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3:02

《西安故事:古城旧事》 BY 海军少校2007 【完结】




2007年6月16日,西安火车站。

当武警少校林风再次踏上这片久违的土地时,首先跃进他眼帘的,是尚德门和尚勤门中间那连成一体的城墙。在他那遥远的记忆中,突兀地闪出两句话来——

“你说,十年后,这段城墙会和现在有什么不一样吗?”

“可能会连起来。”

当林风走近城墙,他的眼前总会出现一种不真实的幻觉,仿佛不确定自己能否很坚强地相信这是发生在他身上的真实往事,而不是一段杜撰出来的故事,也不敢保证当他再次看到这熟悉的古城墙时是否能够控制住那蓄含已久的泪水不往下掉……十年了,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仿佛就如同一场梦一样,而一切又是那么的真实,好像就发生在昨天……每一天,当他看着太阳从东方缓缓升起时,记忆就如同揉碎了的花,在他的脑海中渐渐飘落下来;每一夜,当他在一片漆黑中独自醒来后,望着窗外城市中的点点路灯,就想起了曾经在古城上学的那些个夜晚……十年里,他不止一次试图尘封这段往事,却一次次宣告失败;十年里,他总是在不停地告诉自己,那个人不属于你,也不会属于你,理智的去生活吧,却一次次地在醉酒的时候想起那熟悉的身影来……

林风知道,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人了,就如同自己的生命一样。只要生命在进行,这段回忆就会永远的在心底某个角落中进行着——即使有的时候看上去自己很快乐。就如同那部韩国片《我脑中的橡皮擦》,片中一对恋人因为女主角的遗忘症而由幸福走向痛苦,有的时候,他真想有这么一个脑子里的橡皮擦,把记忆中的某一部分或某一个人擦去,这样自己或者会觉得好过些。

如今,他又重新回到这座拥有着千年历史的古城,心中忽然感觉空空的,十年前的林风和十年后的林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了。而这十年里一直主宰着林风感情世界的那个人,此时此刻是否还在这个城市中呢?

真的不知道。

夜幕降临了,林风独自一人走在古城熟悉的街道上,看看这个城市闪耀着的路灯,他心中陡然一痛……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3:40

上 部
第一章
林风出生在黑龙江哈尔滨,是个标准的东北小伙子。高个子,宽肩膀,国字脸,浓眉毛,大眼睛,乍一看很像老革命题材电影中的英雄演员白杨。

林风上警校,纯属偶然。在此之前,他断然想不到自己会成为一名武警。从小到大,他只对生物学情有独衷,一心想成为像童弟周那样的大生物学家,在高考前的一个月,老师给他们每个人发了一张表,让他们添写提前批志愿,说这些都不会影响到以后的招生计划,看到有一所研究生物专业的军校,他就很随便的添了一笔。当高考后林风几乎都忘记了这件事时,却意外的收到了体检通知书。于是匆匆政审,体检,本想是当作一次机会,却被意外的调剂到了陕西的一所武警工程院校。命运弄人,当那所指挥院校的通知书寄到家里时,林风傻眼了。

于是就这么莫名其妙地从东北走到西北,成为一名武警学员。

之前的林风,是个不喝酒,不抽烟,不打游戏,不上网,不谈恋爱的好学生。上了大学后,整日的军事化管理,林风还觉得挺适合自己性格。同宿舍的七个同学,有六个是城市来的公子哥,几天下来,就开始叫苦连篇了。有个江苏来的小个子叫刘新的,睡在林风的下铺,有一天晚上十二点,林风忽然被一阵哭泣声吵醒,借着月光,原来竟是刘新躲在被卧里哭呢。第二天训练间隙,林风将刘新拉过来,问:“昨天哭鼻子了?怎么了?”

刘新脸红红的,说:“想家。”

林风扑哧一声笑了,说:“真没出息,多大了,还想家!振作点!”

就这样,林风交上了他来西安后的第一个朋友。

两个月的军训结束后,刘新拉着林风到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这是林风第一次接触到网络。刘新帮林风申请了一个QQ号码,并将上网的简单技巧传授给他。没过几次,林风就可以独自驾驭网络了,并成为这里的常客。

说不出为什么,林风对这个不知道彼此真实情况的虚拟世界很感兴趣,和每一个同志认知这个神秘世界的经历一样,林风也经历过困惑,恐惧和迷茫,而后又转向好奇。虽然也偶然在报刊杂志上看到过有关同性爱的文章,但大多是浅显的、反面的,并不能解决他真正的困惑。而网络世界的开放性非常大,没有什么遮掩,只要一搜索,就知道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所以林风急于在网络世界中找到答案。

网络没有让林风失望,他发现了那个世界,并且还找到了当地的一家著名的同志聊天室。

刚刚进入这个聊天室的林风如同一个久旱逢甘露的禾苗,贪婪地看着别人聊天,而后也尝试着和别人聊天。他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沉默但不是羔羊”,找他聊天的人挺多,但大多不出三句话,就问起他的情况,这让林风比较反感,仿佛就是在农贸市场贩牲口一样,渐渐地,看着五颜六色的字符,林风的心也有些疲倦了。

那天是周日,阳光很好,可心情很烦。因为下周学院要进行一次高中文化知识考试,而经过两个月的长假和两个月的军训,林风差不多将高中那点东西都忘完了。他和队里请了个假,走进街上的一家网吧,不由自主的进了聊天室中。百无聊赖的林风开始和别人天南海北的乱侃瞎聊,一会儿说自己40岁了,一会儿又假装高中生……而令林风奇怪的是,他假装别的身份时没有人怀疑,可当他说出自己是个警校大学生时却没一个人相信,他暗自笑这个世界的有趣,真话得不到承认,假话却横行肆虐。正当他决定下机时,忽然一个英文名CLARK跳了出来对他说到:“你好,可以和你聊聊吗?”

三言两语的寒暄,林风猜测CLARK该问情况了,正当他将“你真俗”打好准备发出时,CLARK的一句:“生活很美妙,不是吗?我正在听理查德那首《星空》,建议你也听听。”

林风呆了一下,半天不语。这还是他在这个网络世界中碰到的第一个没有在三句话之内问他情况的人。一时的冲动,他打到:“你想看看我什么样子吗?”

