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得承认,自己是冲动了些,过了年就满37岁的男人了,还象个孩子。
, `, U5 g6 N, J 为了网络上结识半年的爱人,我放弃自己做了13年的工作,元旦从湖南来到广州,还不能跟他住一起,因为他跟同事住宿舍,我找了一对同志爱人合租。4 B$ D& ]4 |2 h) f& u; T: o; h
广州好大,来了半个月了,工作找得一头雾水,家里人老催我回去,我不甘心,我只想离我喜欢的人近点,(现在似乎不能奢望我们能同居了-尽管我是因为这个目的才过来的-感觉当初我能吸引他的一些性格现在成了指责我的借口)8 d) Y, D4 X$ w% S a
他太优秀,我太平俗吧,与他结识已经是奇迹,何况他曾经给了我那么美好的幸福体验-在衡山,在阳朔,在桂林闹市我们曾相偎着穿过人群,不理会世人的眼光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呵呵。
1 j0 O7 U0 f* Z3 o4 J 我是一个知足的人,也不想成为别人的累赘。所以,也许现在应该是:
0 r) C% W9 `2 @" ?9 O* q! h/ p 我爱他,但已经与他无关!! e' S1 {/ P' A, c2 Z. s- X
4 \; W2 \3 [/ i6 T A) ~! g" n[ 本帖最后由 www.www 于 2008-1-17 06:45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