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xinxin
发表于 2009-7-23 13:45:32
我不知道这个算什么样的一种关系!
冥冥中既然他选择了你 你也选择了!
接受他是同志的本身事实 当然你也必须接受他婚姻孩子的事实!
虽然我不能说你们的生活是美好没有缺憾的!
但是如果还有一点值得你去温馨的地方!
劝你还是选择放弃吧!我们要不起,我们也得不到!
792
发表于 2009-7-23 23:52:04
很心酸的故事也很感人
亚仑
发表于 2009-7-24 11:31:52
是好痛苦啊 但是就算他没有结婚 你们也真的可以在一起吗 我觉得不可能 G是不可能有长久爱情的 唉!
亚仑
发表于 2009-7-24 11:32:45
我认为你们彼此喜欢的还是身体 思想是很少的 因为彼此都不是对方所喜欢的真男人 不是吗
亚仑
发表于 2009-7-24 11:33:18
所以说G的命运真的好悲惨啊 !!!!!!!有没有同感的????
亚仑
发表于 2009-7-24 11:33:45
除非同性婚姻通过 那一天才可以实现啊????????????????
亚仑
发表于 2009-7-24 11:34:10
同志们 我们要争取自己的幸福 为同性婚姻而努力吧!!!!!!!!!!!!!!!!!
亚仑
发表于 2009-7-24 11:34:59
加油 大家团结起来吧 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起来 起来 每一个不愿做精神奴隶的人们!
qinggeleA
发表于 2009-8-13 18:04:37
回楼上。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ddxs11
发表于 2009-8-21 18:38:08
你已经占了人家的便宜,就别想把一个人全部抢走,否则,自己背着良心债,永远都不会安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