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瞳 发表于 2009-3-30 21:20:13

《未成熟的日子》 BY JM 【完结】

我第一次上网时是被高手们称作是牙牙学语的年纪。常常在网上说出一些让人大跌眼镜的话来,让有识之士痛心疾首。但是竟然就慢慢地熟了,把键盘当了刀,哗哗哗能一刀见血快而锋利,颇有小李飞刀的架式。经常看见屏幕上一个又一个的小子应招而倒,聊天室里和所有的家伙做PrivateTalking,我横抱键盘冲将出去,铿锵激越错落有致,最后收招时,电话BP机号码甜言蜜语谄媚之词收罗了一大堆。   
                    
  那时是在深圳,大四毕业实习开始没有大事可干,呆在实习单位的电脑房里面操刀,磨刀霍霍向同胞,和人在线上谈天说地不亦乐乎,登个广告平淡无奇但是也能每天收MAIL至少半封,我用十秒时间给人回信,用标准的美式书信文体,回信的小子大多数都要在信前谄媚几句我的来信字字珠玑。我有一段时间都在打算不搞专业了,在深南大道上摆一个书信摊子,每天刷刷墨水肯定也能收获颇丰。   
                    
  但是见面是不太可能的,点点早就说过可以容忍我的网上虚拟情缘,至于见面握手拥抱×××那绝对在他的容忍范围之外。他说这话时横眉冷对看我的屏幕,手放在我的脖子上面,作欲掐的姿势,屏幕上正闪现一个小子肉麻的来信,问我内裤的牌子及那东西的身高。我抬头看看点点,嘻嘻笑了一下。他正有板有眼地等我的答案,我抬起右手刷刷刷写下:   
                    
   Brand:PleaserefertotheskinofDiandian   
                    
   Height:ThedepthofDiandian   
                    
  本来还想添一两句再优美一点的话的,点点的手扬了起来,在我的头上狠拍一记,把我早上花了7分钟才成功结束的靓头打得象一个鸡窝,前额翘起来的留海遮住了眼睛。我的手抓住鼠标的身躯,把信硬是发了出去,在点点能够制服我之前。   
                    
  其实,在点点面前,我是很少开这种黄色的玩笑的,大家都是标准的好孩子,一举一动都遵循大学生行为守则,一向都循规蹈矩不越雷池一步,一切都值得当代大学生作为学习的楷模,除了我们之间会让很多自以为正常的人都会鄙夷的关系。点点是一个偏内向擅长思考分析的好学生,我只不过是一个混迹于大学殿堂里面努力拿奖学金的小痞子,聪明但不务实,这是老妈对我和点点的中肯的评论,那年夏天邀请点点到家玩时,老妈就异乎寻常地喜欢上了这小子,处处拿我做靶子,不时抽出冷箭向我的痛处射。也难怪,点点是一个典型的东方美男,大眼细眉柳腰红唇,声音甜美做人左右逢源,而我不过是一个大街上举目皆是的黑皮小帅哥,办事毛毛糙糙为人大大咧咧,属于球袜会堆上一座小山才会计划开洗的家伙,热爱着摇滚和疯狂的热舞,讨厌悠长缓慢的古典乐曲和磨磨蹭蹭的咏叹调,而点点正好相反,他能够牺牲一个美丽的早晨,把屁股埋在沙发里面和老爸老妈谈遍古往今来的陈词滥调而绝对不会露出一点辛苦的样子,兴致勃勃仿佛那是他的专业。   
                    
  也难怪,这也就是我喜欢点点的理由,他总能给人一种用手抚摸得到的关心。   
                    
  认识点点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大二的时候在学生会纯洁的队伍里面拍马溜须,以借此打发青春里一大片的空白时间,点点比我大一届,学法律,在做文艺部的部长,属于山雨来时风慢楼,雨过天晴就袖手的闲职。他的办公室和我的正好对面,平时见面打打招呼,我是见人熟,久而久之便熟得一塌糊涂,两三个月后就能拍肩膀称兄道弟。   
                    
  晚上值班,形式而已,躲在房间里面看赵敏和张无忌调情,或者打电话和狐朋狗友谈天。点点常来坐坐,穿灰色的牛仔裤,坐在我的椅子上,看我翘着二郎腿坐在桌边谈天说地。他的眼光里面有一种长久了就会察觉的意味。我不是傻瓜。他也不是。   
                    
  两个不是傻瓜的人最终走到的一起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起在外地做暑期社会实践,一起住一起奔波,该发生的就发生了。这都是我们的第一次。多年以后,当我在这个圈子里面看别人的颠簸索求的历史的时候,总是有一点点不自主的庆幸,我在适当的年龄有了适当的爱人,中间的过程波澜不惊。平淡如水地爱了,爱的人就是爱我的人,大家在一个刹那肾上腺素急剧增加,冲动地说了该说的话。做了该做的事,就这样简单。   
                    
  夜色温柔的夏夜,在那个远离上海的水乡小镇,我们持久地拥抱。   
                    
  那时候,我大三。   
                    
  点点毕业的时候去深圳,他异乎寻常地热爱着这个移民城市,放弃了许多的诱惑(包括我的)义无反顾地去创业。我送他离开上海的那天,和他的死党们扯了一旗的床单,上面写了红红的一行大字:   
                    
   "繁点,我们永远爱你!"   
                    
  他在车厢里面把脸贴在玻璃上面,眼泪流了下来,一只手掌隔着玻璃和我的贴在一起,我能感觉得到他的持久的温度。这种温度在多年以后依然散发出来,让我在每一次和人送别的时候,都能感觉到血脉里面温暖的扩散,从而不再孤独。   
                    
  那时候,正是我们爱得死去活来的时候。   
                    
  可是有一个叫野心的东西说:你还是走吧。   
                    
  然后,在大家哭得惊天动地的车站,点点去了深圳。   
                    
  之后的一年,我和他都堆积了一叠的200卡。算是对于感情的一种证明。   
                    
  死皮赖脸地来深圳实习,和实习分配的老师套了一天的近乎,我赖在她老人家的办公室里和她对坐着,从早晨到下午,从她的地摊上买来的裙子称赞到她的泛黄焦枯的短发,我不遗余力地把她捧上了天,终于在她眯着眼睛陶醉在当代西施的美梦中的时候,我恰到好处地递上我的实习分配推荐表,让她含情脉脉地签上了一个深圳单位的名字。   
                    
  出门的时候,我说谢谢你呀杨老师,你真是大好人。   
                    
  杨老师说应该的啦,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学生。   
                    
  我在电梯里面笑弯了腰。   
                    
  千辛万苦地来深圳和点点汇合,它的历史意义几乎可以和当年的朱毛会师相媲美。点点穿了一身的蓝,在机场的人群中异常地耀眼,我拖着行李箱走出来的时候,近视三百度没戴隐形也一眼把他给认了出来,他的周围的雌性动物的头都偏了180度,四面八方的眼光毫无疑问地聚焦在他的身上,让我着实得意了几分。   
                    
  接下来的几天便是和点点逛街泡吧电游上网。我在网上笑看深圳的色狼,在点点的眼皮底下用标准的圈内人口语游走于大庭广众之下。让人捧着和与人调笑着,以来浪费所谓的实习的时间。   
                    
  实习单位的老板是一个南方人,秃头,嘻嘻哈哈的正合我的胃口,上班的时候总和小姐们打情骂俏,不时地还要送几朵玫瑰花给总机小姐。他的香水牌子杂,每天必换,让所有的员工用鼻子领略了世界香水的潮流发展,并让大多数的人都患上了鼻炎及相关疾病,从此分不清香和臭,并由此节约了不少厕所里面的除臭剂。剩下的人嗅觉细胞也急剧死亡,相信他们的鼻子在不久的将来也会鞠躬尽瘁马革裹尸。不过他对我还是极好,甚至允许点点在午休或者下班的时候来办公室和我上网,对我偷工减料得过且过迟到早退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把所有的一切归功于我对他的浓香的超强的忍耐力和我人见人爱的脾气,以及背后那个可以得意几分的大学。   
                    
  突然插入之一 中暑。   
                    
  我在繁复的叙述中突然有一种中暑的感觉,头痛欲裂,这种感觉在我放下球拍抱起篮球正想出门时就有了,于是选择停下来缓缓地叙述。以忘却头痛带来的骚扰。故事的脉络总是躲藏在我的计划之外,别离了记忆背叛了头脑中储存的每一个细胞。我在键盘上每敲进一个字时头都要悠悠地痛一下,直人心扉,让我怀疑这种频繁的痛楚是来自头脑还是来自心脏的深处。   
                    
  写作不是我的职业,要我写作就好象叫一个补鞋匠去杀猪一样的困难,不过幸好我这个补鞋的家伙平时还有杀鸡的经验,异曲同工融会贯通的时候也常有,所以我也就蒙混过关,在键盘上用拼音输入法敲敲蹩脚的中文,以回忆和叙述的姿态来裁剪一些我爱的人和事物。   
                    
  繁点是谁?   
                    
  当年我爱了谁又被谁痴痴地所爱?

猫瞳 发表于 2009-3-30 21:20:40

实习的最后几天,老板突然良心发现,想榨干我的最后一滴血,派给我如堆积如山的工作,并隔三岔五地呼唤我到他香气熏人的毒气室里畅谈中国美好的明天。我的精力在极度闲散之后突然透支,不但没有时间上网,有时候连点点的面也见不着,晚了就住公司宿舍横七竖八地将就一夜,早上第一个赶到公司打卡泡茶看文件。做出一副诚恳老实兢兢业业恭恭敬敬规规矩矩的样子,以换取最后关头的优异的实习评语。   
                    
  晚上陪Miss吴加班赶一个计划,我在挥汗如雨地码数字文字,她在旁边起劲地和男友煲电话,从她新买的发卡缺一个小口到昨晚三个蚊子嗡嗡嗡。好不容易我用我经济知识丰富的头脑武装了一大本的企业发展策略计划草书时,Miss吴的话题正在高潮,她情绪激昂地叙述着莲花北新菜市场的菜金排行榜。我不忍心打断她的流畅的谈话,顺手打了点点的手机。   
                    
   "喂,繁先生吗,我是罗湖区公安分局,听说你正在聚众赌博,我代表党和人民要求你放下武器,来国贸接我。不见不散。"   
                    
  听见点点仆嗤一笑。   
                    
  背景是嘈杂的音乐,Disco舞曲,铿锵激越,不少此起彼伏的尖叫,我能从电波中闻到啤酒花的香味。   
                    
   "阿杰,你自己来好吗,我在JJ,还有几个朋友,我走不开。"   
                    
  他的声音很哑,猜得出来他才尖叫过,有宣泄过的明显痕迹。   
                    
   "还有,我爱你。"   
                    
  他加上了一句。   
                    
  我突然一愣,这句话很突兀地就出现在耳边,常常听他说,但是在这种场合这种时候这种状态听他说这样的话,是第一次。   
                    
  在激越的音乐里,这句话异常地清晰。   
                    
  我的心里一震。   
                    
  我打断了Miss吴将要从地球谈到火星的超长谈话,给老板留了一个条,说我加班无数日到了白细胞种族灭绝的地步,头痛腰腿痛流鼻涕有白血病的前期症状,我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忍痛明天请假休息,并为损失了一天宝贵的光阴感到异常的惋惜和悔恨。   
                    
  深圳街头的灯光如织。   
                    
  赶到JJ是晚上12点。跨进舞池,耳边一阵震耳欲聋的鼓点,灯光闪烁,把所有的人都打了剪影,只能看见侧面和一个刹那间的轮廓,成梯形的舞池里面人群拥挤着,没有方向地折叠着身体挥舞着双臂,象极了一堆刚从地狱里面释放出来的鬼魅,肢体残破扭曲,声音嘶哑而尖锐:   
                    
  摰彼?械娜离开我的时候   
                    
  你劝我要耐心等候   
                    
  并且陪我渡过生命中最长的寒冬   
                    
  如此的宽容"   
                    
  点点的身影印在吧台的边上,很明显和突出,他总是穿一身的白,衬衫的领子上翘着,在脸上打下了一段剪影,帅得让人心痛。周围是一些头发五颜六色服饰稀奇古怪的小子,烟雾缭绕。点点端着一个大大的啤酒杯,靠在吧台边上,身体随着音乐晃荡:   
                    
   "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买了一扎生啤,我和点点靠在吧台边上,和他一杯一杯地灌啤酒,音乐如潮。我们不说话,只是喝酒听歌抽烟看周围的人晃动扭曲发泄,黄色的头发紫色的头发金色的头发在面前飘扬。   
  
  我们的心情如麻,我没有分清楚是哪一段丝缕缠绕了本来平静如水的心情,我也没有去问为什么点点会这样的默默灌酒。我就这样地沉默。点点在边上,用他幽怨而美丽的眼睛望着我,不说话。   
                    
   "四周的掌声如潮水一般地汹涌   
                    
  我看到你眼中   
                    
  有闪烁的泪光闪动"   
                    
  我端起酒杯,把酒从头上倾泄而下,酒从头发上面流到眼睛里面,有一种辣辣的感觉。举起双手,我在激烈的乐曲中疯狂地晃动,从左到右没有规律地颤抖,头上上下下甩动,水珠飞舞起来。   
                    
   "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阿杰,我爱你。"   
                    
  点点的手伸了过来,搭在我的肩膀上面,温暖的感觉直沁入心底。他的手紧了一下,然后把晃动的我揽了过来,紧紧地拥在怀里。他的头满是汗水,我的头满是酒水,我们就这样湿漉漉地贴在一起,听全场的赵传们大大声声地演绎着爱情的歌曲。   
                    
   "阿杰,我真的爱你。"   
                    
   "我也是。"   
                    
  我看见点点的眼里包含着泪水,晶莹闪烁,我们都呆了。   
                    
  我喜欢蓝色,我喜欢一切纯净的色彩,我喜欢在干净和简单的色彩里面和一个人紧紧地拥抱。   
  
  我喜欢点点房间里面纯蓝色的布置和他满是自己艺术照装点的墙壁,墙壁用蓝色的壁纸包装着,点点用各种姿势站在墙上,我的唯一的一张照片在墙的中央,被十几个点点包围着。傻傻地张着眼睛一副幸福得发傻发酷的样子。   
                    
  我喜欢在蓝色的空间里和点点疯狂地碰撞撕裂和被撕裂,我喜欢没有顾忌地爱和被爱,我喜欢离经叛道不拘一格,我喜欢我们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眼神。   
                    
  那种液体喷射而出的时候,溅在蓝色的的床单上,象初春绽放的一朵朵洁白的小花。   
                    
   "我爱你。"   
                    
  点点说过,我也说过。在醉的时候和清醒的时候。说的那一刹那,我颤抖了一下,心里有一种巨大的幸福汹涌澎湃而来。

猫瞳 发表于 2009-3-30 21:20:58

回上海,开始毕业前夕的酒精大战和泪水派放,我整天拖一个拖鞋在校园里面晃荡,插一个耳机,里面嘶哑地放着田震或者杜德伟,工作已经找好,就差我抬手签字了,在深圳的一家赫赫有名的大银行,当别人挤破门槛在争上独木桥的时候,我已经闲坐着在桥上看迤逦的风景啦。我定下来××银行的时候点点在电话那边跳了起来。这意味着开始每月至少六千大元的工资和不久就可以紧握在手的房子,我在校园里面闲逛的时候都在计划着买什么样的瓷砖和百叶窗了。   
                    
  点点在电话那边说"我爱你。"   
                    
  我说我在学生会办公室里面,我想说可是你叫我怎么说出口,手下的人虎视眈眈地看着我,你让我说什么,我就说我热爱我的工作和社会主义和深圳吧,可是你最清楚我为什么会这么的热爱他们,教你一个成语叫爱屋及乌,你懂了吧。   
                    
  我终于放弃了上海选择了深圳,因为点点,因为我爱点点和点点爱我。   
                    
  三四月的上海阴雨绵绵,可是我的心情倍儿好,一切都很顺,市优秀毕业生评了我,篮球队打得上海片区高校全部爬下,最后关头的最后表示的情书收罗了一堆,每天在校园外面的小餐馆里面和无数的狐朋狗友们执手相看泪眼,喝酒的技术以几何级数上升,我的前途似乎光明灿烂浩浩荡荡,我以为,我是袒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   
                    
  那段时间也很好说话,所以小亮叫我替他去考国际保险的时候我一点都没有犹豫。   
                    
  国际保险是我的Minor,我早已经烂熟于心,不用复习也能操刀,宫廷庖丁倒是不敢当,但是一般的民间的小厨还是非常称职。小亮是我的师弟并且在学生会我的手下冲锋陷阵过不少时间,这是他拿学分的选修课但是和他专业大相径庭只为一个分,所以我二话没说,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走进了那间宽大的梯形教室,在几百个师弟师妹中间胜利完成了厚厚一叠试卷,并且相信没有一百分也有九十,然后呼朋唤友,去看了一场成龙伸胳膊伸小腿的武打片。   
                    
  出事好几天了我还蒙在鼓里,依然穿着拖鞋在敬爱的老师们的眼皮底下畅游,我甚至都没有发现学生会里面和系里紧张的空气,直至有一天小陈老师叫我去系里。   
                    
  去系里那是家常便饭了,大四前每天几乎都在那里报到一次。我没有对这一次的召唤感到一点的吃惊,只是有些意外,小陈老师的声音严肃而低沉,我知道,不是什么好事。   
  
  系里的老师几乎都在,成一个包围圈地坐着,给我留了一个中间的位子,党委书记老太太戴着黑框眼镜盯着我,眼里放出冷冷的光。   
                    
  我和每一个老师都点了点头,当我的眼光扫到桌上的时候,我突然傻了,那是一叠厚厚的试卷,我的字迹小亮的名字,我突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汗水涌了出来,湿透了体恤衫。   
                    
   "你承认你有作弊的事实吗?"   
  