CLARK打出一个笑脸,给林风留了一个邮箱地址。林风就把他过去的一张照片发过去了。那是林风高中毕业时照的,很单纯的样子,也很帅气。可能是照片的作用吧,CLARK把他的QQ发给了林风。

QQ中,林风逗CLARK说他想当同志圈里的名人,其实林风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他还连一个真正的同志都见过。CLARK听后,却敲打出一大车的道理劝导他,并还极力的劝戒林风不要再上这样的聊天室,对自己的身份一定要注意云云总总。直觉上,林风感觉他有点特别。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3:49

第二章
次日,林风在学校里上网碰到了CLARK,他问CLARK多大,CLARK说32,结婚了也有了小孩。

那天林风和CLARK聊了许多,CLARK对林风的真实性还是很怀疑,他一个劲的对林风说不要轻易告诉别人自己情况。林风思索片刻,敲道:“我觉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活得够虚伪了,为什么在网络中还要虚演自己的情感呢?我没必要骗你。因为我在别人面前已经生活的很累了!告诉你,我叫林风。这是我队里的电话号码,********,你想打就打,6点钟我等你!”而后就下了。

回去后,林风跑到值班的地方,和值班的同学说换一下班,他要等个电话。时间一点点向六点靠近,越近,林风的内心就越紧张,他会打来吗?如果打来了,该说些什么呢?眼看着指针划过六点的刻度,同学们都去吃饭了,只剩下林风一个人。他的心咚咚的直跳着,一分钟,两分钟……林风看着表,想:看来CLARK不会打了,这个CLARK,太过分太狡猾了!他还是不信任他!他生气的望着电话,想象着CLARK一脸坏笑的样子——忽然,电话响了,他一惊,忙伸手拿起听筒,说到:“喂,你好,这里是****,请问你找谁?”

一个很沉稳而略带鼻音的声音响起:“恩,我想问一下,林风在吗?”

是他!是他!

林风抑制住内心的激动,不动声色地说:“过分,迟到了5分钟哦!”

林风甚至有些得意,看来他还是妥协了。

“我当然说话算话了。”CLARK轻轻地笑了笑,而后用一句陕西话说:“不能欺骗小娃子嘛!”

很随意的笑声让林风感觉到很亲切,他问他:“你到底多大,在哪里工作?”

CLARK顿了顿对他说:“今天不早了,我们明天聊吧。”

“那你以后多会儿给我打电话?”

“这是我的手机号:13*********,你打这个就是了。”

说罢他就挂线了,林风这才发现同学们都吃饭回来了。

随后几天时间里,林风没有去上网,也没有给CLARK打电话。因为他不想轻易掉入一个幻想的圈子里。虽然CLARK的声音很好听,可谁又知道他长相如何呢?林风并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可在选择朋友的标准上,他宁愿相信感觉。

那个星期林风感冒了,到学校的超市里买药,恰好这种药要晚一会儿到,他等着无事,看到旁边的一部公用电话,心中忽然想起CLARK给他的手机号码,何不找他聊聊?

于是林风拨通他的号码,CLARK接到后,让他挂机,林风迟疑一会,问,为什么?

“傻娃子,我给你打过去啊,你一个穷学生能有多少钱?”

一股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

他们整整聊了一中午,CLARK告诉林风,看到他照片的第一感觉就是觉得他很单纯,和他的聊天中越来越坚信这个判断了,当CLARK得知林风感冒了,告诉他该吃什么药最有效果,告诉他什么东西最好在感冒时少吃。一种久违的感动升起在林风心头,如同这个城市十月的阳光,温暖着林风。

林风知道,即使他们不做BF,他也会交CLARK这个朋友了。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4:00

第三章

林风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的感觉。虽然他没见过他CKARK,但他们每天至少要通三次电话。林风下课一回来,就跑到电话厅旁给他打电话,每次都是林风先拨,响几声挂掉,然后CLARK就会拨回来。每次聊天,往往都是林风在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这么多的话,仿佛如滔滔江水般不绝,CLARK绝对是个非常称职的听众,该笑时就笑,该劝时就劝导。

有一次,林风对CLARK说:“干脆我就认你当我老哥吧。”CLARK欣然同意。

此后的两个月的时间,林风和CLARK一有空就电话聊天,但他们只是在CLARK工作时聊,因为到了夜里,CLARK会回家,不方便,所以也就不能再和林风聊了。和CLARK聊天,常常会有人打断,听他们的谈话口气像是上级在对下级训话。林风猜想CLARK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白领,但他不说,他也不会问。

林风喜欢这种状态,有人倾听,这就足够了,他甚至不愿意把他们的关系往那方面想。为什么一定要做BF呢?林风也曾问过CLARK,有没有BF,他笑着说有,可林风却总感觉好像没有。
其实林风也想过见面的问题。可有一次林风问他可以见面吗,CLARK就笑着问他是不是想他了?林风“恩”了一声后,他却说了一堆不见面的理由,那种感觉就像《乱世佳人》里思嘉在战后去监狱里找瑞特借钱,瑞特一步步引诱着思嘉把真话都说出来后,又说自己没钱时思嘉的感觉。虽然他们在同一座城市,而且林风也知道离很近,可听CLARK这么一说,林风的固执和虚荣使他暗下决心,今后再也不主动提见面的事了——除非他主动提出。

时间似乎过的很快,在认识他之后,林风开始写日记了,每天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会拿出一本厚厚的黑色本子,在上面记录下他和他今天又聊什么话题了,聊了多长时间,等等。也会写下他对他的那种越来越奇怪的感觉。

1997年的圣诞夜,天气预报说要下雪。当林风给CLARK打电话时,他告诉林风他们公司要举办舞会。

“然后呢?”林风问。

“然后?有个约会啊。” CLARK坏笑一声,“和我的情人嘛!”

