渐扩散的茂密的毛发,滑到勃起的根部,紧握着捏弄着朝上移动,感受着它的雄壮、硬度、热度和勃动的力度,以及它顶端华冠的饱满和圆大。

    “啊,啊!”随着他的叫声,精液射了我一手。

    我动情着说道:“好弟弟,哥要你?”

    “哥怎么样都可以!”

    “好,哥要你,哥要和你融为一体。”说完我便将他翻了个身,他那已经是半勃起的鸡巴下,悬垂着粗硬的鸡巴下,悬垂着两颗肉蛋,黑密的阴毛从小腹延伸下去,直到双臀中间的那个黑红色的肉穴,让人遐想。

    我便扒开他两瓣结实健壮的屁股。   

    “来,我们换个姿势。”说着,拔出了自己的鸡巴,也放下了狗子那性感多毛壮实的双腿。

    “要怎样的姿势?哥哥。”狗子呻吟的问道。

    “等等你就知道了,小乖乖”我大笑着说道,赶忙拉出充血的肉棒,使劲地把它往后拨。

    我低着头去吮了一下狗子的大家伙,狗子打了一个激灵并浪叫了一声"啊"。随后,我又扒了一下狗子的两片壮实饱满的肉臀,让那朵鲜嫩的菊花再次绽放开来,“我进来了”就这样过了一会,我感觉我快不行了!

    晶莹的汗水顺着他结实的腹肌流到了那片浓密黝黑的阴毛上。“弟弟,爽不爽啊!”我激情四溢地蹦出这几个字。

    “哥哥,好厉害啊,我爱你。”

    我一阵叫道:“弟弟,我要射了!”我知道我要忍不住了,赶紧半趴到了狗子坚实的后背上,一只手去捏他坚硬的乳头,另一只则按在了他的脸颊上。

    “恩,爽,哥,好爽啊。”我猛然抱住了狗子的腰部,忍不住叫道:“啊……弟弟,你的菊花真爽啊,我要出来了。”

    我慢慢的从他屁眼里拔出了已经软了的鸡巴,只见阴茎里沾满了精液和他的分泌物。我把液出的精液摸在了他鸡巴上,又摸在了我的屁眼上,然后蹶起了我的屁股,邀宠道:“弟弟,哥要你要我!”

    狗子却也是按捺不住了,“啊……”地叫了一声,疼痛中却被插得充满欢愉和满足。我心一悬,那异物的进入,我便也有疼痛的强烈感觉,有种便便的感觉。

    狗子或许是太兴奋了,他的双手从后面使劲地抚摸着我的前胸和腹部,不断的吻着我的耳朵,背部!

    我们紧紧的贴在了一起,不多时他开始叫着“啊,哥,好爽啊!”

    他更是兴奋了,“我操!”伴随着他一声喊叫,我感觉到好一股热流全射射进到了我的体内。

    他一下搂住我,粗大的手掌按在我胸部上,不动了……

    看着他精壮的身体上满是汗水,他睡倒在我的侧面,我摸着他的脸,道:“看你,都是汗水!去洗洗吧!”

    “哦,哥你也是。”他看着我,笑了,吻着我的手背。

    他还不好意思说:“哥,这是俺的,第一次啊。”

    “嘿嘿,哥也是第一次哦。”我笑着回应道。……

    见他已经擦干了身子,我便道:“快过来睡吧!”我们幸福的相拥着,他侧对着我睡,我平躺在他粗壮的右臂上;左手握着他的鸡巴,右手握着他的左手放在我小肚子上,满足的睡去!

    (本章应书连要求,删减全部黄色片段)

第十五章 那个男人叫万凯

    15. 那个男人叫万凯

    睡觉的时候可以忘记忧伤,可以痛苦;在梦里的世界无所不能,那些曾经的憧憬也好,那些昔日的细水长流也罢,在小小的梦里虽然一股脑儿地都只是回忆,是幻想,可是都不必去在意,还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去重复着那昨天的故事!就像是我那段并不完美,甚是不完整的初恋,最后竟来不及说上一句“再见”!

    到底是一首诗,一段话,还是一副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过往的,未来的,就这样结束了!狗子有句话说对了:“我不知道啊!”其实到头来我又何曾明白过呢?面对情关,除了情非得已,就只有身不由己!

    待到第二天醒来,我甚至怀疑昨晚的风流是不是梦境,直待看到那床单上的精斑和室内的异味,身体的疼痛依旧有些瑟瑟的感觉,才明白那的的确确是存在的!我的第一次和狗子的第一次,第一次的水乳交融,第一次的结合,彼此的高潮都在耳畔诉说着那 一 夜 的奔放!我穿好衣服,洗漱完毕也没有看到狗子。

    忽回头见那案板上留有一张纸条,见是狗子歪歪斜斜的几个字“饭在果(锅)里,热的。安(俺)去取(采)药,利(立)马(一会)回来。”我乐了,笑着自言语道:“这狗子,十多个字瞎(错)了好多个,呵呵!”我刚吃过洗碗,就听见有人喊:“狗子,狗子在吗?”

    我一听声音还挺耳熟,出来一看,只见来人穿着打扮全然不是乡村之人面貌,他上身穿着休闲短袖白色衣衫,下着黑色西服裤。初次看上去倒是有些“新郎”的感觉。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万凯。

    他一见我,忙笑着道:“是你啊!”

    我的思绪一下被拉回到了两天前,那天,万凯的母亲发烧,狗子给他送草药,我得以见到“小凯子”的庐山真面目。当时,我一进屋,发现其实这里的建筑皆大同小异,里外五间房。抬头见他,清瘦的面庞,大大的眼睛凄迷着水花般的清澈,双眸的明媚也遮掩不住他男性的阳刚。看上去却不止二十五的样子,岁月的打磨和打工生涯的锤炼下,看上去似乎更成熟一些!

    狗子介绍我们认识后,他说道:“你好,我叫万凯。”

    “你好,我叫郑风。”我和着他如法炮制笑道。

    他听罢问我道:“早就耳闻狗子家来了个城里人,原来是你这个帅哥啊。”我见他说话也不用“俺”字眼,言语间也是彬彬有礼,看来是读过很几年的书。

    我便告诉他道:“我是安徽合肥的,来看看玩几天。”

    我有一句没一句的又套近乎道:“凯子哥,大妈发烧怎么样了啊?”狗子也跟着问道:“是啊,大妈咋样(怎么样)了啊……呵呵”

    “你找狗子吧,他出去了!”我忙招呼万凯坐下,这算是我们第二次照面了。

    凯子继续问道:“哦,我是想问他明天‘赛歌会’的事情,想必你也知道吧。”

    “知道一点,他说下午去和你说这事!”我笑道:“凯子哥,你唱歌挺好听的啊!你学过啊?”

    “你听过?嗯,对了,一定是每天上午唱练时影响你们休息了啊!呵呵,不好意思!”

    他见我摇摇头,丝毫没有怪他的意思,又说:“以前上高中时和音乐老师学过,后来到了高二下学期退学就荒废了!”我一想这就是了,原来他是高中生,又在县城打工!

    所谓,见多者识广,也难怪和狗子说话语气完全不同了!我看他今天一身短袖t桖加休闲酷的装扮,有理了个平头,似乎倒像是又转回到二十五岁的年龄,有种大学生的感觉!只是总感觉有点别扭,气质精神上欠缺了不少。还有那晒的黑黑的脸庞和一双已然粗犷的大手也暴露了他的身份。

    他笑着道:“既然他不在,我不打扰了,等他回来我再和他商量了。再见啊。”

    送走了万凯不多一会狗子就回来了,他采到了一种名叫“蛇花”的草药,他如数家珍般告诉我道:“可别小瞧了它,对活血消肿有奇特效果,马上就好了。”

    我看着那一颗颗红色的果子,并不相信这样一颗不起眼的东西会有如此效果,我小声嘀咕道:“奇特疗效?是吗?这个小东西能有如此神奇疗效!”

    “真的,俺哥。我骗你干嘛啊?不信等你什么时候什么肿了的时候试试,立马见效。”他只顾辩解,说过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忙道歉道:“啊,俺怎么好像在咒你啊!呸呸呸,大吉大利,俺哥不会有事的!对不起,对不起,哥。”

    看着他一副紧张的样子,我轻声一笑道:“我又没有怪你!”

    “还是俺哥对俺好,哥啊,把这个送给黎叔后,俺回来烧饭!”他说着便找来一个篮子,提出一半拿了出去晒晒。

    我问他:“这是做什么啊?”

    “呵呵,把‘蛇果’晒干后,再捱(磨)成粉碎(末),和水伴伴(搅拌),抹(涂)在坏处(患处),就好了。”狗娃说的好像挺专业的样子,我竟开始佩服起他了!

    后来才知道,由于地理环境的影响,这里根本没有像样的医疗诊所,举凡三灾六症皆靠黎叔的药物维持,而倘若是动刀动手术的大问题,便要去约有四百里之外的丽江市区了。每次总是听狗子说黎叔的事情,却是素未谋面。

jiadengling 发表于 2011-11-30 21: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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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悬壶济世

    16. 悬壶济世

    第二天是个好天气,风和日丽,万象更新。今天也没有什么事情,便陪狗子一起送药去了草庐。一路上,我们谈论的都是药王“黎叔”的事情。

    在我眼中,这是一个相当神秘的人,狗子说他是一位年过五旬的老人,潜心中草药学术研究达四十余年之久。传说他五岁识千字,六岁便已经能分辨数百种药材,七岁便可以帮助其父亲替病人抓药,八岁熟读《本草纲目》,九岁学习《千金药方》,后经过数年学习,总角之年便可以替人看病,乡里称之为神童,一时之间风头无两。

    在中国这个处处鬼神的地方,国人之言向来言不副其实,对于此,我倒是不相信的,或者也可以说是将信将疑问道:“真有这么夸张?莫不是夸大其词,又或者三人成虎罢了。”看着他不置可否的笑着,我也笑了!

    是了,究竟事实如何,传言是否属实,想必狗子也是道听途说,其中内幕他又怎么会知晓的。但是传说终究只是传说,难免有夸大华而不实之处,人云亦云难免有三人成虎之嫌,所谓“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大概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然而这番话我却是不敢对狗子说道的,恐怕落下诋毁他人的口实,且又是对老人家大不敬。但是我想,这年过半百老人数十年凭一人之力上山下山,采药,出诊,来维持着几百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几十年如一日实属不易。

    当我见到黎叔时,才知道什么是老当易壮:黎叔身着一袭白装,面容看上去也就是四十的样子,只是头发白了许多!黎叔正在晒药,见我们来了,便笑着相迎。那狗子经常帮他采药,二者早已经是忘年交了,见狗子采了半斤多的蛇果,便开心的关切问他道:“上山可(是不是)安全啊。”接着便是一阵叮嘱。

    接着他便看到了我,我主动上前客气叫道:“黎叔。”

    于是狗子便将我介绍给黎叔认识,没想到黎叔却是认识我父亲,还提到当年和我父亲一起的趣事。这些故事先前我虽也有所耳闻,只是并不曾想到这样的故事主人翁竟然是如此一样的传奇式人物。黎叔真像是个老顽童一样,提起当年的故事仿佛就是他昨天刚经历的一样,他还说了些好多我不知道的故事。

    他突然笑着道:“其实论辈份,你该叫我一声‘阿公’才是。”

    “为什么啊?”我和狗子皆异口同声地问道。

    我更是不解,论关系,你和我父亲是好友,是同辈;论年龄你我也不过是三十岁的差距,又如何担的起一个“公”字?

    黎叔见我们都很是疑惑,便笑道:“当年你父亲下乡时闲来无事和我学起医术,算是我的学生,叫徒弟。你排排(辈)算算,是不是该叫我一声‘师公’啊。”

    我一听,瞠目结舌下想想,似乎还真是这么回事。那狗子开心的笑道:“啊哈哈,确实是。哦,俺不用叫你哥了,你叫俺叔了哦!”这倒是把他给乐坏了!我真懒得理他,我瞥了他一眼心道:小毛贼,看哥哥晚上怎么收拾你,嘿嘿(奸笑淫笑以及一切不好笑之中)!

    我又转而对黎叔问道:“呵呵,你说我父亲是你徒弟?”

    “是啊!”黎叔笑道。我又问道:“那我父亲可曾行三跪九叩之礼,端茶拜师?”

    “额,这个?倒是没有!”黎叔想了想道。

    我见首战告捷,趁热打铁,又问道:“那我父亲可曾口称师傅,行徒弟之礼?您老人家耳提面命,如师重道?”

    “额,这?也没有!”黎叔又大笑道:“哈哈,想不到你和你父亲一样聪明啊!不错!我和你父亲三年的交情,却都是兄弟相交!你说的对,我们既无师徒之实,更无师徒之礼,看来我只能当你的黎叔了!呵呵。”

    黎叔可真像是一个老顽童,本来他自称“阿公”便是开玩笑之说的戏词,我又岂会不知!本无须多作解释,只是不曾想到被狗子钻了空子,欲凌驾于我之上,故而方才回击。

    我得意的看着“落败者”狗子,活似战败的“鬼子”一般丧气模样。我便以一派胜利者的姿态,做了一个怪脸给他,那意思是:想都别想,那个钓鱼岛是中国的!这个弟弟你也是做定的!

    小子,“叔”你就别想了!不过“输”是一定的。伺候好了哥哥,晚上自然会喂你吃大鸡鸡的!哈哈(淫笑中)!

    闲话少说。中午时,黎叔说什么也不放我们走,硬要留我们吃饭,说是为我这个“故人之子”亲手再做一次我父亲最爱吃的“红烧肉”,权当为我父亲这个久未见面的朋友聊表心意。

    回来的路上,我才从狗子那里得知,原来这个闻名已久的黎叔全名叫万黎,出生医药世家,祖上三辈俱皆是行医之人。膝下有一个女儿嫁在丽江市区,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黎叔不愿离开这片生他养他的故乡,他女儿几次三番来接他,他都不愿意去!

    他曾经说过:“这里有我的父老乡亲们,我走了他们病了怎么办?叶落归根,你母亲的墓穴就在山的对面,每天只要开着窗台(窗户)便可以看见老伴!我走了你母亲会寂寞的!我不走!”他女儿深知父亲了脾气,几次下来,便不再相劝,含泪离开了这个名叫“丽安”的小村庄。

    狗子接着说道:“姐姐每隔几个月就会来看(望)黎叔一次,其实俺知道姐姐也是舍不得(黎叔或者这里),只是她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可以走出大山,离开这个穷乡僻壤。”

    听着这个悠然的伤感,好似一曲悲伤地乐调。映象中,一个花甲之年的老人,面对着群山,在峻岭中摸索,蹒跚着,一个滚烫的赤子之心放不了的是故乡的依恋,停不了的是难舍难弃的关爱,在他的世界里乡里乡亲是此生的支柱,医药的世界里是自己的追求,所谓的不愿离开,原来只是“悬壶济世”,没有豪言壮语,一直在用事实证明着一切的不可能。坚持着,从来都是如此,一如既往。

    可我心底印象中,总觉得这个黎叔过于神秘。

    “对了后来你和黎叔在房内说什么呢?”狗子问道。

    “没什么啊!”我想了想,诡异笑道:“我和一个老人家能说什么啊,我就是问黎叔,有没有一种药……”接下来我对他耳朵小声道:“有没有药可以把你的鸡巴变的更大,摸着更爽!”我说罢使了点小劲捏了捏他的裤裆,然后撒腿笑着跑来了,只见他羞红了脸,跟在后面撵着我:“去你的,坏哥哥!”

    我边跑边引他道:“来啊,追不到我,有本事来追我啊?”

    “哥哥,看我追上你,让你知道厉害!”狗子笑着骂道,还振振有词。

    我们前追后赶的一路小跑的到了家!回到家中,我却是累坏了,他也是趴在窗户边喘着气,我便告诉他凯子的事,让他去找他。

    他喝了口水道:“晚上再让你好看!”然后朝我莞尔一笑,变跑着出去了。

    我见罢,指着他的背影笑道:“真是个傻孩子。”

第十七章 禁果

    17.禁果

    待狗子离开后,我笑着自言自语道:“这小东西,哼!”便坐下开始摘菜,准备晚饭了。今天可是我首次展示厨艺的机会,我当然不会马虎,我精心烧了一菜一汤,便坐着但等他回来了。

    等着等着竟感觉一丝倦意,便躺在床上睡着了。待到狗子他回来叫我时,方才醒来,见日头已经偏西了,黄昏下的夕阳一片桔红,半个天空都是童话般的静谧,醉人的甜蜜如同落日的晚霞,那感觉让人如痴如醉!而这如痴如醉的美梦却被一声“起来了,吃饭了!”给无情地叫醒了!

    我定了定神,回过精神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

    “和凯子哥谈赛歌的事情就晚了,呵呵,洗洗脸吃饭吧!”狗子说着便递过来毛巾。

    看他吃饭的样子时,竟忽然有种幸福的感觉,看着心爱的人埋头吃着自己亲手做的饭菜,我开始想:这个人是我弟弟,是我最爱的人,如果我们能天长地久那该多好啊!可是又想:世俗的面前我们又怎么可以长相厮守呢?我不觉苦笑了一下!

    狗子笑着,吃的更香了。晚上洗过澡后,狗子见我趴在桌子上写着什么,问道:“哥,写什么呢?”

    我笑着道:“没什么,写了一封信。”

    “信?”狗子乐道:“离俺们这里最近的邮局起码也有三百多里路,就在石门山的那边的那边,写了也邮不出去!”

    我想了想道:“写了,不一定就是为了寄。写了,是给自己看的。就当是纪念,纪念?懂不!”

    看他的样子也是不懂,他笑着问我写着啥!

    我笑着道:“写的是一首诗,唐朝诗人的。”

    “哦,念给俺听听!”他笑着道。

    我本来想说:念给你听,你也听不懂!看他的高兴劲,又怕伤了他的自尊,便笑着道:“好,听着。这是唐朝诗人李商隐的名作,名为《嫦娥》。”我顿了顿又说道:“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想必他也是没有看懂。其实以唐诗的难易程度看,别说是他,就算是一般初中生也未必能轻易理解,毕竟时隔数千年。对于这么一篇晦涩难懂的古诗,而他又是只识的几个字的大老粗,自然是不得要领。

    我笑着道:“这个吗?写的是情!嫦娥是传说中天上最美的仙子,哈哈!小子,漂亮仙子你喜欢吧!”

    我故意逗他道!谁知他嘿嘿的笑着,把我从腰部抱住,面对着我还呼着粗气,整个胸膛此起彼伏的贴着我的胸膛。那炽热的嘴唇贴到了我的唇边,道:“仙子我不喜欢!”

