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1234567 发表于 2006-9-22 09:15:31

请教各位律师

本帖最后由 shangguan 于 2009-2-1 16:42 编辑

各位律师大家好:
   请问一件事情:我和BF在认识两个月的时候,我的BF说他家里面急需要钱,跟我借用了5000元钱!!当时没有打借条,我们相处了一年以后,中间他的花销(平时的零用钱,一部手机,以及每个月的电话费)我都承担了.一年以后,因为他有了别人我提出了分手,虽然我们当时很相爱。当时他不原意分手,但是我还是忍着他要割腕的危险和他坚决分手,当时为了尽快结束我曾经说过,就当那个5000元钱给他花去,不要还了,但是他说一定会还给我的,但是当时他没有,现在已经过了3年了,他也给我在去年为那个5000元钱打了一个欠条,别的花销我都没有想过,那是应该给他的。我想请问,这5000元钱我能要回吗?如果他不给,起诉的话,起诉费大概有多少钱!!

[ 本帖最后由 BOY1234567 于 2006-9-22 09:22 AM 编辑 ]

任性王子 发表于 2009-2-1 16:48:57

老帖怎么跳上来了。。。
如果有欠条肯定是可以的啦。。。
不过要看欠条规定还款时间什么的没有
花费的话就看你请不请律师了。。
不请的话不会很多的。。也就百来块钱。。

ck内裤 发表于 2009-2-1 19:19:05

本帖最后由 ck内裤 于 2009-2-1 19:20 编辑

针对您的案件情况分析如下:
一、就本案而言,你所要主张的就是你前BF给你打有欠条的5000元。
二、其他东西不能予以主张,因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三、5000元是能要回来的!但是你要抓紧时间写好起诉状去人民法院立案。
四、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本案的诉讼费50元。当然,如果你们当地的法院需要收取实支(送达传票等)相关费用也是合理的。
注意事项:
一、您的欠条必须是原件,不能是复印件的欠条。原件你一定要保存好!
二、诉状上一定要写明白被告(前BF)的正确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建议:
一、是否请律师,关键看你。个人觉得不需要。因为只要有欠条,这个官司肯定就是赢官司。
二、如果您不会写诉状,那么可以在站内短信PM我,我可以帮您拟好诉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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