  我能说什么,白纸黑字不容辩解。   
                    
  头一下子涨了,我都忘记了后来说了些什么,我就这样用诚恳的姿势游走于老师们包围讨伐之中,我的面色通红汗水决堤。我说了无数遍我错了。   
                    
  我真的错了。我还能怎么样。   
                    
  我以为处理应该不会太绝情,都是要毕业的人了,并且我又在校学生会里面马革裹尸了好几年,该给个面子的会放我一马吧。可是我又错了,我根本没有想到事态的严重性。在我还没有反映过来采取任何有效的活动的时候,榜贴了出来,我和小亮被学校除名。   
  
  事情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不是平平淡淡的一件普通的作弊就能概括的小事。小亮当时正在角逐校学生会主席的位子,这时候有无数的红眼睛聚焦在他的身上,对一个有蓬勃野心的人来说在这种阶段是千万不能犯错的关头,只能小心翼翼不越雷池一步。可是我和小亮都纯洁得可爱,我的众人皆知的身影在梯形教室里面被一个或几个别有用心的家伙认了出来,然后被他或她用匿名信上报到了学校,如果说只是亲爱的学校或系领导们收到这样的来信,或者念在打交道一场的份上,会在批评教育后放我们一马。但是可恶的是,他或她把信用急件挂号并贴鸡毛寄到了分管教育的市长手里,而市长刚上任想放三把火就批示拿我和小亮开了刀。在我想曲径通幽的时候早已回天乏术,市长的红字已经摆在了校长的桌上,而校长的黑字已叫秘书排版打印开始通报。我和小亮死得硬梆梆。   
                    
  我找到了校长。   
                    
  显然在一阵的捣浆糊之后没有任何的结果,校长的金口已开覆水难收。   
                    
  我被重新赠送了一本校规,上面确实有作弊便开除的字样,原来根本不会去留意。我承认我错了,至少我辜负了老师的殷切希望,但是我不明白,难道一次偶尔的犯错就说明我道德败坏腐败堕落无可挽救要把我开除?   
                    
  我出门的时候,校长胖胖的秘书小姐对我笑笑,嘴裂到了耳根,她的茸茸的小胡子翘了起来。   
  
  我不清楚她为什么要如此灿烂地朝我笑,从来没有过。   
                    
  我也笑了,很苦涩的,然后对着校长室木黄色的门板大声说了一句:   
                    
   “SHIT!!!”   
                    
  我输了,一塌糊涂。   
                    
  我从一个顶端跌了下来,没有一个支持点,我发现自己的身躯已经支离破碎。我如一个鬼魂一样地在众人的眼光中散步,我从校园里最悠闲幸运最受欢迎的人变成了一个任何人都可以同情的可怜鬼。我和小亮变成了鸡被祭奠在猴群中央,我们被宰杀鲜血淋漓。一切的荣光都变成了惨淡的杀机。田震和杜德伟被酒精和烟雾替代。   
                    
  我想哭,但是没有泪水。   
                    
  给点点打电话,他正在忙一个民事案子,不能来上海陪我。但是那已经足够了,在这种时候,我把所有的烛光当成了熊熊大火,用冰凉的身躯去感受哪怕是一点一滴的温暖。   
  
  点点说你来深圳吧,有我在我吃稀的也会给你吃干的。   
                    
  死党们组织了一个千人签名挽留我和小亮,我看那张长长的横幅心里的温暖此起彼伏。但是也没有用,杀过的鸡要让他起死回生那是扇领导们的耳光。在一阵的呐喊和呼吁之后终于又回归平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说明,我和小亮的十年寒窗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维护一个教育考试制度的严谨而牺牲殆尽。我们被杀的事实会让无数的猴子们呆若木鸡好几年。   
                    
  想瞒老爸老妈,可是他们终于还是知道了,几个哥们说漏了口。电话过来的时候老爸说你好自为之吧,老妈哭得抽抽搭搭。   
                    
  而终于还是要回家了,我在人群中挥动双手说我还会是阿杰我还会是英雄,可是泪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糊了一头一脸,我和站台上的任何一个人拥抱,黑压压的人群,相信已经创下了大学送人的记录。我们唱卖报歌渴望好人一生平安,无数的被单飘扬。   
                    
  小亮哭得最响亮,他使劲地重复:   
                    
   "杰哥,我对不起你。"   
                    
   "傻孩子,你再说我就揍你小子。"   
                    
  我抱着他哭,惊天动地不可遏止。   
                    
  火车开的时候,我发现体恤衫已经湿透了,我把它脱下来,搭在肩膀上,光着膀子抽烟。我会记住这个学校车站和这件体恤衫的,衫子不会洗掉我的记忆也永远不会。   
                    
  我发誓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刹那。   
                    
  回到家去,撑着笑脸穿梭在老爸老妈亲戚朋友门们中间,解释和听着友善的训斥。我的笑脸在日复一日的锻炼中都有些僵硬了,脸皮紧梆梆的,象面粉一样的随时随地就要掉下来。晚上回来看电视,看一个又一个又臭又长的连续剧,看别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流眼泪,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老爸老妈很少说我的不是,事情已经到这种地步了,冷嘲热讽不可能挽回什么。过去的光荣在一个刹那时变成了耻辱,大家都只能选择安静地面对。   
  
  我大部分的时间都躲藏在家里看<史记>,腐刑之后的司马迁百折不回写悠悠千古历史,我算什么,被一个教育制度所淹没和埋葬,我至少还能站立我重新开始,我至少还年轻。   
                    
  可是司马不能了。   
                    
  每天和点点通一次电话,在他下班以后,不管他说什么,我都静静地听着,我在话筒上面轻轻抚摸着他的每一个音调,他的每一次转折回旋仿佛是初春最绚烂的阳光。   
                    
  我在最困难的时候没有觉得孤立无援,因为除了兄弟死党的支持以外,我还有点点,那个爱我至深的男孩子。   
                    
  终于有一天,当我在中午十二点从床上爬起来看见窗外熙攘的人群时,我突然热血上涌:我要去深圳。   
                    
  我要重新开始。我要去深圳。我要和点点在一起。   
                    
  我要去深圳。   
                    
  突然插入之二 掌心的纹路   
                    
  在上海的时候让人看过相,第一次把掌心交给一个人,让他在我的鼻山眼水中窥探我一生的风光。他抚摸着我掌心三条奔流到腕底的河流,说:我是他见过的命最顺的人,一生没有坎坷和险滩。   
                    
  可是第二天,我触了礁。在一个没有大风大浪的下午,踌躇满志在最不可能翻船的浅滩根本没有预兆的关头重伤。   
                    
  我只有无可奈何地滞留在这个城市,等待另一个或有或无的机会。也便给了自己一个借口来写这些东西,看别人或自己的大恸大悲大喜。   
                    
  我相信固执地相信日子的每一个排列都是命运善意地安排,每一次的上行和下降都有命运他独特的理由,我热爱我的命运我就要无可争辩地接受。包括我的性取向以及一切可以认为是伤痕的事实。   
                    
  也或者,这也就是命运呲牙笑了一笑。   
                    
  我无可选择,只有坦然地接受然后认真地做人做事。   
                    
  周六的时候到非洲吧狂热地跳无人可匹敌的热舞,闭着眼睛在台阶上疯狂地甩头舞动双手,终于伤及每一个肌肉块,甚至是脚趾肌肉群,一个星期之内,我就这样僵着头,无可奈何地对人欢笑。   
                    
  那天晚上在吧里看见一个肥肥的女孩子,典型的东南亚人,淡黑色的皮肤和大大的眼睛。她努力地挤到我的台阶上来,在我的身边,重复我的每一个动作。而我一直闭着眼睛没有理睬她。她的动作夸张而又快乐。快乐甚至感染了我,让我想起,原来人就是这样,没有什么理由甚至没有人接受也可以毫无顾忌地自己让自己快乐的呀。   
                    
  或许,命运掌握了我的纹路,但是他没有垄断我的快乐的因子的供应,我可以在纹路断裂的任何时候裂嘴大笑,尽管没有理由。   
  
  阿杰也是,在雷霆万钧的时候,如果有一颗永远向上的心,总会是风平浪静。   
                    
  因为我们和现实面对面的时候,不管哭泣和兴高采烈,我们都无可后退。   
                    
  只有向前。

猫瞳 发表于 2009-3-30 21:21:10

面对点点我的表情如一的轻松,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背一个大包从火车上下来,脸上全是阳光。这片阳光一直持续到汽车站到家,在任何人面前,我都没有崩溃,在点点面前我更不会。   
                    
   "阿杰,以后怎么打算?"   
  
  坐在点点精心布置的餐桌前,他把头靠在我的胸前,轻轻地问。   
  
   "休息休息,然后我找工作,每天给你做饭,就这样。"   
                    
  我已经没有野心了,胸膛里面空白一片,只有点点。   
                    
   "答应我一件事好吗?"点点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我。   
                    
   "别告诉你的朋友们我和你住在一起。"他停顿了一下,看我,"你该知道,这样对我对你都不好。"   
                    
   "我知道。"我的确知道,我的朋友们都具有天生的无拘无束的脾气,随便穿着拖鞋来往吹牛打牌,无论现在做到了什么位置的人,和我呆在一起,什么架子和外皮都放下了,一个整的真人。这是点点不能忍耐的,我知道,如果天天有人来这里谈天说地,点点会很烦,并且,我们之间的关系会很容易被看穿。"我知道,我不会告诉任何一个朋友我到了深圳,除了老爸老妈,好吗?"   
                    
   "可是,"我犹豫了一下,看着点点,   
   "我还想让他们帮助找工作,那他们很容易知道我的住处。"   
   "不要紧,工作慢慢再说,你暂时别跟他们联系好了,其他我会想办法。"他的眉目里满是笑意。   
                    
   "明天我给你开一个PARTY,让在深的圈子里的朋友见见你,好多人都想看看咱们的黑白双刹是什么样子,你可是人没有到这里名气早已经传开了,无数的小子都在问我繁点的爱人是谁,得,明天给他们亮亮相。"   
                    
   "小心别被人抢走啦。"我笑笑,心里很温暖。   
                    
  晚上我做饭,回锅肉煎丸子鱼香肉丝番茄蛋汤,点点的蓝色屋子里面都温馨了起来。烟雾腾腾。   
                    
  第二天点点上班,早上我去买菜,路过一个中学放下塑料袋子和一帮中学的小孩子们打了一个上午的篮球,撞人,抢球,拦截,挥汗如雨。和一帮十七八岁的男孩子混得忒熟。中午忙了一半天,做了一桌子的菜放冰箱里,打算下午热热就吃。下午出去买了一箱啤酒,顺便做了一下头发,把长长的碎发理短了一点,看起来清纯了六七分。   
                    
  电话铃响的时候,我正在擦浴缸,吭吃吭吃。   
                    
   "喂,你是阿杰吗?"   
                    
  我愣了一下,一个陌生的声音。   
                    
   "我是,请问你是谁?""我是青椒啦,我是阿点曾经的那位,阿点没有告诉你吗,我打电话来听听著名的阿杰的美丽的声音,就这样,晚上见啦。希望你的人和你的声音一样的靓"   
                    
  不由分说,电话啪地就放下了。   
                    
  心里有一种毛茸茸的感觉,不舒服,仿佛是被一个毛毛虫爬过一样。转身过去再擦浴缸的时候,毛茸茸的感觉从脚趾到头顶,直至睫毛头发。我看洁白的浴缸突然有些恶心,我不知道我将要面对怎样的一个聚会和怎样的一群人,我突然不知道自己在构筑一个怎样的未来。   
                    
  点点回来,我替他摘领带,他满头大汗,我告诉他青椒来过电话,他笑笑。   
                    
   "谁呀?"我问。   
                    
   "老情人啦,圈子里面最妖艳的,你见了就知道了。"   
                    
  点点脸上的每一个纹路都在笑,   
                    
   "那家伙疯颠颠的,人很帅但太妖,你小心被他缠上。"   
                    
  突然插入之三 热爱飞翔。   
                    
  突然写不下去了,突然在想,写了,会有谁去看,有谁去同我伤心或雀跃。写作是一件选择孤独的事情,自己看自己心头的伤,一个人低沉地说话给自己听,好象不是我的性格嘛。哎呀哎呀,我怎么啦?   
  
  中间停了下来看<阳光少年>,觉得网主阿浩这小子挺有意思的,在心里拍了几下他的马屁,可是后来发觉我拍马屁的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他象我,我象他,都表面上显得放浪不羁,其实内心里面有浩浩荡荡的悲怆,不知道他有没有,至少我有。在球场上聚会里朋友中灿烂得象太阳,可是孤独象蚂蚁,无处不在。   
  
  浩浩荡荡汹涌澎湃。   
                    
   4/28   
                    
   "阿杰,换身衣服,我们出去吃饭。"   
  
  点点从浴室里出来,披一条纯白色的浴巾,一边和我说话,一边抓起了话筒,拨一串号码。   
                    
   "出去?"   
                    
  我愣了一下,一直以为是晚上在家凑合招待一下他的狐朋狗友就可以了,下午还费了不少气力做了几大碟菜,在冰箱里冰着。可是点点竟然说出去,并且在之前,一点消息也没有告诉我。   
                    
  换了一身的牛仔,重新洗了一下头,被点点抓在镜子面前左扳右移地审视了一番。   
                    
  饭局定在巴登街,我随点点坐出租穿过大街小巷,傻傻的样子。看点点把烟灰悠闲地弹出车窗,突然心里有一种很大的不安:我会面对怎样的一个未来。就是这样?和一个如此熟悉的人赴一个不可预知的约?   
  
  定饭局的事情点点没有跟我提过,说来就来了,冰箱里的菜应该会很寂寞。   
                    
   "小子们都来齐啦?"   
                    
  饭店的门口聚集了一圈奇装异服的人,十来个的样子。前卫的发式和装束,也有穿西装的,不过西服好象小了一个号,把全身的肌肉包裹得圆圆滚滚。看点点上来,一个蓝色头发的小子伸出手来,在他的头上狠狠地摸了一下。   
                    
  我心里又有一队毛毛虫列队走过。   
                    
  点点毫不在意,早已习惯的样子。   
                    
  眼睛都朝我射了过来,我发现了。有些不自在,面对过上千个人的眼光的注视,我在台上都侃侃而谈过,可是我这次很不自在,因为我能很清楚地读出他们眼中的意味。点点挽我的手,在大庭广众之下对我表现出异常地亲热。众人的眼光都聚焦着,我感到一种灼热。   
                    
  记住全部人的名字,记人名字我是高手,涛涛,阿江,青椒,DAVID,.......圈子里的人真名用得很少,点点是一个例外。点点介绍我的时候,也用了真名。   
                    
  一群人有说有笑地吃饭,开着或荤或素的玩笑,我和点点自然是中心。我被郑重点点地叫了出来,给每一个人敬酒,一杯杯地灌。我不害怕酒精在胃里的翻腾,我害怕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面前喜笑颜开而不知道笑容绽放的目的。别人的手突如其来地伸过来,拍拍我的肩和他们不该触碰的部分,我把求助的眼光转向点点。   
                    
  点点在喝酒,一帮人东倒西歪,一个红色的头靠在他的肩上。他在说些什么,嘴唇上下翕动。   
                    
  一帮人打打闹闹之后喝酒,喝酒之后打闹,除了点点给我的简单的介绍之后我根本就没有再听说过他提我的名字,只是有人把手突如其来地伸过来,给我一次意外地触碰。   
                    
  毛毛虫的队伍愈来愈大,浩浩荡荡。   
                    
  菜上齐了之后,服务员小姐好久没有推门。外面沉寂里面辉煌喧闹。   
                    
   "你喜欢我吗?"   
                    
