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查看: 10421|回复: 45

有网友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网友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9-15 1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热干面 于 2010-9-18 00:55 编辑 3 _7 y2 B+ U- l8 L+ G& b
3 N  w- \: Y' l9 D9 j* a
以前我在武汉交友的时候,因为在论坛上发了自己的照片,有些网友心理扭曲,就造谣诽谤我!/ U# `3 c. o$ g$ c- m; i. g
我交友的内容是:“本人25/176/63/,在汉口工作,有自己的住房。照片是最近才拍的,希望见面之前也能先看看你的。我找长期稳定的朋友,最好能搬来跟我一起住,谢绝419和MB,不诚勿扰!”
" |. ~( c' Y% J3 h( w4 m+ Q可是有些网友可能遭到过我的拒绝,也可能是心理本身就很阴暗。他们在论坛上发帖子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人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J7 A& T2 Q4 j7 e# d
本来我想“清者自清”,不用去理会他们。可是结果许多网友居然都相信了他们的谣言,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 O( p& I$ P/ J3 \
我并不是在乎那些造谣的人,只是他们的谣言影响到我交友,并且很多人都相信谣言,对我怀疑和提防。7 X/ w" o% \* h: _4 e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造谣的网友是谁,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投诉无门,不知道该如何澄清才好?  S1 g' c4 g/ Y: m7 @
发表于 2010-9-15 12: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1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7 T* B+ A, v  c0 G) e3 q% Cjckun2006 发表于 2010-9-15 12:05

% [& o, R; u0 {
8 `- L1 W( ]2 }0 }) f  b
2 i% T% G9 K  T可是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啊!
6 y1 R- q0 |3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9-15 12: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暴露,否则最终害了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9-15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8 X* d6 V" o( e0 v6 j- a

# q' n4 |7 J: N" w) G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  ]2 B. |# s" `% J# ?7 V8 Q7 J$ T/ d- F7 ?9 T
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 A/ {3 h$ D  f( R3 w* a; n0 |& R' p+ O' g. u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0 O; l5 P9 |% `3 X2 o) Q★舞、 发表于 2010-9-15 19:32
+ s- S& ]; h* L: q

+ P9 P' d7 B! d( L; v5 q4 O* _9 y2 O1 M0 B8 X6 t8 J3 C
我不明白你有什么资格做论坛的“首席行政官”,但是你毫无证据的判断我是“名人”,并且还判定是我的责任!" w- c2 Q3 H- [% y
所以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和那些污蔑我的人有什么区别?你说的那些话也是在“污蔑”我!
  m3 ?6 {. r1 Y* ]& E“清者自清”不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士说出的话!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I3 {3 p8 E+ }; U5 }) ?
所以说你很外行!而且还凭自己的推测随意污蔑别人!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当管理员!

点评

本版块发表这样的回帖确实欠妥!!  发表于 2010-9-15 20: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9-16 13: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你可以定罪量刑的话,你可以去闹,去吵,去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你觉得可能吗?从你说的话就知道你对法律七窍只通六窍。2 y0 h7 \1 A3 E' }! {
3 a' O" ?" G$ }  A
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必定有其原因,你如果觉得我也污蔑了你,构成犯罪,侵犯你权利的话,你可以连我一起起诉。
" D& k/ o3 q8 M+ A$ n" x4 x
* x2 f6 ]0 h. M4 L9 V8 ?名人在司法解释上是指当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如果你要曲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还有不要一上来就扣帽子,这不是那个红色年代。3 a6 L9 ~3 O( V/ ]

; |' o3 m% U% H. z( }' t在发生纠纷中,不是一定要通过法院等机构才能处理,我坚信我说的处理方法是最正确的,如果你觉得不对不好,你可以完全不听。
- h2 @5 c, }- A6 T7 U8 V- Q/ u$ E5 h; Z4 @, ?9 e
关于责任的问题,我帮你划分了吗?而且你既然发帖就应该想到会有各种各样的回帖,你就有了应对的义务,不是说所有的和你不同意见的就是诽谤,侮辱。(况且有些东西还是你自己理解的。)
' [) w/ o* \1 j" G1 Y$ K
4 @, A& A0 ], m只有外行人才会觉得人人都在侵犯自己,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点评

