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本帖最后由 176175086 于 2009-4-27 01:25 编辑 ( ^! A( f4 |4 A6 \
0 r/ D* q3 O: W我错了,错得一塌糊涂.
! d+ G7 f. M, ]. I, j$ Y9 S还好的是,我懂得我错了,我差点放弃了爱了4年的他。因为一时之气导致了火遮眼.说出了很伤害他的话。我知道他很生气。每个人都有生气的时候,人生气的时候是真的不用吃饭的。会气到饱的。) q7 N9 {: Y' Z3 A' \ ^. u, J
生气的时候觉得别人结婚几十年的人儿孙满堂的都有离婚的。冷静下来,那是别人的事情,自己不能做比较。...
6 D+ Z; g7 {% R6 ]4 ~4 f+ k& h) d" I. |发现自己真的很过分。
4 A/ w1 ^/ ]5 w6 E3 t/ @! G随之,认错,希望得到他的原谅。.为什么要企定给人打?好傻吧?干吗不闪,干吗不躲.就因为我错了。
. y, x# [" E2 Z5 K' p( ]不指望自己可以做些什么,只希望自己爱的人能过得开心。: y+ f, d0 q/ v1 o) k1 w; ]
吃一个月的斋.就当是为我爱的人积福.
2 b9 H5 p$ m# F" D* y$ P" O; E a
9 h0 {' F5 y; j$ V* O- {) ?我不够格说别人。发这个贴也有灌水的成分吧.
/ C& E% O- ~: S6 |- v只是想说,错要认,打要企定!这个道理,无论在人生还是感情,对于爱人还是亲人,甚至朋友都很受用。从小听到大都不明白这个道理。这次,我明白了。
3 D( A2 X& R( }" h
9 Q- {3 K( e" p! O突然想起,曾经有一个人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看着我,对我说喜欢我,其实当时我也很喜欢这个人,只是因为觉得很尴尬、不敢主动点,没有出声.miss掉了这个人。要是当时没有因为这点尴尬,自己也肯主动点,或许就不会miss掉,至少拥有过.
! w$ H% j2 g* N; C" {
7 W) C5 N& H6 v) \7 G# I不想再miss生命里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