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kuu
发表于 2011-2-10 01:42:32
或者偷拔一根YIN毛
茗风
发表于 2011-2-10 07:35:37
万一是女方含血喷人呢?现在要改含精喷人了,又没证人在场,谁知道强迫与否,法律偏向妇女儿童这边的,诬告其强迫,又获得了这么重要的证据,你说洗脱清楚吗?
苹果小生
发表于 2011-2-10 09:00:45
囧囧有神啊
0331
发表于 2011-2-10 12:25:56
何必呢。 直接咬掉好了。
albert_shen88
发表于 2011-2-12 21:18:37
给力!证据意识还是很强的
joyfun
发表于 2011-2-13 15:16:48
一些不法分子逍遥法外,其实就是因为受害人没有注意证据保存。
brbs320
发表于 2011-2-14 00:27:49
很聪明的人,不管是谁都应该有这这样的意思,既然避免不了,就要尽量采集证据
最后倔强
发表于 2011-4-3 17:25:39
我是来看评论的,哈哈,真搞笑。
蓝色夜风
发表于 2011-4-3 18:03:08
guo ran gou lei~~
叼奶嘴滴寳寳
发表于 2011-4-10 02:29:07
哈哈 ,,,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