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远 发表于 2009-11-10 14:01:39

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小弟我现在本市一家快递公司做业务员也就是送快件的,前些日子我给一个女孩送了一个包裹,她签收时是在一个十字路口,然后我就走了,可过了有半个多小时吧她又给我打电话叫我去另外一个地方我们本市的一个广场,我问她怎么了她说货有问题需要我过去看一下
说到这里我真是不知该如何说了,当时我车上有很多货还要着急着送她一会一个电话一直催我快点过去,现在想想真的是恨自己太好心了。见她了她说包裹上有个刀口子,我一看的确是,黑色塑料袋包的里面的衣服也给割破了。她想拒收想要赔偿。当时我还以为她是买家从网上买的衣服,我就恨自己为何要给她开那个证明说她收到货在签收时发现有个刀口子。写完了一问才明白原来她是卖家,买家收到后不满意给退了回来。现在她把那个一纸证明拍成相片上传到我们快递公司在上海总部,衣服也给返到上海总部了,今天有消息过来说可能要我们这个分点赔,老板把我说了一顿说就因为我开的那个证明上面说收货人在签收时发现有刀口子,然后责任就在我们了。真是快气死我了
我还想说几个问题,那个刀口子我敢保证绝对是那女孩自己用刀割的,在十字路口她签收时包裹根本就是好好的,一定是她想打开看看不小心给割破了然后又想讹人。不是我把人想的太坏也不是我自己太小人,原因是那个包裹我们在收到时和给她送达时真的是完好的,我不可能发现有刀口子不给老板说就给送的
真是没想到弄来弄去最后却要我来赔偿!!!不是钱多少的问题,真的是太气人了,也不是说咱气量小的事,而是我真的敢保证那根本就是她自己割破的!
最近很不顺利,一个月前才把老板给配的新电动自行车给丢了这才赔了个新的;我们的货在太原中转,太原又把我们两件货给弄丢了损失要我们自己赔,然后这个事又来了,真是又烦又气
我现在心里是这样想的,那个证明我是写了这不假我也承认,但不等于事实就是那样吧?我难道就再没说话再没其他可以证明的权利和地步了吗?我现在就想要是能让那女孩自己承认她的确是在签收后再把我叫回去才写的那个证明对整个事件不知有没有帮助呢?
还有不是咱小气什么的,那女孩好像是在区政府里上班然后自己还在商场里有个品牌专柜,可良心却如此差。唉

chihaole 发表于 2009-11-10 20:22:10

呵呵,吃一堑长一智吧,或者那个女孩真的很冤枉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一、只能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事情,也只对自己眼睛所看到的事实负责;事情的关键在于你相信了那个女孩的话,虽然自己并没有目击她开包裹的过程,但依据她的叙述写了证明。虽然好心,但后面所有的麻烦都是由此开始。你应该表明自己立场,虽然想做好人,但不能对自己没有看到的事实作证。记住,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二、当女孩在电话里多次要求你再见面时,应该产生警惕心理。可以要求她简单说明发生了什么情况?见面后要你帮什么忙?从这些信息中或许可以套出漏洞和谎言,给自己一个初步的心理准备和抗辩的大概方向。比如这个女孩只是要求见面,却连大概的问题都不肯说一个字,那么你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再比如见面后,从刀口的位置,以及开包时切缝的位置,是否能够看出疑惑的地方呢?
三、忍了吧,然后,认了吧。最关键的是要让自己的领导明白自己的无辜,和自己在这件事情中学到的教训,和同事们分享教训,听听人家有没有比你更窝心的经历,你会更平衡。
成长有烦恼,成长更需要代价,帮不上你什么实质的忙,希望你看了后能轻松一些。
如果你因此而被辞职了,那么我认为你有必要让这个女孩知道你的结果,关键是要让这个女孩周围的同事知道这件事情,这样才公平,你才会心理平衡。或者女孩会良心发现(不过希望不大)替你求情;但更重要的是,吃亏吃在明处。
一万个提醒,不可以有任何身体接触或暴力,否则你会更被动,妇女和儿童才有专门的法律被保护。男人没有,G们,更没有。
保重!

天堂地狱 发表于 2009-11-14 16:09:44

你怎么可能再让那个女孩承认袋子上没有割痕,她明摆着就是要讹你
你自己也太不小心了,既然都已经签收了,怎么可能再给她出这个证明,这个证明可能导致的问题你都不想想
你们快递业的行规就是在签收的时候吧问题说清楚啊
这个亏你自己必须要吃,算给自己交了笔学费吧

mozhenfeng 发表于 2009-12-4 22:45:31

没办法...因为她手上有你开的证明...
在证据上,你没有她的强...
以后小心点...祝你好运...

jklily789 发表于 2009-12-19 20:30:20

哎,不顺利的事情还多着呢~!忍耐吧~!

bunee 发表于 2010-1-25 15:44:31

沉着冷静对待,zhengju

amings 发表于 2010-6-4 17:06:41

有时候要忍气吞声哦{:3_415:}

unoyans 发表于 2010-6-4 17:37:48


      忍气吞生也看什么情况。就你的情况,只能说无良女和你老板都把你当冤大头了,如果是我,据理力争动用一切可能的途径,不是我的过错我凭什么要倒贴?

      另外看到你说你把老板的电动车给丢了,有点佩服你,那么大件的东西也能丢的啊?

tianmao826 发表于 2010-6-4 22:24:37

没办法,举证很困难,你可以看看你的劳动合同上面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约定,如果没有则是用人单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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