你很肤浅,根本就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  发表于 2010-9-16 13: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9-16 18: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人家 ★舞、  给的建议很中肯啊
& a4 h4 |; c% I你非得揪着名人2个字在这里扯半天# j0 H! g7 Y" k7 a) r' _$ }. |  O( f
没看人家啊给你的建议- q8 Y& p0 x; P9 Y1 |
看见没
: W8 c( o# H8 i7 T& d0 _7 G9 p8 R“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0 f: O6 K3 _- k5 w9 Z
0 h* {9 T* f5 {5 R$ A, c( j8 b
要是在那个论坛也这样 早没事了
4 ?7 |  c2 _6 \$ U# b  ]  g# o2 O{:4_435:}9 ]& z6 X. c* Q' r8 Y  E
再者说 有果必有因* G4 X# w, d3 N) s+ u/ W$ r
我猜没那么简单 - J% J% T/ S' E& k- i+ h3 V
咋不造谣别人了8 ?& m; `( n  H  N$ M$ f2 B
; l0 R# m# ]! C- B
请勿对号入座9 ]  j+ m0 W" C. @+ P3 i! \. n$ ]% ^
请勿跨省追捕
/ P8 _8 t! C5 T4 {1 P我闪
+ |/ I2 M4 q, C4 K# u

点评

什么“有果必有因”?你跟那个“★舞、”一个德行!缺乏素质!  发表于 2010-9-16 19: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9-16 2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的理解偏疵只是你理解的问题,名人我也是名人啊!有什么奇怪的。你连最基本的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在其他论坛遇到的也是事出有因,从你回帖的方式方法上来说就比较偏激,而且用一句话就是“得一颗豆,你老是拿着说。”
+ m9 k' g3 Y+ S4 J) e5 z' n1 ~, ]- f4 k6 i, h' ~1 E
至于我能不能胜任与从事法律工作也不是你说了算,或者换个说法就是说你说并不代表一切。你既然是来寻求帮助,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是唯一的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很了不起能把那些人,包括我一起告上法庭那就来吧,我一定让你输得彻底而干净利落。
& {' r; v- l( i+ z/ p' r1 ~( `2 j: K  N8 h
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法律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设立。有很多问题与事情是在法律之外解决的。
* `0 m3 ~6 n( }4 q7 p+ m

/ w4 Q# |  H% h& E# S你不要认为你很有素质,本来这里就是平台,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看法,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要我在一天,你没有任何权利让在这里发帖的人走。
1 o2 ~6 |1 Z1 [8 }8 B# i- E/ O" r" Q
* g% q* W1 A# l0 B" x不要以为你很拽就能走遍天下,这个世界上比你拽的人多的是,看看你自己的回帖在手摸良心想想到底是谁没有素质,对于没有素质的人根本不配谈素质。你来这里不是来寻求怜悯而是来找到正确的出路。况且也不值得怜悯,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有时候不要想当然的自认为是,以自己为中心,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评价与说法,当你回想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攻击你,才是重中之重,也不认为别人是嫉妒羡慕恨而说你这样那样,其实说白了,你就一普通人,可以淹没在人群中没人望你一眼,也别觉得自己是帅哥,凤姐还说她漂亮呢。1 O" a+ e' S( F* R& W' P9 i
3 j; [# G* D3 r. a7 Y7 l
等你明白了,理解了,就成熟了,别像疯狗一样见一个咬一个,因为你要成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抽烟摆几个POSS你就是男人。

点评

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想和你互相攻击辱骂。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请你自重!  发表于 2010-9-16 21: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2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舞、 的帖子
7 k3 d, k+ ]4 W* g/ C/ w- u) [6 Y6 V1 H5 W, L. ?( z5 O* Y! y
我真的不想跟你这种不懂装懂的人多说了!
: F  r2 J$ \; C你连“名誉权”都不懂,还站在被告那一边,,,算了。
; ^5 Z5 c, T# m# o& _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自己“帅”,我也从来不自以为是,我说的全部都是实情!! Y+ B( ]- i4 i
请你不要再侮辱和攻击,这样只会显得你自己很没有素质,也很没有教养!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7 z- t% m$ Q9 x; W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4-5-4 22:10 , Processed in 0.095069 second(s), 1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