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言 发表于 2009-4-9 16:21:59

广州警方一周内两次带走同性爱者盘问

广州警方一周内两次带走同性爱者盘问

卫生部门MSM人群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加强人权保护:

http://www.aizhi.net/index.asp?action=article_Show&ArticleID=969


广州警方一周内两次带走同性爱者盘问

近60名同性爱者在广州人民公园聊天被警方带走盘问,有同性爱者追问,这么大的公园,为何单单盘问同性爱者,”是否有歧视同性爱的原因存在?”.

同志:警方带走近60名同志进行盘问   

 继3月30日晚,广州市越秀公安分局广卫路派出所警员从人民公园带走近50名同性爱者进行盘问后,昨日(4月3日)晚,广卫路派出所再次从人民公园带走近60人至警局进行盘问。现场同性爱者反映,多名便衣警察一直在人民公园同志聚地盯稍,大批保安员在四周巡逻,当晚8时左右,警员及外围保安人员,突然向同性爱者围拢,有同性爱者试图离开,被保安阻拦.在并未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要求同性爱者接受调查,有同性爱者追问原因,警员才称同性爱者涉嫌卖淫嫖娼,需到警局接受调查.整个调查持续到凌晨两点才告结束.这是最近五天内,广州警察两次从人民公园带走大批同性爱者进行盘问。

警察:"老百姓反映同志太多了"

    在两次警方带走同性爱盘问的过程中,本地活跃的同性爱组织智行基金会义工正在做外展,3月30日晚有5名智行基金会义工被带至警局接受盘问,4月3日晚有6名智行义工受到盘问,在与警方的沟通中得知,涉嫌卖淫嫖娼只是警方出动的托词,一位李姓警官表示,“有老百姓投诉人民公园同性爱太多了”,有义工反驳称,“难道我们不是老百姓吗?”这位警官称,因为同性爱者在厕所有同性性行为,老百姓看不惯”,义工再次提醒警员,你可以带走在公开场所有性行为的人,这位警官建议,同性爱者可以搬至隐秘的地方,“比如白云山上、海印桥下等。”义工反驳称,只要不违法,同性爱有权选择在什么地方聊天交友。“人民公园里晚上人非常多,为什么要单单带走同性爱者接受调查呢?” 受到盘问的同性爱者小唐追问, “这当中有没有歧视同性爱的原因存在?”

shangguan 发表于 2009-4-9 17:47:03

本帖最后由 shangguan 于 2009-4-9 21:32 编辑

说实话,楼主的个性签名比文章更吸引我:395:

wenyo 发表于 2009-4-9 18:49:13

想不通,其实我看到在外面这样野合的也很反感,不管直人还是同志,当然在很野的那种地方发现倒没什么,在公共场所是在太那个了。

warrain 发表于 2009-4-10 13:34:14

在性开放程度都还不太高的中国,的确会引起类似问题

彩虹少年 发表于 2009-4-10 14:00:51

太气愤了,这叫什么吗 可恶,同志怎么了,同志也是人。。。

貘良 发表于 2009-4-10 14:23:06

:393: 我觉得公共厕所里面什么什么的确很伤风化。。。假如我遇到肯定会觉得立刻想掉头就走。。。再也不去

隐形的翅膀 发表于 2009-4-11 20:18:15

这典型的性向歧视,
说什么公园里同性爱太多了?那公园里异性恋恋人比同志还要多,为什么不打电话举报啊?
在公共场合发生性关系,这也是托词,有你们这帮老百姓这么“关注”,我们去哪儿您都会觉得扎眼!
当然在公厕等地方发生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但那也是没地方可去,被“大众”逼得,
不然有好的环境和条件谁会愿意在那种地方泄欲啊!

林之远 发表于 2009-4-13 02:27:34

这个的确如果在公共场所人太多的话就不要那个了啊,毕竟广大老百姓还是没法接受的。但很反感POLICE把人带走,在现场对大家说一下是什么原因就行了干吗非要带走?

红尘摆渡客 发表于 2009-4-13 05:37:42

说实话,楼主的个性签名比文章更吸引我:395:
shangguan 发表于 2009-4-9 17:47 http://bbs.gaycn.me/images/common/back.gif
那我告诉你它的来由.
它来自中国第一部关于同性爱小说<<品花宝鉴>>,
此书做于清晚期,是关于贵公子与戏子(那时的戏子全是男的)爱情故事.
包括LZ的名字也来自此书,戏子的名字就叫:"琴言".

不要问 发表于 2009-4-13 09:47:12

没有办法,在目前的中国,同性之间的关系肯定是不能够被大众和主流社会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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