林风心里酸酸的,虽然知道他是在开玩笑。

那天晚上,林风睡得很晚,等待着圣诞夜的雪。对于他这个东北人来说,看到雪的感觉就如同回家一样。从晚上十点一直等到十二点多,林风不停地跑向窗户,看看是否下雪了,而后在日记中记录着:“今天据说要下雪。雪,很久没有看到了。西安的雪更为难得。我在这里等着下雪,就如同一个小孩子等待着母亲给他糖果吃一般的渴望。来到西安这座古城已经一年半了,这一年半中,我终于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经历着痛苦与希望的洗礼,我觉得自己似乎变成熟了,然而我的心依旧是过去那个淡泊的少年……

前不久看到下铺的刘新床上有本厚厚的书,我就随手拿起来翻了翻。刘新是个书呆子,天天看一些大家都看不懂的书,我看那本书上写着罗素,是个英国哲学家。很顺手的翻开一页,本以为会是些枯燥的理论,却翻到这么一句: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渴求以及对人类苦难通彻肺腑的怜悯,构成了人类激情的三要素。忽然觉得很感动,这位大哲将爱情排到了第一位,可见爱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性。而我却感到自己在爱中迷失了自己……

认识CLARK,无疑是在黑暗中点燃了一盏明灯。他幽默,风趣,又善解人意,仿佛知道我的心思一样。此时,CLARK又在干什么呢?不会真的和他的情人约会吧?那样我会很生气的。呵呵。可我又有什么理由生气呢?不会是自己又对他有什么幻想了吧!这样可不好,他可是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了。但是,分明感到,认识他后,我的世界多了很多阳光,希望……

CLARK,其实我不在乎你的年龄,身份,地位,收入。容貌……我只想找一个人说说话,仿佛是在寂寞中呆久了快要崩溃的人一般,我实在觉得太寂寞了。我相信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而决非甜言蜜语的柔情。所以,如果你长得入我眼,我觉得有感觉,即使你有大肚喃,不是很帅,我也会痴心地喜欢你;而相反,如果没有感觉,即使你长得再貌比潘安,我也不会动心……呵呵。这样或许有点幼稚,想想今天耶酥为了拯救人类而受尽苦难,也觉得挺值得纪念的。如果真的有上帝,我会对这位大叔说一句,你辛苦了哦:)”
……

那一夜,没有雪。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4:10

第四章

1997年马上要过去了,这一年,对中国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改革开放的伟大设计师小平同志在二月份走了,举国悲痛;就在他离开这个世界的五个月后,香港回归了——仿佛是一道宿命咒,这位一代伟人终究是没有亲眼看到他亲手设计的那举世辉煌的一刻。这一年,对二十岁林风来说,也是他人生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他步入军旅,成为了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并且还第一次走进了那个圈子,结交了他人生里程上的第一位同志朋友。

1998年元旦,林风所在的队要出20个人和一家大型超市搞共建活动,说白了就是给超市站岗维持秩序。名单上本来没有林风,可他最后想想,万一能碰到CLARK呢?虽然这种几率几乎和彗星撞上地球一样渺茫,可林风还是决定去试一试。最终他以五根鸡腿的条件说服了刘新,那可是林风半个月的津贴呢。

那天天气非常晴朗,超市里人特别多。林风他们20个学员显然有点力不从心。林风很注意地观察着每一个人,看到“高高地、有点胖”的就想起CLARK和他说他的样子。其实,林风特别想给CLARK打电话告诉他他在这里值勤,可想想今天是元旦,CLARK 肯定会在家,也不方便,于是作罢。

晚上回到学校,林风直奔网吧,打开他的邮箱,第一眼就看到CLARK的一封信,他说他今天上午到那家新开的超市去了,并看到很多穿着武警军装的学员,于是就想起还有一个小弟弟也和他们一样……看到这儿,林风掐掐自己的胳膊:不是在做梦吧?那些学员不是他们还能有谁?怎么会这么巧?

次日一早,林风就给CLARK打电话,告诉他他昨天去值勤的事,CLARK呵呵的笑了一声,说:“那里面肯定有你了?说不定我们还见过了呢?有一个长得特别好看的,浓眉毛,大眼睛,很可爱的样子。”

“是吗?他多高?”

“不高,最多也就1米65吧。是不是你?“

“不是,我1米78呢!”林风想想昨天一起值勤的那些人中,忽然想起他的同学丁强大概是这个样子的,一股酸酸的味道从他心底升起,他问:“那你昨天穿什么衣服?我看看有没有印象?”

“恩,一身浅蓝色外套。很个性的。”

“没印象。”林风故意挑了挑嗓门,假装严肃地说:“我注意了所有的帅哥,就是没发现你……看来你不是帅哥了,哈哈。”

“你个小娃子!”CLARK也笑了。爽朗的笑声在一月的空气中回荡。

元月三日,林风和刘新外出,兑现林风去超市的代价。当看到钟楼旁边的一家大商场楼外挂着一幅很大的宣传画,是巩丽和皮尔斯.布鲁斯南做的一个皮衣广告。刘新对林风说:“瞧,皮尔斯.布鲁斯南都快成一老头了,巩丽还贴得他那么紧,真受不了。”

林风看着画默不做声,心中想道:“连巩丽都可以爱皮尔斯.布鲁斯南,我为什么不可以喜欢CLARK呢?”

吃完五根鸡腿,林风带着刘新在东大街上逛了又逛。刘新不停地摸着鼓鼓地肚子抱怨着林风,林风充耳不闻,因为他想起CLARK和他说的,他们公司就在东大街上的某一处,他不禁留心起那些写字楼来,心中美美地想:“这里面,有我的老哥,他正在办公……”

回来后,林风在QQ上告诉CLARK他今天逛了一圈西安城,差点迷路。

CLARK问林风:“那你为什么不请我做向导呢?我可是土生土长的西安人哦!……”

他终于主动提出见面了!林风心中暗自得意着,快速回复道:“是你说的嘛,老哥,我们只聊天,不见面嘛!”

“呵呵,那我改变主意了。”CLARK打出一个笑脸:“我想在走之前见你一面。”

“走?去哪?”

“去香港旅游。我们公司组织的。”

林风的心不禁沉了一下,打字的力气一下小了许多:“多会儿走?”

“二十号吧。”

“那……你说,多会儿见。”

“下周,我们找个时间,不要在周末。”

……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4:37

第五章

林风看看表,已经是凌晨一点了,看着电脑上的文字,他长舒口气,终于搞定了。

为了想办法和CLARK见面,从没有写过新闻的林风第一次写了一篇通讯稿,想明天下午请假到报社送稿,当然这只是借口。真正的目的还是和CLARK见面。晚自习后,他就一直坐在电脑前,开始敲打一篇新闻稿子,改了又改,总算觉得像那么回事了,才决定收工。

次日中午吃过饭,林风就匆匆忙忙地找队领导请假。队领导疑惑的看看他,又看看他刚刚打印出来的稿件,点点头很惊讶地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个人才嘛!下了第二节课后出去吧,早去早回,知道报社在哪里吧?”

