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松鼠 发表于 2011-11-19 04:09:52

马英九提交同志议题

一年一度的台湾同志大游行甫落幕,吸引5万人参与相挺“反歧视”,活动虽然热闹,但主办单位同志游行联盟仍表示同志歧视事件层出不穷,结构性问题并未改善;而一向宣称重视多元文化、人权议题的马政府,对於同性爱的保障,是否有法源依据?据了解,目前正由总统府人权小组发起,由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针对台湾同性爱法律进行外国法源、案例的研究整理。

过去担任台北市长的马英九,曾出席2003年台湾同志游行活动,并表示,“台北市作为一个国际级的都市,应该对於不同族群与文化的个体予以尊重;他强调,世界主要城市都有庞大的同性爱社群,同性爱社群存在并受到尊重,是一个都市丰富及多样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台北市政府也编列70万元的预算补助活动,显见马英九执政下台北市对於同志族群的支持。

而马英九在竞选2008年的总统时,在其人权政策下也主张人人有平等发展、拒绝歧视的权利,说明制定全面而有时效的反歧视法,“任何人不因其族群背景、性别、性倾向、宗教、外貌、年龄、政治认同、身心障碍及婚姻状态,而在政治、经济、法律与社会领域中受到差别待遇”,并对以往遭到社会排挤的弱势群体,在教育、就业、创业、生活发展方面上给予协助。

3年多过去了,马英九竞选连任,在他“黄金十年”的政见当中,企图打造一个公义社会,他表示,“公义社会”必须是一个相对平等、没有歧视的社会。但如何打造公义社会?其进一步细项说明也仅表达对原住民族、中低收入户弱势族群及妇女同胞提出具体的政策。

不过,马英九强调,过去曾遭受人权上的侵害、摧残,总统府特别成立了“人权谘询委员会”,也签署2个联合国的人权公约,预计将在明年2月提出将根据首次联合国体制下的国家人权报告,检讨各部会在实践2公约的情况,藉此跟上世界脚步。

而针对同志法律保障,据了解,总统府人权小组在日前表达台湾对同性爱法律付之阙如看法,加上行政院妇女权益委员会要求法务部研究同性婚姻、法务部的性别平等研究小组,也对台湾的同性爱婚姻相关法律有不少建议,因此法务部已要求部内着手研究。法律事务司在11月初,将此案发包给学界进行为期6个月研究。

格桑梅朵 发表于 2011-11-19 14:47:02

虽然不是大陆,也算的上是中华了

宁波松鼠 发表于 2011-11-19 17:36:52

格桑梅朵 发表于 2011-11-19 14: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虽然不是大陆,也算的上是中华了

期待中国法律,对待同志的权益能够早日完善。

392063364 发表于 2011-11-19 20:53:19

好样的在·~~~~~~~

lzxiao0819 发表于 2011-11-20 21:02:16

台湾的法律健全况且那也是选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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