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kuu 发表于 2011-2-10 01:42:32

或者偷拔一根YIN毛

茗风 发表于 2011-2-10 07:35:37

万一是女方含血喷人呢?现在要改含精喷人了,又没证人在场,谁知道强迫与否,法律偏向妇女儿童这边的,诬告其强迫,又获得了这么重要的证据,你说洗脱清楚吗?

苹果小生 发表于 2011-2-10 09:00:45

囧囧有神啊

0331 发表于 2011-2-10 12:25:56

         何必呢。    直接咬掉好了。

albert_shen88 发表于 2011-2-12 21:18:37

给力!证据意识还是很强的

joyfun 发表于 2011-2-13 15:16:48

一些不法分子逍遥法外,其实就是因为受害人没有注意证据保存。

brbs320 发表于 2011-2-14 00:27:49

很聪明的人,不管是谁都应该有这这样的意思,既然避免不了,就要尽量采集证据

最后倔强 发表于 2011-4-3 17:25:39

我是来看评论的,哈哈,真搞笑。

蓝色夜风 发表于 2011-4-3 18:03:08

guo ran gou lei~~

叼奶嘴滴寳寳 发表于 2011-4-10 02:29:07

哈哈 ,,,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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