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请求律师同志帮我看下,给点意见
快要结婚,拉拉将婚前协议先修改了一些,我看了觉得有些方面偏向女性一方,我想麻烦法援署的各位懂法律的朋友们帮我看下。1,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就第三方公证人 在这份协议中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在意外情况发生后,会有哪些应经的义务和权利。
3.有没有什么方面可偏向男性,进行修改
谢谢各位大师了,敬拜敬拜 我也想知道呢。签个协议到底管不管用。 我也很想知道 iceover 发表于 2012-4-21 0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想知道呢。签个协议到底管不管用。
所有婚前协议都是无效的,
只有婚前财产公证过才是有效。
婚后财产都属于两个人共有。 流雲化雨 发表于 2012-4-27 16: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有婚前协议都是无效的,
只有婚前财产公证过才是有效。
好的吧,知道了,谢谢啦 有效力。。。 看了这份协议,我在质疑,如果真是这样的生活,还有必要在一起吗?如果两个人天天生活在一起,却要细分你我,这一辈子漫漫人生路,怎么过? 债权债务的约定 对内有效对外无效
“婚后收养或生育的子女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既然提到收养 那就确定下收养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决定
“如婚后婚姻关系破裂,婚姻期间收养的子女离婚后跟随男方,生育的子女跟随女方;”---------这条对男方不公平,建议删除
“则甲、乙均承诺自愿放弃对另一方财产或权益的继承权。”--------约定无效
随便看一下问题还是多的 建议找律师朋友专门咨询下 本帖最后由 宁波松鼠 于 2012-5-8 15:21 编辑
首先,一定要搞明白男同与女同结婚的目的是什么?
应该知道:同志从内心就不接受与异性间的长久现实婚姻,
其次,选择形婚的方式,也是出于无奈之举;没有什么价值可言。
这样短暂的婚姻,对双方都起到了相互帮助、相互利用的作用......
假如他(她)是看中对方财产的目的来与同志完婚;
那么,他(她)的动机就可想而知了......
建议:这样的人不好惹,绝对不能接触;免得鞭长莫及。
在选择形婚的对象时,一定要找通情达理的、有同志伴侣关系两年以上的良民,
(外表不是重要的,因为你应该很清楚你想要的是什么)。
形式婚姻的婚事,要由双方来认真地协商着办,
形式婚姻的协议,要明确最重要的一点:
在解除形婚关系时,另一方不能向对方索取任何财物,
在分开时,双方要能够很理智地明辨是非;因为形婚不是真正的现实婚姻;
要以大局为重,做个正人君子,才是最周全的事情。
即便,婚事的一切费用是由一方来承担,
(形婚的最佳方式应选旅行结婚,双方可以带上自己的爱人一起去度蜜月)。
那么,另一方要从内心对对方表达诚恳的谢意为妥,
形婚的期限,最多应该维持在一年为妙、
那种贪财的、有心计的人万万不能去与之接触;
不然的话,因为他(她)的贪心会毁掉一切美好的东西。
否则,形婚的伪婚姻必将会闹得满城风雨;后患无穷。 这个协议对男方不公平,建议算了吧。看看宁波松鼠的建议,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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