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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拒谈论“她们” 张柏芝被赞好媳妇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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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11: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艳照门事件一年后,男主角陈冠希于温哥华时间23日(北京时间昨日凌晨1点多)在10多个保安的护送下首次以证人身份出庭。他此次出庭是为香港警方控告电脑工程师史可隽窃取私人档案的诉讼作证。去年2月,香港警方指控24岁的史可隽就是艳照门的“源头”,怀疑他私自下载1300张不雅照,起诉他“不诚实取用电脑”。去年4月案件再次开庭,史可隽又被加控两项罪名。据悉,等陈冠希作完证后,此案将于4月6日在香港法院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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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N5 @; g" o! x* `' t% N陈冠希在艳照门事件曝光后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长居加拿大。由于陈冠希以“担心遭暗杀”为由希望能够在加拿大开庭,所以主审该案的香港法官、两位检控官、辩方的两位律师,以及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两位警官也专程前往温哥华参与听证。据温哥华当地律师透露,温哥华法院借场地给香港方面审理案件的做法相当罕见。尽管温哥华当地与香港有打击犯罪司法合作的协议,此次没有收法庭租金,不过为了保护陈冠希的安全,仅仅是现场负责人流控制的保安人员,每天也要耗费2.7至5.4元人民币,至于为此案专程飞赴当地的律师团及法官等开支费用则是高达10万元左右。据悉,本次取证原计划费时3至5天,但目前所有取证已提前结束。北京时间今天凌晨,陈冠希将会再次出庭核实及签署有关证词。保守估计这次陈冠希温哥华出庭,两天的费用高达20万元。据悉,陈冠希将承担部分审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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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的取证会全程以英文进行。他出庭时,身穿黑色西装,浅灰色衬衫,戴黑色领带,一直目无表情。据悉,陈冠希特别向主审法官提出,他拒绝回答有关自己与相关女星亲密关系的问题,“她们已经够惨的了,如果我再陈述具体细节,对她们来说是不道德的,而我觉得这些与案件并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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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有这样的权力?”陈冠希问法官。法官告诉他,他需要回答与案件相关的任何一个问题。“如果我拒绝呢?”陈冠希又说。法官表示,检控官及辩方律师也未必会问及这类问题。幸好在整天的取证中,控辩双方都没有问及陈冠希与照片中女主角的亲密关系。不过在被告律师的质问下,陈冠希首度亲口证实4名照片中的女子,她们分别是张柏芝、钟欣桐、陈文媛和颜颖思。陈冠希在庭上一再强调,自己是一个十分享受私隐生活的人,这些照片都是自己拍的,或是女朋友拍的,是双方自愿的,没有被迫成分。他说,除了当场给照片中的女性观看外,从来没有将这些照片示人,也没有向其他人透露自己拍这些照片。陈冠希说,如果有第三人知道,这些从2001年便开始拍摄的照片不可能到2008年才被广泛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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