    说着把我按在了床上,压在了他的身下。“我只喜欢你!”说着他便吻着我的唇,我也配合着他,将彼此的舌头裹在了嘴里。有了先前的经验,他早已熟知一切,早已开始迫不及待主动将我翻过身,压在了我身上……

    “恩……用力吸……好爽啊,弟弟的嘴巴好厉害……”我不顾礼义廉耻的噢声叫着,那涨大的鸡巴被狗子嘬得酸酥不已,又硬涨到不行,直想找个洞好狠狠地干上一炮。

    “哥哥……你的鸡巴……真好吃啊,还这么硬……我爱死它了……”狗子无师自通的说出了让人很面红耳热的话。此刻的他,早已没有了孩子的羞耻心,当真是下贱无比,简直就是个荡妇。

    “好吧,让哥哥好好操你……”硬得发慌的我一把拉起狗子。抱着他的头,一阵狠吻,两只大手捏着狗子哪紧俏的屁股,一阵狠重的揉捏,那沾满口水的滑腻的大鸡巴顶着狗子的六块腹肌,一阵难耐的冲撞。

    “哥哥,我爱你……”狗子满脸通红,早被逗得春情涌动,停下吻咛呢般的一声诱惑性叫唤。忽的屁股一冷,我的鸡巴硬硬地顶在他那流着汗发滑的身体上,敏感的龟头在我们相互交吻交缠的时候,厮磨着他那同样发烫的皮肤,酸酸涨涨地好不醉人。

    “哥哥……用你的大鸡巴干我啊,快啊……”渐渐不满足现状的狗子开始不顾羞耻的要求道,那已经流着淫水的屁眼,痒得发慌。

    “弟弟要用我的大鸡巴……干啥啊?”我耐着自己也想快点插入的想法,嘿嘿一笑,就将狗子按在了办公桌上,将那粗壮的双腿死死压向他的胸部,抬起狗子的两条腿放到肩头,故意逗弄喘着粗气道。

    “说阿……干啥?”我见他不回答,继续挑逗道,大鸡巴磨擦着狗子的大腿内侧,从马眼里吐出的淫液沾湿了狗子的腿侧内壁。

    我把狗子慢慢地转过身,让他狗爬式趴在了床上,只见他翘起浑圆性感的屁股更加诱人,不经意间,整个空气中充满了特殊的男人气息。

    一幅裸图,男子健美,阳刚挺拔,香薰满屋,我哪里禁得住这般美图诱惑“啊,啊。”

    一夜风流,直到天明我才恍惚着醒来。

    (本章应书连要求,删减全部黄色片段)

第十八章 望夫石

    18. 望夫石

    第二天我特地起了个大早,见他还特意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如此,越发衬托他的黑了!狗子见我,便笑道:“哥啊,以往你都是日上三竿才起来的,今天咋这么早昵?”

    “嗯,有进步,昨天刚教你成语今天就会用了,学以致用!好!真是孺子可教。”我又笑道:“这个‘孺子可教’知道什么意思吗?”

    狗子不好意思挠挠头,涨红了脸,看着我说:“哥啊,什么褥子被子的啊,俺不知道!不和你说了,俺走了。”说着,便跑出了院落。

    我便喊道:“唉,你还没吃晚饭来!”

    “俺拿了窝窝(头)了!再见,哥!”他边跑便叫道,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不管他能否听的见,依旧喊道:“跑慢点,小心你!这个臭小子,咋跟个毛猴一样啊!”

    反正时间是用来浪费的,吃过早饭,十分无聊,便坐在门口看了会风景。山风吹过,树叶哗哗作响,夹杂着泥土的气息。有人说:这就是乡土的气息。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大概就是这清新的泥土深沉所散发出的味道恰到好处的和狗子的味道浑然天成,我有那么好多次才会一度迷失,以至于不能自拔。

    后来等我离开了这里的时候,我都在想,那无所不在的泥土香味究竟是代表了一种怎么的情怀,是青山绿水间陶醉了我,还是我惹醉了翠绿肥红?

    坐在门槛上等着狗子,就这样一直望着,吹着山风。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一阵歌声,只是听的不甚清楚,记不得歌词。我想大概山歌就是通俗委婉的吧,或许朴实才是山里人的本质。大概到了中午的时候狗子才回来,我当时正半躺在床上,看着顶棚,想着一些不着边际的理论。

    我听的说道:“哥,人呢?热死(我)了。”

    我出来一看,哈哈,热的他外衣都脱了,露出了健壮的身材,黑黑的胸膛,结实的腹肌,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他那健美的臂膀,和一双有力的大手。他拿起葫(芦)瓢舀了口水便对嘴喝了起来,壶口的水顺着他的下巴和胸膛淋湿了衣服,直到裤脚,又湿了一地。

    我笑道:“老弟啊,看你的模样,等下过来人一看。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尿湿了一地了!”他还在喝水,听的我言,竟不提防,扑哧一身笑开了,把个嘴里的水喷了出来,吐了一地不说,也吐到了一整口水缸!我一见,假意嗔怒道:“得(算)了,整缸水都不能吃(喝)了啊。”

    他却问道:“为啥(原因)?”

    “被你弄脏了啊,你看你吐的水都溅到了缸里。”我一本正经的宣布他的罪行。他倒是不以为然,还诡异的笑着说道:“切,昨天晚上也不知道是谁把俺嘴里的口水都吃了的啊。”

    我一听,啊,这小子学坏了啊。我说:“居然敢寻你哥哥开心了啊!”忙追着要打他,他边围着桌子跑,还说:“哈哈,打不到啊!”谁知刚跑到门口,我一个踉跄没有站稳,竟跌在了地上,倒是没有摔痛,却是十分狼狈。

    我刚试着站起来,眼前伸出一只手,我也没有看清,拉着手就站了起来,我刚要说:“你坏啊,敢耍我。”却抬头一看,竟是一双满是忧郁的眼神,不是狗子,是万凯。

    我刚说出一个“你”字就把气氛疆在了那里。

    他问道:“你没事吧。”

    我忙说道:“我没事!”

    好在此时,狗子在我后面叫他道:“凯子哥,你来了!”帮我解了围。万凯从我身边擦着肩而过,好似有意无意的碰了我胳膊一下,说道:“我从你姐夫家过,你姐让我把这个带给你,中午吃。”他把一袋东西放在了地上,袋子里露出了两条鱼的尾巴。说着便退了出去,

    看着我道:“我回去了,下次走路小心一点啊!”我看着他,竟不知如何回答,他又说:“狗子,我回去了,你们玩啊。”

    狗子见他要走,便道:“中午留下吃饭吧,吃红烧鱼啊,你的最爱。”

    也不知道今天是不是我的脸上写字了,那万凯时不时的看着我,最后好半天才说道:“不了,我回去了。你们吃吧,狗子,你姐姐让我告诉你,你姐夫后天就回来了。”

    看着万凯五步一回头的背影,一个儒雅的少年从满是青色的村庄里消失,远处的大山,远处的参天大树,此刻,竟有那么一丝的荒凉。直到狗子喊我吃饭时,我一直都在想,或许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微笑,我们之间欠缺的只是一个拥抱,还有那一句——我爱你。

    晚上,我和狗子光着膀子躺在院子的竹椅子上,听着青蛙的叫声,说着过去。萤火虫围着我们飞来飞去,像一个又一个的守护神,小小的,但很踏实。

    我淡而一笑说道:“小的时候不喜欢星星,因为老是觉得星星不说话,很寂寞,也很无聊。后来,有一天夜里,我看见天上落下千万颗星星,我开始想,那些星星都落到了哪里去了?后来问大人,大人也说不好,我想,大概星星出来玩时间久了,该回家了吧。”

    “小的时候俺就知道星星是没有家的,有家的是小孩!星星是没有家的,星星们只有月亮。”狗子看着满天的星星说道。

    我笑着说道:“后来我也知道星星是没有家的,但是我心里却一直有个想法,其实星星是有家的,他们的家或许在天的尽头,又或许是在大山的深处。”

jiadengling 发表于 2011-11-30 21: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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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欲火

    19.欲火

    “所以你就到了千里之外的大山里来找星星,来帮他们找家,也其实就是找哥哥你自己的家,对不对?”狗子一边摇着蒲扇帮我驱打着蚊子,一边喃喃说着。

    我回头看着他“嗯”了一声说道:“我原以为那只是一个梦境,梦境里有一个孩子,一个少年在遥远的地方等着我,说爱我。漫天樱花,花谢花开,黄昏红云,海誓山盟。从此,我找到了一颗天底下最亮的星星,只这一颗的光芒就遮住了所有。”他见我看着他,也望着我,拉着我的手说道:“我爱你!”

    我也紧握着他的手:“‘我’?你怎么不说‘俺’?”

    “俺和我是一个意思。”他天真笑着道:“你梦里的孩子是不会说俺的,所以从此我只说‘我’,不说俺。”

    我笑着说:“傻弟弟,你既然已经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少年,那么其实,说俺也好,说我也罢,你都是他,谁也代替不了。好像前世注定的,是永远都不会变的。”

    狗子若有所思说:“哥,你看那前方的大山了?在我们村里的人,都知道那是一座许愿山,也是我们村落最大的一座山,是我们世世代代的神山,好高好高。传说以前有一个部落,有一个美少年很年轻就当上了族长,他最爱的一个妻子要死了。他很伤心。有人告诉他,大山的山上住着神仙。他于是就连夜跑去找神仙了。”

    “那他找到神仙了吗?他妻子的病一定快好了吧。”我猜想着问道。

    狗子遥了遥头,抿嘴一笑,说:“不知道。忘了。”

    “不知道?忘了?”我指着他额头说道:“为什么会不知道啊?”

    狗子看着我,一本正经的答道:“是啊,不知道。我想整个村落都没有人知道,因为传说就是到这里没有了。”

    “哦,那你说这个什么意思啊。”我不解道。

    他一本正经的说:“说故事解闷啊,哈哈。哥,我要说的是后面,其实山里有没有神仙,我们都知道。但我们却依旧津津乐道着传说,是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一个神仙。每天看着大山,面对黄土,看着成群结队(成双成对)的人过往,我都在想,终有一天我也能攀(登)上那(座)大山,找到神仙。直到你来了,我才找到了住在自己心中的那个神仙。第一次在族长家看到你,我就感觉你好亲切,象是上辈子我们就已经认识了。”

    “原来你在那时就对我图谋不轨了,哈哈,那你为啥不说呢?”我问道。

    狗子笑了:“不敢说。担心你不理我,担心你走了。就是怕你忘了我,怕我难以忘记你。哥,你有什么难忘的人或事吗?”

    傻瓜!所谓最难忘的,就是从来不曾想起,却永远也不会忘记。

    “哈哈,记得有一句俗语叫:有色心没有色胆!大概说的就是你。”我不去回答他问题,指着他笑道。

    狗子也开心的笑道:“嗯,让你看看我有没有色胆!”说着便要来吻我。

    我故意道:“中午不刚刚才干过,又来?”他笑道:“哈哈,再让哥哥你享受享受。”和我吻在了一起,双手也不老实的开始在我的腰间摸索着,隔着裤子蹂躏着我早已硬挺着的鸡巴。毕竟是外院,他弄了一小会就把我抱了起来,然后把我放在床上,吻着我的额头,又轻轻的咬着我好像开始发硬的米粒般大小的乳头。

    我扭动着身体,快感来临让我无与伦比,“啊,爽,好弟弟,爽干。”狗子一边舔着我的乳晕,一边褪去了我的裤子,将我滚烫的鸡巴握在手里,上下套弄着。

    狗子激动说道:“哥哥,我要来了,更爽的啊……哈哈。”

    我淫笑道:“来吧。”

    狗子的技巧真可谓是一日千里,不大一会,便把我的整条硬邦邦的鸡巴舔的油亮亮的。

    我哪里还能控制住自己的欲火,中烧的我将狗子翻爬在床上,在他的如含苞待放的小穴上涂了些菜油。我按着他那健硕的臀部,直挺挺的大鸡巴横冲直撞的送了进去。那一插到底的刺激,被包裹着充实感,如临大海的酣畅淋漓,我便当场赋诗一首,算了这个时候,就不写诗了,快操他屁眼吧,看他那呻吟样,不知道是疼痛还是满足,小样,今天好好操操你。

    一时间万籁寂静,只听得见有两人身体结合部甚至发出啪啪的撞击声……。

    我叫道:“啊,好爽,弟弟,爽吗?操。”

    我紧紧抱住狗子赤裸壮健的身体,经过一番猛干,我们两个男人身上都渐渐冒出了汗水,尤其是把身体最隐秘部位都曝露出来的山娃,结实的肉体加上涔涔的汗水,更显得性感诱人。我一见如此,忍不住一口含住狗子的乳头,使劲地吮吸起来。

    我今天可要好好耍耍他,我便躺在半边(旁边)的床上,指着翘起的鸡巴,说:“那还不自己坐上来。”

    他只好乖乖的扶着我的大鸡巴慢慢坐了上来,这下我们就是面对面的做爱了。我用鸡巴龟头摩擦着狗子微张的菊花洞口,轻轻只一挺,大鸡巴便全根没入到他的屁眼里。

    我立马坐起来使劲的干着弟弟的私穴,顺势吸住他的黑点。

    “啊!”狗子只觉得胸前最敏感的地方被热热的舌头捻磨着,又刺激又舒服。而与此同时我的另一只手又开始抓住狗子另一侧的胸肌,用力的搓揉。狗子一边呻吟,一边抿嘴忍着不敢高喊,鸡巴反而被越操越硬!

    (本章应书连要求,删减全部黄色片段)

第二十章 传说

    20.传说

    隐隐记得拍案惊奇上言:但见肢体交缠,扭动左右,不知为何动作。

    残月如钩,皎洁月光,明眸璀璨,却是虚幻。

    “弟弟看月亮像什么?”枕着弟弟的胳膊,像靠在另一个世界的边上。

    “像一把镰刀!只是,不圆不好看。”狗子紧紧抱着我,像是对我,又像是自言自语地喃喃说道。

    我抚摸他头发,笑着道:“残阳似血,新月如钩。圆月哪是那么随便就可以看得到的。过了初一,就只好等十五。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

    “哥,你在床上好狂野啊,哈哈,不过我喜欢。”狗子开玩笑的搂着我脖子笑道。

    我答道:“男人本色,这才是最真实的一面,也是人类的通病,是爱意最高的表现。”

    好半天,狗子又小声喊我道:“哥!”

    “嗯,啥事?”

    “没事!”

    我笑道:“你的传说是有一个结局的,后来那年轻的族长,爬到了山的顶部,他以为真的能见到神仙,于是真的就见到了神仙。老神仙为了试他的真情,让他从悬崖那里跳下去。”

    “那他跳了吗?”狗子瞪着明眸如水的两眼,傻傻的问我。

    “他真的就从山上跳下去,结果他没有死,一点伤都没有,他的身边还放了一瓶药。再后来,他带着妻子住进了大山里,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们。他的愿望实现了,我们每个人的愿望也会实现的。”我看着狗子明亮的眸子说道:“你相信吗?有愿望的人才会活的开心。”

    “我相信,我一直都相信。”狗子添油加醋说道:“后来,他们和神仙住在了一起,和神仙成为了朋友,从此,他们成为了我们山里人的守护神,帮我们村庄的人照顾着自己所爱的人。”

    是啊,每一个传说不管其结果如何,我们知道都是虚构的,但是我们每个人心中依旧会留着一个属于自己的大结局。哪怕这个结局从来都是不成立的,是个伪命题。

    山花烂漫的季节到了,南山的红叶开遍,随着山风摇曳着,似乎是在像远方的客人点头微笑。山里人永远都是那么好客,友好。

    那一天,阿公从屋前经过,就告诉我,狗子的姐夫要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技术员。阿公道:“这个娃可(有)本事了,城里的农业(系)大学生,狗娃姐夫让(请)来教教大家种地收播的知识的,说是啥?什么高,高科(技)。”

    后来我才知道大学生是狗娃姐夫沈春生的小学同学,叫刘海,云南某某大学的毕业生,二十四岁,昆明人。

    记得那天,我们狗子早早的就起来了,和山姐到村口去接他们。

    我偷偷问狗子:“你姐夫是初中毕业?”

    “是啊,我们村为数不好的读书人。哈哈,所以才在省城找到工作。”狗子不无骄傲的说着。

    我心道:切(汗,晕),在省城打工很拽(厉害)吗?

    我见山姐焦急的盼望着,那起伏的背影浑然于天水一色的山峦,一个美丽的村姑翘首以盼远方的亲人,左右踱着脚步,那脸上焦急中的复杂情绪,足可以谱写成一首交响乐曲。

    中国古代有句古话,叫: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显然,用在这里是不太准确的。但是,无论何时何地,素女无辜,杨柳轻轻浮萍落寂,当繁华褪尽,无论等待,内心的深处心灵世界大抵是想通的。

    狗子戳了下我,问:“嗨,看什么呢?”

    “我……”

    看着他那稚嫩的眼神,写满了忧郁,我却一时无言以对。尽管他朴实的外表下也藏有狂放不羁的念想,那曾经的种种无一不荡漾在太阳底下,人性的所有全部暴露在熠熠阳光下闪着光彩,如诗如画,就是不如现实。

    原来:幸福,就是找一个温暖的人过一辈子。&shy;山姐心理这么想的,你我又何尝不是?

    从此,我的内心深处藏着一首写给我自己的悲伤情歌,歌词是我写的,却找不到谱曲的人。我想,就算是莫扎特、贝多芬也未必能弹奏出那伤感却依旧动人带有朴实的华丽乐章。

    如春华般若即若离,如秋水般流畅不息,如夏虫般寂寞独静,如冬日般余辉斑斓,就是不如现实的“现实”。

    那天,我们终究没有接到春生哥他们,听说是误了火车了。

    回去的路上,山姐始终都没有说一句话。习惯难受,习惯思念,习惯等你,可是却一直没有习惯看不到你。&shy;

    如果说我的心中藏有一首无人知晓的悲伤情歌,那山姐的心中定也藏有一首感怀情歌。很多时候,在家园在菜园,山上山下,屋前屋后,每当一个人独处,眺望远方的时候,远方的亲人是否也在看着家的方向,望着亲人?心中的思念,化作长虹,恨不能与君同在。

第二十一章 悲伤情歌

    21. 悲伤情歌

    山姐哭了,是偷偷一个人抹着眼泪的,没有声音,只有眼泪。而这事只有我一个偷偷看见,我没有和别人说过,一直没有,直到今天。

    泪,人独有的东西,偏偏也是人最不需要的东西。后来我在想,或许那是幸福的眼泪。毕竟等待,是一生最初的苍老。

    那天晚上,我和狗子做完每“日” “作业”后,依偎在一起,听他说着山姐和春生的故事。

    “我祖辈是从安徽移民会过来的,从我爷爷家落户这里时,就和他沈家走的很近。我姐和春生哥是从小定的娃娃亲,二十年前,他阿爸是大队队长,我爸爸是副队长,两个人关系好的和一个人似的。后来一个大雨磅礴的夜晚,我阿爸和他阿妈从山上摔了下去,当场就死了。没过几天(我)阿妈就病倒了,也走了。他阿爸之后就疯了,见到人都会说:‘我爱人死了,死了啊!’从此,阿姐既要照顾我,又要照顾他们一家。”

    狗子说这话的时候很平静,平静的一如湖面,掠过一丝丝的涟漪,泛起的道道水纹,那不经意的水纹下究竟藏有多大的水压?恐怕就是他最亲密无间的涟漪都不曾知道。狗子的心事,我不知道,我的心事,也没有人知道,就好像那静静守候村庄的大山一样,神秘,威严。

    吃过晚饭,我和狗子去了山姐婆家,我又再次见到了沈叔叔,不到五十岁的人,稀稀拉拉的胡茬和没有精神的眼神,躺在床上,半闭着双眼。狗子忙着去挑水,我便壮着胆子一个人第一次走进了他的房间,山姐收拾的挺干净的,虽然简陋了些,却看着舒服。看着墙上挂满的相片,我明白了,原来沈叔叔和狗子爹是战友。

    而且直觉告诉我,他们两个人的关系绝对不止于此,因为满屋子的相片除了沈叔叔的结婚照之外,其他都是和狗子他爹的合影。我大脑开始晃出那夜的情形…………

    那夜,狂风卷急着乌云,雷声轰鸣,是春生妈无意中看到了他们的秘密,一时接受不了,疯狂的跑到了所谓的神山上,跳了下去!闻讯而来的二人自知罪行,狗子爸不堪良心的谴责,也纵身跳下了万丈深渊,而春生他爹也疯了……

    “啊”,沈叔叔不知什么时候起来了,一声不响地站在了我后面。啊的一声吓了我一跳,他像是认识我一样,看着我笑,那眼神充满了呆滞的喜悦,看着我心里发毛。

    他伸出一只手扶着我的肩膀,我见他笑着似乎没有恶意,并没有躲开,他说:“我爱人死了,死了。哈哈,我也死了,早死了!”