  一个黄头发把手环在我的腰上,眼光迷离。   
                    
  手中的啤酒泡沫上涌着,溢过了杯子的边缘,淌在掌心里。我笑了,肌肉僵硬挺直,"我不喜欢。"   
                    
  他有着水一样的眼睛,睫毛上卷,很年轻漂亮。皮肤很白,和黄色的头发衬着,显出一种莫名的诱惑。   
                    
  但是,他不是点点。在心里爱一个人的时候,就象读着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其他的任何纸张都只能作为屁股下的垫背。   
                    
   "我是点点的爱人。"   
                    
  我说,我想我那时的样子很纯洁和可爱,纯洁得让我自己今天也会暗暗地心痛,然后不由自主地爱上自己。   
                    
  首先是点点笑了起来,他举起了酒杯,"老婆,我爱你。"   
                    
  他显然有一些的醉了,站起身来,有些摇摇晃晃,向我走过来。   
                    
  我想了一下,象在思考一个人生的大难题。没有答案,但是我还是说了,对着点点,"我爱你,我是你的爱人,但我不是你的老婆。"   
                    
  哗的大笑。桌上的笑容错落排列。我呆在一边,也笑,左手握着酒杯,笑的前俯后仰。我象一个小学生加入了一个大学生的聚会,从而不能真正地领悟他们高深的谈论,我犯着甚至是一些概念的错误,这是点点后来告诉我的,但是我说我没有错,我一直这样认为我也会永远这样认为。   
                    
  也认识了青椒,他常常靠在点点的肩上,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眼光看着我,幽深不可测。他的黄色头发有一绺搭在了点点的脸上,点点的脸洁白,黄白相映,分外耀眼。   
                    
  青椒送我们上的车,他叫我弟弟,他说弟弟样子比声音还好,然后他拖长了声音问我,很严肃的样子,"我漂亮吗?"   
                    
   "很漂亮。"   
                    
  我没有说谎。   
                    
  扶点点上车。他托点点的右手,我牵左手,把他塞进了车。   
                    
  夜很深了,点点没有醒,他酒气熏人地靠在我的肩上。望着窗外,灯光流泻,这个城市还醒着,无数的人还在不知名的角落里面快乐着,奔波着,他们或者象我一样,守候着一个不知名的未来。   
                    
  眼泪突然流了下来。

猫瞳 发表于 2009-3-30 21:21:36

早上很早就起了,记住今天还要出门找工作。口袋里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给点点做了早餐,煎了一个鸡蛋饼,又温了一杯豆浆放在床头。把闹钟调到七点半,留半个小时给他洗漱,给点点写了张条,就匆匆出门了。   
                    
  在华强附近的招聘栏上记下了几家单位的名字,然后在人头攒动的所谓的人才大市场里面和五湖四海的人才们竞相递表。中午买一瓶矿泉水和盒饭蹲在路边草草了事。   
                    
  几天都是这样,晚上赶回来给点点做饭,赶在菜市收工之前买最便宜的排骨和青菜。   
                    
   "还没有消息吗?"   
  
  给点点放包放领带,点点会从后面抱着我,关切地问。   
                    
   "没有。"   
  
  答案几天都是一样。有过面试,但是大多数都要交一定的押金,让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天上在掉圈套而不是馅饼。我不敢咬也没有资本咬。所谓的面试也不会测试我的英语和其他,老板抬眼看看,一分钟,然后走人。   
                    
  老板们看我的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托福成绩法语证书奖学金证明和一堆其他的技术证书愣了一下,翻来覆去地看了纸张的质地和印章的圆扁,然后抛还给我。我不解释,笑笑。   
                    
  在深圳的大学生都多如牛毛了,何况我这种大学没有正式毕业只持有高中文凭的毛孩子。没有户口和背景,原来背后辉煌的学校现在都只能隐隐藏藏,我不愿意也不能提那个名字。   
                    
  开始点点没有抱怨什么,后来明显地有一些不耐烦了。我的日出晚归和成天的大汗淋漓让他觉得很烦。   
                    
  有同事来他总是给我介绍说我是他的师弟,同一个大学毕业的。   
                    
  可是我说我不是,我被开除了。   
                    
  我说的时候很郑重,我在陈述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是我看见点点的脸色苍白。   
                    
  六月中旬终于找到了一个在肯德基里面做BOY的位子,老板看中了我还算比较招人喜欢的外表,让我第二天去体检,然后上班,从收银员做起。   
  
  从店里出来我一路算起,一个小时四元五毛,每天八个小时,一天三十六元钱,一个月做二十五天,加上节假日加班费,差不多就是一千块钱。   
                    
  我高兴地跳了起来。   
                    
  我有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尽管知道不会是最后一分工作。   
                    
  晚上给点点添了几个菜。买了一条带鱼,清蒸。专门打电话回去问老妈做带鱼的程序和诀窍,花了一个多小时,屋里飘起了海味的清香。   
                    
   "有好消息吗?"   
                    
  点点一边脱鞋,一边抽下领带。   
                    
   "有啦,在肯德基,一个月差不多有一千多块钱呀。老板对我还很满意,他说好久没有看见这么认真负责的伙计了,我试着帮了一天工,有点累,但同事们都挺好。挺照顾我的。"   
                    
  蛋有点焦了,焦味从厨房里面飘出来。   
                    
  点点没有吭声,他的手环在我的腰上,有点松了,懒洋洋的。   
                    
  我腰间系着沙发巾,临时拿来挡油烟的,手里搅一盘肉,拌着豆粉。   
                    
  我进厨房,点点跟我进去,手还放我腰上。   
                    
   "今天豆油没有了,我去买的时候只有老抽,犹豫了一下我还是买了,但是炒芹菜时发觉味道不对,还是没有原来的好用,有股中药味,我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下次我把牌子记下来,以后别弄错了。"   
                    
  我倒油到锅里去,调大了火。   
                    
  点点把脸贴在我背上,   
                    
   "别去肯德基,好吗?"   
                    
   "为什么?"   
                    
  我把肉倒下锅,油烟腾地起来。   
                    
   "别去好吗?"   
  
   "我知道工资很低,可是都要一步步来嘛,没有关系,我都想好了,如果我没时间做饭,我就早上做好放冰箱里,等你回来在微波炉里转一转,周末我尽量不上班,我陪你。你别担心我,我能做下来。"   
                    
   "我知道,可是你能不能等我给你介绍一个更好一点的工作。"   
                    
  我停了勺,肉开始焦黄,火太旺了一点。左右翻一翻。   
                    
  点点的脸冰凉。我的汗水顺着他的脸流了下去。   
  
  转过头,我看了看这个比年龄我大一岁但感觉上总小我无数岁的男孩子,心里有一种怜爱的冲动。   
  
   "你能不能找一个更体面一点的工作,你去做秘书也比做BOY要好,那是下等人做的工作。或者,你也可以不用工作。"   
                    
   "我不会。"   
                    
  我托起点点的头,什么事情都要从头开始,我知道在深圳奋斗很不容易,给我一点时间好吗?我不能靠我的朋友我也不想靠你。这个社会很平等,我相信我能证明自己的能力。"   
                    
  肉也有些焦了,但是没有铲起来。点点盯着我,一声不吭。   
                    
  菜挺多,但是味道不好,都有些过了火。饭桌上的气氛很冷,点点顾着吃菜,低着头,若有所思的样子。   
                    
  做得很顺,早上起来就急急忙忙地做早饭和下午的饭,晚上回来买第二天的菜。基本上没有安排加班,加班都是别人抢去的,有加薪,可是我还得顾着回来买菜。超市里买菜很快很干净但是也很贵。   
                    
  点点没有太多地抱怨我的工作,和原来一样,他依然的体贴,只是两个人真正住在一起的时候话就少了,比起以前分开一段时间之后能说几宿的话来,我们现在相当的沉默,首先是相处多了,该交代的温情的话说得也差不多了,再说下去大家都会烦,其次是他忙我也忙,他在的律师事务所要常常加班,我不加班但是也忙于油盐酱醋打扫收拾之中。说过我要收起跋扈的翅膀,悠闲平凡地作一个小男人了,我正在做到。   
                    
  深圳的消费很贵,两个月,我存了下来五百多块钱,已经很努力了,菜金早压得最低,能走路时我都没有乘车,但是还是襟怀坦白口袋空空。   
                    
  所以听到点点给我找了一个文书的工作,一个月有两千块的工资时,我还是着实地高兴了一阵子。点点说是他的朋友介绍的,老板都是熟人,好说话,约个时间去试试。   
  
  专门请了假去面试。那是一个在上海宾馆附近的公司,看门面就知道规模很大,门的把手是金色的,小姐依在门口,甜甜地招呼着,"先生请问找谁?"   
                    
   "麻烦你,我找陈总。"   
                    
  领带是原来系过的最好的一条,黑红色,比较的严肃。我想在第一天给人一种严肃认真的第一感觉。   
                    
  我敲门。门的质感不错,桐木,硬而结实。里面应了,我推门进去。   
                    
  一个小小的个子摊在沙发里面,手里翻着一本书,蓝色的封皮。看我进来,他抬抬眼皮,"你是小繁介绍来的吧,坐。"   
                    
  我坐了,一付训练有素的白领的样子。   
  
   "小繁介绍你来做文书,其实不过就是一些文件的处理,一会儿邵主任可以教教你。"   
                    
  他放下手中的书,用一种审视的眼光打量我,"听说你和小繁一样,是××大学的高材生,并且又做过学生会主席,很不错嘛,"   
                    
   "对不起,我不是。我没有毕业,我被开除了,但是我想陈总能给我一个机会。"   
                    
  陈总看着我,眼光里有很复杂的色彩,"开除了?你是小繁什么人?"   
                    
   "朋友。"   
                    
   "什么朋友?"   
                    
   "好朋友。"   
                    
  我心里一愣,但是还是很冷静地回答。   
                    
   "朋友?别拿我开涮。你也知道我是什么人,小繁该和你提过,我不管你曾经怎样,都是一个其圈子里面的,大家互相给一个面子,你就是在大学里杀人放火我都会给你一个位子坐。不过你回去告诉繁点这小子,以后别再来找我。别以为他是大众情人别把我当乌龟耍,××大学,狗屁,你以为我真当真啊?你以后也是,乖乖做你的事,别缠我,别以为你国色天香。臭皮囊我见多了,跟那小子的都不会是什么好货。"   
                    
  我盯着他,他盯着我,我们互不退让。他的话很清晰,我听了全部,嗓子里一个苍蝇在嗡嗡地飞。   
                    
  去你妈的臭小子。   
                    
   "陈总,你放宽心,我谢世杰再是杀人放火也不会杀到你头上,我怕刀子驾在你小脖子上时赃了我的手。你给点面子我吧,凭你那样子,让我碰你一根毫毛我都会呕吐,让我缠你,下辈子。"   
                    
  我站起身来,把衬衫从皮带里曳出来,解开几颗扣子,透透屋子里股股妖气。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被开除吗,我告诉你,"我靠近了他的办公桌,他的凳子朝后滑了一步。满脸的惊恐,仿佛我手中有刀。   
                    
   "有个家伙自以为有钱有势,我奸了他,毙了他,炒了他,油炸了他。然后就被开除。大哥我告诉你,我不是繁点,国色天香我不是,想欺负我你找错了人。"   
                    
  声音很大,外面的小姐都在伸头。   
  
  我拉看门,回头,他窝在椅子里,看着我,一副惊恐未定的样子。我笑笑。门开的时候,小姐们都低下了头,   
                    
   "再见啦陈总,祝你万寿无疆啦。"   
  
  我把门大开着,朝里面的陈总笑笑,咧开嘴。   
                    
  门口边上坐着秘书小姐,紫红色的指甲紫红色的嘴唇,她抬头看我。   
                    
  我俯在紫红色小姐的桌边,笑得很开心,好象看见好几个世纪没见的爱人,"小姐,帮我一个忙好吗?"   
                    
  小姐楚楚动人地点点头。   
  
   "拿几张尿布进去吧,你们陈总尿裤子了。"   
                    
  我出门。   
                    
  我出门,没人拦我。   
  
  我仰头出门,阳光辣辣地射下来。   
  
  我在街边找了个公用电话CALL点点,守电话的老太太看我凶神恶煞的样子,当即在我拿起电话之前告诉我标准的收费情况,然后把凳子拖近我,作出我欲跑她老人家就开追的姿势。   
                    
   "什么事?工作安排了吗?"   
                    
   "没有,那姓陈的小子是什么人?和你曾有什么关系?你要我干什么?你为什么没有对他讲明我的情况?你为什么没有告诉我他也是GAY?"   
  
  我劈里啪啦地问了,老太太吓坏了,看我气呼呼的样子,她的起步线退了一点。   
                    
   "阿杰,你别神经,我对你好你知不知道?你那样找工作找到猴年马月,你就听我一句,接下工作来先,以后再说,陈总会对你好的。"   
                    
   "对我好吗?"   
                    
  阳光火辣辣的,晃着我的眼睛。   
                    
   "对我好?在床上对我好?你是大众情人可是我不是我也不想是。"   
                    
  我对点点第一次这么的生气,骂了,舒服了一点。那边把电话啪地放下了。   
                    
  依然做饭,煲浓浓的汤。   
                    
  点点回来,我替他开门,他的脸铁青。   
                    
  我还是在笑。我的脸皮的厚度到了即使变色也会笑容满面的地步。我把点点的领带摘下。   
                    
   "我还是回肯德基上班,钱少一点,但是我干得很舒服。"   
                    
   "随便你,你想干什么随便你。"   
                    
  话冷冰冰的。我象身处南极。   
                    
   "喂,小孩子别这样嘛,消消气。看看我今天做什么好吃的。"   
                    
   "我吃过了,你自己吃吧。"   
                    
  我呆了。   
                    
  点点面对我,用他美丽的眼睛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你应该知道这是一个怎么样的社会,我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我爱你,但是我不想养你,我更不想我的爱人只是一个肯德基的BOY,我希望你还会是原来的样子,让我骄傲,但是你不是,你知道DAVID他们怎么说我吗?"   
                    
   "我不想听。"   
                    
  月色已经从窗帘的缝隙里迈进了脚步,点点的脸也是惨白色,分不清那一块是正常的肤色。   
                    
   "我非常希望我们能在一起,但是我很累。"点点燃了一支三五,坐在窗前,对我说,"在深圳一年,我从一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大人,势利,急功近利,也做了很多对不起你的事,你怎么说都行,但是我想告诉你,这是深圳,深圳啊。这是社会,不是你的大学。"   
                    
   "你和青椒他们是怎么回事,你和陈经理又有过什么故事?   
                    
  我停顿了一下,嗓子干了,很苦。   
  
   "点点,我原来一直以为我对你很了解,但是我知道我错了,我并不了解你,至少现在我不了解。你对我说实话,""点点,我爱你,我想和你一个人在一起,我知道这很理想化,但是我们如果努力,什么不能做到吗?"   
  
  一阵沉默,烟雾沿着窗帘向上爬升。点点没有再说话,只是抽烟。   
                    
  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分床而睡。没有睡着,思绪在缠绕和打架,感情在劝架。表情在做看客,无动于衷。我睡在深圳的一张床上,睡在一间似乎很熟悉的屋子里,屋子里睡着另一个原来以为熟悉了解得到底的人,这就是我思绪的战场,没有任何一方赢,丢盔弃甲,战场一片狼藉。   
  
  我输了,我又赢了。我找了一个理由把自己打败,转身又看见另一个借口击溃了我的军队。   
                    
  艾敬唱她想去香港。我一路放歌说我想来深圳。一样魂萦梦牵。   
                    
  我来了,可是看见了战场。我不高兴。   
                    
  深圳啊深圳。   
                    
  醒了。点点已经走了。桌上,他留了一个条:   
                    
   "每个月房租三百二十块,水电五十块,这是很现实的世界,你知道。"   
                    
  我拿出钱包,拿出钱,放在桌上。三百七十块。   
                    
  打电话请了一个假,请相熟的同事替我代班。迷迷糊糊,我几乎提不起精神来作动作,甚至是笑。   
  
  洗澡,细细地冲,洗净每一个角落。梳头,做尽每一个发式。我对着镜子里面的小伙子笑了,疲软的笑,那是一个还算不错的小伙子,年轻,朝气,黑皮,帅。   
                    
  出了门,没有方向地走。丢一块钱乘一辆公共汽车从头到底,换一辆,再从头到底。伸头出窗外,看路边繁华。那不是我的。   
                    
  衣服湿透了,汗水流了一身。感觉不到热。甚至感觉不到累。一程一程地走。漠然地面对寻常巷陌川流人群。丑的老的年轻的漂亮的我都分辨不清,看了,不看,似看非看。我丢失了自己。   
                    
  伤了,爱了,但是不知被谁所伤又被谁所爱。我爱谁?谁伤我?   
                    