“哦,知道,知道!”林风嘿嘿的笑了笑,拿着假条就跑到电话旁边,拨通CLARK的电话告诉他下午出去的事。

CLARK听了呵呵笑了一声,说:“先办你的事,办完后给我打电话。”

下午一下课,林风就跑回宿舍换衣服,正好自己的外套刚洗了,看到刘新有一件蓝色的外套放在床上,他就拿了起来套在身上,下面穿了条瘦瘦的蓝牛仔,背上一个黑背包跑下楼,临近楼下镜子,他望了望镜子里的自己:头发已经半个月没理了,毛乎乎的,眼睛很大,可有黑黑的眼袋——都是昨天熬夜的结果,好像很幼稚,一点都不像大学生,更不像军人,倒更像个高中大男孩。

坐车来到报社,林风摸索到编辑部,里面很安静,他不知所措地站在门口,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一个女保安走过来,问:“小弟弟,你父母是哪个编辑?”

林风慌忙把学员证掏出来,吞吞吐吐地说:“恩,我,我不是,我……我是想找个编辑。写了篇稿子,想投。”

女保安看了看证件,笑了笑,说:“在这里等着。”

不一会儿,女保安和一个记者摸样的人一齐走过来,她走过来说:“这是李记者,你把你的稿子给他看看吧。”

林风从口袋里掏出稿子,递给那个记者。李记者看了半天,抬起头问:“这是你写的?”

林风点点头。

“这稿子非常不错!你以前常常写吧!”

林风有点不好意思,笑笑说:“不是。我第一次写的。”

“留在这里吧,我们会考虑用的。”

一阵寒暄,他留下了林风的地址。走出报社,林风心下暗想:原来编辑这么好说话啊?

看看表,不好,离归队的时间就剩2个小时了!快给CLARK打电话!

电话通了后,林风告诉CLARK他现在在书院门,CLARK说他十分钟后到书院门。

在书院门的大牌坊下,林风开始焦灼地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林风不停地看着表,十分钟仿佛一个世纪般漫长。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会在哪呢?说不定他早就来了,在某一处看着自己呢……

这么想着,林风抬头一看,忽然,一个穿着黑风衣的男子迎面而来,直直地盯着林风看,他的眉毛特别浓,眼神很阴险,下巴上留着青青的胡子,像个逃犯——是他吗?林风呆呆的注视着他,直到他从他身边擦过…

林风长长舒了口气,不是他!

看看表,十分钟已经过了!林风不由地埋怨起来,这个CLARK,真不守时!

林风走近旁边的一个公用电话,拿起来拨通了他的电话——“嘟……嘟……”电话刚响了两声,忽然,前方一个穿着黑色休闲上衣的人举起手机,朝林风笑笑——这镜头怎么这么熟悉?好像是某个广告里的经典镜头吧?那个人,就是CLARK!

林风放下电话,向CLARK走去。沐浴在一月的阳光下,他几乎一点都感受不到寒冷——原来CLARK是这样一副尊容啊:梳得很整齐的头发,剑一般笔直而浓黑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有点深陷,直挺挺的鼻子,一张丰润的嘴唇,皮肤很白,没有一点皱纹,这对于陕西人来说几乎不可想象,所以看着一点都不像个三十来岁的陕西人,倒更像一个来自广东某个大学里的老师。
“恩,我请你喝茶?”CLARK盯着林风,笑着说。这是他们见面后他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林风点点头,之前想好的所有话,现在全不知道哪去了。

他笑笑,转身就走,对身后的林风说:“跟我来吧。”

林风跟在CLARK身后,才发现他果真比他高一点,大概有一米八的个头。

他门过了公路,来到对面的福宝阁茶楼,上了二楼,找了一个靠近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林风把书包放在一边,瞪大眼睛看着他。

“小娃子!眼睛瞪那么大干嘛?想把我吃了?”CLARK笑笑,而后脱下外套——里面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西装,胸口还有他们公司的徽章。

“想喝点什么?这可是西安有名的茶楼。”

“恩,随便啦!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

“那就喝龙井吧。”

林风虽然对品茶一窍不通,但他也知道龙井茶是一种很名贵的茶,顿了顿说:“很贵吧?”

CLARK一笑,露出他很洁白的牙齿说:“第一次招待东北小娃子,当然不能怠慢了!”

“别老叫我小娃子。”林风笑笑说:“都二十了!老娃子!”

“哈哈……”

不一会,茶上来了,浓浓的茶香味扑鼻而来,林风喝了一口,大叫:“好苦的茶!”

CLARK看着他笑了笑,又招呼服务员:“拿盘苞米花!”

“晕,这个CLARK,真把我当小孩啦?”林风暗想。

“你真是个武警学员?”他问。

林风拿出学员证来,摔给他:“你这个人真麻烦!还怀疑我。”说完故意把嘴撅起来。

他拿起他的证件,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还给了他。

“你呢?也该让我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了吧?”林风坏笑一声。

CLARK哈哈大笑,而后从口袋里拿出他的工作证,捂住半边递给林风,林风生气地推开,说:“小气死了!”

他笑笑,摊开全部,小声告诉林风:“可不许给别人讲哦!”

原来CLARK的真名叫萧雨,是Y公司的销售部经理。Y公司是西安很有名的外企,怪不得听电话时总有人像汇报工作的话音呢。

“老哥,你骗我骗得可真多啊!哼,真名,工作单位,职业……真过分。”

萧雨严肃说:“说你傻,你还真傻,你不知道不要对陌生人说真话嘛?尤其是像你我这样的人,何况你还是军人。”

林风看着萧雨严肃的表情,不禁点了点头,说:“恩,知道了。”

一月的阳光肆虐的洒在福宝阁茶楼的窗台上,他们很开心的聊着,几乎完全忘记了时间。

那天下午分手时,萧雨给了林风他的另一个手机号码,林风拿出通讯本,翻开一页让他写到上面。萧雨看了看前面的,问他:“这么多人?都是谁啊?”

其实那都是林风的同学,但林风想故意逗逗萧雨,便对他说:“都是我在圈子里认识的朋友啊。”谁知话音还未落,萧雨就急了,一下把林风的电话本子丢给他,严肃的说:“你怎么认识这么多人?我不能再和你交往了!”

“谨慎中年男!”林风撅了撅嘴,说:“逗你玩的!都是我同学!我哪有时间认识这么多人!”

萧雨笑笑,提笔写下了他的另一个手机号,而后又很认真的对林风说:“回去心里记住这个号码后就赶快把这页撕掉哦!”

