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olo_qc 发表于 2010-6-13 19:32:51

公安厅灵异档案

档案一 火刑
早在1986年,北京市就率先实行强制火葬政策(汉族)。时至今日,殡葬改革已开展至全国,骨灰盒几乎是现今每一个中国人的最终归宿。对比土葬,火葬的 确有不少优胜之处,能有效防止病毒传播,更能节省大量土地。但在中华数千年的文化中,为何一直都是以土葬为主,火葬在史书中甚至鲜有提及呢?
祖先的智慧是不容忽视的,现代所谓的科学与数千年的智慧沉淀相比,无异于管中窥豹。
巡警队的小张带来一个老头子,他说这个老头子三番四次地跟火葬场唱对台戏,四处劝说别人不要把先人的遗体火化。这可是跟中央提倡殡葬政策背道而弛,但对 付一个顽固的老人,别说使用武力,语气不客气点也不行。巡警队的萧队长跟我有点“交情”,这块硬骨头,他当然得掉给我啃了。
小张挺有礼貌的,给我递烟点火,客套两句就火烧屁股似的溜走了,留下这块老骨头给我慢慢享受。
老人家大多喜欢喝茶,所以我泡了壶十年普洱,打算跟老头子消磨一个下午。反而别的工作已交给其他队员去办,我能名正言顺的偷懒,细想起来,我好像很久也没放过假。当然,我的下属也一样。
我和这位姓林的老头子就对坐在办公室入口处的茶几前,整个办公室就只有我们两人,很安静。这样的气氛很好,很适合聊天。
我给林伯递了根烟,但他说已经戒烟多时了,我笑说:“我爷爷今年九十六了,还每天抽两包烟呢,他已经抽了超过一个甲子了。”
其实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想抽烟,但如果对方不抽,我也不方便抽,毕竟现在是我的上班时间。林伯犹豫片刻,还是接过我的香烟,我立刻给他点上,不让他有后悔的机会。
林伯深深地吸了口烟,惬意地闭上双目,仰天吐出长长的烟柱,然后对我说:“你爷爷百年后,千万别火化。”
我真有点想吐血,爷爷已经是个百岁老人了,“百年”这个词实在不适合用在他身上。但林伯显然没注意到这点,接着又说:“对先人来说,火化不是一种殡葬方式,而是一种酷刑。”
“何以见得呢?现在我国有十三亿人口,如果不推行火葬,那以后大部分人都得住到墓地里。”我说。
“我年青时也是这么想。”
“为何现在不这么想呢?”
“如果你在火葬场工作过,你知道火化是一件多恐怖的事情。小朋友,让我告诉你一个故事吧……”林伯闭上双眼,像是回忆很遥远的过去,片刻之后道:“大概二十年前吧,那时北京开始推行火葬,省政府也响应号召出资建了个火葬场。
“因为在火葬场工作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愿意到这里工作的人没几个,而且当时正值经济起飞,是个当乞丐也能锦衣肉食的年代,要找人来这里工作谈何容易呢!
“后来,火葬场好不容易才找来两个人,一个是老陈,另一个就是我。我们俩本来是‘捡骨’的,就是那种替别人把已入土两三年的先人骸骨取出,装入宝塔供奉的人。因为我们本来就是终日与死人打交道,加上火葬场也与政府沾上边,福利挺好的,所以我们就进去工作了。
“当时,火葬是自愿性的,虽然政府有补贴,但是愿意送先人遗体来火化的没几个。因此,虽然火葬场就只有我们俩,但工作还是挺轻松的。我还经常开玩笑说,没有比这份工作更好的活儿。直至那一天之前,我也经常这么说……”
林伯突然沉默起来,从他脸上的表情看来,似乎在回想起一些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回忆。我一直都认为,要让一个男人放松,最好的方法就是给他一根香烟。
