桜塚★星史郎 发表于 2008-12-12 17:51:30

【 求助】关于提前离职

我找到了一份很好的新工作。。。可是和现在单位的合约还没满。。。听说新的劳动法说: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离职,就不算是违约。。。

我的问题是:真的不算是违约吗?如果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那么我还用不用拿违约金啊??

希望了的人帮忙解答,谢谢了~~~

May3rd 发表于 2008-12-12 19:54:39

不用拿违约金。
提前30天通知单位,写好辞职报告递上去,30天后结算工资走人。

warrain 发表于 2008-12-13 19:02:12

一切按照新劳动法的规定去执行。不过最好和公司商量清楚,不然最后纠纷来了可能你花去的诉讼开销也会很大

pdcdp 发表于 2008-12-18 00:25:44

还好我每段工作都会做一段时间,太急着跳槽说明当初你对公司的考察不够,或者自己定位不明确。

macd008zhangbo 发表于 2008-12-18 13:28:02

这样啊,我说怎么现在单位和我们签的都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呢

李瞳 发表于 2008-12-19 22:05:46

不用缴纳违约金,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缴纳只限两种情况,即第22条的专项培训和第23条的竞业限制,其他情况的约定违约金均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有问题可以咨询同志律师群56741975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 求助】关于提前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