    而我发现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另一只手指的却是他和狗子爹的相片合影。

    那时的他们,好年轻,恰同学少年,意气风发。青春的忧郁和英气的飒爽,开心的笑着。

    他从墙上小心翼翼的取下一张相片,那是他们新兵连的合影,两个军装少年紧紧依偎在一起,脸上挂满了属于花季的喜悦,刚毅俊美的面容,憨厚健壮的身材。

    沈叔叔像呵护宝贝似的把相片搂在怀里,坐在床边,喃喃道:“浩天,回家了……。”

    我不知道也听不清楚他后面嘟哝着说着些什么,但是“浩天”这个名字我听的很真切。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被外人察觉的微笑,那样子,是一个多年的游子对家乡的热盼。那神情,是对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愿望的期盼。人啊,真的是直到那一刻,才算回家了,真的可以回家了!

    那晚,我问狗子:“你阿爸是不是叫万浩天啊?”

    “是的啊,哥,你咋知道?貌似(好像)我以前没说过!”狗子随口问道。

    我想,还是不能如实说,毕竟捕风捉影的事,不好乱讲,便一笑而过道:“听我爸爸说的。”

    狗子似乎并没有在等我的回答,倒先唱起来了:“唱山歌啊,这边唱来那边和呦!门前的河道也改动啊,我家住在河边吆,我歌比那山还多哦!”

    狗子忽然停下,看着我问:“哥,你咋不问我比山歌的事啊!你不爱热闹啊!”

    听飞鸟好不欢腾的叫着,夜倒是更宁静了。

    “小时候听着妈妈哼的催眠曲入睡,便以为摇篮曲很好听。长大后才知道自己是个不通音律的人,五音不全。我不喜欢处在闹市中去喧嚣着。大山的宁静多像是一幅画,美在快乐,享受。”

    于是我的脑海里呈现出一幅美丽的画卷,蓝蓝的天空下,成群结队的麻雀们高傲的飞过一片汪洋般的稻海,却对金光的稻米不屑一顾。山的那头是海,海鸥欢快的叫着,在山的这一边似乎都可以听的见,那歌声,一阵一阵的,心中想象着海水拍打着礁石的声音,海水也在亲吻着蓝天的胸膛。天的尽头,海的尽头,还是山。山上开满了鲜花,红的白的黄的,都有。绚丽的舞台上,灯光暗了下来,于昏暗中我看到了,山村的美景,道道山岭,满载了我的梦想。

    狗子学我口气,哈哈大笑道:“孤单是一个人的聚会,聚会是很多人的孤单。”

    我回头神来,眼前最真实的还是这个少年,我问:“你知识见长啊!”

    “哈哈,凯子哥说的。”狗子狡黠的笑道。

    “哦。”不知为何,我忽然间不是很希望能听到这个人的名字,我总感觉这个人不寻常,比黎叔还要奇怪。   

    第二天一早我们又到了村口等春生哥,我无聊的踢着脚下的石头,看着石头滚向了山涧。无意间瞥见了南山上的映山红竟然开放了,山姐一袭红色打扮,倒是与山色相得益彰,这美,美在了质感,于无声处激荡的美,是沉淀的美。

第二十二章 春生哥回来了

    22. 春生哥回来了

    我知道很快春生哥就要回来了!电影不是这样说道的吗?说是“若要盼的亲人归,漫山开遍映山红”,如今,漫山红花遍地,难道这是天意?即便不是,大概说的就是心诚则灵。

    那是个一个树木葱绿的夏日黄昏,一些野花纷繁的开着,衬托着映山红的鲜艳。我心中默念道:心诚则灵!

    我看着狗子,他端坐在路边,看着村口,张看着。

    春生哥真的回来了,只不过我没有见到他带来传说中的同学,他是一个人回来的。

    他穿着白色的短袖衫,显得很有精神,拎着一个大包,看上去很疲惫。山姐上前接过了春生哥的包,春生又夺了过来……

    就这样,他和山姐没有多说一句话,只是彼此望着。

    半响,听到他说:“走吧!”山姐点了点头,笑了。

    不久,西天的晚霞已经完全散去瑰丽的光辉,象花瓣渐渐褪去了最后一抹残红,黑暗迅速地在山野上空笼罩下来,清澈的河水此时再无明亮光泽,一如灰土。

    接着微弱的月光,我隐约能看见他们依偎着手拉手走在了我们的前面。

    狗子拉着我的手,被我甩掉了。他却并不介意,傻笑道:“姐姐和姐夫很快乐哦!”

    “快乐?”很久很久以来,我都不会写这两个字了。我挤出一丝笑容道:“什么叫快乐?就是掩饰自己的悲伤对每个人微笑。”

    第二天中午我们照旧在春生家会餐(吃饭),山姐和春生哥忙着做饭,狗子挑水,我就帮他摘摘菜。狗子突然把我水(桶)朝我面前一堕,溅出了一地的水。

    我问道:“你做(什)么事啊?作死啊?吓我。”

    狗子一本正经蹲着问我道:“唉,哥啊。春生哥都回来了,姐咋个不高兴了?”

    “你咋个(怎么)瞧出来了?”我看着山姐厨房里进进出出的忙碌着的身影,疑惑问道:“她骂你来着?还是告诉你的?”

    “没有,你看姐都一个上午没笑过了!”狗子很认真的说道。

    “我靠,大哥,你说冷笑话吧!高兴就要笑个不停啊!拜托,那是花痴好不好!”我把狗子搂过来,在他耳边悄悄说:“其实你姐心中可开心了,呵呵,盼着呢!就像你小子盼着月上三竿好做作业一样。”我开玩笑逗他道。

    狗子似乎还是不太相信,我便加了一句:“有时候,脸上的快乐别人未必看得到!”

    “呵呵……”狗子不好意思笑着又要去挑水去了。

    脸上的快乐别人也许看得到,但心里的痛又有谁能感觉到?狗子啊狗子,在床上你是婊子是无赖都好,可惜你终究不是真的MB,哪里能体会这波谲云诡的世间错综复杂?

    我心中一笑,暗道:这家伙,床上可没这么害羞啊,哈哈。就喊他说:“你歇歇吧,最后这桶水,我去挑,你去菜地薅点(小白)菜。”

    我到了河边,却发现河边蹲着个人赤着膊正在洗脸,那背上的肌肉凹凸清晰可见。

    我便停在上游打水。

    “是你啊!”我抬头一看,竟然是万凯。

    我无可避忌,本能喊道:“凯子哥,你洗脸啊。”我又暗骂自己道:真笨,明摆着的。不是洗脸,难道还是洗屁股啊?

    这时万凯站了起来,我一看,他只穿着一条四角短裤,袒露着上身,露出两个硕大的胸肌。

    直到他走近,我才看到果然是健壮的山里人出生,饱满的胸膛上两粒大大黑黑的乳头,平坦的腹部鼓起的肌肉一块一块的,更不必说会有一丁点儿的赘肉,浓密的阴毛一直从肚脐下延伸到了短裤里。两条粗壮的大腿布满了浓密的毛发,如热带雨林般。

    我不去看他,只管挑自己的水,他倒是古道热肠,说道:“我帮你打(水)吧!”

    “不必了,我可以的。”

    不容分说便要来拿我的水桶,我刚想说不用,却发现我们离的是那么的近,我的脸可以明显感受到他呼出的热气,痒痒的。

    他来夺我水桶的手不偏不倚的按住了我的双手,我立马感受到他掌心的温度,像是触到了电流,却被紧紧按住,缩都缩不了。

    我像是刚刚喝过52度二锅头一样,烧红了脸看着他,他胸前的肌肉前后微微起伏着,呼吸明显不自由了,看着我。

    理智告诉我,这个男人勃起了。

    我哪里再敢停顿,努力的缩回了双手,我咕哝道:“我打水了!”

    他立在一旁看着,也没有抢我的水桶,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说:“慢点。”

    “嗯。”我随口亨了一句,算是回应了他。

    他忽然没有任何举动,倒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忍不住看了他一眼,却只见他已经穿好外衣,拎着水桶往回走。猛一回头,他大声叫我道:“有空去咱家玩啊。”

    我假装回头看他一眼,没有应他,只是笑了笑。

    “你手咋红了。”我刚把水桶水倒到水缸,狗子便过来我道。

    我一瞧,可不是,这个万凯,把我双手都按红了,力气可真大。

    我笑道:“我自己揉的,有点痒。”

    “哦。”

第二十三章 狂野

    23. 狂野

    毫无心机的狗子哪里晓得刚才的一幕,我想,事情发展至今,万凯的心思已经非常明了,为了避开他我看以后我可要离他远点了。

    吃饭的时候,春生一直给我夹着菜,说:“乡下没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惯吧,哈哈,不过这些都是当年你阿爸最喜欢吃的啊。当时俺才只有几岁妮。”

    狗子也叫好道:“这鱼好吃,姐,这鱼比你送的鱼还大。”

    “俺没有送鱼啊?这鱼是昨儿个托你五叔镇子上买的。只一条啊。俺啥时候给你送过啊。”山姐不无疑惑的说着。

    狗子也纳闷,说:“不是你让凯子哥前几天送的啊?”

    “没有,我都半个大拉(多)月没见到这孩子了。”

    狗子看着我,一肚子的疑惑。

    我心中却已经明了几分:好个万凯,这家伙,蓄谋已久啊。

    春生爱意绵绵问山姐:“这万凯唱的是哪出戏啊,无事献殷勤?”

    山姐笑着摇摇头,样子甚是腼腆。

    忽的春生奶奶招呼大家吃饭,解释道:“你们平时都帮衬他家,这小子送个鱼啊什么的表达谢意,还什么用意啊。别瞎猜,薄了他一番美意。”

    但愿如此!我暗暗想到。尽管,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吃过饭,狗子和山姐忙着收拾着风卷残云留下的一片狼藉。院子里,春生哥陪我说着话。我问他道:“那你还记得我爸爸的样子吗?都有啥印象啊。”

    春生哥想了想,回忆道:“海,当时俺还小,记忆中的形象已经模糊了。只记得有一次,和你阿爸去山上捉鸟,怪(挺)好玩的。”

    “哈哈,我爸爸还没有带过我捉过鸟呢?”我饶有兴趣的说着,心想:没看出咱爸还会这手啊。

    春生哥扫了一下头发,继续说:“就(是)的。下次有时间带你打兔子,咱这南山上有好多兔子呢!还有刺猬,呵呵。”

    “那有蛇吗?我怕蛇的。”我听了,有些害怕,忙问道。

    春生停了,不解笑着:“蛇?有啊,不过没事,土蛇而已没有毒的,个子小,而且也不会咬人的。放心好了,赶明儿,等海哥来了,一起带你上山啊,你大概没有吃过地道的野味吧,哈哈。”

    “好啊!”我听了,很是兴奋,立马想马上就去,恨不得插上翅膀马上飞上南山上。

    “哈哈,说什么这么开心啊。”我回头一看,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万凯。

    不知为何,我一见他,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紧张,好似心房内泼了一桶水,湿了一地,也湿了我一头的汗。

    万凯阴沉沉问我道:“唉,你出汗了。”

    我苦笑一下,随口尴尬道:“天热的。”

    “天是挺热的啊,哈哈,凯子,我们正说去南山打兔子的事啊,有空一起。”春生哥倒是见谁都挺热心的,古道热肠。

    万凯坐在我旁边的石凳上,笑着说道:“好啊,哪天叫我一声就好了。”

    我这才仔细看了看他,穿着依旧是那件短裤,只是上身穿了件贴身白色背心,露出臂膀和肩膀,如此,更加突出了线条的轮廓,显得如此性感匀称。

    我见他坐我旁边,便起身去了屋里。我闲坐在春生哥的房间里,翻看着他的杂志,委实无聊。只一会儿,那万凯便跟了进来,我一见他嘿嘿的的笑着,我就觉得浑身不自然,我便不看他,只顾看我的杂志,却又用余光去瞄他。

    他站我后面笑道:“看什么呢?”

    “《读者》。”我机械回应他说。

    他紧追其后,又问道:“好看吗?”

    “还好。”我轻笑道,依旧低着头看自己的。大概他也自知无趣的很,“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了。

    大概过了五分钟,也没有听到他说话,我以为他走了。却不想,一回头,看见他坐在床上看着我。我一惊忙回头不去看他,他走到我跟前说道:“你这么不喜欢看到我?我就这么惹你不高兴!”

    我忙解释道:“没有啊!凯子哥,你看这书,挺好看的,我出去走走。”

    我没有看他,把书丢给他,便出去了……

第二十四章 今时不同往日

    24.今时不同往日

    如果说悲哀是因为,是因为没有人去爱,那么有的时候被爱其实往往也会成为一种无奈,不论对错。

    好像我和狗子之间,爱与不爱之间其实更多的还是无奈,想必在他的心里也是知道这一点的。然而至于到底有没有,我不知道,因为我从来就没有问过。

    那天晚上,屋外下着的是小雨,我们趴在冰凉的竹席上,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

    狗子问道:“哥,以前你说过初三那年的初恋,那后来你没有再喜欢的人了吗?”

    “不是,高中我喜欢一个同学。”我笑道。

    狗子问道:“那你们后来怎么不再一起了?”

    “记得后来高二的时候我们班转来一个学生,叫赵坚持。起初我不知道他喜欢我,只是感觉。后来大家在一起讲明了,我们才发现原来彼此都是喜欢对方的。只是没有想到不到认识短短一年的时间,他就辍学去了南京当兵,直到我上了大学,也到了南京。我以为大家都在南京,以为以后的每一天阳光都是格外灿烂的,可是没有想到,他为了我的学业,决定退出了。再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时间一晃也已经过去了三年了。”

    “没有了?那后来呢?”狗子问道。

    我笑着刮了他鼻子说道:“后来的事就只有‘后来’知道了啊!哈哈。”

    “是吗?”狗子又问道:“那郑原又是谁呢?别说你不知道啊。”

    “郑,郑原!”我听罢大吃一惊,印象中没有说过这个人的名字,那么他又是如何得知?我忙问道:“你怎么知道他的?”

    “你先告诉我他是谁,我才要告诉你。”狗子笑道。

    我一听,马上去挠他腋窝,笑道:“说说,说,看你不说。”

    狗子笑得前仰后合,我们抱着吻在一起,在竹席上滚来滚去,我故意轻轻的磕(咬)着他的嘴唇,嘟哝道:“说不说啊你?”

    我并没有狠劲的咬着他,他只是笑着,说:“哥,哥哥,说了,说,你松口先。”

    我一听,港台腔都出来了,扑哧一笑,松口说:“哈哈,早讲了不就没事!”

    他笑道:“哥,你胡茬好扎人!”

    我一听,说道:“切,说正事!”

    “是你在梦中喊的人名字,我听到的。”狗子一本正经的说道。

    哦,原来如此!没有想到我也有说梦话的习惯了,居然喊的是他的名字,难道说我至今都不能忘怀的只是那份兄弟情吗?

    “郑原到底是谁啊?”狗子似乎很感兴趣这个话题。

    我叹了口气说道:“是我哥!”

    “你哥?亲哥?”狗子这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倘若用在学业倒是事半功倍的效果,值得推广。

    我反问他说道:“亲爱的,如果我说是亲哥,一母同胞你会相信?”

    “我信!哥说的我都信。”狗子很坚定的点点头。

    我眼一热,把他搂在怀里,感受着他的体温,说道:“记得小时候,那时我家还住在四川成都的一个小镇上,我和哥哥在一起,总是无忧无虑的,每天都在一起上课下课。那时候我眼中的天空都是蓝色的,我以为所谓的快乐就是能够天天和哥哥在一起,我甚至幻想就这样一辈子!从此我的心里就勾勒出了一副画,昏黄的月色下,竹林流水小桥旁,走着这样一对兄弟,彼此回忆着小时候的幸福往事,不去追问为了什么。直到我上初中那年,随叔叔婶婶到了安徽上学,离开了生我养我的成都,也离开了我的哥哥。”

    “等一下,哥啊。你叔婶怎么带你一个人去了安徽啊?”狗子不解问道。

    我说:“这件事说来话长,我从小就被给(寄)养在现在的家庭,我现在的父母实际上是我的二叔二婶。”

    “哦,这样啊!”狗子点头道。

    我继续说道:“在合肥的每一天,我一直留恋着童年的月夜,我们徘徊过的九曲小桥,我们光着脚丫走过的石子路,我们没事去爬的小雁山。所以我才说人还要是永远长不大该有多好。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烦恼,那么多的心事。现在看看,我喜欢他或许只是在喜欢这些感觉。喜欢他,完全是因为他是我哥。”

    “那后来呢?”

    “后来……”

第二十五章 回忆

    25.回忆

    记得那是一个阴天,可原哥偏说那是一个晴天。那是07的暑假,我大三。

    当我的脚步一踏上故乡土地的那一刻,我知道该来的始终都会来的。

    奶奶是第一个见到我的,忙喊道:“我的小祖宗啊,你可算回来了。”

    “呵呵,奶奶,我这不是刚放假吗?”我笑道。

    “哦,是吗?”我一听,是哥的声音,他从奶奶身后走了过来。还是那个他,记忆中的那个少年如今成了青年,少了青涩多了成熟,我不知道这个男人还是不是我十几年前那个我深爱的男人!但是我却清楚的知道过了明天的明天之后这个男人就将是别人的男人了。

    奶奶好像还在怪我:“你看你,还有什么事比你哥结婚还大的事?你……”

    奶奶似乎还要说着什么,哥哥接口道:“奶奶啊,小风在学校有很多事要忙的啊,当然是学业为重了!你就别怪他了。”

    “哈哈,我哪里是责怪他啊。你们兄弟好久不见了,你们说吧,我去忙了!……好多事要忙,终于是婚期到了啊……”奶奶走远了还在高兴的说着.

    我知道奶奶盼星星盼月亮盼的就是儿孙的这一天,可是为了这一天我整整彷徨了二十三年,我等了这么年了,等的是什么?

    狗子问道:“等的或许是一个思念,不是一件事,一个人,就好像一座山一样,他(矗)立在那里,不是为了等什么,只是为了立在那里,没有道理。”

    “你说的许(可能)是很对,只是我一直在回避,我不敢去想,因为我知道再眩彩的烟花也只是转瞬即逝的。”我无奈的说道。

    狗子问道:“那后来呢?你哥他既然都帮你寻(找)了借口,想必他还是喜欢你的。”

    我看着哥,说道:“谢谢哥。”

    “谢我什么?”哥故意问道.

    我不说话,知识看着房顶.

    原哥笑道:“明人不说暗话,其实你什么时候放假,在学校呆了多少天我都知道。你不想回来,是因为我不想见我,我也知道。”

    “我没有这么说!”

    “可是你心里已经这样想了呀!”原哥说道:“你真的是不想要我了啊?”

    “你明明知道,又何必要这么问呢?”我看着哥哥,我们离的是这么近,他的双手搭在我的肩上,呼出的热气扑打着我的双颊。

    哥哥啊,哥哥,现在这是在你的房间,只要你一句话,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反对的,也永远都不会后悔的。

    哥哥说道:“唉,小风啊,你明明喜欢我。我当兵前,你不说,我退伍了,你还是不说,现在我就要结婚了,你还是不说。难道非要等到我们都老到不行的时候,你肯说吗?”

    “哥,我们是兄弟,亲兄弟,你该知道什么是兄友弟恭,什么是乱伦。你该知道:如果有可能,我一生都不会说的。”我很肯定的说着。

    “你……”

    我说:“哥,你坐,我说个故事给你听吧。… …”

    从前,有一对男女恋人,他们两情相悦的相爱,就在离家不远的黄槐树下许下今生无悔的誓言。后来,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个误会,女的为救一个人,迫不得已嫁给了一个他根本不喜欢的人。那个男的闻听后,天天去找那个女的,却始终不见心上人,面对誓言他决定死在黄槐树下,于是树下多了几片血染的树叶。

    女孩闻听也是万念俱灰,自己的苦心经营终究换来了悲剧,无奈有孕在身,她只有忍泪等了一年,一年后,他们相继死在了同一颗黄槐树下,同月同日同时。

    上天总算是有情,他们成了今生的亲兄弟,上天也真是会作弄人,弟弟爱上了哥哥,哥哥也喜欢上了弟弟。多少次,弟弟都在想:记忆的梦境中,还是那颗黄槐树,笔直的树干,满天的黄叶,昏黄的天空下有几只飞鸟经过,旁边就是嘉陵江。

    哥哥的记忆中,也一直在想,总有一天她会来的,不管知不知道,她一定会走到这颗树下,捡上一片带着亲人血迹的树叶,闻闻亲人的味道,然后自言自语的离开。我想她来了,只要她来了,只要看她一眼,不管她变成了什么样子,我一定可以一眼认出她来,认出她的味道。

    我苦笑,问道:“哥,你说这样的等待,有意思吗?”