“为什么?”林风不解地问。

“我不想招惹不必要的麻烦。”他舒展一下身体,说:“你该回了吧,要是再晚点,我可以开车送你。不过今天不行了。”

他们走出茶楼,夕阳西下,一片金色的阳光洒在这座十二朝古都的街道上,温馨,浪漫。他们走到南门外,在路边等车。

迟疑了半天,林风问萧雨:“恩,还可以再见到你吗?”

他笑笑,说:“当然了!小娃子!”

迎面而来一辆桑塔那,林风伸手拦车,萧雨却一把抓回他的手,说:“这车价贵,等个夏历嘛!”

那是他们第一次接触彼此的手,萧雨的手很大,也很温厚,林风忽然感觉到一种久违的温暖从萧雨的手上顺着他的手臂传到他心中,他盯着他,他也盯着他,他们的身后,是古老的南大门——忽然,“刷”的一声,路灯亮了,林风忙松开萧雨的手,他感觉到自己的脸竟然有点发烫了。

车来了,林风上了车,回头看着萧雨,对他招手,大声说:“老娃子,再见!”

萧雨笑笑,又露出他那很好看的白牙齿,高举着手向林风告别。

车渐行渐远,林风的头一直向后望着,直到看着萧雨消失在夜幕中……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4:49

第六章

周末,队领导把林风叫到他的房间,笑眯眯地指着桌子上的报纸告诉林风:“你的稿子发表了!以后多写点!”

林风笑了,心中暗想,这下就有更多机会可以出去了。

从领导房间出来,他就直接跑到电话厅,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萧雨,萧雨笑着说:“小娃子,怎么感谢我啊?”

“哦?请你去老孙家吃羊肉泡馍?”

“不要!”

“给你买一条好猫烟?”

“我不抽烟。”

“那……请你看电影?”

“哈哈……我都三十啦,还看什么电影?”

“那……你说怎么谢嘛!”

“嘿嘿,你说呢?”

“不会吧,不会让我以身相许吧?”林风开玩笑道。

“哈哈……可是你说的哦!”

“你真坏!你又没看上我。”

“哦?你怎么知道?”他顿顿说。

“不知道,预感吧。”林风心下暗暗有点得意。

“没有啊,我觉得你挺好的。”

“怎么……好?”林风问。

“恩,长得帅嘛!也挺单纯,像个小孩子。”

“我晕!”林风扶着电话,笑着说:“我都二十啦!还小孩子?”

“心理年龄和生理年龄是两码事!”萧雨假装严肃地说,“你的心理年龄不超过十五岁!哈哈……”

他们笑了一阵,萧雨问林风:“恩,那你觉得我老吗?”

“你?和你的实际年龄一样嘛,三十三,很像。还比一般三十三的中年男人年轻一点。就是有点发福喽,嘿嘿……我猜你的肚子肯定很大。”

“恩,想看看吗?”

“可以啊,我们一起去游泳吧,我最喜欢水了,可惜市区没有水。”

“哦?谁说的,离市区不远不是有灞河吗?哪天我带你去玩。”

“太远了,老哥!”

“没事,有车嘛,和帅哥一起游泳,很美嘛!”他笑着说。

实际上他们第二次见面,确实去了灞河,但并没有游泳。中间,萧雨去北京出差一周,等他回来,已经是一月中旬了。

那天,林风刚刚修改完一篇新闻稿,中午给萧雨打电话,告诉他下午出去,萧雨说他下午可能没时间,不过还是让他先办完自己的事后再给他电话。

自从上次林风在报纸上发稿后,队领导对林风请假去报社特别支持,这让刘新他们嫉妒死了,不费多大力气,他就请到了。这回林风穿着自己的一件枣红色高领毛衣,还是穿着上次穿的裤子,坐上公车,看着窗外的风景,驶向市中心。

办完事,林风给萧雨打电话,萧雨问林风在哪里,林风告诉他在报社旁边,于是他让他向前走,走到朱雀门下等他。

十分钟后,一辆黑色的红旗轿车停在林风旁边,萧雨探出头来,向他招手示意上车。

林风拉开车门,萧雨只穿了一件藏蓝色衬衣,米黄色休闲裤。林风问他:“你不冷啊?”

“是棉的!小傻瓜!”

“哦。”

车子在路上行使着,林风出神地看着萧雨驾车的样子,萧雨转过头来望了一眼林风,笑着说:“干吗老看人家?”

“恩,上次没记住你的样子,今天好好看看。”林风笑笑说。

“那这次可要好好记住了哦。”

“恩,好的。”林风一副很听话的乖孩子模样。

车子继续行使,渐渐得,高楼大厦少了,平房多了。

“你这是去哪?”

“你说呢?小娃子,带你到一个美丽的地方啊!”

“是灞河?”林风惊奇的问他。

“到时候你可要脱衣游泳去哦!”萧雨坏笑一声。

“不干!”林风说:“我要脱,你也要脱才行。”

“呵呵,把手拿过来!”

“拿哪?”林风明知故问道。

他看了他一眼,伸出右手手掌,摊开在两个座位中间,说:“不明白吗?”

林风小心翼翼地伸出左手,轻轻地放在萧雨的手掌上。

这是他们第二次握手。阳光舒心地洒落在车子里,又是那种久违的温暖从萧雨的手掌传入林风的手掌,汇作一股暖流,沿着林风的手臂传入他那咚咚跳动的心脏。

萧雨的五根手指头紧紧地握住林风,就这样,一言不发。

车子不一会儿就到了灞河,由于是冬天,河面结了一层厚厚的冰。

“好宽的冰河啊!”下了车,林风惊叫起来:“快赶上松花江了!”

“比松花江小多了。”萧雨在后面说:“江河岂可同等而语?”

林风回头望着萧雨,说:“你去过松花江吗?”

萧雨微笑地点了点头。

林风很惊讶地张开嘴巴:“是吗?去那里干什么呢?”

“我父亲以前在黑龙江当兵,小时侯去过。”

“那他现在呢?”

“当然转业回西安了。要是现在还在部队,怎么也是个正师级干部了。呵呵。”

“原来你还是军人的后裔。”林风望着萧雨,调皮地说:“我和你父亲是战友,你该叫我解放军叔叔哦!”

萧雨伸出一只手拍向林风的脑袋,笑骂道:“小兔崽子,瞎说什么!”

