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777 发表于 2010-2-22 19:13:53

关于婚前财产婚后是否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请朋友解答

本帖最后由 tho777 于 2010-2-22 19:31 编辑

大家好,我想请问一下, 我现在有套房子,是父母出全资一次性付款买在我名下的(房产证申报只有我一人名字),且房屋已经建成并装修且实际居住两年以上(亲朋及邻居都知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我现在还未耍朋友,但如果以后我结婚了,在婚前没有公证此房为婚前财产,如果房产证在婚后才办下来(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人的名字),那如果以后我离婚的话,房屋是否会被分割。


另外我想问询一下,听朋友说象房子,财物这样的婚前财产在以前的婚姻法中规定结婚8年后成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将会被分割,但现在我国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包括房子等不动产和财物等)在婚前属于男方或女方的,在婚后无论多少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则仍属于婚前所有的一方而不会因离婚而导致婚前财产分割,请问现在的法律到底是怎样规定的? 谢谢!

tho777 发表于 2010-2-22 21:33:33

偶滴神啊~~哪个毕业生的帖子有那么多人回复了为何我的帖子没有兄弟回复呢~~各位兄弟给我解答一下吧

羽白 发表于 2010-2-22 22:04:38

应该是8年的期限吧

★舞、 发表于 2010-2-22 22:12:30

只要房产证登记日期早于结婚证登记日期一般情况下就划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但是为什么两年都没有拿到房产证这是个问题,法律条文上规定的只能从登记日期算合法日期,如果你在领取结婚证后才办理的房产证应该算做共同财产分割。而且如果这房子是按揭贷款购得在婚姻存续期间依然在还贷款的依然算做共同财产离婚时进行分割(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针对你的补充提问:
按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应依据为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新婚姻法已经废除了有关八年后个人财产变共同财产的规定!

★舞、 发表于 2010-2-22 22:16:58

新婚姻法已经废除了有关八年后个人财产变共同财产的规定!

tho777 发表于 2010-2-23 19:50:48

本帖最后由 tho777 于 2010-2-23 19:52 编辑

你好 白银骑士你在上文中说到“法律条文上规定的只能从登记日期算合法日期,如果你在领取结婚证后才办理的房产证应该算做共同财产分割。”但是我国的法律判决应当是以注重事实,就像没有领结婚证但实际男女双方在生活中共同生活,够成了结婚事实一样,应该认定为婚姻关系一样。父母出全资购买的单位福利性房屋并装修且房产证只申报我一人的情况下,且该房屋实际建成并居住有两年的期限,也就是说从这一系列实际情况上来说就应该认定为我的婚前财产,而不应该以单纯的房产证的办理下来的时间为界定而说是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你觉得呢

★舞、 发表于 2010-2-23 21:53:12

在离婚判决中你不知道优先照顾女方和子女?

如果按你的说法法院依然可以认定你们在没领结婚证前就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你们的财产也是共同财产。但是在现在的判决中一般都是以法律认可的国家文书做最基本依据,如果没有了法律认可的国家文书,才能按事实由法院判决。知道了吗?

你在结婚前最好做下公证,或者让与你结婚的对象承认你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当然要让她承认你得想想办法,用用策略。

liangkan520 发表于 2010-2-23 23:00:49

只要房产证登记日期早于结婚证登记日期一般情况下就划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但是为什么两年都没有 ...
★舞、 发表于 2010-2-22 22:12 http://bbs.gaycn.me/images/common/back.gif
你好!
象你说的“如果这房子是按揭贷款购得在婚姻存续期间依然在还贷款的依然算做共同财产离婚时进行分割(有约定的除外)”这个情况,如果在婚姻登记前把贷款还清了,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再然后又拿房子去办新的按揭贷款。。。象这样的情况该住房还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或者有什么办法可以弄成个人财产?

yapi007 发表于 2010-2-23 23:53:51

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婚前购买的房屋,按揭贷款未还清的部分。在婚前公证中明确指出由贷款方完全承担,如离婚法律能认可为一方财产并保护吗?第二、如果在婚前公证中明确指出双方同时放弃继承和分割对方名下的所有财产的权力,并对将来发生的离婚所产生的财产分割进行约定。可以做为离婚协议来执行吗?法律上认可并保护吗?

rainingday 发表于 2010-2-24 01:00:39

这也是我很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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