    “这个!我不知道。”哥看着地上,似有似无说着。

    我又说:“算了吧,我要是主人公的弟弟,我会放弃,没有结果的结局是坚持不了的。”“大概是吧。”

    哥哥长舒一口气,然后一字一顿说道:“你好自为之吧。”

第二十六章 天大的意外

    26.天大的意外

    夜凉如冰,寒彻心扉。

    我一个人趴在床上,泪流满面。如果说争取到一份感情是需要莫大的勇气,那么放弃一份无奈的感情需要的则是当初十倍的勇气。

    第三天,我看着哥哥和嫂嫂幸福的步入了结婚的殿堂,我这才发现,原来,黄槐树下的那对恋人是他们,不是我们。可是现在这故事快讲完了,我才知道我从来都不知道我为什么等他?

    我们前世都不曾有过下辈子再见的约定,这辈子拿什么去指引?我们前世都身不由己,我以为今生可以从头再来,我可以给他幸福。可是,我没有想到,或许他已经是幸福的了,或许他根本就不需要我给的幸福。而我,也根本就给不了他幸福!

    我淡淡一笑道:“如此,我只能在黄槐树下许愿,希望他们快乐,有可能的话,来世我们还是陌生人吧!”

    狗子哪里能明白?只是好奇问道:“为什么来世要是陌生人?是兄弟是爱人不好吗?”

    “我累了,做兄弟做爱人我都要不起了!”我无奈看着他,叹道。

    自从那夜之后我捏造了这个神话故事后,狗子总是忧郁着过着每一天,尽管每一天他都是有说有笑的,甚至是很开心,但是我知道背后隐藏着的或有淡淡的伤感——因为他从我的故事中读到了“不可能”,一种无奈。

    很多天后,我都在想,我是否是故意在传达一个讯息给他,无异于这个无奈是我带给他的。

    第二天,很不幸,我又遇到了万凯。

    那是一个上午,狗子去了他姐姐家。我睡着觉还没有起床,迷糊中感觉有一个人压在我身上,亲着我的脸。因为前夜和狗子做了三次,又喝了点小酒,一直昏沉沉的睡着。我便以为是梦中,是狗子在吻我。

    半醉半梦之时,竟贪婪的和来人吻在了一起。也或许是梦中的我实在不愿睁开眼睛去看清这纷繁污秽的世界,一个劲的想着对方的唇,直到我们射了彼此一身……

    咦!今天这小子舌头怎么这么滑?这么甜?

    糟了!我渐渐清醒了过来,看着这个趴在我一丝不挂身上大喘着气的健壮男人。天啊,这个人竟然就是万凯。

    我吓了一跳,完全清醒了,忙扯过被单捂住害羞处,如此一来他却是完全暴露无遗,他那乌黑秘林中半硬大老二前端还闪着异样的光泽,流着点点液体。大鸡吧因为刚刚射过精的原因,已经显得软榻在地一般。

    眼前的一切足以让我瞠目结舌,我吐口而出道:“是你,怎么会是你?”

    “哈哈,那你以为是谁啊?”万凯嘿嘿的淫笑着,那模样似乎他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在要什么。一句话问的我哑口无言,我支支吾吾不知道说什么。他见我这样,说道:“放心,你和狗子的事,我是不会说出去的。”

    我一听,这哪里是许诺啊,分明就是威胁吗?我笑道:“我和他?你说什么,我不知道,请你出去,我要起床了!”

    “哈哈,不要装了,我们两家一墙之隔,你和他的那点破事以为可以骗过全天下人!”我被他说的面红耳赤,语无伦次道:“你,胡说,别。”

    “放心,我答应你,我是不会对外人说的。”他嘿嘿一笑,又过来面对我说:“你还不知道我的心意吗?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知道你一定迟早是我床上的人。”

第二十七章 意难忘

    27.意难忘

    听着他的话,我方才知道,原来是蓄谋已久。我狡辩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赶快走,狗子就要回来了。”

    “回来你们好干,是吧,哈哈!”万凯淫笑着,边穿衣服边说道:“今天也爽够了,不难为你了!下次,一定让你爽个够。走啦,宝贝。”说完,还在我的脸上摸了一把。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长叹了一口气,终于是送走了他,可是不知道接下来的时间又该如何应付了。我忙起床将那些残留物清理干净。我简直不敢想象眼前的状况,怎么会这样呢?那天,我没有看到太阳,是个阴天。中午狗子回来后,和我说着他姐夫说给他听的有趣的故事,我却开心不起来,他已经笑得前仰后合,我却没有感觉。

    “你怎么了啊?哥。有心事。”狗子终于是看出了什么,问道。

    我慌忙遮掩说:“没有,只是昨天睡的好像不是太好,有点累。”

    狗子笑道:“哦,那睡会吧,是不是昨天晚上干猛了啊。”

    我没有答他,大概他也知道说了句不实事宜的玩笑,便不再说了,帮我铺好了床。

    夏天的乡村没有了烈日的烘烤,穿堂风飞过了树林,叟叟的清凉着整个村庄,此时的勤劳的人们必是在田里忙碌着。我独自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是睡不着,我不知道我和狗子,万凯,到底会上演怎样的神话,越来越复杂的关系,我伤到头疼。

    “还没有睡着。”狗子不知什么时候就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说着。

    我坐在床上,说:“你想过没有,我们这样算什么啊?”

    “什么这样算什么啊!”狗子不明白我的意思。

    是啊,不要说不懂,就是我也被自己问的莫名其妙了,我整了整思绪说:“我们相识在错误的夏季,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

    狗子笑着挪到我的床边,说:“哥,你没事吧?”

    我说:“弟弟,还记得我和你说的那个今时不同往日的故事吗?”

    狗子点点头,说:“记得啊,你爱上了两个人,一个是你的哥哥,一个是你的同学。”“嗯。”

    (本章应书连要求,删减全部黄色片段)

    我笑了笑道:“我的哥哥郑原我的同学赵坚持,我知道我对他们一个是喜欢,一个是爱。可是我和他们都不可能了,我们今生今世都错了,时间错了,地点错了。哥哥和嫂嫂在一起,我只能祝他们幸福。”

    狗子问道:“那你同学赵坚持呢?”

    “我和他还是不可能,他为了我,远走他乡,为了我,却不敢见我,从此,他没有了消息。”

    “那他回来找你,你们会在一起吗?”狗子很是感动,问道。

    我说:“如果时光倒退五年,我会毫不犹豫的和他走掉,但是现在,我似乎渐渐开始明白了他当初选择回避的理由,原来我是那么的自私,从来都没有为他想过,他做的对,是我错了。”

    狗子叹了一口气,搂着我说道:“过去的何必也想了啊。哥哥,只要你快乐就好了。”

    我搂着他,说道:“只怕最后你失望,后悔,伤心的都是你。”

    狗子说道:“此生不悔!”

    我听了,紧紧的把他抱在了怀里,亲吻着他的额头,慢慢的褪去了他的衣服。

    我把一切忘记于九霄云外,只是一个劲地说着“爱你,爱你!”双手撑着床板。整个人都变得兴奋,听着西厢记的美妙,感受到相会时的感情,我开始加大抽插力度,每一次都是整个的猛烈插进去,一直插到他的前列腺的深处。

    我看着身下被我鸡巴耕耘着的健壮男人,我不行了,我真的不行了。

    狗子早已迫不及待,他伸手扶了我一把。我闷哼一声,开始努力使劲撑开屁眼,一股便意涌上菊花深处。

    一时兴奋,我竟忘记自己和眼前人身份,口无遮拦。

    狗子渐渐体会到其中快感,在我身体里停了数十秒钟,干着我,任汗水从他的身上流到鸡巴上又滴到我的屁股上。肠壁在大屌磨擦下分泌出更多的“水”份,夹杂着酥麻胀热感,‘噗哧、扑嗤……’作响,屌穴重奏出鱼水交融的乐章。

    此时的狗子,哪里还知道什么文明,什么道德,生命伦理,全他妈的狗屁!冠冕堂皇的言语哪有屁眼填满鸡巴来得爽快。

    此时此刻,淳朴犹如白纸风筝的他就像一名骁勇善征的勇士,专找对手的命门集中力量全面攻击。

    “啊…… 别,哥也快了,我还要,继续给我。”紧要关头我如此爽心悦目,怎能说撤就撤呢?我赶紧用电视里学到的“缩B吸屌”大法稳住,力求延长时间,再爽一个高潮。可谁知道适得其反。

    我哪里知道狗子如此敏感,原本以一夹定时间,不料这一夹,狗子一个机灵,很快便要缴械。他立马拔出大屌,粗鲁地翻了翻我身,让我仰躺于床边,快速走在我头旁边,对准我嘴巴,放开掐握大屌根部的手指。一股股奶白色的精液尽喷在我的脸上,嘴里。

    “太爽了,爽。”

    我睁着蒙蒙雾眼,满脸火烫。偷偷看了一眼,竟不知怎的在空隙间瞥了这一眼,发现他怪笑起来,眼睛中闪动着一种光芒,嘴角翘得老高,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本章应书连要求,删减全部黄色片段)

第二十八章 自圆其说

    28. 自圆其说

    激情过后永远都只是平静!就好像是太阳的炙热,过后的平淡交给了月亮,月亮除了有星星,就只有黑夜。那夜,我和狗子说了很多故事,狗子最感兴趣的是我和小警察的故事。本来在我的生命中,我最不想提及的人是赵坚持,而最最不想提及的便是孙天,这个让我一辈子都愧疚的人,给我开了一个玩笑,这个玩笑足以让我顾此失彼。

    我由此审视我对同志恋情的不公,是上天亏欠了我们?还是我亏欠了大家。

    狗子每次做爱完,便会恢复往常面容,十分正经,若不是亲眼目睹,深有体会,不知情的人就会误以为狗子他精神分裂,阴阳失调。

    他看着我,小声说:“哥,你常常说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其实,感情的事还是朝朝暮暮的好,好像是吃饭,一顿也少不了!”

    我笑着抚摸着他那结实的背部,说道:“吃饭?你就知道吃!不过,你说的对,只是有的时候失去的再也找不回,真的很痛苦!我看我用来自勉的话,从头到尾都是骗子!”我彻底的上了秦观的当了!

    狗子问道:“假如你没有认识赵坚持哥哥,你去南京只是为了游玩!假设你又因此认识了孙天!你会和他在……”

    狗子没有说下去,我却明了!傻瓜,人生哪来那么的假如啊,假如我不是同志,就不会有这些了,不是吗?我便说道:“假如我认识赵坚持,我便不会去南京这个国民党的老巢!”所以,我也永远不会去台湾!!

    弟弟,弟弟,如果人生有那么的假设,我宁愿从来都不认识你,我也不用如此这般身心俱疲了!月亮之所以如此皎洁,不是因为他的光彩,而是看心情的人达到了有我之境!当你达到无我之境时,你会发现,月亮他也是空的,什么都没有。

    嫦娥应悔偷灵药!看来,月亮再美还不如自己的狗窝!

    我笑道:“睡吧!”狗子依偎在我怀里,安静的呼吸着睡去。可那欠日的月光却照的我心绪不宁,我想我是失眠了。夜晚的山风多少还是凉飕飕的,

    寂静的夜里听的蛙声一篇,大概他们也寂寞的想找人做爱了吧。禽兽尚且如此,何况人类!不好,又勃起了!唉,睡吧。也许生活就该是烦心事堆着烦心事!

    “如果你不想被生活强奸,那就反奸他!”可惜,两者我都吃亏。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狗子告诉我,晚上去凯子哥家吃饭。据说是他逮了一只肥野兔,请我们去打秋风。

    我一听,忙推辞说道:“我不喜欢吃兔子,我不杀生。我就不去了!你们玩的开心。”

    我想,对于万凯,我还是避的远远的好,更何况还是鸿门宴。那啥,黄鼠狼请鸡吃饭!老祖宗的哲理还是不能忘哈。

    狗子纳闷的吻我一下,然后疑惑说道:“不是吧,昨天我哥(春生)还说你想去打兔子回来吃啊!才一晚上,今天就变了!你没事吧。”

    我一听,这可真是的!自圆其说戳了漏了!狗子见我不说话,便道:“我们都去,你一个不去也不合适!都是乡里邻居的!再说,你一个不去,不知道的还以为那啥啥呢!”

    我一听一愣,怪怪的,问道:“那啥啥啊!”

    狗子诡异笑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吵架了,不和啊!”

    “切,和他又不熟!”我忙解释道:“吵哪门子架啊。”

    那你干嘛不去啊?狗子急了。

    我口不择言说道:“我头疼,不想去!”

    人啊,找借口时可一定要慎重,有的借口虽然好用,不过可以不用就别用了,否则后患无穷。这可忙坏了狗子,非是问我是不是病了,哪里不舒服啊,非要我去黎叔那里看看。我一看,可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啊!好说歹说,总算是将就了过去!

    我便躺着床上,睡觉。

    狗子给我关了灯,喃喃便道:“好好休息,睡吧。”又嘀咕着什么咒语,这家伙,八成也是法轮功的毒瘤。

    梦中,感觉有人用手在我的头上摸来摸去,怪痒的!好舒服……不对,难道又是万凯!乖乖!我猛的醒过来,一把抓住他的手,也没有来得及看清谁是谁!我叫道:“干什么!”就听狗子声音,说道:“哥你干嘛,快松手!”

    “哎呦!好痛,放手。”

    “咦!这好像不是万凯的叫声?”我顿时完全清醒,猛地睁眼,才见到眼前人,竟然是黎叔,屋子里再没有第四个人了。

    我倒是出了一大把虚汗,见还拽着黎叔的手腕,忙松开道:“对不起啊,黎叔!”

    看来有的时候,梦中事和现实真的是一点关系也没有。周公,我可算是上了你的贼船了。

    黎叔擦擦我额头上的冷汗,笑道:“看你出了一身的汗了!怎么,做噩梦了。”

    我抱歉的一笑道:“没有,好着呢。”

    黎叔却是非常认真,慢慢道:“我看你是虚火太旺,多喝点菊花茶败败火吧。”

    我笑着应道,是。狗子见黎叔要走,又小声问道:“真没事,会不会病了。”

    “没有。”黎叔非常肯定说道:“身体好着啊。没事,我先回去了,等着收药,看这天气,要下雨了啊。”

第二十九章 穿帮

    29. 穿帮

    我起身和山娃送走了黎叔,好笑的问道:“我又没病,你整的是哪一出啊?”

    狗子倒是挺严肃的样子,说道:“我是看你精神恍惚的样子,看你额头也挺烫的,又说你头疼,才请黎叔过来一趟的!对不起啊,哥。”

    “傻瓜,哥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怪你呢!”我看着他的样子,大概这就是幸福的样子吧。有人说,幸福就是狗吃肉,猫吃鱼,奥特曼打小怪物。其实要我说,什么都好,生活中没有绝对的幸福,看你怎么取舍了。大概——取舍得当——就是这个意思吧。

    “哥,你真好!”狗子搂着我说道。

    我说:“门还没关呢!放开,晚上给你奖励!”

    狗子说道:“不怕,弟弟搂哥哥,天经地义。”

    我笑道:“呦,弟弟还学会用成语了!”狗子从背后扣着我的背,分明是不满我的言辞!我忙道:“哦,老用(成语),一直都用。”

    “哥啊,真给我奖励啊!”狗子在我耳边咬着话说着。

    我言之凿凿说道:“那是自然,哥向来是话出如山,一言九鼎,话出无悔,重于泰山,天下无双,福无双至(就差“祸不单行”了,汗)……”

    正当我胡吃海塞的天花一阵乱坠时,那万凯不知道时候已经到了院子里!我眼尖一下便看到了他,忙推过狗子。可是来不及了,还是被他看到了许多场景。

    那万凯进了屋内便喊到:“呦,干嘛呢!我来的不是时候啊!哈哈。”

    我一听这笑声,够刺耳的啊!不是第一次听到了。

    狗子不明就里,以为对方说的客套话,还故作镇定说道:“没有,凯子哥,我给哥抓痒。”然后用奢靡的眼光看着我,我心领神会,那意思是说:“说你背痒呢!”这谎话说的多圆,可惜听的人不是崔永元,那万凯什么都知道了。

    大势所趋,万凯就等着看我装模作样的挠挠背了,看着狗子那着急,祈求,渴望,深邃的眼神……罢了,金酸梅奖就金酸梅吧,好歹也是奥斯卡大奖啊,最起码还有一个“金”字沾边。金为何物?为五行之四,天干为庚,喻尊贵、贵重、难得、持久、坚固、有光泽等。便是《纪晓岚》中的乾隆自发三百里充军,也要起个尊贵的姓——金。

    大概,便是如此。算了,观众朋友们,扯这么多,还是避免不了表演。为了那眼神的分数期望值,拼了!诸位看好了,我慢慢的伸出了我那只可爱的右手,慢慢的方向转后伸向了背后,撩开了衣服,便是这么上下左右挠着!导演,喊停吧。……

    万凯看着狗子,又看了看我,方才“哼”地笑道:“我来顺便告诉你们一声,把门锁好了,晚上记得提前到啊。”

    狗子拍拍胸脯说道:“放心好了,我们俩一定准时到啊!”还好不是很用劲,否则真能锤出干血来。

    我还没说话拒绝,这小子倒当了我的家了!就算是我天天吃着你的,喝着你的,干着你的,你也不能越俎代刨吧!

    万凯倒是不知这么多,还以为我们多想去似的,显得十分兴奋又平淡。见我不吭声默许了,最后才说道:“好,好,好!我等你们!再见,再见啊!”

    显然他的第二个“再见”是对我说的,那眼神,像极了“意淫”。反正我也不是什么贞洁烈女,不怕你淫荡的眼神色迷迷的看着我。只是说就说啊,干嘛还加上感叹号!

    我和你有感情吗?就算我们坦诚相见过,又代表什么!澡堂里全国不知道有多少人坦诚相见过,难不成都有感情他们?

    再说了,算了,不说了!去你吗的感叹号。忍不住啊!再说,天底下男人(除了太监和你[读者]),脱光了衣服,大家还不都是一样的,谁稀罕和你坦诚相见似的。

    走了万凯,屋子里清静了许多。狗子把门合上,说道:“好险!差点穿帮!”

    我一听,昨天教他的“穿帮”一词,今天倒是用上了!还挺贴切。我没有说话,他又问我道:“怎么了?”

    我想,明明演了一场滑稽戏,却以为愚弄了观众,观众便全部都是傻子了。万凯明明什么都知道了,你还真以为自己是白云大妈了啊!叫我哪痒就哪痒啊?

    他见我不说话,又问道:“哥,想什么呢?”

    “穿帮?”我笑道:“再精良制作的电影,也会有穿帮的时候。就算观众不是福尔摩斯,但也绝对不是傻子。我问你,我什么时候答应和你一起去万凯家了。”

    狗子说:“哥,你咋了!没事吧?怎么就和别人不一条道(不一样)想问题呢?”

    thanks.my goodness .我感谢你八辈祖宗,没有说我被驴踢伤过脑袋。我笑道:“大概我们本来就是两条道上的人吧,又或许我一人独占一条道,天下人共占一条道。”

    狗子看着我说道:“不管你在哪一条道,我都和你在一起。”

    我说道:“是一辈子吗?”

    “不!是一生和一世。”狗子答道。

    大概这是他说过最有水准的一句话了。只是这一生,我给的了你吗?狗子,在你的心中,你真的从没骗过你自己吗?你把我当哥哥结果当成了情人,云里雾里之中,我在你体内射精的时候,你还当我是你哥哥吗?你说啊?唉,我不知道。

    我问道:“先不说这些,貌似(好像)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啊!”

