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之间强奸,有法律依据吗??
同志之间强奸,有法律依据吗?? 应该是没有的吧 没有,除非你小于14岁,不然强了也是白强 1.小于14岁,以猥亵儿童罪论处。2.“强奸”造成伤害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未造成伤害的,不是犯罪。 明白了一些 要想想与之相关所带来的一切,如果你抢劫的对象去法庭告你,引来媒体的大量观注,第二天大街小巷就都是你的消息了,恭喜你,出名了,再想想给你带来的一切后果吧(比让你坐三年牢好痛苦,个人认为) 应该算的,要看司法解释了。 目前強姦罪只針對違背女性意愿發生的性關係.男性的"強姦"男性案例已經不少,但都無法定罪.不過,相信不久會有改變. 可以以故意伤害罪 来定罪 法律上的“强奸”定义即是男方对女方进行的犯罪行为,一般认为男性对男性,或者女性对男性,或者女性对女性,都不能单独构成强奸罪!所以,无论“被强奸”的男性多大,都不构成强奸罪!
男男强奸也是有可能构成别的罪名。
被强奸男性14岁以下的,强奸者可以构成猥亵儿童罪
被强奸男性14岁以上的,强奸行为给被强奸照成重大生理损害的,强奸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致死的,甚至可能构成故意杀人。
若和众人强奸男性的,个人认为亦可构成聚众淫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