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囧闻联播:口含精液抓色狼!
南投县一名王姓女子登山时好心搀扶男子林钦厚,却遭到林嫌持刀威胁而为他口交。王女口含部分精液报警,女警用棉花棒采证,验出嫌犯林钦厚的DNA,罪证确凿,林嫌二审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刑八年。检警指出,类似案件发生时,保存现场证据显得十分重要,资深检警以本案野外的地形为例,其实也可将对方的精液吐在树叶或是衣服上,让证物於通风处阴乾,就可顺利采得色狼的DNA。
证据的保存往往是破案关键,例如先前有名被害女子遭恶狼绑架进而性侵,她被关在汽车後行李箱时,急中生智吐了一口痰,并取下一根松脱的螺丝零件,因此让案件得以侦破。 本帖最后由 huo 于 2010-3-15 02:00 编辑
楼主的帖子把我雷的外焦里嫩 五雷轰顶
下次我也用这招。 或者偷拔一根YIN毛。{:4_428:} {:4_422:}把他小JJ咬掉算了 哈哈! 嗨 杯具啊!。。。。。。。。。。。 {:4_432:}来吧 强奸俺吧 那女生很机智啊!!不错 傻瓜,去找个喜欢口交的同志不就得了,为了一时爽快,换来去监狱挨操八年,爽大发了! 8楼的回复比楼主的新闻还雷 太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