    “是吗?”狗子愣住三秒,才道:“什么问题?”

    你就装吧,臭小子。

    我不惜大牌的身份再和你说一遍:“好,那我问你,我哪年哪月哪日哪时哪刻告诉你,我答应去万凯家吃饭了?”

    或许是我的表情过于严肃了,狗子倒是有点畏惧的意思,小心说道:“哥,你真生气吗?”

    “没有!”大概我就是那传说中说谎脸不红,心不跳的人,能够将说谎艺术发挥如此淋漓尽致,令自己都相信的,大概除了皮皮鲁,就是我了。

    狗子方才放松,笑道:“呵呵,哥,你不是说给我奖励的吗?我要的就是这个奖励,陪我去吃饭。”

    这家伙,倒是钻了我一个空子,防不胜防!我刚要发话,他又说道:“刚才你还说自己九鼎一言……什么的,该不会食言而肥吧!”

    靠,这小子,我教他的成语全用来招呼我了啊!倒还用的贴切,真是养虎为患啊,农夫与蛇的故事我是张口就来的啊,怎么忘了?

    我想,所谓鸿门宴请了春生哥、山姐、狗子和我,不去又的确是说不过去,明知山有虎,我就是武松!怕个毛,难道还能当那么多人面把我强奸了,嘿嘿。就算是,你敢上,我也敢爽。

    可我就是不想看到他看我的眼神,像是无底洞,深邃幽兰。

    晚上的时候,我故意拖拖拉拉去的晚,急得狗娃上蹿下跳直蹦!大概上辈子是饿死投胎的,没吃过饭啊!!

    等我们一群人浩浩汤汤到齐的时候,春生哥和山姐正陪着万凯的奶奶聊着家常。这意见归意见,这万凯其实当真还真不赖,厨房的事他一个人包揽了,倒是十分勤快。

    我见在坐还有一个人,春生哥便帮我介绍,是同村的小三子,全名万景鹏,二十八岁。沾亲带故的算是万凯的堂哥吧,据说逮兔子他可是老手啊。

    我便向他请教捉兔子的本领。他便很高兴的向我传授经验,教我技巧,不厌其烦说着其中门道。最后又说了一句,赶明儿一起实践,去逮兔子。

    不多时,万凯端着一盘鱼,出来,见我坐在堂上,极不正常的对我笑道:“狗子来了!郑风,你也来了啊,你好。别客气,大家就像到自己家里一样啊。”说完,又去忙活了。

    也不知道万奶奶从哪里得到的信息,说道:“你就是郑风啊?你爸爸妈妈我认识的。”

    我还没来得及诧异,春生哥倒比我还急,问道:“奶奶,你也认识郑叔叔啊!”

    万奶奶说道:“是啊,都快二十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你们都还小,记得小凯刚出世那年,他爸爸妈妈还住过我家一阵。”不知何时,万凯已经出来站在我身后,听这番话倒是挺意外,不过看他面部欢喜表情,显然也挺开心的。

    那样子,还真以为我是他家亲戚了啊。

    我说:“我爸爸妈妈那时可真是麻烦了不少人家。”

第三十章 酒醉

    30. 酒醉

    万奶奶听罢,摆了摆手,非常诚恳说道:“麻烦什么,人多反而热闹。当时咱们这里条件都不好,穷啊。也没什么招待的,衣不经穿,物不经用。当时小凯子还刚出生,好小,你妈妈还时常抱着他,哄着他睡觉。说来也奇怪,这孩子就是你妈妈抱着他时才能消停一会!于是(你妈妈)有时候就成天成夜的抱着,这份情我从来就忘记过。”

    天底下的事情真的就好奇怪,看着奶奶的叙述,时间仿佛回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时的这里怕只是一片荒芜,有的只是比现在更绿的山,更清的水。

    万凯看起来很严肃,一本正经道:“奶奶啊,也许这就是缘分。郑阿姨大概就是老天爷派来帮助我们家的贵人啊!”说完,还瞅了我一眼。

    缘分?是啊,我怎么那么背(倒霉)啊,踩到了那么多的“猿粪”。我想也许人生多事,大概前后呼应的事十有八九。大概周公解梦就是这个原理吧。

    吃饭的时候,除了兔肉,还有鱼和肉,倒是十分的丰盛的很,只是似乎万凯是有意坐在我的旁边,为我夹着菜。他们几个喝着酒划着我不明所以的拳。

    我确实滴酒不沾的,万凯要给我倒酒,我忙说:“不好意思,我不会喝酒!”

    狗子也维护我道:“他啊连红酒都不会喝了,更不必说是白酒了啊!别把他喝醉了。”

    我护着酒杯,万凯的手停在那里,也不好倒了。春生哥却不以为然,笑道:“唉,今天高兴!那个,客随主便,让你喝就喝一点,少喝一点,啊!男人不会喝酒可是不太好。”

    山姐戳了下情人,便道:“你喝多了啊!哪有你这样说话啊,小风不会喝酒是对的。”又对我说道:“风,别听你春生哥的,男人不见得都要喝酒的。你哥醉了,尽胡说的。”

    春生哥不听媳妇的话,做着怪相道:“哎……,谁说我喝醉了,谁告诉你我喝醉了!告你,我,我还能喝一壶呢!哈哈。”

    我想,许是喝高了。大家都忍不住笑了,山姐也笑道:“行行行,你啊没醉,可以喝一缸,好吧。”

    春生听了,不乐意了说:“啥叫一缸,那不成酒桶了!呵呵。”

    看着大家都这么高兴,我也不好太扫兴了,这万凯还站着呢,春生哥一个劲的催着,我便让万凯少倒了一杯,春生哥说道:“豪爽,这才是爷们啊!我们一起干了一杯。”

    一杯下喉头发晕,脚踩棉儿身儿轻。凭着二十年的道行拼了,没有想到这云南的酒这么烈。

    听的狗子说:“我们云南的竹酒醇香而味美,是远近闻名的。”

    听闻:天下美酒出贵州,大概云贵不分家吧,我想这酒的淳美我倒是没感觉,酒里下了蒙汗药我倒是吃了出来……

    胃里翻江倒海的灼痛,感觉身体被火一样的烧,看的觥筹交错的推杯换盏,听的耳边聒噪的身影,模糊中除了模糊就是幻觉,这是什么酒?就算是五月黄梅天也没有这样的力道啊。

    不曾记得我是怎么睡在了床上,大概就这样呼呼的睡着。梦里我变成了一只雪白的兔子,在雪地里跑阿跑,一回头被一个人射了一箭,奄奄一息中一只黑色的兔子用那温暖的舌头舔着我的伤口,流着泪。不要舔,哈喇子流了我一口。

    什么东西卷入了我的嘴里,我感觉朦胧中有了压在了我的身上,喘着气,又是什么硬物咯的我小腹生疼。那馥郁的雄性气味顿时沁入心脾,心领神会变的欣喜不已,我不行了,我真的不行了。一阵阵悸动中感受着唇舌游滑东着的勃起的兴奋,那心中的感觉充斥着大脑,这是怎么了。我好像喝了一桶酒,醉了。我好像一个木偶被人玩弄着,浑身没有力气,想喊却喊不出来,难道这是梦?

    月光是如此的朦胧,我的视线开始恢复,我努力的试着看清这个周围,是万凯的房间,是他的房间。眼前晃耀的是他的身影,我忽然记起了他说的一句话:你早晚是我床上的人!

    那此刻,正是这个“早晚”!狗子呢,我要回家!狗子呢?不知道怎么,眼一酸,眼泪两行。我没有动,闭着眼睛任他吻遍了我的面庞,忽然他停了下来!我看着他,不说话,他盯着我,一言不发。

    好半天,他躺在我身边说道:“你哭了 ?为什么?”

    停了数秒,又问道:“我万凯就这么让你看不上?我哪点比他万胜差!你他妈的装什么装纯啊?……你说话啊!……”

    他俯身在我耳畔窸窣说道:“不过只是一杯粮食酒,不信你还没酒醒。你听着,总有一天你会乖乖的服服贴贴的躺在我的胯下!”

    听的门关上的声音前,有个人说:“你睡吧。”

    梦?是吗?我多么希望这只是,只是一场梦。

    可惜,不是。

第三十一章 朦胧

    31.朦胧

    第二天一早,狗子很早便起来了,看到我醒了,说道:“哥啊,昨晚睡的咋样?才醒啊?”

    我伸了伸懒腰,坐起来,似有似无笑道:“喝了一杯酒,睡了一晚,头都昏昏的。”狗子听了,忍不住说道:“你啊,凯子哥专门帮你安排一个人安排在这屋,我们都挤在那大通铺,怕吵了你休息啊。看来,哥哥你到哪里都受优待的啊,哈哈。”我想,处心积虑,大概就是这样吧。我遮掩道:“呵呵,几点了。”

    “8点都过了,才起来啊?”门口传来一个声音道。我一见是万凯,还是那身行头,看上去比狗子要精神,只是多了几分油滑。我故意不紧不慢说道:“早醒了。”狗子说道:“那我们去吃早饭了,凯子哥做了你最喜欢的黑米稀饭。”

    那天上午我喝了两大碗稀饭,大概是昨晚没有吃饭的原因吧!哼,誰稀罕吃他烧的饭啊!难吃!吃过早饭,我和狗子早早的便回家了。春生哥临了还不忘开我玩笑道:“小风啊,酒量要锻炼啊,一杯醉可不行啊!将来结婚可怎么陪客啊!哈哈。”

    山姐便数落他道:“喝酒伤神,又伤身,可不要劝酒。”“嗯?劝酒劝菜无二意,怎么的……”大抵生活便是如此,往往是无趣的,逗斗嘴,开开耍笑,便是乐子了啊。这一天,天阴,天空下着小雨,灰蒙蒙的天空零星的丝丝线落,这一天,春生哥的同学刘海到了。我第一眼看到他时,还以为是见到了明星,明亮的眼睛,细细的眉毛,高高的个子,宽阔的肩膀,不似庄稼汉的厚实,却自有一架武生的气息,后来才知道人家是大学生篮球队的顶尖人物。

    夜里,我问躺在我怀里的狗子,这个刘海看上去不像大学生,倒像是练剑的啊!狗子笑道:“人家可是正牌大学毕业的啊,来我们这里当村官好像。”“村官?”我一听,笑道:“这可真够新鲜的啊!”能来这个鸟不下蛋的地方志愿做一个村官,可真的令我刮目相看了。我又问道:“那他住哪里呢?”“听姐夫说暂时住他家,过几天村长给他挪到村办入住。”狗子道。

    说来村长办事效率还挺高,不过两天,刘海便住进了村办了。只不过说起这个村办,也只是两间小平瓦房而已,拢共也不过只有几件摆设,桌子椅子啥的。

    记得那一天下着小雨,我和狗子到他住所一看,在外就听到村长大哗一篇的说道:“这条件不好,能给你的都在这里了!咱们这里穷啊,不比你们城里,将就吧。来我们这里,可让你烦心了。不过,吃苦总不会错太多的,年轻人就要磨练自己啊。这不老话说的好,宝剑锋从磨砺出啊!”见我进门,又对我说道:“啊,小风,你们同龄人好说话,在一起多帮帮忙。这个,你刘海哥现在是村主任了啊,大小总是官啊。哈哈。你们聊,我回去看看缨子啊。”我知道村长老阿公有个很可爱的孙女,叫缨子,一直没有见面。

    我笑道:“阿公慢走。”

    狗子以前便是见过这刘海的,两人倒也熟悉,说话也不生分,问他道:“刘海哥啊,怎么样,住这感觉。”刘海眉毛一挑,对我们笑道:“秃子头上的虱子!”什么意思?明摆着的!是啊,这哪里还要多问,村长说的该搬来的都搬来了,无非便是说的这一张旧旧的木床和一个大衣橱子,还是缺了一条腿的。

    “也没干净的地方让你们坐的,赶明儿个我就打扫出来了,哈哈。”听他客气,我倒是不好意思,笑道:“刘海哥啊,你忙你的,我们就是来看看。”

    狗子也客气道:“我们帮你一起收拾吧!”

    场地不大,东西不多,不过一个多小时便搞定了,缺了腿的橱柜垫上了几块砖石便又能用了。

    忽然我想,这物体少了什么,加了一点帮衬也就是了!可这人或事一旦失去了平衡,或者少了什么,又该如何呢?

    狗子见我不说话,问道:“哥,想啥呢?”

    我回过神,看他那样子,心道:我想的问题又岂是你可以领悟的到的境地!便笑道:“没什么。”我便岔开话题,问道:“刘海哥,你是名牌大学毕业,按道理说可以在城里找份好工作,怎么想起做起来村官来了。”

    刘海笑道:“怎么说自己都是从这里走出去的。家乡,谁不说家乡好呢?看看家谱,祖祖辈辈咱都是庄稼人,生我养我的地方,做人怎么能忘本。没事的时候,闲聊的时候,能够想到家乡老母亲的人又有几个?不知道儿时父母的艰辛,不知道小时候父母的操劳,只记得开心的往事。我不希望家乡永远都是那么的贫穷,我希望有一天,讨论自己的家乡时,可以自豪的说着家乡的发展。呵呵,说这些似乎是有点远了,毕竟起步太晚,又没有底子(发展)。我只希望自己能够留在家乡,把自己的汗水流在这片土地上,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看着他明亮双眸的畅想,理想和现实碰撞下的火花,极为灿烂。

    我想,有的时候理想也是一种空想吧!大抵实现不了的永远只能想象给人以慰藉。只不过,理想中的人们不知道自己处在空想中,而空想中的人们一直都当自己是活在理想中。

    狗子显然是被刘海的几番话给打动了,看他那样子,不知道是否又在回味着自己的童年,想必他的映象中早已模糊了父母的样子了吧。我说道:“刘海哥啊,真是佩服你。现在有你这种想法的人不多了。拜金主义现实生活下誰不想狠干上一笔啊。什么父母?家乡?背井离乡还差不多,能衣锦还乡就不错了。唉……”

    刘海抬头,淡淡一笑道:“也许是人各有志吧!龙生九子,尚子子不同呢?”

    我想想也是,远的不说,近的说我自己,便是我自己也是想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哪里想留在破落户的啊?只是这人往高处走总是没有错的,进化论是早就写明的。刘海算是代表了另外一种境界的,又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大概能到的了这种境界,其必是一番痛定思痛的过程。与这境界相对应的有很多种,我便是其中一种——且逍遥时便逍遥,管他春夏与秋冬。可现实又不断提示我,只好左右为难了。

    刘海又说道:“有时候想想可能自己也挺荒谬的,改革开放几十年了,还有我这样安土重迁的老农意识的怕是不多见了吧。呵呵。”

    听了这话,我倒颇有见地,我便接口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哪怕是不能实现,也算是个安慰吧。

    这世上不是也有很多空想家的吗?有的人理想或许会偏激,或许会不被人理解,或许有人会指指点点。但是那又怎么样呢?生活终归还是自己的,别人是代替不了的。好好活就是活的有意义,做有意义的事。你的有意义就是做你自己,为家乡做自己的贡献,哪怕这贡献微不足道,但是你做到了。这就够了。”狗子饶有兴味的看着我们说道:“你们说的似乎都好有哲理,我都不明白。我只知道生活好像就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吃饭睡觉而已。”

    是啊,生活就是这么简单!刘海笑道:“还是狗子说的通俗易懂,其实都没有那么复杂的,何必自寻苦恼。”

    我也点点头赞同道:“嗯,没想到我们两个的道理一箩筐,还没有一个半大孩子一句话来的透彻。”我和刘海开着玩笑,笑的前仰后合。

    狗子倒是害羞了,淡淡说道:“你们夸我还是损我啊?不和你们瞎说了。姐夫让我告诉你一声,中午去他家吃饭,我姐烧了你最爱吃的鱼了。”

    记得那天是我第一次和刘海深谈,说实话,对他还是不够了解,我感觉他扎根这片土地,并不像他说的这番透明。大概他还有什么原因没有说,我想可能就是他的秘密吧。狗子听我这么说,不以为然道:“我看没什么,刘海哥不喜欢喧嚣的城市不行吗?哪有那么多的道理?你是多想了,哥。”我会多想吗?“傻瓜!”我笑道:“我敢肯定他一定还有其他的什么原因才会留在这里的。呵呵,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有故事的人多了去了!”狗子似乎阅尽人世间浮华,颇有老者风范演说道:“每个人那么多的经历,怎么会没有点事?大事小事都是事啊!”

    也许吧,管他呢。什么他妈的故事,都是他妈的作者骗他妈的读者。

    寂寞的夜,谁人能给我安慰?银汉迢迢暗度,又不知伊人为谁伤!短暂的欢愉背后又有多少的心酸,这条路上还能有多少快乐,单行道的路旁布满了坎坷。第二天,终于放晴。还是那轮明日!真是年年岁岁光相同,太阳年年初照人。今时阳光照古人,古人不见今时光。千百年来不变的大概只有这一轮璀璨的光盘了吧。

    春生哥忙着自己家里的农活,自然没太多时间陪我玩耍,万凯的奶奶身体不是很好,也自然无暇顾我。

    转眼来到这里也有二十多天了,认识了不少人,事却没有多干。我想终究不是度假来的,多少总要找点事吧。便与狗子说道,想不到狗子还真有办法。便提议我趁暑假,在村里教教那些孩子认识一点字,反正附近的学校都那么远,长点知识总是没有错的。我想也是,自古便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说法,大概多认识字总不会有坏处的。

    “只是家家户户都那么忙,那些孩子怕是要帮衬家里的活,怕是没时间哩!”我把自己的想法说给狗子听,没有想到他倒自有安排。“庄稼汉总是以地里为主!但是这晚饭过后的时间总是没有多少事的,可以利用一下的啊!”这倒是好提议,我便和刘海商量,刘海哥倒是很热情,当下同意。我们便分工教语文数学英语,这地点嘛,便是这村办的破旧老房子,虽说不大,坐个十几个人还是挺宽敞的。

    村长知晓后,自然很开心,呵呵笑着说道:“这也是我一直不敢想的事啊!如今居然解决了,好。这教育的事就是重要啊,不识字会落后的根源啊!难得你们这么做的苦心啊,我这个做村长的当然很支持。虽然条件苦了些,不过我们不怕。但是没有凳子肯定不行,不过不用担心,我去帮你们想办法!”

    有了村长和村主任的大力支持,做起事来自然事半功倍。第一天便有十个孩子到来,最大的也只有十四岁。

第三十二章 心事

    32.心事

    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虽说授业传道苦口婆心。但我最近几天忙的很是开心,便是连带做爱也显得风生水起,每晚干的狗子淫叫连连,高潮一浪高过一浪。那狗娃做爱上了瘾,每晚必干数炮,方才安心睡去。年轻人,身体就是好!

    唯一让人揪心不下的便是万凯。那天狗子不在家,万凯正巧上门,问道:“狗子,狗子在家吗?”

    原来是他,我正在里屋找东西,闻声识人,自然知道是哪位煞星到了。这个万凯,真是不达目的不罢休啊,明知道狗子不在家,还在装模作样。“不在!”我没好气的说道。

    “哦,那真是不巧啊!”万凯说着,便已到了里屋。

    “是巧合,真的是太巧合了!”我看着他,故意讽刺他说道。

    万凯自然是听出了言外之意,急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反正早已撕破脸,我怕什么?我蔑视一笑说道:“狗子什么时候在家,什么时候不在家,想必你应该比我还清楚吧?”

    “这”万凯听罢,一时语塞,竟涨红了脸,直勾勾的盯住我看。不过五秒钟时间,忽又哈哈大笑道:“这话在理!从你一进这屋里,你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我都清清楚楚知道!”

    这下该我当场愣住了,思前想后,往日种种香艳淫乱场面浮现眼前。我羞红了脸恍然大悟道:“你偷听我们说话?”