  点点不是。   
                    
  点点怎么会是?   
                    
  可是,我终于明白了,我爱着一个人,我用我倔强的脾气在一个非学校式的社会上驰骋,爱我的人随我驰骋了一段路,可是他累了,我也是。这条路不是我想象的庭院式的鸟语花香,它是社会,在学校里可以狂风暴雨地说爱而无所谓金钱地位社会和道义,可是回到社会,我就是一枚棋子,左看右顾而不是自己。   
                    
  而我想做自己。   
                    
  突然插入之四 台风   
                    
  才从一个有风有雨的城市回来,满身都是海味腥气。黑红色的皮肤辣辣地痛,头发一直理不整齐。长长地粘在脸上。但是很快乐。   
                    
  那个城市遇到了台风,而我们在晒得象烤红的鱼的关头被台风包围,无所选择地留下来,和台风搏斗。和一帮小伙子大姑娘手锁住手走进大风大浪的海的边缘,浪过来,摔倒,又爬起。   
                    
  我们唱我们是害虫,我们是害虫,正义的来福林,一定要把害虫杀死!杀死!   
                    
  那时候,感觉到无比的坚强和勇敢,我对自己说,我要热爱我的命运,我会做得最好。   
                    
  我正在做,努力地做。   
                    
  开车出城的时候,受到了无数当地人的训斥,那根本不是一个博海的天气,大风大浪,一不小心就会出事,我们开车绕过了警戒线,然后做了让我们事后都后怕的事。没有出事,那是万幸。   
                    
  感谢命运,让我感受到他的无比恩赐和宽容。   
                    
  又回来,又从头开始做事和做人,我会好好做,象在海的身体里面他教给我一样的,绝不后退。   
                    
  浪来了,我接着。我倒下,我又站起来。   
                    
  那段篇什写到了一个比较悲伤的关头,地点和环境的变幻会让爱变质,我知道。爱得轰轰烈烈颠沛流离山盟海誓真正走到一起,开始平常油盐酱醋肌肤夜夜相触的时候,会看清楚对方的每一个缺点,爱会变了模样,在大家都觉得平淡如水的时候,有人会说,他退出游戏。   
                    
  我对阿杰说,你要坚强。   
                    
  我对自己说,你要坚强。   
                    
  生命只有一次。我爱生命里的灿烂阳光。

猫瞳 发表于 2009-3-30 21:22:04

真正认识和了解青椒是在八一前后,那时我已经从点点那里搬出来一个多月了。和肯德基一些做临工的同事一起租房子。房子小而简单,但是心里很坦荡。   
                    
  那天我在店里正忙,一个同事说有人找我。跑过去,是青椒,右手撑着他黄色的头,半闭着眼,无精打采地喝一杯可乐。   
                    
   "什么事?"   
                    
  我走过去,没有坐下,打了一个招呼。   
                    
   "没有什么,想聊聊。"   
                    
   "没有什么就别找我,我很忙,我要工作和赚钱。"   
  
  他抬头看我,眼睛里有一闪而过的幽怨。我没有避开他的注视,他在呆呆地看我,我也看他,不侧头。终于他低下了眼睛,"算啦,你们大人物,不值得和我们这种小人物聊天。我回了。"   
  
   "我请你和一杯咖啡如何?"我说了,没有再犹豫。因为我发现我面前的小子和我有很多相同点:傻气,直,还有一点点的靓。   
                    
  我换了衣服,向店长请了假。出门,他跟了上来。不紧不慢地在我后面。   
                    
  来麦当劳,肯德基的邻居和对手,上班时间我不能和客人在肯德基吃饭,这是规定。于是一个似乎合理的规定把我推向了它的对手那里,掏钱。规定是一条线,它可以限制罪恶和违纪的发生,同时也可以把自己和别人吊死。   
  
  可是我没有来得及掏出钱包,青椒已经付了,他从口袋里掏出皱皱一把钱。从中间抽了一张,扔在机上,回头就走。   
                    
  小姐追来,把找的钱放在桌上,他没看,说,"就当小费吧。"   
                    
   "先生,我们规定不能要客人的小费。"小姐很礼貌。   
                    
  青椒没有拿,"摆阔是吗?"我站起来,"如果你只是想叫我出来摆阔给我看的话,我承认,我真不如你,你做到了,我要走了。"   
                    
   "哈哈,你的脾气我太了解了,得,你坐吧,钱我收下。就算我错啦。"青椒这小子嬉皮笑脸一副不正经的样子。   
                    
  咖啡很热,烫手。   
                    
  我把匙子在杯子的边缘搅动,形成一个个褐色的漩涡。   
                    
   "我很了解你,因为我爱你。"   
                    
  那小子很认真,他拿起桌上一张彩色的纸,揉来揉去。   
                    
  我顿了一下,"怎么啦,点点抛弃你啦,找我来诉苦?"笑笑,我不太自然。   
                    
   "那小子抛弃我,等他排到他的下一世吧。抛弃我还轮不到他。你来抛弃我好不好?"   
                    
   "那你也等下辈子吧,我暂时还没有考虑去爱谁抛弃谁,不过你的咖啡还是蛮好喝的,谢啦,改天有钱有时间我会请回。"   
                    
  青椒突然爆发一阵大笑,那声音好象从每一个毛孔里面冒出来,又大又响,好多客人都转过头来看我们。   
                    
   "我早知道你会这样说,我预测到了你的表情和每一句话,就这样,一点不差,我就喜欢你。   
     "我看他,等他说下去。   
                    
   "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样子是在阿点那里,他有你和他的四大本照片,墙壁上也有你的一张,很酷,酷得让我发呆,我一下子就知道我会喜欢你,我问过阿点很多你的事情,你真的很不错,你的信我也看过,偷偷复印过保存起来,听说你要来我比谁都高兴,骗你是龟孙子。"   
                    
  象听一个故事,故事情节曲折动人,象是琼瑶那小妮子的佳作,故事的主人公不是我,我只是看客。好玩。   
                    
  好玩,青椒喜欢我,笑话?   
                    
   "阿点配不上你,我也是,你很完美。我知道我真的配不上你,但是我还是想对你说我爱你。我高中没有毕业,没有上过一天正式的班,打过架被人打过骗过,为了钱被人包过,你想象去吧,但是我真是爱你。"   
                    
  我还是不说话,小说写到了高潮。   
                    
   "我知道你爱阿点,很爱,但是你不值得,我和他在过一个多月,没劲,口是心非虚伪得要命,算了,什么东西,象他这样的人社会上一抓一大把,菜市场上卖都卖不掉。"   
                    
  说得很快,说累了,他喝了一口咖啡,慢慢地。   
                    
   "好啦,我也知道你会说我贱说我赃,你说去吧,我说完了,你听不听随便你,就当今天下午听说了一个笑话吧,很好笑是不是?我也觉得好笑,我他妈的二十年来说第一次实话,闷了无数个月,我憋不住了,就当我放屁,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故事完了,一个句号。故事的作者看着我,告诉我,故事到此为止。突然从故事中醒过来,突然觉醒,我是故事的主人。   
                    
  笑得很灿烂,我的笑容象极了街头游荡的痞子们,嘴和牙齿无限制地暴露。笑得很难看。因为我才听完了一个琼瑶式的故事,而有人说故事的主人公是我。   
                    
  青椒爱我?   
                    
   "你要听我在想什么吗?第一,我不爱你,一点都不爱。第二,关于点点,狗屎还是珍珠我自己知道,不用你老人家来评论和提醒。第三,你的头发的颜色和样式很难看。句号,完了。就这么多。你要怎么想是你的事,我不管。"   
                    
  大家都笑了。   
                    
  很舒服,我说得很坦白,他听得也很坦白,故事讲完了,讲故事的人都很直率。   
                    
  出门过马路,我回街对面的肯德基,车子川流不息。青椒拉了我一把,"阿杰,你真的很漂亮很不错。"   
                    
  我侧头看看这个让我曾经有过毛毛虫感觉的男孩子,阳光斜射过来,映在他的侧面,大大的眼睛和漂亮的脸,我突然发现,其实他的确很漂亮和出众。   
                    
  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一队毛毛虫列队而过,金黄色,鼓声震天,一个毛毛虫跳出来说我爱你呀,他的颜色更加金黄刺眼,他说我爱你的表情严肃认真。   
                    
  我说去你的。   
                    
  梦以一个蚊子的死亡而结束,我看手里面一摊血,我对自己说:怎么啦?   
                    
  上班的时候突然遇到小胖,那时我正在很辛劳地拖地,他和他的同样不逊色的胖女友来肯德基加餐,看见我,他呼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抓住我的胳膊摇来摇去不放,他叫着我的名字,很大声,整个餐厅都能听到他浑厚的嗓音。我笑了,和他拥抱在一起,我看见我们的眼睛里面都有晶莹的东西。   
  
  我接着上班,于是他就伏在桌边列了一个名单给我,都是原来校园里面的死党,一起四年滚过来的,名字变成了一张张笑脸,我发现突然很想他们,想死了。   
                    
  在小胖的监督下给在蛇口的强子打了一个电话,原来肩并肩的兄弟,拨好电话后就被他骂了一通,说我怎么在深圳消失了不给任何一个人音讯,大家都想我疯了,要我限期拿出时间表来,大家大嚼一顿。   
                    
  我说明天下午吧。你们带好钱包。   
                    
  下班出门,热浪腾腾,敞开领子,突然吃了一惊。   
                    
  我看见青椒站在门口。   
                    
  他穿了一件纯白色的衬衫,灰白色的高腰牛仔裤,衬衫的领子敞着,露出黑色的挂件,脸和脖子都很白净,头发染黑了剪成了短碎,干净简单。手中拿着一张报纸。天气很热,衬衫湿了,贴在胸口和背脊上,透出很性感的肌肤轮廓来。   
                    
  那样子,很象大学街头斜挎书包上课的大学生,纯洁,帅气,稚嫩。象极了风靡一时的小虎队里的乖乖虎。   
                    
  看我走过来,他把报纸扬起来挥了一挥,然后很羞涩地笑了。我突然有些怀疑五米之外站着的是不是昨天梦中出现的毛毛虫。   
                    
   "等你好久,上班辛苦了。"   
                    
  第一次看他那么地羞涩,脸有些红,淡淡的。   
                    
   "第一,我不辛苦。第二,我不需要人等。第三,我再重新告诉你一遍,我不爱你。"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声音很大,几个过路的人都侧过头来看我。   
                    
  他没有再说话,脸还是红红的,呆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没有什么企图,我只是很想送你回去,昨天分手的时候我就很想了,你下班要走好远。我真的没有什么企图。"   
                    
   "真的吗?"我对自己说,看过了太多的钓鱼方式,我确信我这一次只是被当成了一只肥硕的鱼儿而已,钓鱼的人自以为是高手,可是他错了,我不是贪吃的小鱼。   
                    
  我会上钩吗?不会。   
                    
   "你回去吧,我要去超市买点东西。"我表情很冷。   
                    
  他还是呆着。   
                    
  隔壁就是万佳,人头攒动,深圳的商业确实发展不错。随便逛了一逛,没有什么东西好买,想买的东西对我来说又太贵,最后挑了一些水果,一把牙刷,就花了一个小时左右,我出来,口袋半空。   
                    
  可是他还是站在万佳的门口,报纸放在手中,傻傻的帅帅的。   
                    
  心中突然有一些的感动,同时有一些厌恶。我自己都看不清楚自己。   
                    
  侧过身子,好似没有看见他,我和他擦肩而过。眼睛没有斜视。   
                    
  他在想什么?   
                    
  过马路的时候我在问自己,他在勃然大怒还吗?还是在哭?毛毛虫哭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过了马路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他还是矗立在街的对面,望着街的这头,傻傻的样子,没有哭也没有发怒的迹象。看我回头,他举起手,挥了一下手中的报纸,口中说些什么,嘴唇张动着,我没有听见。   
                    
  实际上我应该能听见,他的声音很大穿透力很强。大大的声浪从那边过来,穿过无数行人和我的耳鼓,他们都听见了都有一种嘴唇上翘耳朵竖立的表情,可是我没有。我也听见了,但是我自己骗自己说:我没有听见。   
                    
  那是三个字,他的发音很清晰响亮。   
                    
   "我爱你。"   
                    
  晚上没有来得及做梦,强子带了一批在深的校园死党来看我,还有一张××大学在深的通讯录,上面详细地列支了无数风云人物的地址和电话,好多人我都认识,原来打过交道,有一些还是风里来雨里去过的,一起扛过大旗走过老区在烂泥里面滚过好几个月,还有一些欠我的人情该用算盘算。知道人在南方,但是一直没有联系过。当年热泪盈眶送走的人,说好将来有机会一起打天下。   
                    
  和强子他们猛灌啤酒,一堆人又哭又笑。掏出通讯录,呼了几个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买我的面子,几辆车停在大排挡的门口。拍手,拥抱。西装革履地啃三块钱一个的大鸡翅膀下酒。   
                    
  我还在,我还没有死。   
                    
  没有人嘲笑我现在的状态,原来在学生会里面做所有的人都以为我做事情有它不言而喻的道理,无论是什么事。我知道这一次我的确没有掐指算过前后的利益关系,但是一次考试作弊把我推向社会的确给了我一个认识自己和他人的机会,肯德基的低声下气的工作更让我知道了社会的另一个层面。我变得坚强,这个事实是在大家一起煮酒忆往昔的时候发现的。的确在很多打击中,我没有倒下。   
                    
  上一届的师兄们问起点点,我说他挺好,混得不错,混得很有派头。   
                    
  不清楚什么时候散的,凌晨两三点了,不知道谁把我送到出租屋里,给我擦脸让我睡下。当晚没有做梦,睡得很香甜,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代,意气风发飞扬跋扈粪土当年万户侯。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同屋没有上班的同事说已经有人给我替了班,起来洗把脸,从箱子里面拿出大学时常穿的青青校服,照照镜子,我还是那么的帅气和强壮。   
                    
  我知道了,我倒了一次,但是站起来的还是我,我没有改变颜色,我还是可以重新奔跑。   
                    
  力量从地底源源不断地涌上来,透过脚心,慢慢地聚在心头,热乎乎的,让我温暖和坚强。   
                    
  一天都没有出去,我找出通讯录,把上面的名字排列了一下,打算向几个人物咨询一下在深的起动点。整理了一些资料,证书,日记,衣物。打扫了一下房间,一个下午就过去了。   
                    
  有人敲门,砰砰砰,我以为是同事回来了。   
  
  拉开门,第一个看见的是青椒。换了一件淡灰的衬衫,全湿了。气喘吁吁的,扶在门口。   
                    
  我没说什么。象一块石头,冷冷的站在门里。   
                    
  一个同事跟在后面,一副很委屈的样子,"他非要缠着我来看你,我不让,但是他就不让我走。"   
  
   "我听说你喝酒了。"还是气喘吁吁,他扶着门缓缓地说,"下午下班时不见你我就问他们,我害怕你出事,就来看你,我真很想看你。你还好吗,别想不开。真别想不开。"   
  
   "你走吧,我很好。"我依然很冷,冰凉。但是我知道心里很热很温暖,只是在被一个人忽略不理不睬的时候有一个人在关心。不管那个人是谁,但是我都能触摸到丝一样的光洁的温暖。   
                    
  送青椒走,淡淡的,没说太多的话,只是叫他以后别来看我了,没有结果,不是他的终究不是他的。   
                    
  看他湿湿的背影消失在十字路口,有一种冲动想叫住他,让他回来换件干的衣服。可是他没有再回头,高高瘦瘦湿湿的背影就在路口拐弯的地方消失了。我嗓子堵了一下,看街头人来人往,发现,其实一直自诩坚强的我是那么那么的孤独。   
                    
  孤独的潮水汹涌而来,象浸泡在有盐分的水里,浑身上下被冰凉和撕裂的疼痛围绕。突然很想点点,那个我和他都爱得很深的男孩子。这么久了,他怎么样了,在爱吗?还是和我一样,在孤独着?我拨通了电话。电话就在士多店里,红色的,摆在桌上。好多次经过这里时我都想拨一下那个熟悉的号码。这一次我拨了,没有再犹豫。   
                    
  下午吃饭的时间,可是接电话的人不是点点,一个男孩子的声音,很纯很甜很礼貌,"喂,点点吗?"   
                    
   "请问是哪位?阿点正在冲凉,请你留下回电号码或者稍等一下好吗?"   
                    
