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花园 发表于 2011-11-5 10:20:04

同性爱个案咨询及其感悟

一、求助者资料

    梦梦,女,15岁,初三,喜欢女孩,和一女孩关系密切,本人想做变性手术,并多次以自杀要挟父母,父母因此苦恼求助,花费巨大但无任何效果,十一月,来找美龄老师求助。

二、首次咨询

    求助者与父亲一起来到美龄心理咨询,求助者进入咨询室做咨询,其父在大厅等待。我也无事与其父交流起来,其父亲说他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儿就是现在来做咨询这个,还有一个儿子,较小,性格比起姐姐来显得安静很多,女儿性格太淘气了。
我问“女儿在小时侯是什么样子?”父亲说小时候也像个女孩,挺文静的,就在最近两三年和一些不好的孩子在一起玩,都是些有不良习惯的男孩子们在一起,也养成了抽烟喝酒的坏毛病,常喜欢男孩装扮,喜爱一个女孩,感觉这样不是一般问题,曾经认为不是什么大问题,现在想来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
一会儿韩老师从咨询室出来需要与其父亲沟通,韩老师让我进咨询室培咨客小梦,别让她出来。我进入咨询室同小梦做在沙发上,这是才详细观察了她,她头发很短,留得毛寸发型,上衣白色夹克,牛仔男裤,运动鞋,上衣领子翻起来挡住大半个脸,看着我不做声。我关切问她一些问题,一会儿她不那么紧张了,我们随意聊着,聊一些她感兴趣的话题,她慢慢健谈起来。我感觉他真像一个男孩子,从谈话的声音到整个外表以及内容都像男孩。如果不事先知道他是女孩,我很可能会把她看做男孩。
女孩做完咨询出来后,我们在大厅又聊了一些,她说她很痛苦,别人都不知道她的痛苦,所以很喜欢伤感的歌曲。我们还想继续谈,其父和韩老师谈完出来。韩老师让我临分别时与女孩拥抱一下,我上前叫住女孩,走近她并向她伸出双臂,女孩向后推我并躲开。我就随手与女孩握手言别。我感觉她还不习惯这样的方式。

三、乍起风波

1、女孩拿钱离家出走

   韩老师为女孩设计了一整套精密设计的咨询方案,就在明天要做第二次咨询时,上午8点梦梦的父亲突然打电话来说女孩离家出走了,从家偷偷拿走5000元钱不知去向。

2、我要自杀

   晚上九点多时,离家出走不知去向的女孩突然打电话给韩老师说要自杀,一会儿说自己在这个城市一会儿说自己在另一个城市,具体地点不得而知。韩老师一边稳定女孩的情绪,一边安排与其父亲联系。

3、自杀救助

    经过三天两夜时间里的多次沟通,女孩情绪稳定下来,并愿意与韩老师见面,但不见其他任何人。韩老师让其放心,下午6点左右女孩如约来了,还有两个男孩随同。韩老师安排两个男孩在接待大厅下棋,女孩在心理咨询室与韩老师沟通。见到女孩前来,我心情很是愉悦,这几天女孩自杀阴影烟消云散,感觉转机来了!

四、峰回路转——不变性换女装

   自杀救助成功后,开始梦梦十分恨韩老师,但在后来两天内,女孩改变了对韩老师的看法,感觉自己误解了韩老师,并为自己曾说过的对韩老师不礼貌的话向韩老师致歉,有什么心里话都愿意与韩老师沟通。女孩与韩老师已协商好愿意改换女装,韩老师因工作忙,就让我陪女孩上街挑选女装。我和女孩下午到服装市场选购衣服,女孩还是习惯于关注男装,在逛了很多男性衣服后,最后女孩选了一套休闲女装

五、重获快乐生活

    经过美龄老师一系列的调整,梦梦的着装慢慢的变得女性化,头发也长了起来,并且开始接受自己女性的身份。次年六月中考结束后,梦梦来咨询室看望美龄老师,一身漂亮的粉色连衣裙,头发也拉直了,当时我都快惊呆了,和她刚来时做咨询时简直判若两人!

六、咨询感悟,关于同性爱问题

(一)、什么是同性爱

   同性爱是指以同性为性爱依恋及满足对象的心理倾向与表现行为;同性爱者则是以同性爱为性爱对象的个人(男人或女人)。虽然同性爱现象古而有之,但同性爱这一概念却是晚近才出现的。随着19世纪对人类个性发展与人类性行为研究的开展,人们才开始了对同性爱现象的研究,创造出同性爱这一名词。

