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0823 发表于 2009-3-2 13:28:07

出租房里发生命案 14岁男孩连捅“恋人”18刀

这段时间以来,一位母亲几乎都是以泪洗面:由于疏忽,她竟然不知道上初中的儿子小强(化名)和一个男子保持了一年多的“恋人”关系。更没想到,还因此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小强因不同意和“恋人”“亲热”引起争执,在打斗中,小强连捅对方18刀,造成对方死亡。7月25日,小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



  出租房发生命案

  今年6月25日上午11时许,住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的周某拨打弟弟周某某的手机号码,但提示手机已关机。因为已2天无法联系上周某某,意识到大事不好的周某立即赶往弟弟住处——大化路一出租房察看。当周某赶到弟弟所住的出租房时,看见其姐姐和一个男子已赶到了。由于周某某的房门紧闭,又没有钥匙,其姐姐就叫同来的男子爬上门口的窗户往屋子里看,赫然看见有一名男子躺在地上。由于看得不是很清楚,周某等人不能肯定躺在地上的就是周某某。于是,周某等人立即报警。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破门进去后,发现躺在地上的正是周某某,已经死亡多时。法医经检查发现,死者周某某身上被捅18处刀伤,其中有2处深达胸腔和腹腔,5处为划伤痕,11处为肌肉层。致命伤为右颈部刺破动脉及静脉。鉴定结论周某某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系他杀。民警并从现场提取作案凶器水果刀2把、避孕套、带血纸巾和血迹等物。

  凶手竟是初中生

  周某某身上被捅了18刀!到底是什么人下手如此狠?周某某邻居陆某反映,6月24日早上6时许,他在大化路石灰池装石灰,突然听到一声惨叫声“啊”,当他抬头往惨叫声发出的方向看时,看到四楼的走廊上有两个男的互相推来推去,他们在互相推打中不断地争吵。由于离他们大约有100米远,他没听清争吵的内容。

  由此可以初步推断嫌疑人是个男的。民警经过一番调查走访,很快将目标锁定了宁明县某中学正上初二的14岁的小强。6月27日,南宁警方赶往宁明县将小强抓获。让人大吃一惊的是,这竟是一起因同性爱引发的命案。

  2007年初,喜欢上网聊天的小强通过QQ和周某某认识。周某某比小强大十多岁,是个同性爱者,很关心小强,久而久之,缺少家庭温暖的小强就“喜欢”上了他。两人成为了一对“恋人”。小强为此还经常跑来南宁和周某某“约会”。

  都是疏忽惹的祸

  今年6月23日,周某某约小强来南宁玩。当晚,小强在周某某住处住了下来。

  6月24日早上6时许,周某某醒来想和小强“亲热”,小强觉得他动作太粗暴,就生气拒绝他。于是,两人发生争执,周某某拿起一把放在桌上的水果刀向小强走来,小强担心周某某生气要用刀捅他,就冲上去用双手抢夺他手上的那把水果刀。在抢刀过程中,周某某把小强右手手指和手掌划伤了。小强抢得水果刀后,向周某某捅去,顿时周某某的颈部直流血,小强心里很慌张,到床头想拿正在冲电的手机拨打“120”时,周某某抓起一把小水果刀向他冲了过来!情急之下,小强用手上的水果刀向周某某的前胸连捅了几刀,周某某惨叫一声,向后倒去压翻了桌子。周某某爬起来后向房外跑去,小强追了出去,用力捅了周某某背后好几刀,周某某顿时倒在了血泊中……

  过了四五分钟,小强进到洗澡房里冲洗干净,然后逃回了宁明县。回到家后,小强将挎包、周某某的手机、粘了血的上衣等物全部用火烧光。

  直到小强被抓获,小强的父母才知道小强竟和周某某保持了长达一年多的“恋人”关系。小强的父母很忙,平时很少有时间管小强。小强的母亲说,这一年来,儿子变得怪怪的,而且久不久就去一次南宁。可是她一直没有把他的异常行为放在心上,疏于对他的管教。酿成如此大祸之后,小强的母亲悔恨不已

平凡人 发表于 2009-3-2 14:02:17

是南宁的呀,利害

warrain 发表于 2009-3-2 19:50:59

实在是可悲,又一悲情结局,而且是因为性的关系...真的需要多认知自己和对方啊

E网过客 发表于 2009-3-3 08:12:49

:383:同性爱越来越青少年化,着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了哟,感叹呐,十四岁的花季年龄就如此断送了哟!

yahobb 发表于 2009-3-17 18:49:56

天啊。。。无语了,我 BF 和 差不多这么大。。恐怖啊

bawang2009 发表于 2009-3-31 14:06:50

这个也太狠了吧,哈哈

┽晨づ若┽ 发表于 2009-3-31 15:05:21

现在的孩子阿。天那。

mei123 发表于 2009-5-12 02:09:20

我觉得还是不要找小孩子当朋友哦,特别是同志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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