  心里酸酸的,水一样的物质向上冒着,我能够想象出来发生了什么,这些事实和原来点点所谓的朋友们告诉我的一样。水性扬花是圈子里几乎每一个亮点的标识,点点不例外。点点怎么能例外?这是社会而不是青青校园啊,这个定义是点点告诉我的,社会很残酷。走进了社会,我还是小孩子,痴呆和固执。会发生的终究会发生,我是谁?我面对的又是谁?一切人都概莫能外。   
                    
  没有放下电话,手中出了汗。那边很大的杂音,说话声和水声和脚步声和音乐声,杂乱但我知道很温馨。那种声音我也听过,在一个很近的距离,把自己放进声音的包围里面,安安静静地听,可是现在我站在嘈杂的街道的旁边,从电话线的那头倾听,汗水淋漓。   
                    
  点点来了,拖鞋声我很熟。   
                    
   "喂。"   
                    
   "我是阿杰,你不用猜了,就这样,没有什么,我祝你幸福。"   
                    
  挂了,在他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之前。我知道什么是答案了,尽管他没有说。都一样,牵强地组织只言片语还不如面对一片空白的好。我至少不用去被所谓的精心编织的安慰的话感动。   
                    
  就这样。我告诉自己就这样吧。好啦,都结束了,一切的阳光雨露繁华琉璃都成灰。我从灰中站起来,满面沧桑。但是我还是我,我还没有死。   
                    
  我还有阳光。   
                    
  我还能走路。   
                    
  只是行走的时候,我只会看见自己孤独的影子。   
                    
  很孤独很孤独。

猫瞳 发表于 2009-3-30 21:22:15

四年过去了。很快的四年。时光在不知不觉地流走。   
                    
  时光的流动可以带走一切的渣滓人世浮华清醇芬芳。时光可以让一个人在染缸里面翻天覆地从而色彩斑斓。时光可以叫一个人麻木痴呆迟钝从而不再敏锐。四年,人生又能有几个四年?   
                    
  所以,我不再是我。   
                    
  这是我给自己找的最好的理由,充分而简单。我游离于人世的沧桑和稚嫩之间,笑弹着三五上面星星闪闪的灰烬。而时间,就这样从灰烬的坠落中溜走。   
                    
  富豪的装潢一直是很土气的,就如它的名字。这件事情我和何姐提了很多次,但是最后这种土里土气的外包装还是坚持了下来,在一个过于现代玻璃幕墙抬头皆是的城市里,土里土气最后还是一种很好的不可替代的标志。   
                    
  我意味深长地看着那个男孩子,他矗立在富豪的长箱型柜台边上,点燃着一只烟,独自享受着。全身都是U2,从背心到牛仔裤,白色,很纯净的颜色。   
                    
   "大少你说那小子是不是?"花儿在旁边扬起一条细腿,洋洋得意地说,"我看他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你瞧瞧你瞧瞧,头发梳这么整齐光滑能让苍蝇在上面滑冰,本来没有什么屁股硬要把它给勒出来,还穿一件背心,你说发骚是不是?"他开始愤愤不平,把烟灰弹得到处都是,"大少,你出马,上去把他给做了。"   
                    
  我笑笑,"你他妈的不也是没有屁股头发光滑扭扭捏捏吗?谁跟谁呀?你先照照镜子去。"   
                    
  转过头,我开始翻动一张来自祖国台湾的英文画报,上面不遗余力地拍着水扁的马屁中伤大陆有头有脸的人物,津津有味地描写那些大腹便便的领导者的私隐和缺陷。这是我很喜欢到富豪的原因,它具有国际的杂糅性,什么都敢陈列什么人都敢开房,小小的酒店不少时间便名声鹊起,四面八方的江湖人物汹涌而来,挤破了门槛。   
                    
  那边的男孩子叫了一杯酒,开始目中无人地喝,象喝开水,红色的液体一杯一杯地被灌下去。   
                 他的姿势很好看,酒杯被中指和拇指捏住,抬起,然后杯子的边缘和嘴唇贴紧,酒精慢慢下滑,消失。接着又是一杯。我看见他的身子在很明显地颤抖,白皙的手不自主地晃荡。有泪水流了出来,很大滴。   
  
  叫花儿过来,告诉他,过去看看。   
                    
  花儿一步一摇地过去了,把手搭在那个男孩的肩膀上,说了一句我听不清楚的安慰的话。男孩子没有说,只是灌酒,听花儿的絮絮叨叨。然后猛地把眼光转过来,杯子一推就放肆地哭,抽抽搭搭。花儿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肩上,远远地向我扬手,打了一个V型的手势。   
                    
  我还了一个V,笑笑,拿出火机,打燃,让它熄灭,又打燃。有东西在呲呲地响着。   
                    
  我踱到酒店的落地大玻璃面前,窗外是绿油油平坦的草地,几个小孩子和他们的父母在上面幸福地嘻笑打玩,一个小人穿着笨笨的背带裤在尝试着放风筝,蝴蝶的脊梁长长飘扬的絮子,小孩子把风筝丢起来,向前急急地冲,风筝跌了下来。   
                    
  烟雾在我的指间徐徐上升,缭绕模糊着我的脸,我逐渐怀疑着我的身份。酒店里面的所有人形的动物都象是身份不明。我牵强地把他们拼凑在记忆里面,象一个个拙劣的拼图。   
                    
  那个小孩子摔到了,在哭。背带裤上面粘上了泥,黄黄的有草的汁液。他的父母跑上来,拍着他,好象在说着好孩子不哭之类的话。风起了,风筝在地上翻了一个滚,试图要自己站起来飞起来,但是被风在地上拖拉了一段,又停止了下来。   
                    
  我和那个风筝一样,在摇摇晃晃中间试图寻找着自己耐以生存的天空,可是在挣扎许久之后,才发现,还是在原地迈动着脚步。   
                    
  好久啦。空气就这样污浊着,填充着我的肺我的五脏六腑。   
                    
  我决定回家。扬手叫花儿过来,说,"你对那个孩子好一点。我先走,好困。"昨天和何姐他们来了几圈麻将,手不顺,连点了几次炮。   
                    
  下午的深圳开始下一场旷世的大雨,稀里哗啦没有停止的势头。我躲在家里看周润发在和平饭店里面杀杀杀,挥刀斩断来者的头,一个妖艳的女子倒在发哥的怀里,哼哼唧唧。爱情的伟大演绎逐渐在高潮和结尾时嘎然而止,该死去的人都被鲜血染红,该生存的人都站立。发哥悠扬地走步,三步狐步小夜曲探戈,背景音乐追述着英雄豪气满天的过去和现在。画面消失,打出字幕。我摇摇头,拿起遥控器,啪地把电视给枪毙掉。   
                    
  铃声嗡嗡地响起。我俯过身子,把那个天蓝色的电话抓在手里。电话机身是阿单从日本带回来的,据说是韩国的技术日本的装配,有三十种铃声和数不清的功能,铃声里面还有自动录音的配置。阿单给录了他自己叫床的声音,天崩地裂嘶哑撩人幽怨浪荡源远流长。我简单,随便选了一个嗡嗡的铃声就算了事,象一群苍蝇叫,听得见就行。   
                    
   "大少,在干嘛呢?出来吧,有个饭局。"是小二子,用他涂满杂牌口红的嘴唇翕动发出好听的音节。   
                    
  这小子,吃吃吃,就知道和人吃,我看了一下窗外的大雨,还在下,风大,吹得玻璃啪啪着响。天阴沉沉的,还是下午便黑糊糊起来。我突然觉得腰酸腿痛,"好啦,我不去了,你们先用吧。吃什么呢?海鲜鱼翅燕窝?"   
                    
   "嘿,你掉渣啊你,那东西早不吃了,今天吃鹿的鼻子,五位数才一盘,听说壮阳补肾益肝去虚火,阿新请客。你来还是不来?"   
                    
  阿新我见过,那个新加坡的商客,我见他第一次就决定让小二子认识。他西装革履地坐在我的对面,拿着一个老式的鳄鱼皮包抵住青年发福的肚子,东张西望。我叫小二子从蛇口赶过来,让他足足坐了两个小时。当小二子推门进来的时候,他的眼睛明显一亮,象看见了久久寻觅未果的食物。   
                    
  我的眼光在这方面是出奇的准和尖锐,三个月他们如鱼得水酣畅淋漓。吃了东西南北大街小巷,小二子常打电话来说他幸福啊幸福。我淡淡地笑笑。那新加坡的大孩子也是一脸幸福得要死要活的样子,我偶尔和他们去吃一点饭,我看他在饭桌上触碰小二子的手,眼光里面流动着无限的温馨和快乐。我依然笑笑。   
                    
   "我不去,老啦,补什么补。留点好吃的给你们吧,壮壮身子好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下次吧下次吧,我们说好下次去海天吃蝙蝠的,你到时候可是要给我的面子。"那边叫嚣着放下了电话。   
                    
  我拉开窗户,雨点从铁栅栏外面冲刷进来,打在我的脸上,冰冷冰冷,象小小的针,有些莫名其妙的刺痛。很舒服,好久没有真实地感觉痛和快乐了。我在金钱和肉欲里面游弋着挥臂斩浪,看一个又一个高潮和喷射,我冷静地看和观赏。我在声嘶力竭的关头想象着一览无余的平静海面,我是一匹伤痕累累的海马,我的奔驰我的前进没有快乐的因子。我不快乐只是以为我表面快乐。那是什么时候,我开始忘记了什么是爱和动心,触电的感觉在看多了红男绿女之后消失殆尽,我笑迎着我的兄弟的来来去去,自己孤单着,伫立在远离爱情的的荒漠。   
                    
  我是谁?   
                    
  电话又响起,嗡嗡嗡嗡,不想接,但是电话持续地响,固执地象一头牛。我踱过去,一头栽在沙发里面,一只手抓住那个蓝色的话筒,"喂。"   
                    
   "我是蒙蒙。"   
                    
  声音很小,蚊子一样。"什么事情你搞不定?那个巴黎的胖子又来骚扰你呢?"顺手把电话号码本翻到international的那一页,找一些关键的国际关系。那个胖子是两个月前蒙蒙认识的,我一直在劝蒙蒙不要草率单飞,可是他固执地以为找到了宝藏,义无反顾地献了身。可是住在一起一两个星期蒙蒙就受不了了,胖子除了了过分的性要求以外还喜欢无缘无故地打人,人又吝啬得要命,连三五十块的生活费也不给,天天让蒙蒙享受免费的自助早餐啃饭店送的免费水果,最后发展到叫蒙蒙走人的地步。我和阿豪听说后二话不说到饭店给了胖子一顿猛打,他叽叽喳喳地用法语狂骂,我毫不犹豫地用标准的法语还口,并且在一个小时之内,当着他的面和他的参赞领事通了电话,我说喂你们来深圳喝茶嘛,他的脸都白了,免提的效果很,差一点传过去他抽搭的声音。   
                    
  蒙蒙我送他到了虎门,叫他好好地养伤休息。我还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呢。   
                    
   "不是不是。"蒙蒙急促地解释说,"有一个小孩要自杀。"   
                    
   "谁?在哪里?"我的问话很短。   
                    
   "我捡到的,我们在我家里。"   
                    
  这小子,回深圳了也不告诉我一声,还没有理由地去捡了一个小子。"你又不认识,死就让他死去吧,瞎胡闹是不是?这个年头叫嚷着要死要活的人多着了,又不是一个两个。你管什么闲事?"我俨然一付教训的口吻。   
                    
   "大少,不是呀,他真的是要死。昨天晚上还躲在浴缸里面割腕,血流了一地,我真是很害怕,你来一来好不好?大少,我求你了。你来一来看看好吗?"蒙蒙开始呜咽,我能想象他六神无主的样子,泪水挂在腮边,抽着鼻涕。   
                    
   "好啦好啦,我就来。谁叫我是你哥哥呢?你稳住他先。"   
                    
  我套上体恤衫,穿了一条很随便的牛仔裤,拿了车匙,起动了那辆要掉牙的桑塔纳,好久阿豪他们就怂恿我换一换,但是想了很久,还是留了下来。对它我挺有感情,在上面驰骋过很多个日子,装载过很多朋友和欢声笑语,不是简简单单的行驶工具了,它可以毫无愧色地当作岁月的印证。很多的东西,旧的比新的让人感觉舒服踏实。   
                    
  蒙蒙的公寓是去年才拼了老底买的,三室两厅,在深圳的郊区,靠近山姆会员店,交通却是不是很方便。我很早就劝蒙蒙卖了卖了,可是他迟迟没有下文,他和我一样念旧。   
                    
  到了,我按铃进去,上了楼梯,看见蒙蒙早在门口守着等我了,他穿着一条紫色的沙滩裤白色的背心,皱皱的,靠在门栏上,见我上楼,飞奔过来,一把把我抓住,大声地叫嚷,象是见了救星一样,"你去劝劝他吧。你去劝劝他吧。"   
                    
  脱鞋进去,屋子里是呛人的烟味,被子拖在地上,地毯上星星点点地散满着烟蒂。一个孩子抱着膝盖坐在墙角,头发散乱着。他的身子看起来很单薄。蒙蒙示意我过去,他转身进了厨房,倒了一杯水出来。   
                    
  我过去,蹲了下来,和他并排着坐在墙角,靠着白色的冰凉的墙壁。我把手放在他的肩头,他动了一下,抬起头,看我。   
                    
  我吃了一惊。胸口被什么撞击了一下,很痛很痛,尖锐而直入的痛,一下子就刺穿了心脏。   
                 我听见心脏里面的血液在汩汩地流动,我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在马路的对面痴痴地说我爱你我爱你。麦当劳的咖啡奶昔和长长的吸管,小姐说我不要小费的呀那是规定啊,黄色的头发和黑色的头发,一张很帅很可爱的脸,一切的记忆反反覆覆地渐渐明晰,一块毛玻璃在无数次的摩擦之后突然被光线全部穿透,我看见了自己。我看见了青椒。   
                    
  那是青椒,他抬起头,看我,一动不动,看我。他象是在哭象是在笑,脸抽搐着。看我。我笑笑,对着一个故人给了他一个属于给故人的笑容,灿烂温暖。我发现在内心的深处我还是那么的动情和脆弱,一不小心就陷入了被往事感动的边缘。我拉住自己,没有让泪水决堤而出。   
                    
   "还好吗?"我问,我把手伸在他的头上,拍了拍,用我最温暖和体贴的姿势。他哭了,突然汹涌澎湃地大哭,他的头顺势靠在我的胸口,泪水顺着我的胸膛流了下来。我拥抱着他,拍打着他的后背,把脸和他的脸贴紧。他的身子很冷,冰凉而湿。他的手就放在我的背上,当他的手从我的脸边穿梭到我的背脊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腕上有一道刺眼的红色划痕。我抱着他,死死地。没有说一句话,就让他尽情地哭和发泄。所有的痛我都不必要问,我不是一个很好的问者,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做的就是做一个无私的容器,接纳他无尽的宣泄而出的忧伤。   
                    
  雨停了,那个孩子在我的胸膛里面安静地睡去。可能不吃不睡寻死寻活好久没有了精力,在突然发现安全港湾的时候一下子精疲力竭轰然倒塌,睡去。我靠在墙角,他的头枕在我的小腹上面,我点上一只烟,看蓝色的烟雾袅袅上升。   
                    
  蒙蒙端着水,站在桌边,看得呆了。   
                    
  青椒睡得象一个孩子。   
                    
  我把他置放在蒙蒙的床上,替他擦了脸,盖了厚厚的被子。做完这些,我已经满头大汗了,把自己摔在沙发里,我招呼蒙蒙过来,"蒙蒙,你老实对我说,你怎么认识他的?""没有啦,我前天在Shadow看他喝醉了酒,被别人调笑着,几个小子还叫着扯他的衣服拉他的裤子,我看他还挺漂亮就自告奋勇地说是他的朋友救了他回来,可是他回来就要死要活的想自杀,我劝也劝不住,问他为什么他也不说,傻傻地抽烟,抽完后就哭,然后就撞墙。我害怕极了,把屋子里的所有刀子都藏了起来。早上还是被他找到了一把铅笔刀,把刀片卸下来在浴室里面割了腕,幸亏比较浅我看见得及时,不然。"   
                    
   "我知道了。你不用再说。"我打开口袋,掏出所有的钱,把它递给了蒙蒙,"你再收留他几天,给他养养伤。有什么事情打电话我。"   
                    
   "大少啊你帮帮我行吗?我真是烦透顶了。我害怕他再住在这里,出什么事情怎么办?你走了之后他要自杀我怎么办?"蒙蒙急了起来,拉着我的手摇来摇去,不接钱。   
                    
   "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好吗?我保证他不会再自杀,但是我不会替你接纳他。"我顺手从桌上抓了一张报纸,在边缘撕下长长的一条,掏出笔,在上面写了大大的字,"我是阿杰,我要你活下去。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让蒙蒙告诉我。"   
                    
  交给蒙蒙,他接了,有些半信半疑的样子。   
                    
   "他醒了,你告诉他,我要他活下去,好好地认真地活下去,别他妈的自己作贱自己。"   
                    
   "还有,"我临出门时告诉蒙蒙。"是男人的话自己事情自己要负责,别那么软弱。多靠靠自己去想办法解决问题。"   
                    
  蒙蒙要送我,我拒绝了。我让他守在床头,看着青椒睡觉。我一个人踱出大楼,开车。身体上骤然有很多的累,象埋伏了好久的骑士,抓住一个机会重新披甲上阵。我的脑子被他们攻陷,他们在我的额上挥舞着旗帜。我看车外都有些模糊,人影憧憧。努力把车开回家,人却似乎要瘫掉了。   
                    
  我把自己埋在床单里,我睡觉。我明明可以看见自己的伤口,在多年以后依然清晰如故。我以为自己不会再痛,痛苦的感觉在那个清晨已经被我体会了全部,我麻木的身体和精神支撑起了我的现在,我以为在现在痛苦这个词语不再会出现在我的字典里面,可是我在被单里面感觉到的就是没有止境的从心底发出来的痛。它侵占了我精神的城池,包围了我两年以来构筑的自以为牢不可破的堡垒,摧毁了我一直以为是的麻木的皮肤。我在痛。   
                    
  四以来,我试图不去想过去,我绕过点点居住的楼层工作的大厦常常出现的饭店,我甚至拒绝踏上阳光的阶梯只是因为我知道点点原来常和同事在那里吃饭。我尝试不去见不去想和点点有关的任何人。我掩饰着自己在爱和失望后的巨大痛苦,我说我不痛我麻木,其实我只是把伤口包装了起来,外面敷了一些有颜色的纱布,翻开来,还是伤痕累累的红色皮肤。   
                    
  我如何能忘记?   
                    
