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shuhan 发表于 2009-1-1 14:11:14

对于需要产权过户的的赠与行为?

对于需要产权过户的的赠与行为?

yishuhan 发表于 2009-1-1 14:11:37

是不是以过户事实的赠与>

yishuhan 发表于 2009-1-1 14:12:00

没有过户的是不是属于未完成

yishuhan 发表于 2009-1-1 14:14:59

有证人证明的赠与行为是不是可以

yishuhan 发表于 2009-1-1 14:15:23

产权没有过户的,但经过公证的如何处理!!

yishuhan 发表于 2009-1-1 14:15:55

对于已经过户的,但没有实际交付是不是应当以交付为准??

小於菟 发表于 2009-1-2 12:55:13

过户(登记)和赠与是两个方面的问题。
登记是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条件,因此不办理登记不发生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
而赠与是合同行为且为诺成性合同,只要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另一方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则无须交付或者登记,合同成立。
因此:
在你的情况下:赠与成立,但是不动产物权尚未发生转移。也就是说接受赠与的一方所享有的权利,此时是债权(即要求赠与人履行过户登记),物权尚未取得。
此时,公证的对象只能是赠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因此,公证的对象是债权行为,而非物权。
对已经登记的,以登记作为物权转移的时间点。而交付是风险转移的时间点。
回答问题:
1、物权和赠与合同是两回事,赠与是赠与,物权是物权。只要接受赠与的一方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则赠与成立。
2、没有过户的话只是物权未转移,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3、证明人的证明只能对赠与合同起作用,对物权不起作用。
4、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过户登记的义务,则受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5、不动产物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不以交付为准。

az 发表于 2009-2-15 21:36:11

4、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过户登记的义务,则受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
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除外: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比如某公司赠与某希望小学钢琴2台);公证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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