    “偷听!”万凯说道:“何必说的这么难听呢?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们两家不过一墙之隔,你们平时只要说话大声点,我都可以听到。再说,看你们走在一起时亲热的样子,别人看不出来,咱还会不知道啊,你也未免太低估我了啊。”

    我一听这话,倒是安心了不少,暗自心想:虽然此事不能张扬,好在这万凯是同道中人,如今东窗事发,索性也不必隐瞒,省得一些遮遮掩掩的功夫。我倒要看看这万凯究竟想要怎么样!

    心中打定主意,于是上下打量眼前这男人,冷笑道:“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凯子哥,你以为我是那种因势就范的人吗?”

    万凯见我这般镇静,多少有点意外,片刻后随即说道:“其实,你不必害怕,也不用多想,我没有刻意去听什么,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不知道为啥对你有种异样的感情。我开始以为,我们陌路相逢,根本不可能在一起。直到某一天出来倒垃圾,无意间从窗口瞥见你们在……我就知道,我们真的有缘。那以后,只要看到你,我就很开心。可是只要看到你和他在一起,我就不知怎的心里酸酸的。郑风,不管你怎么想我,我都希望我们能……”

    “对不起!”我不想再听下去了,截住他的话头,说道:“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不可能再喜欢第二个人。凯子哥,你这么优秀,我想你一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人,对不起。”

    那万凯听了我说的话,好像有话要说,却动了动嘴后没有说出什么,转头便离开了,似乎很不开心。

    望着万凯远去的背影,心中不禁暗中多想道:想不到这万凯也是同志,这小小的山村看来以后有戏唱了。不过,细想一下,倘若没有狗娃在前,说不定这万凯真会成为的恋人也说不定。

    正胡思乱想之时,狗子拎了一条活鱼跑了过来,见我在门口,笑道:“你咋的站在门口啊,怎么没有贪睡啊!”

    “哪有这个心思啊,你今天捉的鱼挺大的啊,看上去都有1斤重了哈!”我见路口已看不见万凯的身影,方才松了一口气。

    狗子憨笑道:“嗯,估摸着没有一斤也有八两了!”狗子兴奋的将鱼儿在我眼前晃了晃,好似邀功一样,又道:“哥啊,今天俺给你做红烧鱼!让你看看除了俺姐,俺的手艺也是一流的……唉,哥,你咋心不在焉的样子,怕不是病了啊?”

    狗子见我东张西望,似有心事,我自然不能实话实说,只好搪塞他道:“没有,可能见着你拿着鱼我饿了的缘故吧。你咋的还站着,还不去河边弄鱼啊。”

    我边推边搡的总算把狗子支开了,还好狗子没有发现我的秘密。看着狗子跑开的身影,回忆起清早的一幕幕,真是心有余悸。

    今天,又是阳光灿烂的一天!可惜早过了欣赏的年纪。唉,日出真美,耀的人满眼生金。屋前窗下,瓜前李旁,跳动的阳光发散着清新的泥土气息,连带这混浊的心情也似乎变得那么几分天朗气清。

    我想:如果我不曾认识狗子在前,说不定真的会喜欢上万凯也真的说不定啊。只是,我只有一颗流浪的心,它只有一个主人,不会属于两个人。时间并没有因为我的沮丧而停下,转眼又是一周。

    细数起来,来到这个村中已经整整一个半月,万凯对我的思念有没有减少我不知道,因为在这一周时间里,他再也没有找过我,我们也再没说过一句话。

    即便偶尔路过碰上面时,不得已大家也只是点头微笑一下算作招呼而已。我想这万凯或者已经把我忘了,又或许是另有新欢,也可能……总之,有一万种可能,虽然究竟是哪一种可能,我无法得知。不过唯一我能确定的是——万凯从此后不会再烦我了,这自然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好事成双,本周还有一件令人开心的事就是我的暑期临时工作终于解决了。

    人活在世,总不能如浮萍一样飘着,叶落都要归根的。

    老村长通知我,我的工作任命已经下来了,村里安排让我在老校舍那里教学,工资由市教育局发放部分。一切准备就绪,就等择日开张。

    不,择日开“学”了!

    任令下来的第二天,村长阿公便亲自上门来通知我,要我提前好好的把校舍给打扫一番,以新的面貌迎接新学校!

    当晚,狗子早早的洗了脚上床,躺下后开始不说话,看着我嘻嘻笑着,然后翻过身子光着屁股对着我,却始终没说什么。我知道他一定是想让我给他舔,我也不客气,便顺势爬在他的屁股上用舌尖轻柔的舔着他两个比身体稍微白滑的屁股,舌尖慢慢划到最隐秘的菊花处。狗子的菊花周围长满了阴毛,我用舌尖绕着圈的来回舔,狗子舒服的直叫:“爽啊”

    我用手扒开他的屁股,把舌尖用力的向里顶,片刻后,我又开始把嘴巴移到他的命根子上。在我努力的吹、舔、吸、裹嘴功下,在我的挑逗下他的鸡吧终于一柱擎天。但见,一根雄伟硕壮的大屌拙壮成长,唤发出勃勃生机,跃跃欲试似的欲踏出它的征程,头顶上方也伴随着大屌主人越来越粗重紊乱的气息。

    我的老二也剑指东南,我知道它也等不急了。

    我刚帮狗子他后面小菊花湿润了,正想骑在狗子身上,忽然想到老村长提到的那个“老学校”!便喘着粗气问道:“老校址?对了,狗子,你们以前那老学校在哪里啊,像啥模样啊!”

    狗子喘着大气说道:“哦,就那五间平房,停用很长时间了。过了小石岭再走十几分钟就到了,不算太远。明儿你去打扫就看到了吗?明儿我找着人帮你一起去打扫……别说这个,咱快点做吧,都好几天没做了哥!”

    “不才昨天刚做过的吗?”我一下把他翻了个身,撑开他的后庭,握住鸡巴出其不意插了进去。我接着用力一挺,一下就插到最深处。

    那狗子哪里想到我来的如此迅速,疼地大叫道:“哎呀妈呀,哥,你轻点啊。”

    真是好屁眼:紧而不窒,会咬鸡巴,还能分泌淫水,屁股有弹性,肉也不多,骚货,说说你的B到底吃了多少男人的精液。

    此时此刻,哪里顾得上怜惜,哪里还有半分为人师表!我早已被欲火烧掉理智,此时只想着将自己粗壮的肉棍插进狗子的身体,一顿乱搅。

    其他的人伦道德统统他妈的丢到九霄云外,可不管他。想想万凯可能此时此刻正在隔壁翘着老二听着,我就兴奋。

    我边抽插鸡巴边逗他道:“哈哈,小东西,看你这么着急!还如此饥渴,哥哥就神兵天降!啊!爽吧!哥插功有没有精进啊”

    狗子只顾呻吟,闭着眼睛任凭我在他身上运动着。

    我边动边大声叫床:“”啊操啊!我要爽死了啊!”我翻起身让他跪着,好从后面疯狂的操着他。肉和肉撞击的“啪啪”声和我们的淫荡的叫床声混合着大自然的静寂,回荡在房间里面。

    因为担心狗子疼痛,我便上下其手,一边揉弄狗子已经因疼痛而疲软的阴茎,一边抚摩狗子健壮的身体,舌头还不停的舔弄狗子的耳朵和脖颈,极力的挑起他的欲望。

    果不其然,于是狗子的阴茎很快就在我的手中挺立,粗壮火热,似乎比刚才勃起时还要粗大一圈。而此时,我也细微感到紧箍着我阴茎的后穴有松软的迹象,于是对狗子的挑逗更加的积极,等得他呻吟出声时,我方才开始轻抽慢插,幅度很小,但这已经足以让我感到无限的畅快。

    当然,这点动作根本不能满足此时此刻我的欲望,待我发觉狗子已经完全适应我的肉棒后,立刻加大幅度力道,扑哧扑哧的挺动腰身,火热的阴茎在抽插中刮出大片带着丝丝的淫水,从两人的大腿根处往下流。

    一边品尝着这个青春少年的美穴滋味,我一边不忘舒爽美意的吼叫,动作也更加的快速。而狗子前后都被我肆意蹂躏,特别是后穴这一羞涩不见天之地,此刻被我的大棒蹂躏,虽然有些微的刺痛,但更多的是麻痒快慰,让他刚刚因为痛苦而紧绷的精神终于释放开来,放浪的大叫呻吟:“啊……啊……我不行了,哥哥你……你快停啊……不要啊……”

    对于我来说,狗子放骇的浪叫就是最好的催情剂,跨下的阴茎为此更加的粗壮火热,腰身像充足动力的马达,抽动得更加快速而勇猛,啪啪之声不绝于耳。

    操了一会我觉得不过瘾,毕竟他被我大鸡吧操过无数次了,我觉得这样操感觉不是很强烈。于是我就坐在窗前的椅子上,让狗子面对面的坐上去,这样插的更深。他自己往下坐撞击更强烈,而且他的鸡巴也能夹在我和他的腹肌之间来回摩擦,我想这和手淫的快感一样。

    狗子像吃了兴奋剂一样拼命的上下动着,前后同时带来的快感刺激的我快虚脱了。我感觉高潮要到了,拼命的叫着,感越来越强烈,终于在他一次用力坐下后大鸡吧一阵酸爽。滚烫精液喷涌而出,狗子贪婪的用屁眼全部吸了进去,一滴不落。

    泻身之后,我的阴茎不复之前坚硬,但依旧是一根大条的直棒,不舍的呆在狗子温热的后穴内。狗子依旧不起身,用紧紧的菊花包裹着我尚未软榻的鸡巴,继续反操着我。操了2分钟后,他终于射了出来。但见一地乳白色,淡淡板栗花香,房屋内久久散不去。

第三十三章 屋舍男尸

    33.屋舍男尸

    去打扫校舍那天,我并没有太多的兴奋,理由很简单,步行三十六分钟后所见到的老校舍,实在是比想象中的破落要差很多!

    如果我事先不曾知道,或许我会以为这里曾经是唐宋元明清朝代,又或许是战争年代遗留下来的古迹文物了!

    “看,到了!”狗子边走边指给我看。

    “啊!就是这里啊?”我一见这文物古迹,顿时心里凉了大半截!再走进“房内”一看,立马凉了另外一半截!我开玩笑道:“不知道的人就会误以为是日本关东军细菌部队设在云南的秘密研究基地呢!这样的荒凉,这样的偏僻,哪里像是什么学校啊!”

    狗子闻听,皱着眉头咋舌道:“和你们城市的高楼大厦比,这里当然是荒凉之地了!不过,我听说这座建筑很有一段年代了,据说是什么,什么哪个大人物的府落呢,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了,反正是大有来头就对了!可是荒废了多年,几乎没人来这里了。”

    我听了狗子一番摸不着头脑的解释之后,将信将疑暗想:原来这个所谓的“建筑”,倒还真有些历史,看来我真是小瞧它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个破屋陋室除了年代久远外,其他的我还真看不出来。看着狗子已经拉开架势开始忙着打扫卫生,我开玩笑随口便道:“你可悠着点,别弄出太大动静,把这‘老房子’给弄倒了。文物,咱可不是郭美美,赔不起!”

    狗子嘿嘿笑着,也不抬头,便回道:“哥你可真爱说笑话,一张嘴毒的要人命!你别看这老房子年久失修,但是我告诉你,它可结实着呢!我听村长阿公说:就算是什么‘八年级’地震也未必能震塌。哥,你就放心吧!”

    我一听扑哧一笑:“啥‘八年级’地震哦!还初一地震呢!应该是八级地震!这个八级就是一个地震的级别,已经算是很高的地震级别了,威力足以摧毁一个直辖大市。不过,听你这么一说,莫非这房子是特殊材料做的!”

    好奇害死猫,我一定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心中狐疑,四下查看。这是几大间的房子组合而成的院落一般的建筑,颇有北京四合院的感觉。但是又比四合院要大,要完整。虽然破败,院落中青草下青石板依旧清晰可辨,每块石板大小相同,原始颜色也无法辨认,如今皆成黑色。再细看房舍结构,所用材料皆为砖瓦部分木制。

    木质材料极为考究,不知何木打造。细看之下,每个木制门窗均雕刻精美图案,或龙或凤、或大或小、或粗或细,栩栩如生,雕工精良,做工极其讲究。

    狗子见我很是专注,倒也识趣,也不来烦我,只顾自己摆弄着屋内桌椅。过了好些一会,狗子叫来帮忙的伙伴们才陆续到来。狗子一见到这些人,忍不住埋怨道:“哎呀呀,你们咋都来这么迟呢?都快要日上三竿了!”

    为首之人,年约二十八,名叫万方,别的孩子都叫他‘嘎子’,为人精明能干,古道热肠。除山姐外,平时最为照顾狗子,刚从外地打工回来。他见此情景,便嘿嘿一笑道:“嘿嘿,狗子,你还想怎么?你老人家一声吩咐,大伙们不都立马赶到了吗!俺们大家都是有家有业的人了,谁家还没有一些手头活啊。这不,刚结束就照直过来,片刻功夫也不敢耽误。就这,你小子还不嫌好。天地良心啊!”

    “就是,就是……”众人起哄道。

    “什么事!”我在院内闻听众人哄笑声,不知发生什么事,赶忙出来。

    谁知一眼便见到恶魔万凯。

    那万凯见了我,倒没有什么特殊表情,只是感觉今日穿着白衬衫黑底裤,显得倒是极为帅气。

    万凯对我没有恶言恶语,不但没有,还冲我笑了笑。被他那么一笑,反倒显得我的小气。

    我心中慌乱,却依旧装作表面镇定。装作没有看到他的样子,不去管他,涩笑问道:“嘎子哥,啥事啊!从里面就听到你们的声音!到底是咋了啊?”

    “没啥,没啥!和狗子闹着玩呢!”嘎子哥转而对后面人说道:“走,帮‘先生’干活去喽!”

    “先生?什么先生?他们叫谁呢!”

    “可不就是你嘛!”狗子指着我,憨笑道:“你还不知道吧?他们背地里都叫你‘先生’来着”。

    大家各行其道,那万凯也并没有刻意与我碰撞摩擦,只顾做着自己本分之事,收拾瓦片等物品。

    我也不去管他,虽然大家各怀鬼胎,毕竟我们还算是朋友,“什么破地方,感觉好难闻的臭味啊。什么东西?啊!”奇怪,怎么会有一股腐臭味道?哪里来的。

    心中没有过多意识,只管去搬弄地上堆积木板。我刚搬完西屋地面一块木板,眼前之物,甚是惊悚,我吓得睁圆了双眼,捂住嘴巴,惊吓之余失声叫道“啊”!

    众人闻声感到,已知事态严重。来人见我,立马喊道:“怎么回事?”

    我捂着鼻子指着地面,战战兢兢说:“死,死人!”

    众人早已看到,污秽不堪地面竟然横躺着一具已经腐烂男尸,上半身裸露,腹部模糊不清。

    “是他!”狗子一见那人,失声叫道。

    尽管尸体已经开始腐烂,面部模糊不清,狗子依旧辨认出死者身份。

第三十四章 问讯

    34. 问讯

    狗子一见我憔悴模样,忙俯身搀住我身体,关切问道:“哥,你没事吧?”

    隐约间听到数人小声议论,似乎众人都认得此人。我定了定神,已然十分清醒,拉住狗子的手问他:“这个人,你认识他吗?”

    “当然认识!”

    “面目全非,便是男是女也模糊不清,你这么肯定。”

    “虽然模样被毁,但是大致样貌还在。他和我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怎么会认错!”

    “他怎么会死在这里?”内里有人说道:“他不是早就去了城里吗?怎么会死在这里?”

    “是啊!真是太奇怪了!”

    “留几个人在这里看着现场,不要让别人破坏了这里的遗留物。哥几个去和老村长,还有主任汇报下情况。”

    第一次看见死人尸体,第一次也是第一个无意中看到被害人,而且死状恐怖。这对于我而言,自然算是一场不大不小惊吓。狗子将我带到家里,让我躺在床上。

    我刚一躺下,狗子便赶着去熬了点红糖生姜汤,端到床边,见我睁着眼睛,便递给我道:“哥,起来喝点姜汤,压压惊。”

    “狗子,我不是害怕,也不是受惊,更不是怕恶心,只是心里堵的慌。毫无准备情况下,就看到好好一个生命,就这样没了,而且那么悲惨。我……我心里难受,想吐又吐不出来。”

    “嗯,哥哥是因为突然看见一样不好的东西引来的强烈不适排斥反应。”

    “即便不对,也差不多少了。”

    “好好的一个人就这样没了,上个月我们还在一起下河洗澡呢!”

    “上个月,那也就是我来的时候,可我怎么没见过他呢?”

    “你当然没有见过他,他在哥哥你到来之前,就已经离开村子了。他叫万里,和我一般大,是四海叔家的小儿子。他原本是要去镇上打工的,没想到竟遭此不幸。”

    “原来如此,四海叔若是知道这个噩耗,定是伤心极了!”

    我和狗子正说着年华易失,生者悲伤的事,突然听得院子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跑步声,果然不过数秒,屋子里闯进一人,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杨初一。

    这杨初一是狗子的一个要好同乡,与狗子同岁。因为他是八月初一那天生的,所以其名叫初一。那杨初一见了我们二人,没有片刻停顿便立马叫道:“我和你们说啊!110已经到了村里了,村长他们也已经带人赶到了案发现场,现在那里,已是人山人海!”

    狗子听了这话,立马站了起来,一把拉住那人胳膊,着急问道:“初一,那四海叔呢?他知道这件事了吗?”

    “怎么不知道!这么大的事,怎么瞒得住!”

    “四海叔那么大年纪,如何受的了这么大打击?”

    “那有什么办法,虽然我们都可以根据身高衣着大概辨认出死者是谁,但从法律上来说,毕竟我们不是他的监护人或家人,我们的证词是不足为凭的。”

    狗子听罢点点头说道:“嗯,我明白了!只是,四海叔一家以后恐怕就少了欢笑了。”

    “人死不能复生,谁又有什么办法呢?”杨初一刚对狗子说完,又走到我床前,对我说道:“郑风,你是第一个看到尸体的,恐怕免不了要你去做个笔录口供的,你现在这个样子能行吗?”

    “这个我当然知道了,而且我也没有什么事了,休息会已经好了很多!”我试着撑起身体下床,又故意走了几步笑着说道:“看,我已经没问题了!你们大家别那么小瞧我啊,我是男人,不是弱不禁风。”

    “呵呵,哥,你就别显摆了,快坐下吧。把汤给喝掉,我去洗碗。”我端起碗,一口喝掉那苦涩刺鼻的味道,看着狗子进入厨房的背影,心里很甜。

    刚刚送走杨初一不到五分钟,我正准备出门去找村长问清情况,便见浩浩荡荡一伙人到了家中,为首几个人除了老村长外均身着警服。

    我一见众人,自然明白来人所为何事。便迎将出去“阿公!”

    “唉,小风,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镇刑警张警官,这位是宋警官,那位是法医陈警官。”

    “张警官,宋警官,陈警官,你们好!”我听了老村长的介绍,忙礼貌回应道。

    众人对我点头示意,便是还礼了。那张警官上前一步,问道:“你好!我们是受市刑警大队指派,是来调查死因的。听大家说,你就是第一个发现死者尸体的人。”说话那人便是张警官。看他模样约有四十多岁,生的剑眉星目,尤其短发打扮下国字脸型,目光锐利,眼神深邃,自有那么一股不怒自威的味道,“你的名字叫郑风,是吧!”

    “是的!你们到来,是想问问我当时看到尸体时的情形吧。”

    “你说的没错,方便吗?”

    “方便不方便都一样,你们请进来吧!”

