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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承认,自己是冲动了些,过了年就满37岁的男人了,还象个孩子。; m' A8 I: x/ J* N, K 为了网络上结识半年的爱人,我放弃自己做了13年的工作,元旦从湖南来到广州,还不能跟他住一起,因为他跟同事住宿舍,我找了一对同志爱人合租。
 - N1 P7 i# M/ ^: s1 v- ]0 Z2 M  广州好大,来了半个月了,工作找得一头雾水,家里人老催我回去,我不甘心,我只想离我喜欢的人近点,(现在似乎不能奢望我们能同居了-尽管我是因为这个目的才过来的-感觉当初我能吸引他的一些性格现在成了指责我的借口)
 % h$ X/ i: W  q4 V  他太优秀,我太平俗吧,与他结识已经是奇迹,何况他曾经给了我那么美好的幸福体验-在衡山,在阳朔,在桂林闹市我们曾相偎着穿过人群,不理会世人的眼光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呵呵。
 , J8 A" l. p7 o+ b   我是一个知足的人,也不想成为别人的累赘。所以,也许现在应该是:5 H/ j! H& u0 U% p8 A0 C& o+ ^
 我爱他,但已经与他无关!7 P1 J2 A* X, {1 C! ~% l- F
 
 ( J# l# ]# p8 J- @[ 本帖最后由 www.www 于 2008-1-17 06: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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