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riusboy 发表于 2010-10-15 05: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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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iriusboy 于 2013-2-15 12:04 编辑

敲开宾馆的房间门,里面几名男青年神情慌张、衣衫不整——警方的一次查房,意外地获得了一起聚众淫乱案件的线索,并根据这个线索抓获4名男子。近日,南京首例同性聚众淫乱案件宣判,三人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缓刑,一人被判拘役并处缓刑。这4名被告人中,两人拥有大专学历,两人拥有研究生学历,而且都有不错的工作。他们走上这条路,有的是因为工作压力大需要宣泄,有的则是因为好奇。

□通讯员 柏研 快报记者 马乐乐

[偶然破案]

警察查房查出同性淫乱

去年11月26日,南京月牙湖派出所民警在一家宾馆巡逻盘查,敲开一个房间的门后,发现里面有几名神情慌张、衣衫不整的男青年。民警还发现房内有几个未曾使用的安全套,便对他们进行盘问。这些男青年承认都是同性爱,开房准备进行淫乱活动。随后民警将他们带到派出所调查,得知有个叫梁成的男青年也组织过这种活动,于是将梁成叫到派出所。

梁成今年25岁,他交代了自己曾两次与张强等人在宾馆淫乱的事实。当晚张强就被传唤,同样也如实交代。这事牵扯出来的人越来越多,李华、钱大平等十多人陆续被派出所传唤。

经过审查,这些人的行为均构成聚众淫乱,而张强等4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参加淫乱活动次数最多的张强被执行逮捕,其余几人则被取保候审。

[案件判决]

4人获刑,轻微者未被诉

参与聚众淫乱的这十多人中,有些因为情节轻微,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南京白下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强等4人行为已经涉嫌聚众淫乱罪,并在今年8月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4个被告人对检方的指控都表示没有意见,表示自己缺乏法律知识,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他们的律师也没有做无罪辩护,而是着重向法庭指出,此案中存在自首、初犯、过去表现良好等情节因素。

“我的所作所为,对不起我的父母。”在法庭陈述的最后阶段,泪流满面的钱大平背起了唐诗《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白下区法院审理后认定,张强等4人组织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并于近日作出判决:张强等三人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缓刑,钱大平则被判拘役并处缓刑。(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案中人物

围观一次便不再拒绝

人物:某科技公司白领张强

加入原因:工作压力大要宣泄

南京人张强今年26岁,目前在一家高科技公司供职。在女孩们看来,长相帅气、工作稳定的张强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然而,外表光鲜的张强也有自己的难言之隐:他只对男性感兴趣。

在一家“同志”网站的社区里,张强很快就交到了一些朋友。在朋友互相介绍下,他又进入过“同志类”的QQ群,后来还和网友聚在一起吃饭。张强在QQ群看到有人提议大家一起玩一夜情。张强并非没有过同性之爱的经历,但是多人一起发生性行为,还是让他一度觉得不可思议。然而,仅仅在一次羞答答的围观后,他就不再拒绝,“主要是工作压力太大,想通过这种方式宣泄。”

他有女友还与同性“活动”

人物:某公司部门经理钱大平

加入原因:好奇

30岁的钱大平是南京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这家公司的客户都是老外,隶属于江苏某大型国企,实力非常雄厚。在南京一所知名高校读本科和研究生时,他就是优秀的学生干部。

与张强等人不同,钱大平有自己的女友,不过他内心深处很认可同性爱。钱大平表示,自己是在20岁时了解到同性爱的,后来接触到一些同性爱人群,对这种事比较认同。抱着好奇和刺激的心理,钱大平参加了张强等人组织的活动。

去年9月23日,钱大平开了房间,叫来网友“月光”。两人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很快房间里就站着5个男人……

阅读延伸

专家:心理压力或致聚众淫乱

南京鼓楼医院医学心理科主任曹秋云表示,我国的传统文化对同性取向的不认可,以及由于我国法律只承认一男一女之间的夫妻关系,造成同性爱人群一直处于比较隐秘的状态。

“正是由于他们的感情很难得到公众的承认,造成同性爱人群常常处于比较沉重的心理压力之中。”曹秋云说,由于处在隐蔽状态中,同性之间很难有固定的性伴侣,造成同性爱人群感情上和生理上的难以满足。她认为,聚众淫乱活动与这样的心理压力很可能存在一定的联系。

在曹秋云的印象中,曾经有同性取向的人求医,表示希望过上平静的生活,她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逐渐使其摆脱心理阴影。她建议如果同性爱如果有主动就医的欲望,完全可以去医院接受心理疏导,获得心理健康。

百衲本 发表于 2010-10-15 08:27:04

本帖最后由 百衲本 于 2010-10-15 08:29 编辑

看来写这个报道的记者有点问题,估计是记者念书的时候没有接受什么教育,多数性向和价值观不一定对,少数不一定错,至于这几个人“淫乱”,只要他们不去拆迁别人家的房子,不去开宝马撞孕妇,不去砸小民的地摊,谁会去关心他们是什么原因“淫乱”,心理压力还是生理能量???!!!{:4_437:}

睡美男 发表于 2010-10-15 08:54:01

他们并没有过错啊,为什么判的那么重。中国的司法啊。

ayxinxin 发表于 2010-10-15 09:22:29

我感觉不错 就应该这样 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都不应该发生这种事

yongeer 发表于 2010-10-15 11:10:38

早上打开百度新闻看到了这个报道,就郁闷了我一早晨起来。

虽然我不赞成这几个人出去开房,还搞个4P,尽管这样的事情不在少数,只是圈外人大惊小怪而已了。。但是做为G圈中的一分子,我真不明白这四个人是什么脑袋,竟然还招供,活腻味了?还是嫌4P不刺激,搞到公安局去找找乐子?

我不提倡让你们去搞多P,但是既然被抓住了,能不能为众多的G友们考虑考虑?人家敲个门你不会把衣服穿好了再去开门?我不相信在你穿个衣服的同时警察就会破门冲进来,OK,就算你没穿好,那警察一问你就全招?真不知道这四个高学历的人才是不是读书读傻了,四个男的,能用的借口一堆,凭什么说是聚众淫乱?

早上的一条这样的新闻,又把同性问题推到风口浪尖,本身大多数人就对同志存在很大的偏见,虽然很多朋友说不在乎那些常人的眼光,话是这么说,谁又不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支持呢? 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去争取同性爱婚姻的立法问题。

真的希望这些朋友在做事的时候能考虑考虑,你代表的不是一个人,是我们这一个群体,一个在现在为止还比较弱势的群体。

mozhenfeng 发表于 2010-10-15 15:43:23

对啊,我也同意4楼的看法
发现里面有几名神情慌张、衣衫不整的男青年。民警还发现房内有几个未曾使用的安全套,便对他们进行盘问。这些男青年承认都是同性爱,开房准备进行淫乱活动。
本来警察的证据就很少很牵强,你自己却认了...
宾馆客房里衣衫不整的男青年??要衣衫不整吗?警察查房,一个个穿上内内就好了,干什么那么夸张?
有次同同事出差,(正常的)警察查房,我们不是穿着内内开门,有什么好奇怪的?

YGWG 发表于 2011-2-23 13:31:56

草~~为什么要承认呢

crazygay 发表于 2011-2-23 14:20:56

可能是还有没来的,所以兴冲冲地去开门了吧!

佐治小子 发表于 2011-4-11 18:55:57

中国的法就是这么的脑残。杀人放火的不管。就管这些破事。

npu 发表于 2011-4-12 10:14:49

呵呵,我们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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