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得承认,自己是冲动了些,过了年就满37岁的男人了,还象个孩子。
8 ]2 {+ Z" Y7 Q1 Q 为了网络上结识半年的爱人,我放弃自己做了13年的工作,元旦从湖南来到广州,还不能跟他住一起,因为他跟同事住宿舍,我找了一对同志爱人合租。& N& h* m- {. V/ d' u
广州好大,来了半个月了,工作找得一头雾水,家里人老催我回去,我不甘心,我只想离我喜欢的人近点,(现在似乎不能奢望我们能同居了-尽管我是因为这个目的才过来的-感觉当初我能吸引他的一些性格现在成了指责我的借口)6 L% w7 u* p2 e) F& X
他太优秀,我太平俗吧,与他结识已经是奇迹,何况他曾经给了我那么美好的幸福体验-在衡山,在阳朔,在桂林闹市我们曾相偎着穿过人群,不理会世人的眼光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呵呵。3 ?& T, n4 D1 m2 c* g0 r& o
我是一个知足的人,也不想成为别人的累赘。所以,也许现在应该是:
8 D$ `+ R" r2 p6 E% ~9 S 我爱他,但已经与他无关!
$ x# H$ Y }, j6 N
# j: C8 \1 T; k, E[ 本帖最后由 www.www 于 2008-1-17 06:45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