林伯吸了口烟后,继续说道:“我记得很清楚,虽然已经过了快二十年,但我还是记得很清楚。那天,天色很阴沉,很压抑,太阳被厚厚的云层完全掩挡住。虽然 那时是早上十点左右,但我也得把火葬场的灯全都开着,因为我们需要火化要一具遗体。那是一具老党员的遗体,其实那年头愿意火葬的都是些老党员、老革命。听 说他是自然老死的,在和孙子散步时,突然说觉得很累,累得站不起来,就坐在地上睡着了。然而这一睡,就再没有醒过来。
“没有大堆大推的纸扎品,也没有一袋袋的香烛冥镪,只有几束鲜花。我想这位安静地躺在廉价棺木内的老党员,生前一定是个清官,所以我和老陈做事时特别小心,希望他能舒舒服服地走完这最后一程。
“现在的火葬场都是不让家属观看火化过程的,就算看也得隔着厚厚的玻璃。但在当时则没有这样的规定,家属要看的话,我们会让他们派三两个代表看,只要不妨碍我们的工作就行了。
“我们小心地把老党员的遗体搬进火化炉,关紧炉盖,一切都跟平时没两样,只要一按点火键,半小时后,遗体就会化成一堆灰烬。可是,可是可怕的事情就在我 按下点火键之后发生了。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当我按下点火键不久,火化炉里传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吼叫,在这之前,我从未听过如此恐怖的叫声,仿佛是从地狱 深处传出来。
“我和老陈都是终日与死人打交道的人,但也吓得几差点没尿出来。老党员的儿子及儿媳当时也在场,儿媳吓得跌坐地上,儿子呆了片刻突然大叫‘爸还活着’,接着就想冲上前打开火化炉的炉盖。
“老陈见状扑上去推开他,大骂‘你不想活了,现在打开炉盖,我们都会被烧死’。他说得没错,火化炉是全自动的,按下点火键就不能停下来,如果强行打开炉盖,炉里上千度的火焰会喷出来,就算不把我们烧死,也得烧成残废。
“但儿子可不管这些,与老陈打起来,不停说他父亲还活着,我们是杀人凶手之类的话。我见老陈有点拗不过他,就上前帮忙把他按下来。直至火化炉里再也没有传出那可怕的叫声。”
林伯双手抚脸,把这段往事说出来,是释放感情,还是往伤口撒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现在需要香烟。为林伯点燃香烟后,他又继续说:“事情后来闹得很 大,但最终还是给压下来了。毕竟,这事要是传开了,殡葬改革就不可能再进行了。之后,上面下了规定严禁外人进入火化室观看火化的过程。虽然没有家属在旁, 但我和老陈每次火化遗体时,同样是心惊胆战……
“我算过,大概每火化三十具尸体,就出现一次老党员那样的情况。这二十年来,我不知道亲手烧死了多少人,我觉得自己的双手沾满鲜血,我是个杀人魔王,啊……”林伯突然失控,仰天吼叫。
我把失控林伯制服,虽然他精神似乎有点问题,但并没多大攻击性。从医院得来的资料证实林伯三年前因精神病需长期住院,半年前病情出现好转,便回家休养。
从林伯家人口中得知,他的确在火葬场工作了十多年,直至三年前,同在火葬场工作的老陈以自焚的方式自杀之后,他的精神就开始出现问题。
我就此事向一位法医讨教,他说:“知道什么是假死吗?那是低等生物一种自我保护的原始本能,当遇到恶劣环境时,身体机能将会出现接近停顿的状态,跟真正的死亡极为相似。”
“人类也会出现假死状态吗?”我问。
“理论上不会,但是古今中外关于人类假死的记载屡见不鲜,不过总是把原因归咎于返祖现象,我个人认为并非如此。比如林伯所说的那个老党员,他并不是因为 身体机能衰退而自然死亡,而是因为脑溢血或者其它突发性病因而引致濒死状态,继而激发出他的原始本能,进入假死状态以保存性命。但假死与真正的死亡从表面 上看来,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就算经验丰富的老医师也难以分辨。可是在火化炉内受到高温刺激,老党员立刻就从假死中苏醒过来……"
“唉,可怜的林伯,他因此背负上了错不在他的心灵的罪责!”
我们同时陷入了沉默。

