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aini1195 发表于 2011-6-4 19:23:02

戒除淫邪 积累阴德

淫邪可以说是消耗精气,耗损阴德最快的方法。淫邪会影响一个人的精气神,使人整体变得形容猥琐,同时自恋/孤僻/不爱与人交往。
佛经上说渔猎男色者,下抱柱地狱。悔改之,复得功禄。
希望广大同志朋友,能够该过自新,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冥罚淫律篇:
  从来恶孽,惟淫为大,阳罪甚重,冥罚尤严,为罚极多,爰撮要端,见此篇者,各宜戒勉。
  乱伦之人:永闭地狱,有害人命者,死遭雷击,戏尸之人,与此同罪。已受阳罚,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强奸寡妇:当身绝嗣,受苦圠狱,历五百劫,转为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为人,为娼妓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  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也。阴司受罪,非比阳世,虽刑罚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复还人形,刑戮如前状,历劫既满,此 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狱刑罚,尝见《洞冥记》中,详载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后自抵除减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解至各殿,须历受 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若乱伦更入乱伦等狱。或永闭地狱,受诸刑罪。盖刑罚于淫孽,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 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系投生一次,为一劫也。又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 见善恶分明爽毫发,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征也。
  诱奸寡妇: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残疾身。已受阳罚,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调奸寡妇:三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三百卣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劫。再转为人,为贫贱身。已受阳罚,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强奸处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奴仆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诱奸处女: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二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疾病身。已受阳罚,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调奸处女: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强奸室妇: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隶卒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诱奸室妇: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幤即受苦于地狱,个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调奸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条(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异姓,若属亲戚,加倍治罪。有服之亲,罪次乱伦;若在丧中,罪加三等。无论仆妇,无论奴婢,奸淫之罪,俱照上论。奸事未成,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论。
  淫一娼妓:减寿半年,染恶疾者,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兔去减寿,遗一子女,为兽一世,若能改悔,免为走兽。
  渔猎男色(此即同性爱者):与妇女同。十六以上照处女论,十六以下,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淫娼论。
  造淫书者:减寿二纪,若有因阅书造成淫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扬一淫事: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谈闺阁者,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凡奸淫之事: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奸淫处奣: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诱奸调奸,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凡娶一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凡朋友相见:谈淫佚之事者,三次,减寿一月。致人有淫事者,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减寿半月。若假托殷勤,实存恶意者,一次,减寿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听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淫戏者,一次,减寿一算,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凡喜看淫书者: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凡诱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仆类者亦同。
  陆判官云:按此冥罚,各淫罪固难稍宽,而乱伦之罪尤重,无论以卑凌尊,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今日世风大坏,犯此者每出于仕宦之家,读书之子,相染日久,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 诸神仙不得已,奏明
   玉帝将冥罚明传阳世,不必隐讳,其有见此冥罚,而知悔改者,减罪。行忠孝者,减罪。积功德者,减罪。若见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毁谤者,定遭恶报或雷击, 或有见此篇遵信而广传者,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 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仕宦,抵传百人。此皆经 孚佑帝君奏明
  玉帝,照准施行。
  谨  按:《金科辑 要》,系清咸丰六年, 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 上帝所定,秘之玉箧, 文帝恳求 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 恶,降灮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 文武二帝,恳蒙 玉帝准后,颁《轮科》彠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 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 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

bingfanhero 发表于 2011-6-17 00:02:23

阿弥陀佛,格物致知,改造命运。

hstx 发表于 2011-6-17 14:14:05

阿弥陀佛。愿佛菩萨加持罪弟子,早日断除淫邪之心!

cooller 发表于 2011-6-25 14:48:48

万恶淫为首

突然累了 发表于 2011-6-25 17:15:42

生亦何欢,残生无乐,不如得过且过。

不得不GAY 发表于 2011-8-23 12:21:49

LZ看GV 算 喜听淫戏 还是 喜看淫书 啊
双击视频的时候 算 点淫戏?

bingfanhero 发表于 2011-8-23 22:11:25

阿弥陀佛
未来看我的.

12十二 发表于 2011-8-23 22:38:38

本帖最后由 12十二 于 2011-8-23 22:39 编辑

实在忍无可忍,这个帖子根本不是佛教的,按佛教的说法,这是个典型的附佛外道,魔子的玩意!建议版主删除,楼主请立刻离开,别在这里误导害人!

12十二 发表于 2011-8-24 16:06:00

当然,必须说明,提倡不邪淫,是对的,但以邪魔外道冒充佛教,这可就大不对了!

allenwang0616 发表于 2011-8-27 01:37:48

里面有道教的东西融入了 文昌帝君阴骘文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戒除淫邪 积累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