林风跑下河堤,走上冰面,从小在东北长大的他仿佛又回到了松花江上,竟然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

“挺着鼻子,闻什么呢?”萧雨温柔的声音在林风后面响起。

“冰的味道,你没闻到吗?”林风笑笑,继续闭着眼睛。

忽然,林风感到背后伸来两个温暖的大手,一把搂住他的腰,萧雨将下巴顶在林风的肩头。
无限的甜蜜夹杂着狂热的惊喜,一起萦绕在林风心头,他真希望这一刻永远的定格在人生的轨道上,仿佛背后升起一座大山,让林风感到无比的安全。

可没过多久,萧雨就放开了他。

林风回头一看,堤岸那边驶过来一辆车。

萧雨上了岸,从车后面拿出一个包,对林风喊道:“小娃子,我给你买的,试试看合适不。”

这是林风第一次穿别人给他买的衣服,他在心中暗暗地想,今后一定要给他买点东西,不能让他觉得在贪他的东西。

衣服很合身,萧雨一直盯着林风看,让林风连谢谢都忘了说。

他们又呆了一会儿,就上车往城里返回了。

回来的路上,萧雨始终握着林风的手,途中他忽然停下车,四出望望,林风也随他的视线看了看,周围没有一个人,这个地方也很荒凉——“难道他要吻我了吗?这可是我的初吻啊!”林风深吸了口气,尽量的抑制着他那跳动不安的心脏,脸开始发烫。

可林风预料的事没有发生,萧雨又挂了挡,车子继续向前开了。

那天萧雨一直问林风回学校的时间,车子很准时的到达了林风学校的大门。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4:59

第七章

“同学们,大家好。由于身体原因,李教员暂时不能来给你们上课了。今后你们队的课就由我负责。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陆明,陆地的陆,光明的明……”

林风盯着他们队的新军体教员,和站在他旁边的刘新说:“这家伙一定是东北人。”

“那你考军体要是不及格就可以找他了。”刘新嘿嘿一笑说。

陆教员是个上尉,长得虽然不是很帅,但很有精神:一个是他那双很明亮的小眼睛,仿佛会放光一样;再就是他的鼻子,有点刘德华式的钩;当然,作为一名军体教员,他的身材也很棒,虽然穿着短袖,却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凸起来的发达的胸肌。林风心下暗暗给这个东北老乡打了80分。

可接下来,林风就后悔自己给这个家伙打高分了。那节课上,陆明竟然带着他们跑了整整十公里!而后还没等他们喘口气,又命令他们冲了一个百米。等林风气喘吁吁地刚准备歇息时,陆明又把大家集合起来,高声说道:“我们再做一百个俯卧撑,分两组,第一组你们自己数,第二组我喊一个你们做一个。现在准备开始!”

刘新小声骂道:“这个东北佬!想把我们累死呀!”

林风瞅了刘新一眼,虽然他也很想跟着附和着骂上一句。

牢骚归牢骚,俯卧撑还是要做的。等他们做完俯卧撑,大部分同学都累得直趴倒在草地上,不肯起来了。

陆明在前边大声喊道:“就这么点素质还想当警官?什么叫武警,就是武装警察!身体素质是你们最基本的本钱!是男人的就都站起来!”

林风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终于忍不住嘀咕了一声:“我们又不是都要当军体教员。”

陆明将大家集合好后,说:“依照你们现在的素质,根本就毕不了业!所以我们今后要加大体能训练力度,你们没意见吧?今天我们的课就到这,下节课我们学习散打基础,希望大家好好预习一下。下课!”

回来后,林风感觉他的骨头都快散架了。但他还是跑到电话厅,给萧雨打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一声,就自动挂断了。林风把电话挂掉,等着萧雨打过来,这似乎已经成了他们之间的默契,而这种默契,只有在恋爱中的人才会有。

是的,林风发现他恋爱了!

白天上课他在想他,中午吃饭他也在想他,晚上睡觉做梦,梦里竟然还是他的影子。每天林风都会给萧雨打电话,他们一聊就是好长好长时间,直到林风去吃饭。有一次,林风甚至连饭都忘记了吃。虽然快要临近期末考试了,同学们都在紧张的复习中,而林风却天天发呆,想着萧雨。

电话接通了,听萧雨的口气,好像喝醉了。

“恩,你喝酒了吧?”

“一点点。不碍事。”萧雨慢吞吞地说。

“哦,那就不打扰你了。好好休息一下。”林风打算放电话。

“等一下,问你个问题,回答我,好吗?”

“你说。”

“喜欢我吗?”

“什么?”

“我问你——你——喜——欢——我——吗?”

“恩,恩, 这个问题,呵呵。”一时间,林风竟不知如何回答了,虽然他早喜欢上了他。

“快说,我要你说你喜欢我,对不对?”

“恩,就算是吧。”林风笑笑,看来他真喝醉了,“那你呢?你喜欢我么?”

“当然,喜欢你。”

“喜欢我什么?”

“你的天真,你的帅气,你的真诚——呵呵,还有你的身材。”

林风笑笑,说:“可要记住你今天说的话啊,别明天醒来后就忘了!”

萧雨笑笑说,“老哥不会喝醉的!小娃子!”

“不醉就好!今天我们军体课换了个新教员,长得好帅呢,身材也很好。”

“怎么,看上他了,我不许哦。你是我的小娃子,不能对别人有好感,懂吗,小娃子?”

虽说是戏言,可林风心中依然暖暖的,他笑了一声,说:“他是我老乡——”

“老乡——也不行。”萧雨的口气忽然温柔了起来:“这个周末,请你吃饭,好吗?”

“恩。”林风暗暗想,看来又得策划一个出逃的计划了。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5:13

第八章

周六,林风竟然提前一个小时就成功的出逃了,兴奋的他真想给队领导一个拥抱。

他兴高采烈地跑到电话厅旁边,迫不及待地拨通了萧雨的电话,几声响过,接电话的却是一个女声——打错了?林风立即挂掉了——可看看输入的号码,没错呀!

忽然,一个念头闪电般地划过林风的脑袋瓜子——肯定是萧雨的老婆!看看表,离他们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他在大马路上不住的看着表, 心里想着他此时一定在家收拾呢——为什么这个老哥不能快点呢?

林风又一次拨了他的手机,可听到的却是:“您好,暂时无法接通。”的声音。

搞笑?于是又换了另一个号码,这个号码是关机。

不是吧?