lololo_qc 发表于 2010-6-13 19:37:05

档案二 八棺尸场
某大型综合性商业广场位处寸土寸金的省会城区中心旺地,内有铺位近千,门外车水马龙、人流如鲫,但场内人客却凤毛麟角。广场开业至今已六载有余,但仍有大量铺位闲置,场内之冷清与场外天天如同庆典之热闹相比,犹如阴阳二界之别!
如果场内的冷清只是经营不善,那也没什么特别的,每天也有商场开业结业,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人客稀少的原因是因为场内屡次发生“飞人”事件,那就不 一样了。广场虽然占地甚广,但并不算高,而且一般人只能上到五楼,可是这里的四五楼却成为当地的自杀圣地,经常会有人在四楼或五楼跳下广场中央的大堂,当 众表演“天外飞仙”。虽然死者都只是从四五楼坠下负一层的大堂,加起来最多也就是六层的高度,但是大堂的云石地板冰冷而坚硬,摔下来的死者基本上都得用铲 子来处理。
经常有人在这里自杀,虽然给警方带来不少麻烦,但一心求死的人,就算不死在这里自杀,也会另觅死处,所以警方没对广场作任何处理,只是让保安多些注意在四五楼护栏前徘徊的人。
向老板的出现,使自杀事情蒙上一层诡异的面纱,他是广场的一名档主,生意虽然不太好,但日子还算过得去,可是昨天他却无缘无故地从五楼跳下来,幸好当时 大堂正有商家搞速销活动,他并没直接摔到地板上,而是落在一堆杂物中,骨头虽然摔断了好几根,幸亏性命还是保住了。然而,在做笔录的时候,他却声称自己并 非自杀,而是被推下楼的,更说推他的不是人而是鬼。
在抵达医院之前,我粗略了解过向老板的情况,他是个普通商人,不炒股不赌博,没负债也没买过保险,家庭关系和睦,近期亦没有与他人发生过争执,的确没有任何自杀的理由。医院方面也表示,他的精神状态良好,不像有妄想症之类的精神病。
我看见向老板时,他正躺在病床上,手脚都打了石膏,但他的思维很清晰,似乎没伤及脑袋。我和他聊了两句,话盒子就打开了,也许生意人大多都这样,他不但告诉我事情的经过,还告诉我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
向老板说:“我是第一批进入广场的档主,开店已经六年多了,虽然广场比较冷清,但毕竟处于黄金地段,破船也有三斤钉,虽然赚不了大钱,但也不至于会亏本。因此,我就熬下来了,不知不觉就熬了六年多。
“广场经常会有人跳楼,开始时我只是埋怨会影响生意,并没往别的方面想。后来,跳楼的人多了,就有人说广场的风水不好,还有人绘声绘色地说,广场在挖地 基时挖出八副棺材,说要死八个人才不会再有人跳楼。可是,广场每年都有好几个人跳楼,单是去年就死了七个,早就超过八个了。后来,又有人说广场楼顶上那个 牌匾,以草书写的广场名字中的‘广’字,看上去就像个‘尸’字,因此有不少人暗地里叫广场做‘八棺尸场’。
“我们做生意的,对这种事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几乎所有档主都在店门口挂上八卦或贴上灵符辟邪,我的店里也挂了个八卦。
“八卦挂了一段时间就会变黑,听说是因为挡住了煞气才会变成这样,如果完全变成黑色还不更换的话,就不但不能辟邪,还会招祸。所以,每隔一两年,我就会 把八卦换掉。昨天,我看见八卦已经很黑了,就买了个新的准备更换,可是刚把旧的摘下来,就有客人来了,我只好先去招呼客人,转过头来就把这事给忘了。
“过了没多久,我好像听见有人叫我,当时感觉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跟着声音走。一直走上五楼,当我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来到五楼的护栏前 面,并且爬了上去。我当时吓了一大跳,正想爬下来的时候,突然有只很冰凉的手往我背后推了一下,虽然隔着衣服,但还觉得整个背脊都像结冰一样冷。还没明白 是什么回事就掉下大堂里去了,幸好当时大堂有商家在搞速销,那些用来撑场面的空箱子堆得蛮高的,我摔到那堆空箱子上才能把小命保住。”
根 据向老板提供的线索,我对此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广场在挖地基时的确曾挖出了八副棺材。虽然棺材都是破旧不堪,但上面的木钉却光可照人,并刻有怪异的花纹, 崭新得如刚钉上去,没人知道是用什么木做的。棺材内的尸体已经完全腐化,只剩下枯骨。可是除骨头外,棺内还有数道尚未化掉的道符。
建筑商当时通知了派出所,但派出所对此一无所知,既不知道棺材是何时下葬此地,更不知道所葬何人。于是,便当作无主坟处理,直到拉到火葬场火化。
事后,建筑商为求让工人安心工作,就请道士到工地做场法事。但请来的道士在了解情况后,就说一定要将八副棺材放回原来的位置,因为这是一种清代的阵法,棺材一旦埋下,就千年万年也不能挖出,连移动也不行,否则就要死八个人。
