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qiuze99 于 2011-1-15 09:17 编辑 " F4 G) ]6 H# V- o8 c3 L) O l# v
; Y! v. F2 d! ~) R5 u, \& C) V. s问题就出在一个“租”,你是租用别人的物业,不管租期到了没有,你经营的性质是什么,所谓的拆迁补偿收益第一者不是你,至于补偿金额不是拆迁办的问题,是你和物业主的“协商”。另,你和物业主的合同是最大的依据,就是是否注明在租用期里政府拆迁的补偿问题,完善的合同都有这个,要是没有注明,呵呵,那,你只能“协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