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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24大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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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4 18: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动物行刑  
* H; @4 L* [4 a" P! r这是罗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时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这些女人都是给斗兽场的狮子、豹子等野兽作为食物的。1 U) W2 y$ C5 E* c
二、割喉刑  
2 X$ C7 C3 I' n1 @% e; b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它的要旨就是割断喉咙。与砍头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但这两种刑的行刑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罗马的刑罚中却从未将“割喉刑”列为主要的死刑手段
  D0 }( z- L: P* [; g. c. q6 a% C三、剖腹刑  2 k. H6 P3 a* V; _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0 h. S0 j3 \# G( A' N 五、饿刑  
3 P% S% _! h! r1 |/ r# s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
+ ?$ f- y1 i+ J, v" j六、十字架刑  
; E. t; H; q9 r5 w7 k) U1 y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 * `  v- Q! U' _
七、活埋  
- `+ C( r; t2 K; j5 ^3 H+ T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 U1 ]$ a. d0 `4 i7 L) e
八、木桩刑  
2 z$ B1 }4 {7 \8 b& A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爱被处木桩。
0 P. M" l7 u- V/ `- P. [九、活剥  
: Z/ W$ B  S1 m& n7 o+ K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 ~/ a( s4 C9 M! ?9 ^十、肢解  
  w# c) J' X9 n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 ?3 c5 L- z/ t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 S7 q- B  s/ G/ Q' j+ e. c. _
如今,某些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了。  
# T8 J$ c2 w) L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 d9 G! S* i+ m% s) s十一、碎身刑  
+ [% h; z4 B& r* C) R! H! l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 {6 R" C' x. F十二、碾刑  2 {; `! V& p2 I5 u0 `! j9 D" d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 E7 l. z7 B3 T! d0 d+ D6 y
十三、压杠子  
: y1 m( W. |+ U+ w8 a% v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酱沫。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8 S$ ]( u5 \/ w: j
十四、火刑  
" v" W# ?. Z4 N/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 ^; N% V5 Q6 t+ p十五、烤刑与炙刑  
9 h. u. g) t; o4 S# W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 [" v5 N! Y8 w5 K& z3 w0 |
十六、锯刑  
$ y# z) _/ _3 Z/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 Y9 n5 I9 D5 K4 M4 M2 F/ J" U- Q
十七、箭刑与贯穿刑  $ {; B3 }1 I( |& M/ i8 b1 p1 V5 ?
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觉是什么?说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会倒吸一口冷气了,这就是有名的纽伦堡之“铁处女”。她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容器,内部布满锐利的铁钉,人只要被放到里面,随着她的关闭,那将会是地狱的风光。
. |% r0 L0 o% ?* |6 u( W. Q  `# p& U0 a十八、毒刑    t4 v- y( r0 s& b- v$ D
从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有记录本案的早期毒杀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死刑执行。苏氏因得罪雅典的权贵而被毒死。当毒药送到后,他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诉我该怎么做?"后者告诉他,喝下毒药后不要在房间里走动,因为运动会减缓毒药的发作,延长死亡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地少说话,否则就需喝下两倍以上的剂量。据说苏氏都接受了。那时的希腊,多是用欧洲普遍可见的毒芹中提取出来的毒芹碱来做毒药。而在古中国,则多用从动物、昆虫、矿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现代社会出于对有效性和人道的考虑,又开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毒气室、安乐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种延续。
; U# f, i' u5 d# a) W十九、吊刑  
5 I" C7 a0 n+ y1 v, ?5 Y3 _1 U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会被拉得脱臼。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19世纪中叶,中国的清政府曾用吊刑处罚过天主教的传教士,并将吊刑作为一种合法形式的刑罚普遍运用。
; s1 c3 a. }0 G; O5 J' G! F1 U/ a0 i- }二十、鞭刑与棒刑  
, |7 s7 Z. y5 {. H5 V0 I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国家首
6 q" R; {  t  g! ]+ U) [推新加坡。
" E7 D" M5 N1 U# Q$ C
二十一、车轮刑  
: b0 `4 u# M/ z, {9 n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 D/ D+ @# H# {' v二十二、磔 (求解:这个字念什么呀?)刑
: K5 H: w0 ]4 ^4 D( ?就是中国的“五马分尸”,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7 m- a: a" W. ^. Y, u  二十三、扼杀  
! G/ W$ x3 m: @* I3 K# P7 c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 K! [: _% U8 L6 v4 P二十四、绞杀  # a) }) H- z% w0 L7 ?  p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0 k" u& K5 u, I. g; o' ?
感觉是在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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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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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5 14: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中国常用的枪毙没有记录在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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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6 15: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磔 读ZH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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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6 18: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楼主发表此文是何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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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14: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问楼主第4句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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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19: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毛骨悚然地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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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7 19: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够有想象力却没有慈悲心的人才能创造出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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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15: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善良的,看完,没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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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17: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善良的,看完,没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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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23: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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