  我如何能不忘记?   
                    
  那天晚上,泪水湿透了被单。   
                    
  四年以后,我第一次哭。

猫瞳 发表于 2009-3-30 21:22:28

 蒙蒙打电话来说青椒住院了,他的身体很虚几乎到了油枯的地步了。我走了之后他睡了一天,醒来之后就叫嚷着要找我,蒙蒙劝也劝不住。后来青椒没有坚持,他正在发烧,又胡言乱言地说胡话,疲倦了又睡。蒙蒙后来就送他到了红会医院。每天都去看他。蒙蒙是一个很细心很有同情心的好人。   
                    
  我也去看过青椒两次,两次他都在睡觉,很安祥地躺着。我不叫醒他,替他掖掖被子就走了。   
                    
  我曾经希望的是,过去的永远不会再回来。我曾经那么地希望,我不要再听见那个名字。现在我很害怕,在青椒醒来的一个刹那,他告诉我现在点点的消息。那时候我会笑还是会哭?我会不会突然冲动起来,去找那个让我痛让我恨让我魂萦梦牵的人?   
                    
  我要让自己保持冷静。   
                    
  所以阿豪让我去钓鱼时我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刚开始认识兄弟的时候也是一个一个来的,先是阿豪,然后我们把人群逐渐地扩大,开始有组织地活动。我们做事有自己的原则,对凶残吝啬自以为有钱就可以无恶不作大以为天下就我一人的小子,我叫兄弟们放开手,甭客气。对有真情有义气的家伙,该上岸的我就推一把。大家恩恩爱爱一辈子。我把买卖和感情分得很清楚,钱不是唯一的绝对的东西,有钱和没有钱不是确定评价一个人的恒定的概念,所以我开始接纳了五湖四海三流九教的兄弟,在嘻笑怒骂中认识了不少的真朋友,打通了很多的关节。也因此,在圈子里面的影响越来越大,南方,圈里圈外,不少人都知道“大少”这个名头。   
                    
  队伍大了,什么鸟都有,有时候也倦了,不想去管杂七杂八的事情。偶尔阿豪他们叫我去看看新鲜的鱼,也没有了一贯的兴趣,冷冷的。   
                    
  想想去散散心也挺好,应了阿豪,十分种后他开车来了,停在楼下面嘟嘟地叫。   
                    
   “大哥你在干吗?”阿豪在下面打电话上来。   
                    
   “干嘛?我还能干嘛?你急吼吼的干什么?我干嘛?我裸奔呀我,要冲刺了,你等等先。”   
                    
  一边夹着电话一边和阿豪调笑,选了一件红色的紧身体恤衫,黑色牛仔裤,拿出一条美国国旗的头巾,包住头发。在镜子面前转了一圈,酷呆了。黑红色的皮肤健康而光滑,岁月的流逝几乎没有在我的身体上面雕刻下什么痕迹。   
                    
  下去时阿豪已经很不耐烦了,他的黑色皇冠里尖叫着摇滚音乐,一个大名鼎鼎的歌手在说他的爱呀赤裸裸他的爱呀赤裸裸。阿豪的腿随着节奏上下摆动。   
                    
   “大哥我求你,下次我来帮你穿衣服好不好?”阿豪把我塞在车里,顺势在我的腮边亲了一下,很响。我害怕邻居们看见了,把窗升了上去,“你开车呀你,别磨磨蹭蹭象个女人。”我推他。   
                    
  那是一个健身中心,安逸舒适的环境,健康的肌肉和皮肤的展示地。我没有常去,自从知道那是一个聚集地后我就只是到过一两次,我有些不太习惯被很多目光扫射和有目的地去扫射别人。这会当然地影响我的健身,我的一心两用的功夫很差,我宁愿在小区的健身房里面练习,周围是很多大腹便便的老干部。   
                    
  阿豪去游泳,我坐在泳池边的长椅上,翻开一本闲书漫无目的地看,有空便抬抬头看阿豪钓鱼,他修长的身体在水中滑动象一只鱼,他穿梭在无数的腿之间,若无其事。我能看得见他身体上面闪闪发光的鳞甲。   
                    
  我开始看到凡尔塞宫的建筑了,作者说那是一个绝妙透顶的建筑,精细而有特色。作者同时不厌其烦地列举古往今来的有分量的建筑,说那些东西和凡尔塞比起来,不过是小儿科。   
                    
  我听见后面有稀碎的声音,回头,一个高挑的男孩子站在后面,穿了一条很暴露的泳裤,丁字型,把前部勒成让人瞠目结舌的一团,我不用猜想,他是。   
                    
  他在我后面看,装出很感兴趣的样子,念念有词。   
                    
   “要看吗你拿去。”我递书给他,仔细看了一下他的脸,不算差,很秀气的轮廓,长方形,浓眉大眼。算是靓仔。   
                    
   “我不看我不看。”他摇摇手,一屁股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只是觉得插图很好,色调很柔和,冷暖色的搭配恰到好处,多一分太深减一分则太浅,色调的运用作者达到了游刃有余的地步,勘称大师级。”他把手伸了过来,“比如说,天空这里的红色本来是可有可无的一块,常人是不会想到去添上一笔的,但是作者这样使用,不但使宫殿的主体显得明亮了一点,还是画面整体上生动了许多。我很佩服。”   
                    
   “是吗?”我好笑起来,决定和他捣浆糊到底,“可是我觉得在实体就是一个实体,在用色上面我们应该尊重实物的外表颜色和形态,这是一个实物的介绍,如果要忠实而不偏不倚地向读者传达该实体的信息,我们就需要好不夸张次表现,任何其他的艺术手法都是有点东施笑颦的意味。”   
                    
  我心底有些好笑,阿豪显然也看见了这一幕,那个男孩子在我的身晃荡了好久。阿豪爬在泳池的边上,饶有兴趣地看着事态的发展。   
                    
   “色彩的拼凑和布局讲究的是现实和想象的和谐统一,比如说这个游泳池。”他把手指向那片绿绿的水,我看见了阿豪,他正在抿着嘴笑,“你看这些五颜六色的泳帽,在绿色的池中显得杂乱无章,如果我们毫无改动地用色彩表现出来,那不过只是一堆垃圾。但是我们转换一个角度,充分发挥想象,有秩序有规律地调整色彩的搭配,并且有创造地安排色彩的位置,效果自然会截然不同。”   
                    
   “可是自然的东西具有他不可磨灭和比拟的美丽的内在,比如说你的泳裤,”我指了指他那一团鼓鼓囊囊让人惊心动魄的外包装,上面五颜六色花团锦簇,“那绝对是很随意的自然的表现,我不敢想象作者耗费精力去拼凑表现之后泳裤的颜色会是什么样子。你现在的颜色就很自然很有特点很吸引人。这就是自然的力量。你说是不是?”我开始单刀直入,把手指着他凸起的部分,象一个艺术家在孜孜不倦地研究色彩和光。   
                    
  他显然不是象我那么老手,脸上开始有点隐隐约约的砣红,没有马上掉书袋和大肆还口,把书拿在手里,稀里哗啦地翻了一下。   
                    
  阿豪已经爬了上来,一摆一摇风姿妖娆地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我们中间,从我的包里拿出一支烟,递了一根给那孩子,“看你好眼熟,来过是不是?”那孩子接了烟,阿豪替他点燃。那孩子用食指和中指夹着烟身,不熟练地抽吸,在吐出烟雾的时候眉毛一扬一扬。我突然想起了点点,他吸烟也是那个样子,那个样子有一种稚嫩的酷。   
                    
   “没有啦,我第一次来。”他说。   
                    
   “大学生是吧,我听你说话我就知道你是,这么有学问。”我说,拍了一下马屁。   
                    
   “是呀,我本科。刚毕业。刚分到深圳。”他把烟移了一下位置,快烧到了手指上。   
                    
   “本科不错呀,看我们这些大老粗,没有一点文化,早知道你是专业人士我就不和你争了。   
                 你对色彩运用的理论和见解独到独辟蹊径不拘一格,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严肃地笑着。   
                    
   “哪里哪里,我不就大学喝了一点墨水吗。”他站了起来,伸伸腰,弹弹腿,扭扭小蛮腰,“我看你们才好呢,又有钱又有闲,现在知识算什么算?别看我刚才和你讨论色彩时嘴硬,如果你给我一百块钱我早说你对了。”   
                    
  操!给我一万块我也不会说你对。什么狗屁想象,一堆学术的垃圾。   
                    
   “我饿了,吃饭吃饭。”我收拾包,把头巾摘下来,甩甩头,半长的头发飘扬了起来,在湿润的空气里面闪出金色的光。我知道那孩子肯定看呆了,他的脸朝着我的方向,一动不动。我的得意在心里悄悄发芽。   
                    
   “吃不吃饭,我们请啦。”阿豪开始放线,鱼饵下足了料。   
                    
   “先桑拿好不好?然后可以冲个凉。”他提议到。   
                    
   “我是不会去了,又没做什么运动。你们去啦,我等着,趁机可以思考一下大师们色彩的运用手法。”不知道为什么,对那个孩子没有什么强烈的好感,他太放肆太张扬太自以为是?可是我见过的张扬的人不止他一个。我对阿豪使了一个他明白的眼色,我想叫他收线,这条鱼我们不吃。他张开嘴笑笑。   
                    
   “好啦好啦,我们最多半小时,你听听碟吧,对不起了大哥。”   
                    
  他们俩有说有笑地走向冲凉房。我拉开包,拿出华健的孤枕难眠,戴上耳机。音乐在耳鼓里面跳跃升腾反反覆覆冲击着神经。眼前的绿色的泳池开始模糊和分裂,我的心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奔驰。   
                    
  他们出来时至少是四十分钟以后了,我对阿豪指指表。他的一只手有意无意地搭在那个孩子的腰间。那个孩子眉目里洋溢着笑意,两人贴得很近。   
                    
   “哪里去吃饭?”阿豪说,他一只手撑着车门。   
                    
   “你定。”我说,把包甩到车的后座,毫不客气地钻了进去。   
                    
   “旋转餐厅啦。”阿豪开动了车。我对阿豪的脾气很了解,他是那种看人说话的家伙,见什么人吃什么饭。上次让他带一个不是绝色的小子去吃第一餐,他在路边的大排挡就把人家打发了。   
                    
   “哇!旋转餐厅哗!”那孩子叫了起来,“我还没有去过呀!”他几乎手舞足蹈了。我突然觉得他有些可怜。   
                    
   “还没有请教你的名字?”我伸出手,“我叫阿杰。”   
                    
   “我叫林俊峰,你叫我小峰好啦。”他说,“我叫你大哥,阿豪都叫你大哥。”   
                    
  他灿烂可爱地笑着。我一丝不苟地笑着。窗外闪过高楼大厦滚滚人流。   
                    
  那顿饭吃得不是很好,熏火腿有些不太新鲜,泛着淡淡的红色。粟米鸡羹似乎太咸。我有点明显的坐立不安,阿豪和小峰很高兴地开着玩笑,大笑着调侃着。周围的中外来客不时朝我们的方向看。   
                    
  我在洗手间里面问阿豪的话,他喝了三瓶啤酒,脸有些红红的,“你对他感兴趣?”   
                    
   “他还不错。”阿豪把水开得轰天的响,“很纯很简单,和我原来一切的都不一样。我很喜欢。”   
                    
   “恭喜你。”我心里很清楚,阿豪是一个很不容易动感情的人,他可以说一个人靓一个人帅得让他傻了,但是我很少听他说他喜欢,我没有被那个男孩内在和外表的任何一点美所打动,但是阿豪被打动了。我把水也拧得很大,冲刷着手,冰凉。我知道,我的心已经异常的坚硬,不可摧破。“阿豪,恭喜你。”   
                    
   “我知道你们是做哪一行的。”坐在车上,小峰说。阿豪带我们去看夜景,灯火璀璨流光溢彩。我听耳边传来这样的话。我稍稍有点吃惊。   
                    
   “是吗?”我说,“无非就是打打杀杀偷偷抢抢拐骗无知少女少男吗?有时间顺便炸炸伊拉克骗骗戴安娜,给波姬小丝拉拉皮条。你要参加告诉我一声。”要调侃我就调侃到底。   
                    
   “你以为我是傻瓜吗?哈哈,轮到要拐骗梁朝伟的时候叫我一声,我帮你们牵绳子数钱。”他笑起来,好象好纯洁的样子。   
                    
   “对了,阿杰,什么时候有现代舞的票给小峰一张吧,他是舞迷。”阿豪转过头来,煞有介事地说,“咱们广告公司不是常有很多的赠票吗?”   
                    
   “多拿几张好吗?如果有的话。”小峰拉着我的手,我开始有点不太自然,“我叫上几个同事一起去,他们好多人也喜欢看。”   
                    
  突然想笑。暴笑。我看阿豪直直棱棱的后脑勺就想给他一巴掌。想装纯是不是?我是有一间广告公司,这一点阿豪倒是没有说谎,但是那不过是一家让人金蝉脱壳税收转嫁的空架子。吹一口气就会破。我还有一家电脑公司呢,注册了在那里卖着可有可无的零件,那还是大熊在的时候帮我一手操办起来的,他和他老公到加拿大去了之后,我至今很少去理会那个摆设,一个星期去坐两天,连寥寥十几个的员工也叫不全名字。依照阿豪的狗屁逻辑,我岂不是还要送一台电脑给小峰?   
                    
