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毅然 发表于 2012-10-10 11:48:56

关于遗产继承程序问题

   我母亲2年前去世,我父亲也于去年病逝,之前一直消沉,好多手续都没有办理,我现在家庭成员就剩下我和我姐姐(出嫁)2个人了,我父亲有一栋房子,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现在想把这个名字改成我的。
   问题:1.房子是属于宅基地,房本上写的是2层,但是实际我们家后面又加盖了1层,我父亲还没有换房本,这个应该怎么办?
         2.我现在要把这个房产证名字换成我的名字,我应该怎么走程序,到那些部门。(我这里是县级地方(县城))
    感谢你们的援助,
         

dangergay 发表于 2012-10-10 20:32:02

有遗嘱依照遗嘱

没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
房子的产权是你父亲的名字,是你父亲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应该是分别拥有50%。你母亲去世,你的父亲作为配偶,你和你姐姐作为子女,3个人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们分别可以继承你母亲的遗产份额的1/3。你父亲去世,你父亲的50%份额的房产和他继承的你母亲的遗产,也就是房屋产权的50%的1/3,合在一起构成你父亲的遗产,由你和你姐姐作为子女,分别继承50%。
你要把产权过户到你名下,要征求你姐姐的意见,如果你姐姐放弃继承,你可以到房管局直接办理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自己去房管局咨询。如果你姐姐不放弃继承,你需要和你姐姐达成合意,花钱买下她应得的遗产份额,你才能完全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qiuze99 发表于 2012-10-11 03:59:11

本帖最后由 qiuze99 于 2012-10-11 04:02 编辑

提醒发帖人:是否现在直系亲属中就剩下你和你姐姐?没有爷爷奶奶?
其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和你姐姐共同继承的是你父亲名下现实房产,无证另计(无证部分另办理手续)。你和你姐姐协商清楚谁为唯一继承人?后到当地管辖的地区公证处开启公证证明(确定谁为继承者)。再后:1)持公证书2)父母爷爷奶奶死亡证明(公安局办理)3)街道办证明4)当地契税完税证明 5)户口本,到管辖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最后,持房产证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证明。提醒:持双证者才是最终继承人房屋所有者!在中国办理这样的事物过程非常复杂,所以还是建议你找好人脉关系                                                                                                                     

理所毅然 发表于 2012-10-11 19:42:00

qiuze99 发表于 2012-10-11 03: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提醒发帖人:是否现在直系亲属中就剩下你和你姐姐?没有爷爷奶奶?
其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和你姐姐 ...

还是谢谢你啊,这个父母是死亡证明我有,但是这个爷爷奶奶完全没可能有的啊,我爷爷奶奶我都没见过(去世的早了)。怎么办呢。还有我家的是宅基地自己修的房子,不是商品房,继承不用交高额的税款吧。

qiuze99 发表于 2012-10-17 04:39:47

你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去公安局开,假如你们所属的公安没有登记,那就回到你爷爷奶奶祖籍去开证明,这个公证处人员会告诉你怎么做的,主要是证明你们家族关系问题,假如都没有,就要拍照(你爷爷奶奶的坟)找爷爷奶奶的管理部门开证明确认,这个是公证处必须的!税收是每个地区不一样,但是私房的远比商品房要高!这个也是绝对的!说这么多,我觉得你个人应该自己去走一趟,先问问公证处人员!这个就是没有遗嘱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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