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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76175086 于 2009-4-27 01:25 编辑 2 u# T4 e$ |& ]5 X. m+ D& {5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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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错得一塌糊涂.
' s( p' M4 G$ m还好的是,我懂得我错了,我差点放弃了爱了4年的他。因为一时之气导致了火遮眼.说出了很伤害他的话。我知道他很生气。每个人都有生气的时候,人生气的时候是真的不用吃饭的。会气到饱的。' t/ A( |/ _) E+ U: t5 a( y
生气的时候觉得别人结婚几十年的人儿孙满堂的都有离婚的。冷静下来,那是别人的事情,自己不能做比较。...
( `9 u! x1 V3 g8 Z- [8 z! _发现自己真的很过分。
, s* s" b/ g5 k* {. ]" I0 z- t( d随之,认错,希望得到他的原谅。.为什么要企定给人打?好傻吧?干吗不闪,干吗不躲.就因为我错了。% G5 E$ [6 C0 `! R( W& U# Z
不指望自己可以做些什么,只希望自己爱的人能过得开心。
/ W. {9 l- @+ Y* X, k4 d. Q吃一个月的斋.就当是为我爱的人积福./ U# S/ _* Y3 K! ^& W5 f
6 I# z- k6 t& H8 R: ^我不够格说别人。发这个贴也有灌水的成分吧.7 y+ {2 F% O0 B) y. q; T F
只是想说,错要认,打要企定!这个道理,无论在人生还是感情,对于爱人还是亲人,甚至朋友都很受用。从小听到大都不明白这个道理。这次,我明白了。: z4 z4 P. r- D
# Q/ d3 r/ L& E. w突然想起,曾经有一个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看着我,对我说喜欢我,其实当时我也很喜欢这个人,只是因为觉得很尴尬、不敢主动点,没有出声.miss掉了这个人。要是当时没有因为这点尴尬,自己也肯主动点,或许就不会miss掉,至少拥有过.( H. m: a t5 v& Z&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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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miss生命里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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