   “我早知道你们是做广告的,只有广告人才会打扮得这么出众。不是说广告人是天下仅次于总统的职业吗?”小峰说,牙齿一排好白地露出来,“我在政府办里面做事,每天都闷闷的,哪有你们那么舒服,想去哪就去哪,又有钱又有车,还有赠票。”   
                    
  我想了一想,没有搭话,摸摸烟盒,已经空了。有一种悲哀慢慢袭来,停留在心口。   
                    
  后来也忘记他们说什么了,我呆呆的傻傻的坐着,脸贴在冰冷的玻璃上面看窗外流动的景色和人物。一幕又一幕的剧本开始被上演,我在上面穿着紧身的黑色衣服,涂着淡紫黑的眼影,长袖飘扬,在歌咏着爱和被爱的故事。我的脖颈如雪,头发上映射出七彩的光。那个酒杯被我抛出,摔得粉碎,在地上溅起碎碎的玻璃渣末。我开启了唇,一句歌词从我嘴背景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一个年轻男子和我相拥,他穿着蓝色的体恤蓝色的牛仔裤,头发直立刚硬,他高而挺直,他的麦色的眼睛证明着他杂芜但是高贵的血统。他在我的怀里痴痴地看我,说阿杰你跟我好吗,你要什么要多少我都给你,你别再工作了,你留点时间给我。   
                    
  那时候夕阳如血,我在夕阳的血光下说我不要你的钱,你给我你的爱。他的脊背被草色染绿染黄,被地皮摩擦出细细的长长的划痕,他在地球的草被上面发出划破长空的嘶叫,他和我挤压撞击互相撕裂。他的身体里面有一种亘古不变的温暖,我吮吸着穿透着冲击着。我们在精疲力竭中继续着一场持久的战争。没有谁是赢家。谁都输了。我们赤裸向着夕阳和天空。四体张开,感受徐徐的自然的清凉在皮肤和皮肤的空隙间扩散。   
                    
  几匹马在身边,悠闲地吃草。有风吹过。   
                    
  一个小孩子在唱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那个空中小姐说先生你还要饮料吗。我的爱呀赤裸裸我的爱呀赤裸裸。我从来无法忍受寂寞。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我终于听到他说爱我可是我也终于听到了我自己的声音,声音很清晰自然流畅简单,我不爱。我不爱只是因为我从心底里面知道我不爱,我不想欺骗我自己。和我到那个有棕榈和太阳的国度去吗?我给你最好的别墅和游泳池,我送你一片最平最细的海滩,你和我去。我摸着他光滑细腻的皮肤,我象一个戏子一样地笑,露齿放浪。我说你很年轻很有家庭背景很帅很有钱,该有的你都有了,但是我不爱你,我的爱的细胞已经在一天里被一个人焚烧而死。我不爱。你可以走了。   
                    
  我要人爱我,那人爱我了,很疯狂,可是我说你该走了。   
                    
  那匹马奔驰而过茫茫的大草原,人们在动情地唱着花儿,春季里那个到来,迎春花儿开呀迎春花儿开呀。那个大孩子咧开嘴使劲地哭,惊天动地。我开始唱,迎春花儿开呀迎春花儿开呀。远方一骑尘烟掠过,踏在人们惊呼的声线里。一个小孩子哭了,妈妈在拍他的后背。我把那个大孩子的脸和我的贴在一起,让他的泪水在我的脸上流。   
                    
  我说我已经没有了爱。我也不准备去爱和被爱。我只是想在一个没有张合的空间里,冷冷地看这个灯火阑珊的世界。我的眼睛是一只即将油枯的灯。   
                    
  我站在灯火通明的街头,把自己装饰成一只镂空的花瓶,中间没有任何内容。我在兄弟们的拥簇下狂妄地笑满嘴酒气地笑。地动山摇。我告诉所有的人,我是我。我要得到爱。   
                    
  可是我不爱。   
                    
  音乐低沉,开始忧伤的唢呐,一群人拥挤着送着嫁者。我在机场的禁烟区点燃一只烟,在天空里搜寻那只绝尘而去的飞鹰。哪里是我耐以支持的翅膀?   
                    
  我丢失了自己的钥匙。   
                    
  我在酒精尼古丁调笑赔笑赞歌高朋满座中寂寞着。寂寞滚滚而来汹涌澎湃。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家。什么也不知道。阿豪没有察觉我的异样。送我回了家,又去送小峰。他沉浸在开始对一个人有好感的喜悦中。   
                    
  上电梯,按动那个楼层。上升。开门。掏钥匙。机械的动作。   
                    
  黑糊糊的,门口一个人影,坐着蜷着腿。看我过来,他直立起来,从脸上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很洁白的牙齿,整齐,闪闪发光。很帅的面孔。那是青椒。   
                    
   “阿杰,我是小青。”   
                    
   “病好了吗?”我说,口气淡淡的。没有一点热度。   
                    
   “好了。差不多了。蔡蒙说你去看过我。谢谢你。”蔡蒙是蒙蒙的全名。   
                    
   “他告诉你我的地址的是不是?”我拿钥匙开门。   
                    
   “是。我缠着他说的。”他停顿了一下,“我想见见你。”   
                    
   “进来吧。”我给他拿出一双拖鞋,软软的棉布的鞋面。   
                    
  他站在屋子的中央四处望了一下,很好奇地观看,我把所有的墙壁地毯茶几沙发都统一成了蓝色。蓝色是一种很安静的颜色。我想安静。   
                    
   “很好看。”他说,“还是没有变。”   
                    
  我不知道他是在说我还是说我的布置,“你喝茶还是咖啡?”   
                    
   “咖啡。”   
                    
   “加糖吗?”我伸头过去。   
                    
   “谢谢我不加。”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茉莉花茶。热气腾腾。把咖啡递过去给他。他接了,两只手捂着,好象很冷的样子。   
                    
  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我看着他看我,嘴角边带着一丝笑容。   
                    
   “这些年还好吗?”   
                    
   “还好。”他说,“你瘦了一点。黑了。”   
                    
   “老了。”我突然有一点嘘唏起来。今天的感觉不是很好,在车上时就莫名其妙地难受。

猫瞳 发表于 2009-3-30 21:22:40

 谁都没有提点点。   
                    
  我递给他一只烟,他接了,腼腆地笑。低下头吸了起来。   
                    
   “为什么要自杀?”我问,单刀直入。   
                    
   “觉得生活没有什么希望了,”一口烟吐了出来,“我活得很累,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打杀和欺骗,没有一个好人,当然,”他看着我,“你例外。”   
                    
   “我是坏人。你别搞错了。”   
                    
   “你是好人。”他斩钉截铁地说,那口气让我都觉得好笑,我们把一个好人的概念推攘来去。   
                    
  我打开窗户,空气呼啦一下子冲刺进来,拉开体恤衫的领子,闭上眼睛,挺直身子。我感受   
                    
  我想做自然而然的自己。   
                    
  我转过头去,直视着那个身体单薄的孩子,他坐在沙发上双手捂着咖啡,似乎很冷,“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应该是无处可去,我可以收留你,但是你该知道我只是出于同情没有其他。我希望你能尽快找一个正式的工作,能自己独立出来,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你尽管说。”   
                    
  我看见他的眼中掠过一丝明显的失望。   
                    
   “我知道。”他说,手里的杯子转来转去,“我不会麻烦你的。”   
                    
  我想了一下,“这个月的十六号我会有一个花卉速递公司开张,几个朋友合伙的,其实说明了就是一个小花店,你可以去帮一下忙。还有,”我说,语气很平淡,“我知道你过去在做什么,我不是傻瓜,我也不想追究。你是一个很感性同时也是很坚强的人,你说要自杀不是因为一下子对生活失去希望那么的简单。我不想问为什么。作为你的一个朋友,我只是想提醒你,你还很年轻,以后要好好地活。”   
                    
  他愣了,然后哭出声来,肩头一耸一耸,“阿杰,谢谢你把我当朋友。我不会让你失望,你相信我。”   
                    
   “我相信。”   
                    
  夜色如水。   
                    
  我没有睡着,眼睛一闭上就出现草原蓝天白云舞台戏子小孩的画面,交错重叠纷繁让人眼花缭乱。起来,拉开灯,蓝色的温柔涂了一个屋子。我推开卧室的门,外面传来轻微的鼾声。   
                    
  小青在沙发上睡得很熟,他的身体裹在蓝色的毛巾被里,凸现出一个高挑挺直的躯体,他的头发湿湿的闪着光,可爱的高昂的鼻子,睫毛很长,伏贴地爬在眼皮上。我蹲在沙发的旁边,看着他,一动不动。我不说话,就这样看着,想了很多的东西,我的过去,我的曾经的点点,和小青。   
                    
  第二天醒来已经很晚了,不记得昨晚什么时候上了床什么时候才又迷迷糊糊地睡着。头脑有点昏沉发痛,有点感冒的前兆。   
                    
  我开门出去,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我的手还没有放下,我看见了那一碟子炸得黄黄的鸡蛋饼和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屋子显得比原来干净有秩序多了,书籍和报纸有规律地排列在书架上,台灯上面的灰尘擦过了,金属的灯罩泛着蓝色的光芒,沙发上的半人高的狗熊穿着它最爱的蓝色布褂子,瞪着眼睛看着我笑。我看见了小青,他在阳台上浇花。他还是穿着昨天穿来的紧身黑色牛仔裤白色圆领衫,有些汗渍,他高高地举着手给花浇水。那些植物是一时感冒买来的,有心情有闲时才施舍他们一点水,他们该责骂我很久了吧。   
                    
  我拉开衣柜,拿出一条松软的运动短裤和一件棉的体恤,走到阳台上。   
                    
  小青转过头来,看见我,把湿漉漉的手在裤子上面擦了擦,“起来啦。早晨。”   
                    
   “早晨。”我说,“谢谢你替我浇花,还有你的早餐。”   
                    
   “不客气。”他放下水壶,“我看你冰箱里还有几个蛋我就煎了,可能有点老。现在有点冷了吧,我给你到微波炉里转一转。”   
                    
  他侧身进了厅,转向厨房的方向。   
                    
   “别忙,”我一把拉住他,他的胳膊很细很滑腻,“你换了衣服裤子吧,昨天稀里糊涂的对不起,连衣服裤子都没有找给你。”   
                    
  我把短裤和体恤给他,他接了,“这是你的衣服吗?”   
                    
   “是的。”我笑着说,“希望你不要嫌弃。”   
                    
  我坐在餐桌前喝牛奶看报纸,昨天的报纸说市民鸡毛蒜皮的轶事。蛋饼还不错,金黄,脆。阳光从玻璃窗射进来,洒了一桌子。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坐在餐桌前闲适地吃早餐喝牛奶看报纸,这种感觉熟稔而奢侈,它游离于我的生活之外,好久了。   
                    
  小青从洗手间出来,换了衣服裤子,很精神很帅气,他拉扯着衣服,问我,“好看吗?还好吧?”   
  
   “挺好。”我旋了一下椅子,呷了一口牛奶,“很帅。还有,你的蛋饼做得很不错。”   
                    
   “是吗?”他高兴起来,脸有点红红的。   
  
  电话响了起来,似乎算准了我起床的时间。   
                    
   “喂,阿杰你好。我是强子,起床了吗?”那边的人声鼎沸。   
                    
   “才起。还好吗?”   
                    
   “托你的福,一般搬的好。”那边喝了一口水,咕噜咕噜,“上次不是听你提起要开书店要选址吗,刚有个朋友在红荔路有个门面要转让,我替你看过,还不错。如果你要的话,告我一声,我帮你搞定。”   
                    
   “什么时候可以看看房。”   
                    
   “随你的便啦,你定时间,我呼他出来带你去。”   
                    
   “好啦,事不宜迟,就今天中午吧,我在四川大厦等你们吃中饭,”我说,“对啦,嫂夫人还好吗?我上次答应她送他一个会员金卡,现在出来了,中午给你送来。”   
                    
   “谢谢啦。她还不错,日子过得好嘛,你上次见她什么时候?上个月?到现在她又胖了三斤,有三个下巴了。我早逼她去减肥,她老唠叨等你的金卡。现在看她还有什么借口。”强子一说一连串。   
                    
   “回头见啦。不见不散。”   
                    
  我嘘了一口气。红荔路,该还不算差,原来看过好几个点,都不是那么满意,不是太偏就是氛围不好。   
                    
  其实那是我一直想开的一个网吧和书店,我想把它开得小小的,简简单单但是有点特色。这些年做了不少的生意上的事,一方面是不想丢了自己的专业,另一方面是想给自己和其他的好兄弟找一些路子。籍着很多朋友的帮忙,也弄了不少的玩意儿,有些是玩玩的,有些是给兄弟们聚会时找一个方便的场所,有些是利用政策套取一些马马虎虎的利润。兄弟们有了一些闲钱,我都习惯告诉他们,别用了花了,留着做点事情。   
                    
  我一直以为的是,做事和做人一样,网络和人情在很多场合充当着关键的角色。朋友很多很杂,有一些可以拍着胸脯说话的好兄弟在身边,生意就可以做得顺。开花店是花儿的主意,我替他投了百分之八十的股份。开电脑公司是大熊提出来的,我应了,和他并肩干了半年直到他走,现在不太常去照应,放了权下去,只是卖点小部件租点电脑倒卖一些软件也是细水长流地赚。广告公司是有几个大报的支撑,顺便作为其他分支税收转嫁的工具。   
                    
  可是这些都不是我的最爱,很早就想开一家书店了,在蓝色的幕墙后面放几台电脑做一个小小的网吧。客人可以看书买书,也可以踱到网吧里面,悠闲地喝杯咖啡上上网。资金和设备已经筹措得七七八八了,唯一担心的就是选址。高不成低不就,一直拖到现在。   
                    
  我从茶几的蓝色玻璃板下面抽出一张纸胡乱地划着。偶然抬起头来,看见小青坐在地毯上面,看着我,好长时间了。   
                    
   “对不起,想事情想傻了。”我很抱歉地笑笑,“喔,对了,给蒙蒙个电话。”   
                    
  我拨了蒙蒙的号码,那小子玩游戏机伤了,正在睡觉,呼啦呼啦地爬起来。   
                    
   “大少,我本来说起来就给你一个电话的,睡到现在头还在枕头上,分都分不开。”   
                    
   “睡吧,继续战斗。打什么,魂斗罗?”   
  
   “那早老土了。对了,那个青椒已经从医院出来了,医生说他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是太疲劳了。他一定要我告诉他你的地址,我不讲他就要打我....."   
                    
   “那你就卖了我?多少钱?”   
                    
  那边急了起来,“没有啊大少,我坚持到最后一刻的。他快把我给勒死了。我害怕他会来找你。”   
                    
  我扑哧一笑,“他就坐在我的对面。好啦,我不怪你。”顿了一下,“对了,十六号花店就开张了,你来捧捧场。”   
                    
   “我一定来。我一定。”   
                    
  放下电话,我抬起头来看着小青,笑了起来,“你打人家啦?”   
                    
   “我就在空中挥了几下巴掌,连他的皮肤都没有接触到。”小青说,脸上红红的。   
                    
   “为什么他们叫你青椒?”我突然间想到了这个问题。   
                    
   “你别问啦。”他的脸更红了,“我的名字里有一个青嘛。”   
                    
   “那么毛泽东就要叫做毛毛虫?”我暴笑起来,毛毛虫,好玩。   
                    
  我把厅的钥匙交给小青,叫他随便逛逛看看,厅里还有两抽屉的影碟可以消磨时光,我要去吃中午的饭。   
                    
  中午吃饭进行得很顺利,气氛很融洽。强子带来的朋友是个爽快的人,山东胖子,大腹便便不是那么小气。我和他挥挥洒洒地喝了几瓶啤酒,便聊上了几辈人打江山的苦,最后大家击掌说相见恨晚。强子的老婆等我的金卡已经望眼欲穿了,她一拿到手就把我们三个男人撂在一边,抱个手机搬个凳子在窗边给姐妹们通热线,给她们通谍说我带谁去玩谁不给我面子我不带谁去。我们难得自己轻松地喝酒。   
                    
  看房,还算不错,我看第一眼就满意了。人流密度适中,不是太稠也不是很稀,铺面很大。路边有绿阴遮下来,一片欣欣向荣的样子。   
                    
  谈了价钱,在筹划的范畴之内。送走胖子和强子,我呼了几个和装修有联系的兄弟,价钱上他们让了我一手,具体的材料和人工见面谈。转眼装修也搞定了。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开车时,颇有些小小的得意。   
                    
  手机响了起来,我正在浏览车窗外绚烂的人流,五颜六色。“喂?”   
                    
   “喂,我是小青,没有什么事。我想问你要不要回来吃饭?”   
                    
   “不知道,我还没有定。”我说,我在看车窗外刚走过的一个自以为是橱窗模特的阿姨,穿透视装露大腿的紧身裤,摇摆过市。“你先吃吧,我晚上再打电话回来。你做好饭了吗?”   
                    
   “还没有呢。”他说,”我买了一些菜,本来想等你回来我做菜的。”   
                    
   “我说不定什么时候才回来呢,别等我啦,你自己做点吃吧。”   
                    
   “好的,那你玩得开心点。”那边说,电话挂了。   
                    
  没有什么红灯,我看了一下表,不晚不早,八点种。突然间打主意回去了,如果不塞车,我可以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回家。二十分钟后,小青在干什么呢?   
                    
  停车,上电梯,我看见门缝里透出的灯光,很温暖。我没有敲门,拿出钥匙,转动,门开了。   
                    
  小青在吃面,在厅的大玻璃茶几上稀里哗啦地吃,电视嗡嗡地放着赵忠祥大叔慈祥的面庞,说自然与人的微妙关系。没有开空调,他只穿着一条内裤,小小的白色的,上身裸露着,露出还算有点轮廓的肌肉。他看我进来,突然呆了,面条塞了一嘴,   
                    
   “还是回来啦,”我放下包和钥匙,“临时决定。”   
                    
  他很尴尬,面衔在嘴里,好不容易才咽了下去,“我还以为你不会这么早回来呢。”他把身体往茶几下面推了推,“我穿成这样。”   
                    
   “没关系,你继续吃吧,”我拉开冰箱,里面都塞满了,白菜猪肉鸡蛋火腿肠小葱,“你就吃面条?”   
                    
