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本帖最后由 176175086 于 2009-4-27 01:25 编辑
1 t. H4 j# a- {5 j' k6 {# o3 S5 p. A2 W* ?: | A
我错了,错得一塌糊涂.. y! G/ y, L) ~8 A+ G
还好的是,我懂得我错了,我差点放弃了爱了4年的他。因为一时之气导致了火遮眼.说出了很伤害他的话。我知道他很生气。每个人都有生气的时候,人生气的时候是真的不用吃饭的。会气到饱的。
8 B9 O) j1 d; v, [" `# P+ G3 P& R生气的时候觉得别人结婚几十年的人儿孙满堂的都有离婚的。冷静下来,那是别人的事情,自己不能做比较。...
, D; S' |5 \- ~8 V6 m& K- q发现自己真的很过分。" s% y* j- t; \% f" V
随之,认错,希望得到他的原谅。.为什么要企定给人打?好傻吧?干吗不闪,干吗不躲.就因为我错了。. @3 I9 _! ^3 L0 }
不指望自己可以做些什么,只希望自己爱的人能过得开心。1 V! D9 {6 h/ v1 e" [' p, ?
吃一个月的斋.就当是为我爱的人积福." r- T" W* U0 V2 y( v/ v
: z1 \3 C9 |7 N4 e( }& |3 L; y4 C我不够格说别人。发这个贴也有灌水的成分吧.' }; m$ U5 [$ B( G5 F
只是想说,错要认,打要企定!这个道理,无论在人生还是感情,对于爱人还是亲人,甚至朋友都很受用。从小听到大都不明白这个道理。这次,我明白了。8 j: `$ K P2 u( ^/ }: V
5 x3 s& f& u$ B; ~" G' }$ a& D
突然想起,曾经有一个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看着我,对我说喜欢我,其实当时我也很喜欢这个人,只是因为觉得很尴尬、不敢主动点,没有出声.miss掉了这个人。要是当时没有因为这点尴尬,自己也肯主动点,或许就不会miss掉,至少拥有过.
5 q0 I6 e* K' M( X* t+ ~3 C$ g. W J" P7 w% \$ Z* b
不想再miss生命里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