    为首那名张刑警对我点点头,然后转身对村长小声说道:“你告诉村民知道,事情别过分张扬,有些事情不该说的就别提了。我们问点事情,了解点情况,让乡亲们散了吧。”

    村长阿公听罢,连连点头,与众乡亲一起退了出去。

    我和狗子等人先后进了屋里子,那狗子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但也知道“我”可能遇到了麻烦事,所以无师自通带有讨好性质的给来人一一端了凳子过去,并招呼那些没有座椅的特殊客人坐在稻谷袋子上面。

    “郑风,你是见过世面的,闲话我也就不提了。我们今天来的目的你是清楚的,请你想清楚了再说,不要给我们模棱两可的词语解释。至于,有什么你觉得重要的细节你更要说!”说这话的正是张警官,全名张江明。

    “那天,是星期三,天朗气清,我和村里的几个大小伙孩子去往村头收拾旧房子,准备当作学堂使用。那天,我们分工合作,我负责北屋清理工作,他们负责别的地方清洁。谁知道,在我打扫地面垃圾的时候,竟会发现木板下面藏着一具尸体。我第一次看见血淋淋死人尸体,心中翻江倒海,因此反胃,感觉不适。整个过程就是这样,很简单。”

    那负责记录的宋警官放下手中的派克钢笔,皱着眉头问我道:“死者是保持原样躺在地板上的吗?”

    “是的,我们都没有动过。”

    “你们都和死者生前很要好?”

    “他们是。我不是!”

    “为什么?”

    “因为我到村子里的时候,万里,哦。就是死者,已经出去打工了。所以,我并没见过他本人,只在他家里看见过他的相片。”

    “你们一个个口口声声说死者早就于月前出去打工,你们能确定?”

    “那么多人看着,怎么会错?再说村里就这么大,大家经常串门,不会谁在家谁不在我们会不清楚的。”

    “这么说,你们这里的人都很友好?”

    “这里基本都是一个姓,基本都是几家亲戚朋友,关系当然不错。”

    宋警官把本子合上,站起身来,说道:“你今天说的我们已经记录在案,很感谢你的配合。”

    张江明也道:“是的,等我们案情有了新的进展,有什么问题会来继续问你,希望你能够继续配合。”

    “放心好了!”

    “那不打扰你休息了!我们走吧!”张江明示意几人向外走去。

    三人刚出了狗子家,宋警官便好像想起什么似的,便轻拍了下张江明肩膀,神情凝重问道:“怎么样,老哥!案情有没有个大体思路。”

    “毫无头绪!”

    “不可能吧!我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你可是我们警界雄风,会有难倒你的案子!”那宋警官素来喜欢与老大哥开个玩笑,闻听这话,此刻倒像是个孩子般嬉戏道。

    那法医陈东比他二人都小几岁,个子偏矮。闻听二人对话,也笑着附和道:“老哥哥谦虚了。”

    “什么警界雄风!老弟你们就别往哥哥脸上贴金了。依我看这件案子相当棘手,恐怕其中隐情重重。”

    那宋警官一脸沉重,慢慢搓着手指道:“是有几个疑问,弄不明白。怎么?你也有什么发现!”

    张江明即将不惑年龄,比他二人自然老成持重不少。此刻看着二人,皱着眉头不苟言笑,掏出一个写有“中华”字样的红色烟盒,抽出根烟,点着了火。接着递给另外二人,准备给他二人一一点火。那宋警官眼睛闪着打假的光亮,伸手接过一根香烟,一看:“草!又是玉溪!”

    张江明没有理睬,好似没有听到一般,只顾自己吞云吐雾,一会又好像若有沉思对他二人说道:“案情看似普通,其实悬疑的很啊!第一,村里的人都说,这死者一个月前就出门打工了,一般半年才会回家一次。为什么短短一个月时间而已,他人会突然死在村里。第二,村里无论老人青年还是妇女儿童,都对死者评价甚高。在加上此地民风纯朴,几十年来并未发生任何诉讼案件,因而凶杀可能性不大。可是第三,偏偏死者死状惨烈,生前遭人侵犯,连下体也惨遭凌辱。淳朴小山村,变态杀人魔。这一件件奇怪的事情,相当难题。”

第三十五章 偷情

    35. 偷情

    张江明掐灭烟头,扔出老远,自言自语道:“不过,再精密的杀人手法,也会有他的破绽。其实,只要仔细推敲,任何案件都会有大白天下的时候!”

    “不错!这就要看你老大哥抽丝剥茧了!我们跟后面喝喜酒了!”

    却说那张江明三人离开了狗子家后,又径直赶往万里家了解情况。因亲人亡故原因,万里家人悲痛欲绝,难以录制笔录。无奈下,张江明只好好言安抚,怏怏退了回去。

    他那三人在万里家并未获知重要信息,一无所获之下案情难免胶着。来后张江明等人没有办法,只好找到老村长,说明情况。

    因为案件侦破工作需要,便被村长阿公安排住在了光棍孙松家。

    说起孙松这个上门女婿单身汉,与张江明倒也颇有渊源。上海男人孙松的已故妻子万秀秀,正是那张江明姨表姐家的女儿。故而,孙松算是张江明货真价实的外甥女婿。而且,孙松与万秀秀婚事,亦是张江明妻子亲自说媒。

    不止于此,对于这个外甥女婿,张江明当真欢喜得紧。

    那孙松皮肤白净,生的高大魁梧,十分精神。虎背熊腰,英姿飒爽,可谓相貌堂堂。一米八零的个子,今年三十有八,妻子万秀秀得病早死,后无再娶,独身一人生活,种田翻地。无牵无挂,倒也自在。

    老村长故意将三人住处安排在孙松家,固然是因为孙松家人少好办事。更多的原因则是因为他家地理位置,正好处于村里中央部分,正好制肘全村。

    是夜,孙松备了一桌子酒菜招待表舅,又请来老村长和新晋主任,众人寒暄长短,好不热闹。不知不觉,一顿饭吃到月上柳梢头,方才撤去。

    送走了村领导,已是月上柳梢头。众人方才梳洗一番,分房睡去。

    这个孙松家垄共只有两个房间两张床,张江明舅甥二人本有亲戚关系,水到渠成自然睡在西屋。剩下二人,无须选择,自然搭配,睡在东屋。

    却说那张江明与他外甥孙松名为亲伦,却暗地早有夫妻之实。今日天意安排,曾经耕耘无数次的帅哥近在咫尺,剑拔弩张大吊哪里肯放过到嘴的肥肉?胸中翻江倒海的欲望,已然破笼而出,又哪里还按捺的住?香薰满屋,肉欲的无敌,岂会将世俗与伦理看在眼里。

    废话少说,那张江明等孙松刚脱完最后一块遮羞布,裸着精壮少毛的白皙身子时,便迫不及待将对方扯过,粗鲁按在床上。孙松虽然常年做活种田生活,却偏偏生的一副白皙身材,这也正是张江明喜爱之处。张江明性欲大起,哪里能停顿?没有丝毫停顿,便狠狠的把自己满是胡茬的嘴巴亲在孙松的脸上,带着口水喷着热气热烈地亲着孙松每一块肌肤。那早已被性欲控制的孙松自然是知道舅舅的能力,更早已期待这一刻到来。

    “啊,舅舅!慢点,有人啊!”见孙松害羞样,张江明心中欢喜,这样的俊美山里原汁原味娃儿比那些城里的臭美小子玩起来更兴奋。那张江明是城里人,身为派出所指导员,自然接触的G多,只是这属于个人私密的事情,对亲人好友自然是难以启齿之事,故而每每性起之时,只是意会,不敢多有动作。

    孙松虽然白皙皮肤,却也是身强体壮之人。这自然让张江明欣喜若狂,那啃咬的力度也随着加大,只让那张江明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两人正处猛虎之年,又是身体健壮之辈,那张短床根本就是难以有多余的空间让两人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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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一碗粥

    36. 一碗粥

    翌日清晨,张江明三人特意起了个大早,吃过早饭便赶往万里家。这一天的阳光很好,桂花也已经开出米粒大的花,香气好几里之外都可以闻得到。水天湛蓝,朝霞满布下的宁静村落,仿佛一幅水墨油画。

    眼前的景色,对于三人来说,许是不常见的。只是,此时的心境多了几分担忧,负担在身,自是无心欣赏。再见万里家人之时,个人神情已不再似之前般崩溃。虽然悲伤依旧,却比昨日言语正常了许多。宋警官和孙松二人翻看万里卧室,似上几次一般,也没有多大新的发现。张江明把万四海等人先后带到屋后,询问一些案件细节。

    好说歹说,张江明总算从他们一家人断断续续笔录中得到三个重要线索:1,一个月前,死者万里是应一名叫陈顺海的人邀请北上找工作。

    2,死者万里并非一个月没有回家,曾于八天前,也就是七月初八下午回过家中一趟。

    3,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死者月前结识一名与他年龄相仿的男青年,二人过从甚密。

    宋警官听了之后若有所思,着急的问道:“队长的意思是说,这个与他年龄相仿男青年大有作案嫌疑?”

    张江明神秘的重重点了点头,慢慢说道:“大有可能!”

    “有什么依据吗?”看样子,宋警官并不赞同这位老大哥的结论。

    张江明拿出一包烟,取出一根放在嘴里。接着掏出一个塑料制的打火机,“啪”地打着火。点着了火以后,猛抽了几口烟,看着他二人,方才说道:“你们试想,他二人关系密切,但是村里的人除了万四海本人知道此人外,包括死者的母亲在内同村的所有人都不曾知道有这个人的存在。不止如此,而事实上,就连万四海也未见过这个人。此人鬼鬼祟祟,做事风格神秘。细细揣摩,这岂不令人起疑?”张江明吐出几个圆圈,又接着说道:“况且万里遭人羞辱后才被杀死,那么杀人凶手必定是男性。能够约他在荒废古屋相见的人,必定是非常熟悉的朋友。”

    “不错!这些必要因素,x凶手都具备。”陈东听了此话,沉思说道。

    宋警官好奇地眨巴着眼睛望着张江明说:“可是,有一点我不明白。”

    “哪一点?”

    那宋警官似乎另有高见,好奇地质疑问道:“万四海既然没有亲见这个所谓与自己儿子过从甚密的凶手,凭什么判定这个未知数男性与死者有着不同寻常关系?况且不能排除杀人凶手是几个人,又或者是一男一女。”

    “杀人者究竟几人,现在根本无法判定。不过,死者万里曾于十几天前发过一次电话到村里,让村长告知父亲,自己辞职后又重新找到了一个好工作,还认识了一位好朋友。本月初八那天,死者回过家一次,死者无意向万四海无意中再度提及此人,还说此人是他是他命中贵人,以后能不能发家致富全靠他这个好兄弟了!”张江明说罢,忍不住长叹一声。

    “好兄弟?发家致富成了索命夺魂!这万里遇人不淑,认人不察,名利下,追逐空虚。万万不会想到,自己到头来,会落得个命丧黄泉悲剧下场。世人愚昧,到底几人媚俗几人清高?”想必这陈东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主,听了张江明解释后,不禁摇了摇头,感慨道。

    “好了,小陈。收起你的惆怅。至于,你的亡命论留待日后再去长篇大论。”

    宋警官也道:“是啊,陈法医。有的事情不经过结果,事情是不可能知道提前预知对与错。而一旦所作所为已成定局,再看过程,往往都是荒唐不堪的。”

    “你们两个好了,有什么要感慨的,留着以后回所里慢慢研究。当务之急,我们还是要尽快破案。等会我打个电话给所长,让他安排警力调查这个未知数男人和。这两个人查起来不是很难,就做为本案的突破口。等明天验尸报告出来,我们提取的死者体内精液化验后,到时候再商量具体行动。”

    “等明天!那我们现在有啥事可做的吗?”

    张江明嘿嘿笑着,说道:“暂时没有。你们两个先回去,我要去找一个人!”

    “谁?”

    那张江明与宋陈二人分手后,便径直来到狗子家。

    当是时,我和狗子二人刚吃过早饭,见贵客临门,忙寒暄一阵,招呼他坐下。

    狗子许是顾忌对方身份,又不知对方不请自来究竟为了什么,莫不是又有什么麻烦?忙给张江明盛了一碗稀粥,张江明也并不推辞,只是笑着说了声谢谢。吃了几口,笑道:“嗯!不错,好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小米稀饭了。小伙子,是你做的啊?”

    狗子不说话,被他人夸的害羞的笑着,许是紧张的原因,一时也不知该回答什么,只是象征性地点了几下头。

    “呵呵,手艺不错!”张江明倒是像是到了自己家中一样,也不拘束。而且边吃边竖起大拇指,忍不住夸道:“小伙子,年纪轻轻。看不出啊。”

    我见他二人如此,甚是好笑,又不好反应,便淡然地道:“张警官,你就别再夸他了。他啊,也只会做点简单的,能吃罢了。”

    “是吗?我看未必。大抵天下,简单的食品才最难做出好味道。而事实上,食品的美味不在于其他,在乎一个心字。”

    “哦!听张警官的意思,这小小一碗稀粥便是用心的杰作了啊。”我说完,看了狗子一眼。再看那狗子,狗子不知张警官话里有话,也听不出来我话里的味道,不知所措的只是站在一旁,一个劲的憨笑搔着头。

    我端着半碗稀粥一饮而尽,笑道:“可是,我怎么没有吃出美味?”

    “那是因为你没有用心品尝,没有拿出那份意境,没有那份体会。”

    我看了一眼狗子,撇嘴僵硬的笑了一下:“张警官越说越玄,我们都听不懂了。不过,贵客临门,断不会光是品鉴一碗粥饭那样简单吧。”

    “呵呵!”那张江明慢慢起身,看着我说道:“你说的不错。我今天来,是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我想了想,说道:“嗯!张警官,你问吧。”

    “你别警官的叫个不停,我看你喊我叔叔比较妥当。你来这里有一个月多时间了,不知道你可有什么特别感兴趣的人或地方。”

    “这个……”

    “怎么,不好回答吗?”

    “不!”此时此刻,我决定敞开一次心扉,打定心思,便镇定说道:“有些事情,是该到了说一说的时候了。故事始终是故事,没有观众就没有一切。张叔叔,今天是我第一次说,也会是最后一次。我一个城市大学生,恍惚二十年间,辗转到了这里。从我第一次踏入这个村子里,我就有一种非常熟悉的亲切感。梦中依稀来过了数百次,久别重逢的喜悦与故地重游的激动,一瞬间迸发出的火花如桦树般茂实。带着激情,带着疑问,我到了这里。认识了这里的人们,去过很多我从未到过却又非常熟悉的地方。如果说,特别感兴趣的人,便是我最亲爱的弟弟,狗子。如果问,最感兴趣的地方是在哪里?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便是这里——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山村,却带给我无穷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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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节外生枝

    37.节外生枝

    “区区一个与界半隔绝的小山村,竟与杀人案扯上了关系。这其中,固然有杀人者的阴谋诡计,更多的还是落后的山区律法知识的失落。所以,我才想到要在此处传播一些科学知识,希望能够让这里的下一代,认识到法的概念,不再迷信,也不再愚昧堕落下去。”我看着张江明,一时忍不住,便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

    “说的很好听啊!”张江明听罢,忍不住拍了几下手算是鼓掌,似笑非笑道:“不过,你应该知道,我想听的不是这些。”

    “我来的时间并不长,对于万里,不是很熟悉。不过,我曾经在狗子姐夫宋春生哥家看见过一张相片,是万里送给春生哥的相片。”

    “万里送给宋春生相片?”张江明重复一遍说道,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接着又道:“有点意思!郑风,可曾弄明白万里为什么要送给宋春生相片?难道……”

    “这倒没有什么!他们是小学同学,彼此留影纪念,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不过,我纳闷的是相片中的另个人。”

    “哦?相片还有一个人?”对于相片,张江明似乎有莫大的兴趣。

    “是的,相片还有一个男生。但不是他们的同学,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不过,我曾经听春生哥说过,他是万里最好的一个朋友。”

    张江明听罢,不明白我是什么意思,问道:“那又怎么样?”

    “原本没有什么,可是就在几天前,我去找春生哥,路过万里家时。你猜怎么着?我竟然遇到过这个人,而且他还是怒气冲冲的从万里家夺门而出。但是,从头到尾,我都没有看见万里追出来。”

    张江明听懂了我话里的玄机,他很严肃的问我:“郑风,你说的这条线索非常重要。嗯,不过你能不能准确告诉我,这是哪一天发生的事情?这对本案非常重要。”

    “我想想!”我考虑清楚,方才回道:“上个星期四的傍晚,五天前。”

    “五天前的晚上?”张江明一头雾水,沉思道:“你确定吗?(我点了点头)奇怪!万四海说他儿子很久都没有回过村子,八天前曾经回过家中一趟,呆了不到半天就走了。如果万四海没有说谎的话,那么你说的这个人,不可能会见到万里的。”

    “张叔叔,我说的事情都是真的,可是你要想知道事情真相,就要靠你自己抽丝剥茧想办法了,我帮不了你了。”

    “不,你说的非常重要。真的是谢谢你们。”张江明起身,道:“我还有点事,我先走了。”张江明离开了狗子家,径直朝村委会方向走去。这位成熟稳重的干警,心里有无数个谜团,他知道答案就在深水的笔下,可是这水太深太深。但是,既然知道有真相,他就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那张江明从狗子家出来以后,并没有打算回去孙松家那里。他觉得,此时是时候拜访俺们的新村长——沈春生的小学同学,新官上任的刘海。

    老谋深算的张江明一路思索着一些案件细节,一边还不忘叼着一根烟,眉头紧锁,嘴里时不时嘀咕着什么。看他模样,倒是十分认真.

    等他还没有走到村部大门口处,刚过刘大拿家时,便听见一阵叫喊声:“张队长!队长。”

    张江明回头仔细一看,原来是派出所信息大队的王里文,只见那人手里拿着些什么文件,气喘吁吁的跑到张江明跟前,一见他便气喘吁吁说:“队……长!你要的……要的东西!哎呀,可累死俺了,这路连个车都没有,幸好好心赶马车的大叔搭载俺一程。”

    张江明赶忙接过文件,大喜:“终于到了!”说罢又白了小王一眼,开涮道:“看你的熊样!你当兵时的十公里越野都白跑了?就这点路,熊玩意跑成这样!将来娶了媳妇,怎么上床?”

    “队长!你就别挤兑俺了!这小路颠簸的不亚于三四级地震啊!俺这一路跑来,好家伙,绝对不止十公里的危害!”

    “得得得!别说了,丢人啊。怎么样?是不是要俺给你记一大功你才满意啊?”

    “谢谢队长!”小王同志面朝张江明笑嘻嘻的敬了一个漂亮的军礼。

    那张江明见他滑稽样,倒是挺可爱的一米78的小伙子。这模样,翘臀直挺腰,健硕的很!便微笑着风骚踢了他一脚:“滚蛋……”

第三十八章惊变

    38.惊变

    却说村部办公室中,简陋案几上摆满了凌乱文件,年轻的刘海正在专心致志的查看着什么文件,遇到难题时便会摇着头自言自语:“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然后又一心埋在案上,不知算些什么。

    忽的闻听“吱呀”一声,办公室的破门被人推开,一道阳光照射进来,铺在地面,和着地面上的尘土,闪着朴素的金光。地上微尘被风吹得,立马不安分的四处乱窜起来。

    甚是浮躁的刘海听得声音,自然十分不快。紧皱眉头,抬头一看,却不曾想到来人竟是老村长,立马陪着笑脸说道:“老村长,你咋来了!快坐!”

    不等老村长回话,刘海说着便忙起身搀扶老村长坐下,又道:“您腿脚不好,怎么还亲自跑了过来,招呼俺一声,过去看你便是了。”

    许是天气闷热的原因,那老村长看上去脸色也是阴云密布,他白了刘海一眼,用低沉沉地声音说道:“俺只怕不亲自过来一趟,心中便惴惴不安。我当过教师,当了大半辈子村长,临了没想到,活了大半辈子,这样一个民风纯朴、与世无争的小山村,竟然会与杀人放火的事情沾上边。若是以前,便是偷了一只鸡或是一根甘蔗,那都是极为稀罕的事情。唉,如今不止劳烦几位警官大人跋涉山水,餐风饮露。还连累丽安百年古村玷污一世文明,真是罪过罪过啊!”老村长说的兴起,点着手指对刘海叫道:“你说说,啊!你说说,发生这么大的事,俺老汉能在家中歇息的了吗?能吗?”

