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28gyn
发表于 2010-3-2 23:39:05
我感觉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现在不让他还钱让他为协助你以后就没有一天消停的日子了三天两头来要挟你
bbbb-a
发表于 2010-3-15 23:13:35
算了,哥们当这两万七给他买棺材了!
bbbb-a
发表于 2010-3-15 23:14:52
在规劝你你一句,只当你蒙蔽了双眼,下次你一定会擦亮眼睛
blueear
发表于 2010-3-16 00:00:50
跟钱扯上关系的,都不是真爱
你傻了你
自己的钱多了没地方花
motting
发表于 2010-3-16 01:18:12
这世界本来就讲不清楚。。。。
shiheying
发表于 2010-3-16 09:22:16
看看那是什么人,怕就怕他揪着不放手,如果是那样还不如随他去,爱咋就咋
wengruize
发表于 2010-5-11 09:44:53
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实质上就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如果真动手教训某人也可能升级为刑事问题
dreamycolor
发表于 2010-5-31 01:59:29
“有编制的单位”…羡慕…不过不自由。
“仙人跳”其实一般更多指短时间的,比如招ji,正要high,突然其“男友”、“亲兄弟”等破门而入捉奸在床之类的…lz的遭遇纯属诈骗…所以还是AA好,财务要分明,尤其是大陆这样同志结合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
xiaoyuyu
发表于 2010-5-31 20:57:43
哈哈,所以一定要小心结友。对待那些人必要的时候可以报案,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代白
发表于 2010-6-5 19:15:01
我是和朋友觉得不合适,想分手,他不同意,我朋友也这样威胁我,不是别人哦,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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