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后的咨询
朋友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仲裁后的执行问题,事情是这样: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是仲裁单位给我赔付半年的工资和半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效日期是自仲裁结果通知收到后15天内双方不进一步申请判决的,即为生效,可是我的结果都下来了一个多月了,我多次去找单位要我的工资,但是单位总是说领导不在或是有事情需要延后支付而推辞,我本人打算去法院盛情强制执行令,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吗??具体步骤应该怎样,请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联系方法:qq37247388 可以申请,拿着证据去找仲裁单位就可以了,他们会告诉你具体该怎么办:393: 直接去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过了时效就不好办了. 可以直接到单位所在地法院申请,一年的时间,要快哦,过了时效就没办法了 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单位限期执行
请求支付令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
但是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最好是早一点进行
步骤就是拿着最后的仲裁结果去法院申请就可以了 楼主拿着证据去仲裁单位申请就可以了,是仲裁单位,不是法院。 仲裁单位没有强制执行权的 原帖由 小俩 于 2008-11-25 23:28 发表 http://bbs.gaycn.us/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单位限期执行
请求支付令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
但是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最好是早一点进行
步骤就是拿着最后的仲裁结果去法院申请就可以了
支付令的执行效力不怎么样,还是申请强制执行更管用 直接拿着你们生效的仲裁协议到法院,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到单位办公地所属区的基层法院
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
带好生效的裁决书和本人身份证
可能需要交纳复印件
但是无须缴纳执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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