等了十分钟左右,林风又一次拨了萧雨的号码,依然显示无法接通。

他忽然有点慌了,开始一遍一遍的拨电话,可对方总是那个冷冷的女声——“无法接通。”

望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林风忽然感觉很孤独,心也一下乱了:是不是他老婆起疑心?把他的手机摔了?

他又拨,电话里还是那个冷冷的女人的声音。拿着听筒,他忽然感到电话那边的女声变了,她恶毒的说:“你这个笨蛋,你只不过知道他的QQ,手机,电子信箱罢了,如果他真想甩掉你,简直太容易了吧?凭他把手机一关,不上网,你还能找得到他吗?”

是啊!林风忽然意识道,原来他和他的联系方式是那么虚浮,简直就不堪一击,而他,还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真实的爱人呢!

林风沮丧地低下头,心中升起一股无限的悲凉,忽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可怜。一月的寒风吹在他的脸上,而他却不知道自己今晚该去哪里。

他看看表,时间已经到了他们约定的时刻了,他再次拿起电话,决定再给他打最后一个,如果不通,他就一个人找个地方吃顿饭算了。

“嘟——”竟然通了!林风兴奋地握紧听筒,等他接听。

“喂,在哪?”电话那头,终于传来了萧雨熟悉的声音。

“在学校门口对面。你怎么才接听啊!快急死我了!”如同黑暗中的亮起光明,林风的心一下明朗了许多。

“还说,到了再找你算帐。看到了吗?我来了。”

那两辆熟悉的红旗车闪入林风的视线中。

他来了!——林风长舒了口气。

进了车,车里的暖风将车外的寒气一扫而光。萧雨穿了一件银灰色的羊毛杉,下面是一条灯星绒裤子,像一个小老板。林风看着萧雨,笑了笑。

萧雨一脸严肃:“还笑,告诉你四点十分的,你干吗三点就给我打电话了?”

“哦?那是你老婆接的电话吗?”

“肯定是了!”

“那……她是不是起疑心了?”

“是啊,你打过来一句话也不说,要是说一句找我,她一听是男的,也不会起疑心的嘛!”

“那你怎么摆平的?”

“这个嘛,秘密了,少儿不宜!”萧雨坏笑一声,把手放在车座中间。

林风假装没没看见,把头扭在另一边,心又开始跳个不停。

萧雨笑着问林风:“怎么?闲老哥手脏啊?”

“恩?什么?我看看,脏不脏?”林风拿起萧雨的手——温暖,宽厚,安全。

车子继续开着,沿着未央路,出了安远门,上了北二环,慢慢地开进了未央区的汉长安城遗址里。这里是西安市未经开垦的地方,很荒凉,到处都是一片片低矮的平房,难道他想……林风的脸不禁一阵烫。

车子在一片很安静的地方停住了,借着夜色,是一片残破的古垣。

“这里是哪?”林风问。

“汉未央宫前殿遗址。”萧雨打开车窗,深深地吸了口气,“能闻得到两千年前的味道吗?”

林风闭上眼睛,说:“我闻道两千年前汉景帝斩断了的那条衣袖的香味了。”

萧雨舒了口气,静静地握住林风的手,问:“感觉好吗?”

“恩。”林风点点头。

“有个秘密,我想告诉你。”

“恩。”

“其实,其实,我今年不是三十三,我今年已经三十六了。”

“恩。”林风笑笑,继续闭着眼睛。

“你生气了?” 萧雨有点不安地问。

“不是,我一点也看不出来你三十六了!” 林风依旧闭着眼睛。

“我真不想骗你。不和你说出来,我觉得对不起你。”

林风睁开眼睛,盯着萧雨,很认真地说道:“你以为我会在乎你的年龄吗?老哥,你错了。你的家庭、车子、房子、地位、钱财,那些都与我无关。我在乎的,只是在我面前的这个人,仅此而已。”

萧雨紧紧地握住林风的手,深邃的目光显得更加深邃了。

林风正寻思着他下一步会做什么,忽然一辆车呼啸而过。他发动车子,说:“我们再走走。”

可车子却像一台转不动的老风扇一样响了几声,没了动静。

萧雨又试了几次,结果还是一样。

“不是吧?老哥?坏了吗?”

“不会这么倒霉吧?”萧雨开车门下车,打开前面的盖子,查了一下,皱着眉头对林风说:“糟糕,真的坏了!”

“啊?那怎么办?”

“找人修理啊。”萧雨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而后又说:“坏得真不是地方,这个地方太偏,怕他们找不到!”

“那怎么办?”

“推到前面的十字路口上吧。”

“啊?你和我?”

“是啊。要不怎么办?”

于是他们一个在前把方向,一个在后推车。林风笑了几声,萧雨回过头,问:“小娃子,还笑!”

“没什么,没什么,好玩。呵呵。你的车子是不是经常坏?”

“当然不是,以前这样的问题只出现过一次。谁知道见到你怎么就坏了呢?”

“可能是我的魅力太大吧!哈哈!”

“或者还真是。”萧雨回过头来,夕阳下,他一脸金色:“小娃子,累吗?”

“开玩笑嘛,我是武装警察哦!”

“一点都看不出来,呵呵!前面就是路口了,再坚持一下哦。”

车子推到了丰景路和邓六路交汇的十字路口,萧雨让林风上车,对他说:“一会修车的来了,我就说你是我侄子,记住了吗?”

“哦。”林风忍不住地笑道:“你才大我十来岁,就占我便宜。”

“呵呵,大你十六岁还算占你便宜?”他笑着说:“你亲叔叔也不过这么大吧?”

林风看了看萧雨,笑道:“是,叔叔。”

等修车的人来了把车修好,已经是七点了,西安的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小娃子,饿了吧?”

“恩。”林风这才发现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地叫了。

“你请假请到几点啊?”

“九点半。”

“那我们去吃肯得基吧,节约时间。”

“哦,好的。可你欠我一顿大餐哦。”

他们到了一家肯德基店,走进店门口时,迎面而来一群女孩子,林风对萧雨说:“我发现这个城市的美女实在太少了!”

萧雨笑笑对林风说:“有帅哥不就成了?”

他们要了一份套餐,林风边喝可乐边对萧雨说:“知道吗?这可是我第一次到这里来吃东西呢!”

“哦?是吗?呵呵,那多吃点。我经常陪我儿子来吃。”

“又把我当小孩。”

“你本来就是一小孩嘛。”

“那你第一次吃肯德基在哪呢?”