(二)、浅析历史同性爱现象

   同性爱问题古来有之,而且形形色色。从古代形形色色的同性爱看来,其原因和表现是十分复杂的。许多王公贵族、达商富贾的同性爱,大部分算不上什么“恋”,而是一种他们对异性玩弄腻了,就去玩弄同性;有一些人的同性爱,是十足的性变态@@@@@@;而多数人的同性爱,则出自一些心理的变化、民俗与环境的影响,他们是真正的“恋”,是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感情和生活方式并不是什么罪过。对古代这形形色色的同性爱一概斥之为“秽行”、“变态”是错误的,当然,如果一概加以肯定也不对。察古是为了知今,我们研究古代的同性爱是为了说明,社会上的这一性现象具有很远的历史源流,它的原因复杂,有些成因(如统治阶级的性压迫)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而有些成因现代和古代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对我们研究与认识现代社会中的同性爱是有帮助的。

(三)、同性爱产生的原因分析

    同性爱产生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根据我长期心理咨询中接触到的同性爱求助者以及对此类人群的研究总结如下:

1、先天遗传因素

   只有极其少数的同性爱是遗传基因因素引起的,即生理上的染色体的构成导致,是可以通过DNA鉴定出来的。

2、后天社会、文化、心理因素

    大多数同性爱都是由下列社会、文化、心理因素引起的。
A、家庭环境

    同性爱者的父母未能为其子女提供适当的性别角色榜样, 因此其子女的性别自我认定就不完全。如:亲密亲切型母亲不恰当地取代了父亲的角色,反对男孩中常见的粗鲁莽撞行为,而鼓励更富于女性化的活动。

    另外,父母婚姻的不幸也是一个重要因素。R君和Q君是我的两个求助者,他们走向同性爱与其父母婚姻的不幸密切相关。R君是一个很精干漂亮的女孩,其父母天天吵架,而且很多时候拿其出气,R从小对家有一种不安全感,厌恶男孩子,害怕走入婚姻,有一次有一男孩骚扰她,被一女同学保护,从此爱上那个女孩,感觉与她在一起特幸福。Q君是一个男孩,自小父母离异,跟随父亲成长,父亲教育方式粗暴,天天“教导”他天下的女人都是不可信的,都是骗子,使其性格懦弱、恐惧女性,而寻求强壮男性的保护。

B、早期性经历

    早年的性经验,尤其是首次性经验,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如果按照个人性格发展史的时间顺序看,童年环境的影响当然在前,而青春期经验在后;但是二者相比,后者在同性爱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绝不比前者小;在许多个案中甚至比童年家庭环境的影响更强烈。
在同性爱形成过程中的后天社会因素、心理因素中,最为重要的是最初的性经历,即青春期(性朦胧期)的遭遇和经历。多数同性爱者是在青春期前后走上这条路的,有的十三四岁、有的十七八岁,有的二十出头。

    一旦进入青春期,人就有了性发泄的生理与心理要求。然而,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中,严格说来,除了婚姻形式之外,任何方式的性发泄都是被法律或社会行为规范及社会道德所禁止的。

    概括地说,性发泄的渠道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手淫或遗精。虽然没有法律禁止手淫,但一般社会行为规范认为,手淫不是好事,民间流传着种种关于手淫有害身心健康的说法,尽管有过手淫经历的人在全部人口中所占比例并不低;遗精当然无法禁止,但许多父母在男孩发生遗精时,不知如何向他们解释;如果父母发现女孩子手淫,更是不能接受,结果使他们处于一种若明若暗的困惑当中。

    第二类发泄途径是异性间的性关系。这一关系首先受到法律的限制——不到法定年龄是不能结婚的;其次受到社会道德规范的限制——我们的社会对婚前异性性行为的容许程度相当低。由此可以了解到,青春期少年面临的是一个怎样的环境和道德气氛。这些青少年面临着生理成熟期已到、法定婚龄未到、社会道德规范严厉禁止他们到异性那里寻找性发泄渠道的窘境。

   于是,有不少青少年转向了第三类性发泄渠道——同性爱行为。而且同性之间亲密接触的机会很大,而且一般也不会轻易被怀疑。

    “第一次性经验极其重要,如果是发生在同性朋友之间,就可能终身同性爱。”由于首次性经验事关重大,印象深刻,当事人有可能就此将性快感与同性对象联结在一起,难以再将二者分开,尤其当这一经历发生在早年生活之中。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年龄越小,越无全面判断人生经验的能力,越没有将多种经验加以比较的条件,也就越容易形成对某事物与他事物之间关系的固定看法,就如性快感与同性对象之间的关系那样。

    有一位男同性爱求助者在谈到自己的性取向的形成过程中谈到上中学时曾追求过女孩,应该说在性角色认同上已有一定火候,但是后来因偶然机会有过一次同性爱经历,随后虽一再克制自己,仍难奏效。在压抑自己达四五年之后,心理上仍旧"一直渴望",最后终于再次开始同性爱生活方式,以致完全陷入其中,难以自拔。

