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本帖最后由 176175086 于 2009-4-27 01:25 编辑
/ ~6 N2 P$ B Q' Q7 Z
; l9 X& z) B1 U m5 q! q5 D/ b我错了,错得一塌糊涂.
8 o9 o3 G' V/ X+ s1 f还好的是,我懂得我错了,我差点放弃了爱了4年的他。因为一时之气导致了火遮眼.说出了很伤害他的话。我知道他很生气。每个人都有生气的时候,人生气的时候是真的不用吃饭的。会气到饱的。
! e5 g6 c& @* ~8 Y生气的时候觉得别人结婚几十年的人儿孙满堂的都有离婚的。冷静下来,那是别人的事情,自己不能做比较。..., l R: T8 O# J8 J6 H
发现自己真的很过分。+ a; v" f5 E. {' M
随之,认错,希望得到他的原谅。.为什么要企定给人打?好傻吧?干吗不闪,干吗不躲.就因为我错了。0 K$ [/ B: o5 ~9 C7 Y: j5 X, p$ e
不指望自己可以做些什么,只希望自己爱的人能过得开心。
8 z1 Z. y7 z, j: o吃一个月的斋.就当是为我爱的人积福.
/ j7 w# Z+ T7 |/ I5 E7 K S* H" Q+ O
我不够格说别人。发这个贴也有灌水的成分吧.1 [3 e6 [5 L" K' o2 D
只是想说,错要认,打要企定!这个道理,无论在人生还是感情,对于爱人还是亲人,甚至朋友都很受用。从小听到大都不明白这个道理。这次,我明白了。& ]) U1 T4 e, N0 b
( C5 d9 ^" Q' l0 V) h( X突然想起,曾经有一个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看着我,对我说喜欢我,其实当时我也很喜欢这个人,只是因为觉得很尴尬、不敢主动点,没有出声.miss掉了这个人。要是当时没有因为这点尴尬,自己也肯主动点,或许就不会miss掉,至少拥有过.) g, C9 _8 ^$ N/ `0 ~
2 l8 |8 O/ g0 z6 `9 v
不想再miss生命里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