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松鼠 发表于 2011-11-19 04:05:56

承诺4年内立法保护同性伴侣

性倾向议题一直是2012年总统大选备受关注的“人权议题”之一,台湾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蔡英文已在10月24日与妇女团体座谈时,提出“性别政策”,支持“多元性别的公民权”,包括立法保障无分性别、性倾向的伴侣权,让伴侣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化。

民进党副秘书长刘建忻表示,伴侣权不能再视为空泛的人权议题,下阶段必须进入实质法律层面,希望4年内可立法通过。

所谓的“伴侣权”,蔡英文解释说,主要是说长期共同居住的人,不分性别发展出来相互依赖照顾的关系,就必须给他们一定的权利,第一、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上要明订;第二、政府在照顾跟政府福利的提供,也应该给予基本的权利。

刘建忻指出,根据台湾伴侣推动联盟的调查,同居时间平均为1.5年到3年,有的长达10年,所以不是一般所说玩玩的。他说,在婚姻之外,还有其他家庭的组合型式,所以也要保障这些家庭的权益,在法律上与现有制度可能有不足,因此需做一些配套。

刘建忻表示,异性恋同居伴侣或者同性爱同居伴侣,在社会上也许被认为是小众,但情况越来越多,型态也越来越普遍,伴侣的部份在法律当中未被清楚定位,所以不能忽视这种型态的需求。

在伴侣权落实的部份,刘建忻表示,许多学者认为应在“劳动福利”、“社会福利”、“重大手术的代理医疗行为”、“共同收养子女”、“保险受益”的部份,给予保障。

在施行的部份,刘建忻举例说,台湾伴侣推动联盟主张,要结为伴侣的两人前往户政机关登记为伴侣,领伴侣证,证记为伴侣者,就不能和第三人结婚。

他说,在性别政策的部份,民进党跨得比国民党更前面,不能再从人权空泛的议题去讨论,下阶段要务实推动“伴侣权”,也希望4年内可立法通过。

不过,“伴侣权”与同志团体诉求的“同志婚姻合法化”仍有一段距离。刘建忻表示,对家庭的观念,不必再用婚姻去捆绑,所以提出伴侣法,其中也跟同志权益有关,也理解同志团体期待更高。

“从马英九的政见来看,几乎没有什么同志议题!”刘建忻指出,每次被问到同志议题,马英九就会提过去市长任内补助同志活动的例子,但进一步追问具体的政策或政见,相关部会总是说对於同志婚姻正在研议,但也不知要研议多久。

刘建忻强调,同志团体提出的诉求与期待更高,但因为民进党白皮书是4年的承诺,就社会来看也非一步可达到,至於更进一步的诉求需要先做社会沟通。

由於蔡英文日前曾被影射为性倾向的问题,自从提出“伴侣权”立法的概念,她的性倾向更加受到瞩目。刘建忻说,过去的候选人都是随便呼巄一通、讲反歧视,却没人实质地谈法律问题,因此民进党将针对实质法律层面的需求去推动,“更不能因为别人会怎么说,就不敢为同志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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