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qikaka 发表于 2009-9-13 13:30:01

毕竟是未成年人.........

jklily789 发表于 2009-9-25 22:26:07

在中国大陆,也构成猥亵儿童罪。。。。

朱朱斌 发表于 2009-9-29 09:20:42

幼童碰了就是犯罪的,要注意呀

tiantianxiangni 发表于 2009-11-14 21:49:46

小孩子还是别碰!

阿辉好棒 发表于 2010-2-12 14:20:02

有专门恋童的可怎么办

yanitan 发表于 2010-2-12 17:11:25

香港目前还在自治状态下,享有立法权。当然这部分法律只在香港范围内具有约束力,我们是不怕的。
         ...
刀子 发表于 2009-6-23 16:02 http://bbs.gaycn.me/images/common/back.gif


    大哥,你陈述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很多漏洞,这个司法解释是针对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与其发生性行为是不以强奸罪论处,但是猥亵儿童罪呢?

   而且,男性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行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特指改名男性也是未成年人!

   还有,从法理上来说,香港的立法权是中央赋予的,它的立法在全国是具有约束力,但只是在香港地区的范围内生效。约束力和生效范围在法理上是两个意思。而且香港的《普通法》也是全国性的法律。

yanitan 发表于 2010-2-12 17:18:56

回复 7# 刀子


    还有,怎么会是不怕了?在法律上,溯及力还包括属人原则,假设对方是香港人,适用香港的法律,你和他发生性行为,你也会触犯当地的法律,当地可以要求国内司法机关进行司法救济和引渡,你也会受到香港法院的审判。

Prod 发表于 2010-2-13 13:26:24

……也太白目了= = 这么明显违法的事情

lcy1991 发表于 2010-2-14 01:12:17

亦相信被告并非同性爱及有恋童癖,只因对性好奇才犯案,判处感化令,更有利对被告的改造
难道是同性爱的话 就会被判以重大的罪行?

亦晨 发表于 2010-2-14 10:54:47

吼吼,虽然是两厢情愿的,但未成年人毕竟是未成年人,这样不好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香港18岁靓仔与13岁少年肛交 两厢情愿都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