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京 发表于 2009-6-27 12:27:02

离婚时的房产问题

请问一下,如果房子是婚前男方买的但是还没有过户,在结婚后男方父亲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男方,离婚的时候,女方应该没有权利要求分房产吧?

★舞、 发表于 2009-7-4 13:54:04

关键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没有过户到你的名下!如果过户了,那就视为夫妻间共同财富。

如果是指定赠予,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右京 发表于 2009-7-16 12:12:30

指定赠与是指过户的时候指明赠与男方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吗?谢谢

★舞、 发表于 2009-7-16 13:27:44

指定赠与是指过户的时候指明赠与男方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吗?谢谢
右京 发表于 2009-7-16 12:12 http://bbs.gaycn.me/images/common/back.gif


对,只要在赠予过程中指定赠予的在离婚时是不予以分割,属于你个人的私有财产。

流雲化雨 发表于 2009-7-16 13:52:51

问题是,你要拿得出"指定"的证据,空口无凭是不行的.

右京 发表于 2009-7-16 20:34:39

哦,知道了,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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