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辞职问题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在上海工作,向单位提出辞职报告已一月有余,但是单位一直不同意我辞职,说要等半年以后,所以我不能去新单位报道。请问这种情况能向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吗?如果能申请仲裁,一般会如何判决? 书面报告提交了没有?提交了满15天就可以,但是另,你原合同是否有离职约定或者赔偿的约定? 书面报告已提交一月余。原合同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对于乙方离职规定“协商”处理,无赔偿要求。但我认为单位现在就是利用这个模糊的规定卡着我不让我走,也不给我明确的离职时间,根本没有协商的诚意。如果等足六个月,那是我不能接受的。问题是我如果提请劳动仲裁,获得支持的可能性大吗? 没有人给我出个主意吗?很烦恼! 事业单位不错的啊。怎么想到辞职了。不过好像交了辞职信一个月就能走人了吧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