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干面 发表于 2010-9-27 22:47:39

zarn 发表于 2010-9-26 18: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讲一下我的看法。
我觉得任何东西特别是牵扯到定罪量刑的问题一定是要有足够事实依据和一定的危害后果( ...

恩,你说的很有道理!
这件事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了,其实也差不多烟消云散了!
因为我一直耿耿于怀,自己又把旧事重提,其实是我自己心眼太小。
如果当时遭到污蔑时,我能及时要求管理员删除造谣的帖子,并且发贴声明自己是遭到诽谤的,那么一切事情就都解决了!
可是当时我错误的以为:只要“清者自清”,就不用去管它!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幼稚的,当谣言发生的时候,沉默是最大的错误,相当于就是默认!
是我太天真了,没有去理会他们,才造成名誉受损!
现在我明白了:当一个人的尊严受到侮辱时,就应该站起来去呵斥!并且及时通过法律去制裁造谣的人,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绝对不能够沉默和放弃!
通过这次发贴,我发泄了心中积压的怨气,打开了纠结一年的心结,我想我是开始变得成熟了!
所以谢谢你的意见,我会重新好好做人,打开心扉,寻找新的人生和新的幸福!
{:3_415:}

zarn 发表于 2010-9-28 06:22:10

热干面 发表于 2010-9-27 22: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恩,你说的很有道理!
这件事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了,其实也差不多烟消云散了!
因为我一直耿耿于怀,自己 ...

呵呵,好好做人。本来也不是坏人。
祝你开心{:4_435:}

hostman 发表于 2010-9-29 11:38:20

楼主,别生气了。网上无耻的人太多了,因为他们多半是无能的人,在现实社会中很猥琐,所以在网上就大肆攻击别人。

所谓朋友能交到一个也知足的。那些垃圾何必理会呢?

像你这样真实的人不多啊。可惜太远了,不然就和你交朋友了。

gxq 发表于 2011-2-3 08:17:05

首席行政官是对的!坚决支持首席行政官!!!!!!!!!

一脸幽梦 发表于 2011-2-8 11:59:25

有些人很无聊,是非不懂

茗风 发表于 2011-2-15 00:38:00

本帖最后由 茗风 于 2011-2-15 00:39 编辑

你可以告帖出诽谤帖子的网站,要他们去顺带举证那些匿名帖子的IP,因为版主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让这些诽谤、诋毁个人名誉的帖子跟帖发出,即便是真有艾滋病,也是个人隐私,诸如在医院看病,都不能随便讲艾滋病患者的病历名字公开,何况你没有。要他们在网站和媒体上公开道歉,并可追究其民事赔偿。撤销对你的影响。不过你事先要做好准备,一旦告了,也等于公开自己同志身份了,庭审的时候你可以选择无旁听宣判。

dujun1128 发表于 2011-3-9 12:06:42

没事撑的。好好做人开心快乐。。。同志为何为难同志

star000 发表于 2011-3-28 14:44:41

这个热干面,是康熙贴吧里面那个热干面么,汗·~~

zzy90984 发表于 2011-11-20 21:33:29

不要理睬就是了

神勇小百 发表于 2011-11-21 00:43:41

我只能说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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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有网友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网友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