   "一个人十三四岁已开始性成熟,产生了性追求、性发泄的要求,但婚姻规定异性结合年龄要到二十多岁,这中间十余年空隙使人类性饥渴不好满足,便发生困惑。其间异性的接触要遭到社会、家庭的非难,而同性接触的机会随时存在,一旦两人间发生了性的满足,便会深深吸引,影响终身。一个人成熟过程中最初认识的人(妈妈,爸爸)最亲密;最初学会的词语不会忘记(比如儿时学会的方言),最初习惯的饭食也会一生留恋……那么最初的性经验呢?也是终身回味的留恋的。如果一个人最初的性伙伴是同性,这种习惯形成规律,不能说是生理的反常。 "

    强调首次性经验重要性的理论称为"空白占据"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性行为方式和性角色认同这二者之间虽然关系密切,但毕竟是两回事。人们可以在认同了某种性别角色之后,在一段时间里性行为方式还是空白。一旦某种性行为方式首先占据了这一空白,就大有可能固定下来,形成终身的性取向。而这种被选中的性行为方式同性别角色认同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那些性行为方式以同性为对象的男子并不一定认同女性角色;那些在心理和生理上完全认同男性角色的男子也并不一定将性行为方式固定到异性间的阴道阴茎的性交上

C、异性恋中受到严重挫折

   如果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感情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诱导,就会产生同性爱倾向。

D、恋母情结

    这一概念取自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淫母的故事。
    以下就是一些同性爱者的说法:"我5岁时母亲就去世了,父亲经常打骂我,我那时小,也不知道反抗,自己有主意了,才开始反抗父亲。我认为自己走上这条路和缺少母爱有关。"
    "我妈是个善良的妇女, 总受我叔叔们的欺负。我的性格像妈妈。我对父亲反感。他对我们不负责任。我常想他既然不爱我们,为什么当初要生我们。"

E、性教育被忽视

    同性爱在很大程度上是伴随青春期性发育而出现的一系列涉及两性的心理及行为,而家长往往“谈性色变”,更别说给孩子进行性教育了。孩子只能通过自身切身感受和网络等媒体“自学成才”。

    一位同性爱女孩咨询后写的咨询感想:现在觉得自己挺幼稚的,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只是觉得对她有一种依赖和超出对别人的信任,更多的是有一种好奇心理。由于已经习惯于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所以一说离开会难受。对于男孩我也没有真正的用心去了解过,只是凭借自己的想象和朋友的讲述去评判一个个男生!

F、特殊的性经历、伙伴群关系、偶然的机遇

    伙伴群关系,偶然的机遇,以及特殊的性经历,都是同性爱发生的诱因。如在一所中学里,一群学生在一起玩,有两个男孩玩得很默契,有人开玩笑起哄说他们象一对恋人,如果有这样一对恋人更让人感觉完美。其他人也跟着附和,结果这两个人真的把关系发展成有性倾向的同性爱爱关系。这是伙伴群关系导致的结果。也有偶然的机遇里就一下子扑倒在同性爱的旋涡里,不能自拔,如小M,在上大学期间,参加了一大学生社团旅游活动,在一次外出旅游时,偶然和一男生同睡一帐蓬,夜里两人肢体相接触,产生了异样的感觉,起了性冲动,在性冲动中两人拥抱在一起,从此便爱得如梦如痴。少年时受到同性爱者的诱惑或者性暴力等这些特殊的性经历,也同样会召唤个别人走入同性爱的陈队伍中。

(四)、关于同性爱治疗

    同性爱并不是什么病态,它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我们不能因为大多数人选择了异性恋的生活方式,就认为同性爱生活方式是病态的。各人有各种人的活法,对于同性爱这一亚文化,也应当如此看待。我个人认为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性取向自由,只要个人感到幸福,不违法不犯罪,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就好,也理应受到社会的理解与尊重。

    对于一种生活方式个人有选择的自由,也有不选择的自由,对于不是遗传基因因素引起的同性爱,如果其在生活中感到痛苦,并且主动求治的,是可以完全心理咨询调进行调整的,但心理咨询调整并不能以回归异性性取向为首要目标,而应以让求助者获得更好更高的生活质量为首要目标,通过心理咨询调整,求助者对自己有一个更综合立体清晰的认知,在这种全面认知的前提下,求助者选择一个有利于个人生活质量提升的最优选择。

dude 发表于 2014-8-11 11:21:18

真的好文!看看长知识

blueboy1069 发表于 2014-8-13 16:31:15

同性恋99.9999%是天生的,后天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你让一个真正的直男和男人做爱,他会感到恶心、想吐;无论后天环境如何改变,他都无法接受和一个男人做爱!

webox 发表于 2014-8-23 08:49:28

人性的复杂在于多重,恋父恋母情节不是绝对。猎奇新鲜性游戏,被当作爱情,现实中屡见不鲜,无论成人或青少年间都存在。忽略了同性爱本质属性,他本是一种境界,不是性游戏。
同性问题,尤其强调人性成熟。游戏人生,从异性烂交到同性时尚,腐败直至腐朽,美女性游戏换成帅哥性娱乐,青少年被诱惑现象非常普遍。

哩啦啦 发表于 2014-8-28 16:13:12

好长 先顶了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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