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松鼠 发表于 2011-11-19 00:10:52

大学男教师带男人回家同睡偷摸

有同性爱倾向的社区大学男讲师爱慕一名男性友人,趁友人借宿家中熟睡时,伸手抚摸对方**,被害人惊觉被侵犯,事后想起仍觉恶心。检方今天依乘机猥亵罪起诉男讲师。

39岁施姓男子在某社区大学担任讲师,因为参加农政单位研习课程结识被害的林姓男子,今年8月间被害人从彰化北上,借宿施姓男子位于苗栗大湖乡的租屋处,两人同床而眠,男讲师一时难忍爱慕之意,竟将手伸向对方**抚摸。

起诉书表示,林姓男子因在睡梦中感到**博企,睁眼察看,惊觉施男的手正从他“那话儿”移开,他只好转身背向对方,隔天心情低落,行经警局找志工倾吐心事,经志工通报,检警着手侦办。

男讲师事后曾写信给被害人致歉,并透露爱慕之意;但被害人觉得私密部位遭受侵犯“很受伤”,“只要想到就恶心,再也不想看见他”。

男讲师向检方否认有抚摸对方**,辩称“只想摇醒他”,但检方根据道歉信件内容及被害人指证,认为事证明确,11月18日(今天)以触犯刑法第225条乘机猥亵罪起诉施姓男讲师。

iosmith 发表于 2011-11-19 00:28:38

huiren 发表于 2011-11-19 00:35:15

哈哈,这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而且也太把自己的JJ当成宝了

宁波松鼠 发表于 2011-11-19 00:48:40

本帖最后由 宁波松鼠 于 2011-11-19 00:49 编辑

huiren 发表于 2011-11-19 0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这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而且也太把自己的JJ当成宝了

一个男人不是同志,他视自己的JB为命根,他认为自己的JB只能被女人所享用;如果被同性触摸就是遭受到了侮辱。这就是一个真正的直男与gay的区别,那些所谓的直男与gay之间的激情,只能说那个直男一定有gay的倾向;否则,他是不会接受同性与他有性接触的。

乙烯依稀 发表于 2011-11-19 01:10:31

呵呵!什么人都有呀!

格桑梅朵 发表于 2011-11-19 14:52:25

直男真不是好惹的

爱永恒7210 发表于 2011-11-19 15:23:29

直男不好惹啊!

宁波松鼠 发表于 2011-11-19 17:35:07

格桑梅朵 发表于 2011-11-19 14: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直男真不是好惹的

尊重他人,才是尊重自己。不同道人-不同路。

心跳墨脱 发表于 2011-11-19 23:35:09

非常同意三楼的观点

zzy90984 发表于 2011-11-20 21:16:20

这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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