    聪明善辩的刘海此时被问的哑口无言,一时语塞,不知如何解释。

    老村长受私塾教育十年,说话自然是老学究口吻,言辞犀利,文言不断。此刻见刘海无话可说,却也不去管他,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天公不作美,本来你来此不毛之地,是要来大展拳脚,是要施展你的才华,帮助俺们种植农作物,介绍新的种植和养殖技术。唉,没想到节外生枝,弄出来这么大的动静。反而,影响了你的计划。这一切,都是俺这个村主任的失职啊。”

    屋外的天空没有一丝阳光,云彩阴沉沉地压下来,笼罩在生气勃勃的小山村。刘海听罢,颇为感动,从桌子上拿起火柴,点上一支烟,递给老村长,老村长没有接。刘海便劝导道:“老村长,这不能怪您!那凶手预谋杀人,这是俺们都不能预料防范的。人事难测,您也就不要自责了。”

    老村长紧锁眉头,摆摆手慢吞吞说道:“作为村长,事事做不到洞若观火,未能及时防范。小小村落,无非巴掌大的地方,竟发生如此骇事。其一,是俺失察;其二,是俺误人。凶手也好,死者也罢,都是俺的失察,才会有今天的种种是非!唉,好好的一个娃儿,就这么没了!俺心痛啊!心痛啊。”

    “老村长,事情已经发生了,再懊恼也于事无补。杀人凶手一日未捕,村落一日不得安宁。如今老少妇孺人人自危,不敢多行。长此以往,终究会激发多处矛盾。俺看,俺们还是想想怎么应对此事,才是重点。”

    “如今最美好的生命都已经不在了。就算是杀人的娃,也迟早是死的。那么你说的,你自己看着办吧!俺管不了,也不想去管了。”二人又叙了一会,老村长觉得累了,便要回去,刘海便叫了一人搀扶老村长:“小丁,你扶老村长回去,顺便帮俺叫郑风过来村委会一趟,俺有事情问他。”

    却说老村长刚走,刘海刚要坐下翻看公文之时,却听得几声连串叫喊从外面传将过来:“不好了,不好了!”

    一上午都不顺的刘海闻听此言,气得把公文包往桌上猛的一摔,骂了一句:“妈的!”刚骂完,便见一个黑影冲将进来,叫道:“主任,不好了!”

    “杨初一,我说你小子鬼哭狼叫的什么?”刘海一见那人,便立马训斥道:“此刻还能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啊!淡定。慢慢说,别隔俺这吆五喝六的大呼小叫。”

    那杨初一被训的一时语塞,竟站在原地,忘记了说话。刘海一见,哭笑不得,忙说道:“初一,发什么愣啊!你不是说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吗?怎么这会哑巴了?啊!”

    “哦,对了!主任,刚才宋刑警在村口到处找张警官,看他样子非常着急。”杨初一定了定神,继续说道:“他见到俺,慌忙告诉俺事情原委,让俺赶快来通知你找人。”

    刘海听罢,明显有些发蒙,于是白了他一眼,问道:“找人?找什么人?难不成他们刑警队的人丢了!杨初一啊,杨初一!你小子得巴得巴说了半天,你事情的重点还是没说!”

    “哎呀!瞧俺急得,真浑!”杨初一一抬头,看见刘海的愤怒眼神,忙说道:“原来是孙松不见了。”

    “孙松?是他!他怎么会不见了?快说。”杨初一点头道:“是啊!俺当时也纳闷。可他说,孙松说是上山采药,没成想上午6点去的,现在都快12点了,也不见人影。宋警官急坏了,却又到处找不到老村长。”

    “上山采药?谁病了?”刘海忽地转脸心想:“岂有此理!这些人一出了事就知道找老前辈,根本不把俺们小辈放在眼里!”不过,救人如救火!孙松在村子里生活那么多年,怎么可能会迷路?刘海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挥手说道:“走!去孙松家里。”

    阴云密布的天空下,昏沉沉的西南大地忙碌着的是山村的老老少少,嬉戏的是河边的少年儿童。眼前这些绵延起伏的山峦,都有着自己的故事,等待有缘人的倾诉,等待着静谧的黄昏到来。山川,永远不知人的烦恼,依旧风骚着挺立。

    刘海与杨初一急急忙忙赶到孙松家时,方才发现张江明与老村长等人也刚好闻讯赶来,众人匆匆忙忙打了个招呼,便急切询问事情原委。

    那宋警官许是真没有办法了,,一脸焦急说道:“事情是这样的!陈东他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肚子疼的厉害,还一个劲地呕吐不止。我们没有办法,正要出门找人,就碰见打水回来的孙松。他见了以后,说是不用担心,说是村边骆驼山边上有一种叫‘活龙草’的东西,可以治此病。他说他一个小时就可以回来的,可是现在已经过了将近五个小时了,还不见人影,看这个天气,许是要下雨了!我真是担心啊。”

    不等那宋警官刚说完,便见众人表情凝重,不知发生何事。宋警官喃喃说道:“怎么了?俺说错什么了?”

    “骆驼山?”老村长抖动着双手,指着宋警官问道:“你,你说他上了骆驼山?”

    就算是张江明再怎么不明就理,却也看出众人的表情和面色,非常担心地问道:“怎么了?这什么骆驼山,有什么不对的吗?”

    宋春生瞪大了眼睛,慢慢对他说道:“你是外地人,不知道这其中的原委。这骆驼山 ”

    我在人群中听到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着,终于知道这座所谓的骆驼山,原名东门山,地处村东一方,方圆几十里,高不足千丈。山上虽然天然植被密布,堪称此地一大屏障,只是多年来鸟兽飞禽罕迹于此,不知具体原因。

    可是我却不甚明白,便问站在一旁扶着老村长的狗子,说:“骆驼山既然鸟兽足迹罕至,应该不会有危险。那么,大家又是担心什么?”

    “从我们几代人出生开始,骆驼山就被视作禁地。老一辈人说骆驼山上飞禽鸟兽是无法辩清方向的,因为传说骆驼山是一个巨大磁石变得,就算是方向感最好的大雁飞进,也会失去方向。”

    “既然如此,那孙松明知是禁地,为什么还会上山?”

    “好了!现在说这些,已经晚了。”老村长示意狗子闭嘴,又对张江明说道:“当务之急,俺们还是找人要紧。警官,你们毕竟是外地人,不知道俺们大山的危险,就留在这里。刘海,你带几个好手去找孙松,记住,不管找得到找不到,五点钟必须下山。”

    “老村长,你放心吧。离五点钟还有5个小时,俺们保证找到人。”那刘海不仅人帅嘴甜,办事效率还挺高,不过三四分钟,就已经选好五位勇士,分别是狗子、沈春生、、、、

    刘海紧皱着眉头,对大家说道:“救人如救火!我们出发。”

    说完众人便要向村东出发。我在旁一把拉住狗子胳膊,看着他刚毅的眼神,那一刻,竟有些舍不得:“我和你,一起去!”

    “你呆在这里,在家等我。哪也不许去!”狗子把我手拉下,拍了拍我的肩膀,很认真的说着,说完便跑开了,头也不回。

    我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心中一阵颤抖,两眼一酸,满腹心事抖落在风中。

第三十九章   救星

    39.   救星

    突然又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知道那是谁的手,他也知道我知道。听他说:“放心,不会有事的。”我回头看了他一眼,突然我好想扑在他怀里,尽情的哭个够。

    凯子哥扶着我,看着我温柔的说:“放心,不会有事的!我送你回去,好好休息。”

    这个时候,我哪里有心思去休息呢?一路上心神不宁,心里想的都是这件事情。有些事情就是这样,或许本来手心里攥的全是汗,越想越害怕。

    不行,我决定要上山,我放心不下狗子。我回头看着凯子哥,很坚定说:“我要上山,如果你要说反对的话,请免开尊口吧。”

    “哎,你执意如此,俺也没有办法!”万凯怕惹我不开心,只是很小心说道:“其实,我不是要劝你阻止你,可是你想过没有:你去了以后,能做些什么呢?就算让你们见到,那你是哭呢?还是是闹呢?还是天真的说着安慰的话?”

    “是!我知道,我去了之后没有什么作用!可是,如果我不去的话,我会后悔一辈子的。凯子哥,你不了解,你是不会明白的。”

    万凯像是第一次见到我,不认识我一样盯着我说道:“是吗?可是不管你怎么说,俺都帮不了你!”

    “对了凯子哥,你年轻力壮又会些拳脚功夫,可为什么你那么能干,他们却没有选你上山呢?”

    “因为某些原因,我不能上山。”

    既然别人有难处,我又何必强人所难,只好说:“算了吧!我还是一个人去吧!凯子哥,谢谢你。你快回去吧。”

    我正要转身,被凯子哥喊住:“可我实在是不放心。这样吧,如果你一定要去的话,我推荐一个人,你去找他,或许……”

    “是谁,凯子哥,快说啊!”居然还有一个大救星!不等他说完,我立马接口道。

    凯子哥看着远处的乌云滚滚,心中早已下起了磅礴大雨,对一个伤心的人来说,无药可救。他转过身看着我,或许明白了此时此刻我内心的坚定和执着,神情严肃的说道:“这个人就是黎叔!”

    “对啊!”差点忘了他,我恍然大悟,像是看见了一根救命稻草异常兴奋道:“一时情急,我怎么忘了黎叔!”

    我心想:这黎叔常年在山中行走,自然对山川大泽地形概况烂熟于胸,虽然如今年纪大了,但也是老当益壮。不管怎样,想必应付一座骆驼山绰绰有余。我见天色昏暗,忙道:“事不宜迟,我要马上去找黎叔。”

    那凯子哥十分热情,拉着我道:“走,我陪你去!”

    说完,我二人便飞奔而去。到了黎叔草芦前,正好见黎叔在外面收药,嘴里还念念有词,嘟哝说道:“这天气变的可真快,刚才还是烈日晴空,这会儿功夫就要下雨了。幸好俺赶回来的快,否则这些药材就都要泡汤白忙活了。”

    “黎叔!黎叔!”

    黎叔听到叫声,回头一看,见是我们两个向他奔来,轻轻一笑道:“怎么今天是你们这两个臭皮匠!狗子呢?”

    “您还不知道呢!”我见时间紧迫,便只好将事情长话短说:“今天上午大概8点多时候,孙叔叔为了采草药上了骆驼山,到现在也不见人影。我们大家担心他,生怕在山上出了什么事。现在,狗子、春生哥等人已经上山去找他了!”

    黎叔听罢此事,脸色变得异常凝重,盯着我大声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在刚才,让他们去的!”

    “糊涂啊!”黎叔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对我叫道:“真是糊涂啊!骆驼山是你们可以去的吗?你们懂山吗?难道你们忘了十几年前的教训了吗?真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啊!”

    我和凯子哥面面相觑,心中有数:黎叔既然说的出这番话,可见他是上过骆驼山的。如此甚好,却也免去我的担心。不过,话又说回来,黎叔如此忌惮骆驼山,想是真正不得了。

    不好!狗子他们贸然前去,岂不更加凶险。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虽说千钧一发时候,最忌六神无主。但是我不管了,只好拉住黎叔胳膊,求他说道:“黎叔,既然你知道事情严重性,我想求求你,带我上山。”

    “带你上山?”

    “是!”

    “俺没听错吧!”

    我看着他双眼,斩钉截铁道:“您听得真真的!没错!”

    “放肆!”黎叔一甩手,好大力道,把我手臂连人甩开。事发突然,竟来不及防备,差点没把我摔倒。

    “胡闹!人孩子家家,你还嫌不够乱是吧?已经有那么多人身陷囹圄,你还要自投罗网?年轻人,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凯子哥拉着我手,向我摇头眨眼暗示我作罢,我哪里听的进去,推开他,忙对黎叔背影言道:“叔!我是真的没有办法了!只能求你了!不论是狗子,还是孙叔叔、春生哥,大家不都是一家人吗?求你看在往日情分上,救救他们吧!”

    黎叔回过身,总算是面露些许笑容。那一刻,我觉得终于有救了。

    “没想到,你这个城里人,还是这么有情有意!”黎叔拍了拍我的肩膀,又郑重说道:“人一定要救的,不过不是你去。”

    “为什么?”

    “不为什么!”黎叔的回答很坚决,不容别人半点质疑。

    “可是……”我刚想说话,被万凯一把拉住,他在我耳边小声说道:“不要执拗了,黎叔是不可能改变初衷的,我看我们还是想别的办法吧!”

    我闻听这话,看着他那双深邃的双眸,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意,面带怀疑之色问道:“你有办法了?”

    “嗯!”万凯颇为神秘的对我点了点头,又转而对黎叔说:“叔,时间急迫,我们不耽误你准备上山了!郑风,我们先回去了!”

    我带着对凯子哥的最后一点疑惑,将信将疑的离开了黎叔家院子,随着他一路飞奔到村东头。期间,我有很多问题想问他,可是他就是不给我机会,非要我一个劲的朝前走。约摸过了一盏茶的时间,我们穿过红树林,趟过小溪,方才到了村东头大池塘边,时间已是下午一点左右。

    刚一停下,我看了看四周,荒无人烟,四周环山。这是什么地方?万凯带我来这里干嘛?他是否真的有办法助我一臂之力?

    万凯没等我开口,拍拍我的肩膀,指着远处一座高山对我说道:“看,那就是骆驼山!”

第四十章 暗流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一座巍峨高山挺立在群山怀抱中。四周群山一座座蜿蜒起伏,葱翠阴森呈四龙交错之势,将中间一大山罩在其中。单看那山体走势,竟没有半分骆驼模样感觉。可是我不明白:既然名叫骆驼山,这骆驼山一点也不像骆驼的模样?

    好吧,这不是重点。

    “这么远?”我回过头,显然有点紧张,没好气地问道:“凯子哥!你带我到这里来,不会是让我欣赏山川美景的吧?你不是说有办法带我进山吗?”

    万凯答应的倒是爽快:“不错!”

    “那你带我到这里,山却在另一边!这么远这么高的地方,我们能长膀子飞过去吗?”美景尽收眼底,可我不是来旅游的!救人如救火,凯子哥,你能不能专业一点!

    “不能!”万凯见我刚想发火之际,吁了口气忙道:“俺的好弟弟!你就不能听我一句劝吗?山高路陡,险象环生!你知道此去有多危险吗?你……”

    “凯子哥,我知道你担心我!我明白你的好意,可你也知道我为什么要上山!事到如今,又何必再劝?”

    “万胜他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对他?”

    “人,这辈子要活得坦荡荡!凯子哥,你对我的好我铭记在心,可是,我只能下辈子还你了。今天无论如何我都要上山,我要救狗子。”

    “你救不了他了!”

    “救不了也要救!”我的态度很坚决,此刻便是上刀山我也不会眨下眼睛:“凯子哥,求求你告诉我上山的办法!这份恩情我定不会忘记的。”

    万凯叹了口气,望着淡褐色的天空,喃喃说道:“你知道我要的不是这个!算了,就当是我自作多情了吧!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万胜怎么说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兄弟,我不会见死不救的。”

    “到底有什么办法,快说快说!”

    “这里的位置正好是我们村的最西面,这条河是天水河,河面不是很宽却是非常的深,河水颜色比较暗深。传说此地有鱼怪,因而村里的人都不敢来此河道。顺着河道过去,绕过群山后约莫十几分钟就会到骆驼山的山脚,行程要比陆路快上三分之一。你顺流而下大约半个小时,就会看见一个大大的白色石块,那里就是骆驼山的地界了。到达小码头后,上岸稍等几分钟,相信很快就会等到黎叔的到来。届时米已成炊,时间问题他定不会赶你回去或是丢下不管你。”

    我看了看四周,除了山水便是灌木林和满地半人高的荒草外,哪里有半条船只的影子?心中纳闷,便只好问道:“可是这里连船的影子都没有,我如何才能过去呢?凯子哥,我总不至于游过去吧?”

    “呵呵,你放心吧!郑风,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就出来。”凯子哥说完,便神秘的消失在左边深深一片灌木丛荡里。

    我焦急的望着他消失的方向,暗道:今天的事情很是奇怪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不可思议?莫不是我在做梦?我狠掐了自己一下:“哎呀,好痛!”如此切肤之痛,怎么会是一个梦呢?

    我正四处张看,不想有人在我背后一拍,我吓得一跳,忙转回头一看,正是万凯。

    那万凯倒也有点办法,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条小木船,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道:“好人做好事,送佛送到西。我再免费送你一程,也算是不枉我们相识一番的缘分。”

    此时此刻,我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我知道对我来说,眼前的男人具有太大的诱惑力。他对我的好,让我开始怀疑:怀疑有一天或者在下一时刻我就会变节,我怕我会移情别恋,我更怕眼前这个男人会痴迷不悟。

    浑澄澄流淌的河流,两岸茂盛的灌木丛,万凯小心的划着小船坐在我的前面。看着他经常穿着的一袭白衣,我问道:“这条通道好奇怪,好隐蔽。凯子哥,我敢断定村子里知道这条道的人绝对不超过两三人。”

    万凯警觉的察看着四周,像是在搜索着什么,心不在焉的说:“不错!这是我父亲小时候无意中发现的秘密通道,自然别人是不知道的。”说完这话,他方才像回过神来一般看着我:“其实,郑风。你今天没有必要来冒险的!”

    “凯子哥,我知道你对我好,我也知道你的想法。可是今天如果我上不去骆驼山,我会内疚一辈子,你知道吗?”

    “这世上有一种人明知不可为,却仍然一直在坚持;明明知道是错的,也不放弃,说什么为了心安,其实到头来还不都是自己骗自己罢了。郑风,你那么聪明,可是为什么偏偏到了这个节骨眼,如此糊涂?”

    “凯子哥,我……”

    “嘘,别说话!”

    我刚要狡辩,却听到凯子哥对我做着手势,示意我闭嘴。

    有情况?看着昏暗天空下羊肠河道两旁的灌木丛林,我突然感到了一丝恐怖,暗黄色的水面被大风吹得此起彼伏,小船颠簸在河道的中央,似乎随时都有倾覆的可能。

    凯子哥站立在小船的中心方位,用双篙稳住船身,瞪着双眼警觉的观察着后方。有一种不安的情绪立即笼罩在我的心头,我感觉下一秒钟说不定就会有一种庞然大物的蛇身跃起水面。

    “什么味道,好腥的味道!”突然一股鱼腥臭味弥漫在我们周围,我和凯子哥慌忙不约而同的捂住了口鼻。许是凯子哥从小在农村鱼塘边长大,早已习惯了这股恶心味,并未有特殊反应。而我最受不了这种味道,一个没有忍住,条件反射蹲在船尾吐了个痛快。

    凯子哥见状,面色大变,叫道:“不好!小心……”

    “啊!”我刚好把吃的早餐吐个干净,听得凯子哥招呼,应声问道:“什么?”

    说时迟,那时快,危险已经在不知不觉来到身边。只听见“哗啦”一声巨响,就在我呕吐地方水面竟蹦出一条长约四尺多巨大鲢鱼,张着血盆大口朝我袭来。我一见那鱼嘴巴里长着一排尖利的牙齿,一霎时觉得周身寒气透骨。那刻,全身如同遭到一股冰冷电流的电击,身体颤抖,顿时失去了控制,吓得魂不附体,瘫倒在船上。与此同时,万凯忙用双篙拍打巨鲢,巨鲢吃了亏,“咚”的巨响落入水面,激起无数大小不同浪花。



山娃之夜落乌啼传说   

版本:完整黄色版本,非删减
作者:郑风 qq1021722129

读者须知:这篇文章黄色非删减版已经发在本网站的《秘密书屋》了。

222888 发表于 2011-12-1 13:47:22

哈、板櫈{:4_428:}{:4_428:}

xihuanyuji 发表于 2011-12-1 13:55:19

晕倒呀,怎么这样!!!!!!!

alasaoyao 发表于 2011-12-1 19:19:18

怎么没有结尾啊

jiadengling 发表于 2011-12-1 22:01:08

本帖最后由 jiadengling 于 2013-4-26 18:49 编辑

读者须知:这篇文章黄色非删减版已经发在本网站的《秘密书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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