  他放下饭碗,跑到洗手间换了那条我给他的运动裤和体恤,跑过来,抱出白菜和肉,“我来做饭,你休息。好不好?”   
                    
   “好好好,”我抢不过他,帮他把几个鸡蛋送到厨房里,“你不吃面了吗?”   
                    
   “没有吃多少,一会儿我就把面当饭吃了。”他说,开始洗菜。   
                    
  回卧室,我换了一身宽松的衣服出来,走到厨房里,小青正在番茄炒蛋,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蛋的香味,烟雾袅袅。我伫在墙壁上,看他傻傻地忙碌,他转过头来,朝我笑着,很不自然,牙齿白白的,很漂亮。   
                    
  我突然心里一动,那年那月,我就是这样,忙碌着欢乐着,在一个人的身边欢天喜地地做着菜,以为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那间厨房也是烟雾腾腾,我的脸上粘满了菜屑和汗粒,我转身看着那个看我做饭的男孩,很尴尬地笑。   
                    
  我从墙上摘下围裙,靠进他,他的温度发散开来,我在五厘米的距离以外都能感觉到他的颤抖和急速呼吸的气息。   
                    
  菜倒了下去,油烟起来了。他的勺停在空中,   
                    
   “手抬起来,”我命令到,他没有回头看,手抬了起来。   
                    
  我把围裙给他系上,手从他的小腹穿过时触摸到他细腻润滑的腰,在薄薄的体恤衫下面凸现出让人怜爱的块状。把带子在他的背后拴好,打一个活结。我看得出他在颤抖,手半举着。   
  烟雾腾腾,很久没有时间和精力做菜,抽油烟机几乎就没有出马过,现在让烟雾大肆进军。   
  他在烟雾中傻傻地站着,我在他背后呆呆的伫立。我发现,这个孩子的身上,有很多很多象极了我的痕迹。   
                    
   “下一个什么菜?”我有点哽咽起来,我看见自己在那间小小的厨房里面忙碌,后面点点问我?   
                    
  跋乱桓鍪裁床耍俊?   
                    
   “不是菜是汤啦。紫菜蛋汤如何?”我说,我回头亲了一下点点的鼻子,我嘘唏起来。那个大孩子的样子又浮现在我的面前,很亲切很酷很帅。有个声音断断续续,“没有菜啦,我做一个汤好不好?你喜欢什么汤?”小青的声音。   
  
   “紫菜蛋汤。”我回答。   
                    
  我的泪水突然夺眶而出,不可遏止。伸出手,我抱住他,把他拉过来,把我的头挤压在他的肩头。我哭,我彻彻底底毫无顾忌地哭。在烟雾腾腾中摩擦我的眼泪。小青转过身,把手放在我的头上,象一个大哥哥一样地拍了拍,很温暖。   
                    
  我抱住他,泪水从他的脸庞流到胸口,他用舌头舔拭着我的脸。他也在哭,很响亮,他的唾液和我的泪水混合在一起,涂满我一脸。他把我的体恤拉开,用舌头去触及我的颈部,然后胸膛。那件天蓝色体恤的罩住他的头,我听见领口扣子脱落的声音,线断了,白色的扣子掉在地上。   
                    
  我撕裂着他,把他的衣服向上拉扯,他的胸膛露了出来,很稚嫩的少年人的肌肉群,有一小块扇形的玉坠在胸口,左右晃荡。我俯下身体,吮吸着他的每一块肌肤,有一种年轻的香味直落鼻底。   
                    
  他还在哭,那种没有边际的哭,他在沙哑地说,我爱你我爱你。我平躺着,体恤已经被撕裂,皮带拉了开来,我感觉到一只手伸了进去,手很湿,但是很温暖。   
                    
  我把他抵在墙的边缘,疯狂地撞击,天崩地裂。他在呼唤着我的名字,一声又一声。我开始没有节奏地叫喊,呼唤,但是都是音节模糊。   
                    
  地毯很厚,我们赤裸着躺在上面,他的身体覆盖着我,我们都大汗淋漓,汗水淹没了肌肤的每一寸领土,我的四周仿佛是万马奔腾,泥水飞溅。我闻到自然的芬芳在他的身体里扩散,那是一个年轻男孩的气息,芬芳浓郁。   
                    
  白色液体射出来的时候,象午夜绚烂开放的礼花,绽放在黑底的夜空,发出眩目的光芒。我扶他起来,两个人赤裸着身体抱在一起,站在窗边,拉开窗帘,看偌大的落地窗外安祥的自然和流动的空气。我和小青赤裸着贴在玻璃上,紧紧地,如果有人从下面看上来,那该是一副很优秀的现代图画,交错着肉体和灵魂的汁液,如果有人看见,他会给我们的掌声。   
                    
  掌声应该如雷。   
                    
  花园的甬道异常的安静,路灯昏黄,没有观众,只有自然在用她慈祥的眼光看着我们,笑着。   
                    
  我对小青说,尽管我不再有爱,但是,我不再孤独。

猫瞳 发表于 2009-3-30 21:22:48

电影院里空荡荡的,举目四望,除了我和小青以外,其他的凳子上面都没有填塞着人形的物体,黑黝黝的。幕布上闪着七彩的光,刘青云在和袁泳仪说话,他黑色的皮肤笨头笨脑的样子在一群狗仔的中间显得格格不入,袁泳仪在喂狗,她的头发自然地夹在脸边,一跳一跳,很好看。   
                    
  我把瓜子递给小青,他看得呆了。   
  
   “你说袁泳仪会看上刘青云吗?那么丑的一个家伙。”我看“新不了情”看了五遍,小青第一次看,“是我就不会,那胖子有什么好,你说是不是?”   
                    
   “没有啦,他挺不错的。我说他会追上袁泳仪的”小青拿了一颗瓜子,放嘴里嗑着,没有经验,一半天一颗。   
  
   “他挺不错?”我抓了一把瓜子往嘴里扔,刘青云这种样子能谈得上不错,“他有什么好,又丑又懒还这么黑,比我还黑,我是小袁我连正眼都不看他一下。”   
                    
  小青的一只手放在我的手里,抓紧了一下,屏幕上的小袁泳仪进了黑胖子刘青云的房,两人开始接吻,故事开始儿童不宜。我转过头,拉过他的脖颈,亲了一下。   
                    
   “阿杰,除了点点之外,你还爱过其他人吗?”小青突然很严肃地问,脸没有转过来,盯着屏幕画面,声音低沉。那是我们在一起很久之后他第一次主动提到点点。   
                    
  周围还是空荡荡,如一片死亡的海面,我们飘浮在海的中央,他严肃地问我,我措手不及。   
  空气凝固了,变成了黑色的固体。   
                    
   “我爱呀,我爱咱们的周恩来总理。”我调笑着。一颗瓜子卡了我一下。   
                    
   “我想问你真的,”他说,嘴唇翕动,“我听蔡蒙说你还有过很多的爱人,你爱他们吗?”   
                    
   “什么叫很多的爱人,”我把他的头扭转了过来,很僵硬,似乎能听到咔嚓一声。他看我,一动不动。   
                    
  袁泳仪的妈妈冯宝宝上楼了,捉奸成双在床,袁妈妈很漂亮,老来靓,她在批评这种现代人的随随便便的爱情观念。有棱有角的言辞。黑胖子败下阵来。   
                    
  我看小青,他看着我,等着答案。   
                    
   “我和点点分手后,好朋友介绍找了一个大公司里面做贸易的工作,还可以,在工作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文莱的小子,没有点点白,但是也是挺帅,是文莱人里面少有的瘦和高。他驻中国帮父亲做生意。他请我吃饭,我应了,那时候我真的是很寂寞很寂寞,我和他有了第一次,然后是第二次和第三次。他给我买了很大的房子,有游泳池的别墅,他还带我到蒙古草原去放风筝看角斗去西藏看布达拉宫,他说他很爱我的时候,我告诉他说我已经没有了爱了。我的心已经空了,我不会再爱。那是实话。”   
                    
  我点了一只烟,把小青的脖颈搂在左手里,“我们呆在一起了半年多,算是很有缘分了,我每天早晨起床的时候我都在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我该爱了,但是我发现面对他我还是无动于衷。我始终找不到那种轰轰烈烈粉身碎骨的滋味。终于他要回国了,我还是没有答应和他走,在机场送他时他哭得象个小孩子。”   
                    
  我的眼睛湿润润的,我看见刘青云开始和小袁去逛夜市买鱼了,那里袁泳仪会美丽地昏倒然后宣示着痛苦的结局。我第一次看时好多人都哭了,那时我的眼睛也是湿湿的,但是没有眼泪,   
                    
   “再后来,我走进了这个圈子,那时我已经有了自己独立的不大不小的广告公司了,是我的大学里的死党们一手替我撑起来的,我不缺钱,甚至在当时我算挺有钱了,可是我觉得寂寞。很难受。”   
                    
  小青的手在我的脸上抚摸着,如丝般的光滑,他没有说话,静静地听我讲。   
                    
   “我白天的时候是一个还算优秀的白领,晚上时就变成一个穿着性感的紧身衣黑色牛仔裤的嘴叼着烟四处晃悠的小痞子,我在酒吧和舞厅里和别人打笑玩闹,到半夜回去,很晚了,一个人坐在地毯的中央,光着身子,闷闷地喝酒。”   
                    
   “有一天当我认识的朋友可以组成一个连的时候,我把他们组织了起来,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个圈子里什么人都有,所以我们什么都做,只要不伤天害理违背良心,红的黑的黄的有过。你该知道。”   
                    
   “你有过一夜情吗?”小青问,很闪烁的眼光。   
                    
  我沉默了一下,“是呀,有过,在我最寂寞的时候。那时也有了很多的朋友,挺好的工作和同事,但是还是觉得寂寞,有时候和谁聊得很投机了,有些事情就会发生,我原谅我自己。那时太年轻太不由自主。“   
                    
   “我也是,可是我不会原谅我自己。”小青说,脸上泛了一层淡淡的薄光,“我在寂寞的时候把自己很随便地交给不让我寂寞的人,我卖过。不算便宜地卖过,后来有一天我想我该回头了,我就爱上了你。那是四五年以前了吧?”   
                    
   “我知道,”我把他搂紧,“我知道那种痛苦,不能对人说又不能宣泄出来,只能面对一个又一个的陌生肉体麻木起来,别说了。我都知道。“   
                    
   “那你爱我吗?在现在?”他问,很认真,看我,等我的答案。   
                    
  我把烟蒂弹了一弹,白色的灰烬四散在前面的椅背上,“不爱。”   
                    
  他的脸刹那间白了,惨白,在屏幕的光的反射中现出惨淡的颜色,他似乎要哭,但忍了下来,转过头,眼睛盯着电影,我把他的手拉过来,他抽回去,我再伸手过去,他缩回手。作出很认真看电影的样子。屏幕上袁泳仪正在山上说:你不准笑我喔!你不准笑我喔!黑胖子在旁边忍住笑。   
                    
  其实我知道他们的灿烂的脸上都有泪水,但是被阳光混合了泪水和皮肤的颜色,只是在心底悄悄地流,无声无痕迹。我也是,我把小青的手拉过来,死死地抓住,按在我的脸上,我没有泪水流下来,但是我能感到,我的脸上有液体在汩汩不息地川流。   
                    
  我自始自终不能忘记点点。   
                    
  那个和我曾经山盟海誓的男孩子,我们举手为誓过,我们的手上已经镌刻了另一个人的名字,我以为他的名字会在心里渐渐淡漠,但是当有一天我分开十指时,才发现那两个字已经深深陷入骨肉,不可分离。   
                    
  我从此不能尝试爱,我吃惊地发现,从此以后,我的爱的概念开始局限于和一个人肩并肩走路去人民广场看繁华的市景的那份平淡和感动。而不再衍生其他的分支。包括性。我不再有爱的感动。   
                    
  袁妈妈开始声声地唱起她的老歌,流畅而婉转,周围的人群竖耳聆听着,他们的眼光中流淌着岁月的金黄。我和小青抱在一起,他在轻轻地啜泣,我不劝。我们都是受伤的孩子,我们都背负着累累的伤痕,没有立竿见影的药膏了,让时间去清刷吧,一横一划深入骨肉的痛楚就让他们在时间的河流里面渐渐溶蚀。   
                    
  小袁死的时候,小青嚎啕大哭了起来,我没有感动,我不知道如何感动,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为了电影感动还是在为了生活而忧伤,瓜子洒了一地。我再也没有吃,坐着,陪他看着,没有一丝一毫伤悲的表情。   
                    
  出门的时候小青还在擦鼻涕,眼睛红红的,那个女售票员在门口看我们出来横鼻子竖眼睛,虽然是下午场,但客源也就我们两个人,她的奖金肯定泡汤了。   
                    
   “我去书店看看,你去吗?”我说,我看看表,下午五点,还早。早上十点有个电脑公司的老总和我谈兼并的事情,谈了两个小时他意犹未尽,说晚上八点继续,他大有咱们联手双剑合璧,打遍深圳无敌手的意思。还有三个小时。   
                    
   “我们去书店看看吧。”我说,发动了车子。   
                    
   “我今天当值。”小青说,声音小小的,“花儿病了,叫我抵他晚班,我告诉了你你忘了。”   
                    
  我一拍脑袋,早上小青和我说过的,我正在刷牙,一上一下,听他说什么都是嗯嗯嗯,一转眼就当耳边风了,“那我送你去花店。”   
                    
  花儿还在,穿一件绚丽的无袖圆领衫,在门口和一个白发老太太搭着话,甜言蜜语左右逢源。老人家笑得合不拢嘴。   
                    
   “太婆,你看红玫瑰多水灵呀,代表着纯真而长久的爱情,我对老人家打八五折,”他拿出一个计算器,劈里啪啦地点一通,“得!五十块钱,我收您老四十二块五毛,拿去。”   
                    
  一簇鲜艳的玫瑰递过去,老婆婆接了,笑盈盈地,递过来一百块钱。   
                    
   “没有钱找呀,你有零钞吗?”花儿面露难色。   
                    
  我过来,花儿跳起来,抓住我肩膀摇一摇,小青拍了花儿一下,进屋去换衣服去了。   
                    
   “金婚还是银婚?”我问老人家,替她理齐了几只探头出来的玫瑰,的确水灵灵的。   
                    
   “银婚呀,”老婆婆笑起来,眉目里面洋溢着岁月的沧桑和自然而然的善良,“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我说,“我祝福你。”那一刹那,我的视野转向了银色的屏幕,袁泳仪和刘青云说他们要挚爱一辈子。   
                    
   “我祝福你,这花我送给你。”我说,把一百元从花儿手中抽出来递给老人,然后转身进了花店,没有理会身后的道谢。我害怕在面对幸福的时候,我会触摸到我心底里巨大的创痛。   
                    
  店不是很大,但很漂亮,里面的BOY全是圈子里的朋友,大家都和和气气地招呼着客人,小青已经换好了衣服,在整理着玫瑰的枝叶,刀剪上上下下,看我过来,他回头来对我嫣然一笑,很灿烂。   
                    
   “小史你也在?”我过去,拍拍一个BOY的肩,他瘦瘦的,在店的一个角落,包裹着一扎满天星。   
                    
   “大少你好,”小史转过身来,他就是那个我和花儿在富豪认识的小子,头发依然梳得很光滑油亮,笑容里面有一种就写在脸上的忧伤。   
                    
   “告诉你一百次叫我阿杰好啦,”我说,“花儿还对你好吗?”   
                    
   “当然啦,你不看看我是谁?”花儿进来了,手里抓着一些残枝败叶,“我当他心肝呢,昨天他咳嗽我半夜去给他买药,弄得我今天也伤风了,你瞧我对他好不好?”   
                    
   “好好好”小史拉长了声音说,声音里面是很满足的幸福,“阿杰,花儿对我真的是很好。”   
                    
   “都病了,早一点回去休息吧,这里小青他们会打理的。”   
                    
  一辆奔驰在门口大大咧咧地停了下来,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矮矮的瘦子,叼着一只烟,穿件本来满有品位在他身上就成了垃圾的西装。后面跟着一个低眉顺目的男孩子,很年轻,软软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很漂亮。他小心翼翼地跟在瘦子的身后,四处张望着。   
                    
   “你自己随便看,喜欢什么你就拿。”瘦子把烟高高夹在手上,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那男孩子走进来,拿起一只红玫瑰,放下了,又拈起一朵黄色的,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然后又放下了。   
                    
  那瘦子进来了,满脸的不耐烦,把那孩子的胳膊一拧,然后抓了一把乱七八糟的花,象买青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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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未成熟的日子》 BY JM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