建筑商认为道士鬼话连篇,只不过是想把牛皮吹到天上,多骗几个钱罢了。况且,那八副棺材早就烧掉了,想放回原位也不可能,所以就想给道士塞点钱,叫他别乱说话,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好了。道士被建筑商气得瞪眼吹须,二话不说便拂袖而去。
道士走后,建筑商骗工人说已经没事了,可以继续开工。工人信以为真,就继续工程,可是广场还没建成,就有一个工人离奇地死掉。工地死人是常见的事情,所以并没引起关注,只当作一般事故了事。
广场落成后,因其地处黄金旺地,所以招商场面很火爆,没多久就把所有铺位租出,其中还不乏肯德基、必胜客等大户。然而,广场开业不足一年,就发了好几宗 跳楼事件,死者当中还有些是广场的档主。随后,广场更成为跳楼圣地,当地人说起广场,第一时间想到的必定是跳楼。因此,不少商户陆续退场,致使广场日渐冷 清。
有传闻说,部分参与广场工程的工人,经常会作恶梦,梦见自己在广场被人推下楼,或其它原因死在广场的大堂中。还有一个传闻,就是广场 附近有一所中学,其中几个班级的窗户正对着广场。传闻每次有人跳楼时,这几个班级的学生都能看见广场上方出现一朵乌云,乌云的大小比广场面积略小,正好停 在广场上方,既不飘走,也久久不散。而附近却是晴空万里,别说乌云,连白云也不多。虽然这些只是传言不可尽信,但挖出八棺一事,派出所里有详细记录,是千 真万确的事情,只是政府为免引起群众恐慌,而刻意隐瞒而已。
我询问过一些在广场工作的人,在四楼酒吧工作的小红说:“广场在晚上感觉蛮阴 森的,而且经常会听见三楼有很嘈吵的声音,但三楼的商铺晚上都不开门营业,人影也没一个,不知道声音是那里来的。还有,要是从护栏旁边往大堂看下去,就会 有一种想跳下去的冲动,所以我们都不敢靠近护栏,尤其是单独一个人的时候……”
广场有问题是肯定的,但是有什么问题却不好说,更别谈解决方法。我们一队人搔穿脑袋也想不出端倪,只好去拜访一位较有名气的道士,听取他的意见。
刚向道士说明来意,他就摇头叹息:“这个广场本来就不该建,现在除非把它拆掉,否则还会继续有人死在那里。”
我请他详细说明,他说:“那一区是龙脉所在,因此人流如鲫,自古就是经商旺地。但广场的位置处于八颗龙牙之上,而龙牙又是暴戾之气最盛的地方,频现血光 是必然的。清朝时,有一位高人以‘八棺镇邪’之术,将八具穷凶极恶的死囚尸体入棺,埋葬在八颗龙牙的位置上。原理相当于把安慰奶嘴放在婴儿口里,让恶龙安 然入睡,暂不作恶害人。
“然而阵法一成,八副棺材及里面的尸体一千年一万年也不能动,动了必然会使恶龙惊醒,轻则为祸一时,重则祸害一方。现在恶龙不但被惊醒了,还连口里的‘奶嘴’也被抢走,它只是偶尔害一两个人当作打牙祭已经很不错了。”
我问他有没有解决的方法,他说:“除非把广场拆了,再施以‘八棺镇邪’之术,否则还会继续死人。”
我把所有收集到的资料提交给上级,上级的回应只有两个字——保密!也就是说,这事将会不了了之,广场仍会继续经营,继续有人跳楼。
我能理解上级决定,毕竟清拆广场将会触动一大群人的利益,而且也等于承认广场闹鬼的传闻,还可能使众多官员被拉下来,我想这才是重点。
正所谓,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一年多死几个人不算什么,但被拉下马,或政绩上蒙上污点,却是关系自己的一生的大事。孰轻孰重,当权者自有判断,平民百姓除了无奈接受,还能怎样?
倘若在您所居住的地方附近有一个如上文所言的广场,劝君务必退避三舍,免得招来横祸。请注意,本文并非一个“故事”。



317900 发表于 2010-6-13 19:59:20

还有么,怎么就两篇呀

Herman 发表于 2010-6-13 22:17:57

赞一个{:4_432:}

夏日多雨 发表于 2010-6-16 17:33:58

有些不可思意呀!

zy8490651 发表于 2010-10-29 22:53:34

那个广场是广州上下九路商业步行街的荔湾广场…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在百度上搜搜《荔湾尸场》

我是中国人 发表于 2010-11-7 22:17:04

这第二篇讲的很神啊。

契阔 发表于 2010-11-18 14:08:59

真是够惊悚的了

契阔 发表于 2010-11-18 14:09:19

真是够惊悚的了

契阔 发表于 2010-11-18 14:09:40

真是够惊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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