“呵呵,那还是很遥远的事拉,我那时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到北京,第一次吃肯德基。”

“20岁?”

“不是,30岁。”萧雨看了看表,说:“吃完了,想不想去城南看夜景?”

“好啊,可太远了吧?”林风说。

“有车什么都方便嘛。”

沿着长安路,车子开到大雁塔前停了下来,灯火辉煌的大雁塔放射出无限的魅力与温柔,林风趴在车窗上,萧雨的两只手轻轻抱着他的腰,胸慢慢地贴在他的背上。林风闭上眼睛,希望这一刻能够持续着比永远多一天。

他们就这样看了一会儿塔,萧雨继续开车往南走。车子少了,房子少了,行人少了,直到最后连路灯都看不到了。

车子停在一个小路岔口上。

“小风,今天快乐吗?”

“恩。”林风的心跳忽然加速了。

“有件事,我要和你说。”萧雨转过头,凝视着林风的眼睛。

“哦?什么?”林风抬起头来,看着夜色中的萧雨,他的眼神是那么认真。

“无论今后如何,你要懂得保护自己。别太轻信别人,别上那些聊天室聊天了,而且我们的交往也别让任何人知道,尤其是我家里。”

林风心中一阵感动,但他仍然调皮的问:“你干吗这么关心我?”

萧雨看着林风,笑了一声,说:“这也是关心我自己。关心你,需要理由吗?”

“恩。需要。”林风凑近萧雨的脸,一股淡淡的熏衣草味道传入他的鼻中。

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近。林风闭上眼睛,感受着萧雨的气息……忽然,林风的嘴唇感受到一片火热,如同春天里的一片清香,又似夏天云端的闪电,恰是那秋日的艳阳,又像冬日里忽然吹来的一阵暖风。林风伸出手,搂住萧雨的头,将嘴唇紧紧地帖在他的嘴唇上,猛然间,他的舌尖滑入他嘴中,他们纠缠着,眷恋着。

是爱!这如果不是爱,那就太可耻了!——林风脑海中忽然闪现出这样的念头来,嘴贴得他更紧了。

“小风,我结婚了,你不在乎吗?”萧雨忽然分开嘴唇,小声说。

林风摇了摇头,继续将脸贴上去——他们贴得越来越紧,全然忘记了这个世界的存在,忘记了这个世俗的存在……

猫瞳 发表于 2009-2-16 19:35:23

第九章
学院期末考试完了,大家都在准备收拾东西,准备放假。同学们都议论着回家,林风手中攥着火车票,直直地盯着车票上的发车日期。他恰好在萧雨从香港回来的前一天走,这样,在年前肯定见不到萧雨了。可是,可是他却又是那么地思念着萧雨……

忽然,一个念头冒出来:为什么我不可以在西安等他回来呢?

——是啊,我可以晚回去三天,可以等他回来我们再见面啊!

林风被他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因为军校生最大的愿望就是盼回家,可他却要推迟三天,和父母怎么解释呢?和同学怎么解释呢?

会有办法的,会解决的!——一个声音在他心底升起,他兴奋的计划着,一定要等萧雨回来!
那个寒假,林风果真没有走,他把1月20日的票退了,买了23日的票。同宿舍的刘新瞪大眼睛问他干吗这么晚走,林风笑而不答,只对他说:“当然有我自己的事情。”

望着空空如也的走廊,林风不禁感慨,军校放假就像胜利大逃亡一样,大家都被关了一个学期,巴不得早日到家。西安的天色有点阴,看样子可能要下雪。林风脱下军装,穿上萧雨给他买的那件红色外套和一条黑色牛仔裤,背着蓝色CK包上了街,他打算去看场晚场电影。

电影院的票价贵得吓人,普通座也要20元一张,不过为了打发时间,他忍了忍,付了钱。

离开场还有两个多小时,林风拿着电影票,走在南大街上,前面,就是福宝阁,那是他和他第一次约会的地方。

林风心里一动,不自觉的走向福宝阁。

还是一样的位置,还是一样的龙井茶,只是少了他,只有他一个人。

林风拿出包里的日记本,铺在绿格子桌布上,周围的一个人对他投来异样的目光,他们怎么知道他的心事呢?

他开始写到:
“                   1月20日,阴
这个城市的冬天很冷,不是绝对的冷,而是相对的冷。冷的让人直打哆嗦,不停的打哆嗦;冷的人腿脚都疼,像是患上关节炎一样,万蚁齐噬,一点点酸痛人心。更冷的是人们的目光,茫茫人群中,似乎再也找不到几个有着春光明媚的眼睛的人了,姑娘们努力表现着她们的冷艳,小伙子们也在玩尽花样扮酷。

在这个已经没有多少挚热的爱的社会中,冷冷的目光又算得了什么稀有的呢?比目光更冷的是人们的心,人们那渐渐失去爱的能力的心。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值得我为之存在,那么我想,爱,应当首当其冲。笑我痴心的人并不知道他们命运的悲惨,笑我多情的人也不知道他们人生的无奈。没有了感情,这个世界就会死。而现在,在这个寂寞的寒夜中,我不停的听着世界死去的呻吟,我无力阻止,无力抗拒,我的灵魂在整个死去的世界中渐渐凹陷,我的心灵在无边无尽的黑暗中苦苦寻找,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找什么,但是本能中似乎早已经为我指出了方向。所有苍白无力的文字不能表达我内心的孤寂,似乎上天已经注定要赐予我一生的孤独来体味人生的真谛。

今天的日子又如同流水般走了,明天是新的一天,为了他,我留下来了,这样做对不对?他会不会很感动?爱,是不是就是要这样的感动呢?我也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但我可以确信,他是爱我的,如果不爱我,为什么会几次三番的劝说我断绝掉和所有人的联系呢?这不是一种爱的自私的表现吗?那么我们的未来呢?我将来毕业后会选择留到西安,一定要努力留下来,这样我就可以和他永远的在一起了……”

写完这篇日记,看看表,已经六点半了,还有半个小时电影就开场了,林风匆匆付了钱,走进电影院。

等走出电影院,外面果然下起了雪,望着涌动的人群争相打车,林风独自走到天桥上,
那天,他在雪里行走着,一直从市中心走回学校,一路上脑海中全是萧雨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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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西安故事:古城旧事》 BY 海军少校2007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