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oqingzhong48 发表于 2010-3-25 10:24:10

窃取央视主持“不雅照”案宣判。31岁的黑龙江男子夏云涛获刑5年。


   近日,因上传央视主持人马斌“裸照”并敲诈26万元的“黑客”夏云涛被北京海淀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1月25日,夏云涛在接受审理时,一直重复“我希望自己能早日回来,当面向马斌道歉”,而今,面对5年的囚徒生涯,夏云涛表示不服要上诉。

    首次交易索要80万


    据夏云涛在法庭的供述,2008年9月,他购买了一个可以用于侵入到他人电脑中的黑客病毒软件,并将该病毒软件伪装成一个色情文件,放置于一个色情网站,只要有人点击该文件链接,对方电脑就会敞开“被侵入”之门。


    此后,夏云涛发现一个来自央视梅地亚宾馆的私人账号,通过仔细辨认,夏云涛发现,照片中的人竟是央视主持人马斌!2008年底,夏云涛给马斌打电话和发短信,以“在网上公布裸照”为要挟索要80万元,马斌立即表示“我给你钱”,之后两人讨价还价到26万元,但第一次交易时,夏云涛怕马斌报警,要求更换地点,但马斌没有现身。


    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2009年8月8日,夏云涛将3张马斌的半裸照传到网上,轰动一时。随后,马斌致电夏云涛,称“我服了”,要求再行协商。夏云涛在电话中说:“一口价,50万元。”经过商量,夏云涛同意以40万元卖掉剩下的照片。马斌就此报警,警方于8月12日,将夏云涛抓获。


    今年1月25日,夏云涛在海淀区法院接受审理,他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但他辩解自己只是怀着恶作剧的心态,“我希望自己能早日回来,当面向马斌道歉。”但经过近两个月的审理,海淀法院认为夏云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将他人隐私照片公布于互联网上相要挟,敲诈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所以做出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对此,夏云涛表示不服,要上诉。(记者肖姗姗)


    最新进展>>>


    从央视消失马斌要去山东卫视?


    自“裸照门”爆发后,马斌就从央视荧屏上消失了,他的节目《马斌读报》也改成了《读报时间》。据悉,马斌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在央视出现了,至于是否辞职,央视不愿回应。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马斌今年可能会去山东卫视,担任一档娱乐节目的评委。昨晚,记者致电山东卫视国际部宋红闯,他表示不知情,“我没有听说他要来。”但他对“马斌”这个人表现出谨慎的态度:“这种事不要乱写,不好。”截至昨晚10时,马斌的电话始终处于关闭状态,无法得知他对宣判的态度和感受。

pybk168a 发表于 2010-3-25 19:56:34

这么乱的世道啊以后要谨慎了。。。。。。。。。。。。。。。。。。。

风一样的男人 发表于 2010-3-26 11:17:28

还有天理吗。。有人做了还不准许人说啊。。真是。中国的民主啊,,,不知道的还有多少年才可以。。。

代白 发表于 2010-3-26 13:23:53

其实,网上也只有他的半裸照,并没有看到关键部分,被叛还是有点重了哈

tobeloved 发表于 2010-3-29 17:01:07

做人要厚道哦的

lzlz007m 发表于 2010-12-20 22:17:05

窃国者诸侯,窃钩者诛,历史从来就这样的

phlis 发表于 2010-12-25 21:30:31

勒索本来就不对

温明 发表于 2010-12-26 18:58:55

马斌去了凤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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