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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歧视70万艾滋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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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8: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明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李伟(化名)认为某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歧视了艾滋病人,他因此把该公司告上法庭,此案7月底将开庭。/ `( J* {9 b2 b9 x" |5 W3 D

1 ]0 ?; `! n% H' ^, o0 V李伟在今年3月买了该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卡。买后才发现,卡上写有“要用放大镜才能看得清楚”的免责条款。免责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保险公司对所投保内容不予理赔。艾滋病患者李伟认为“白买了这份保险”,他想退保,但业务员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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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认为这是有歧视含义的不平等条款,遂找到了律师汤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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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容认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艾滋病属乙类传染病。但意外伤害险条款中,并没有单列出比艾滋病传染性更强的任何一种甲类传染病,所以该条款涉嫌构成歧视。) y* X9 q) Q0 |

" _# Z9 b8 x3 b, R2 q) Q- B; i+ x在多次向该保险公司与保监会交涉未果后,李伟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确认“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的条款无效等诉讼要求。1 I% _0 N) Y6 c8 z# B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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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南方周末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并非只有该保险公司作了这样的规定,记者查询了24家保险公司,其意外伤害险均将患艾滋病和感染艾滋病毒者列入免责条款(即不予理赔)。3 j4 O9 T1 ?8 d; v

( G( `! B$ I  n1 a据《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截至2007年底,我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70万。保险行业的这一条款是否都构成了对70万艾滋病人的歧视?受访的法律学者、保险学者和保险公司,对此却各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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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
$ s1 R' X" ~4 q+ _2 e8 x) w保险不能抛弃艾滋病人(爱知行动负责人、著名的艾滋病志愿人士万延海). S7 U. ]* x) V4 n' ?+ c/ B. [; `

4 G/ U  o9 A, G, \, I7 I这个条款传递出不友好的信息:艾滋病患者可抛弃。按照美国的法律,即使已经知道投保人患艾滋病,保险公司也不能拒绝,包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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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患者除了艾滋病疾病本身,跟所有人会遇到一样的问题。若与艾滋病本身无关系,不应因投保人患艾滋病,保险公司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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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c) s/ C- b5 r, R保险公司是经营机构,风险如何评估,虽然是它自己的事,但现在单方面由保险公司随意地订立条款,将艾滋病人推出去,对艾滋病患者不公平。/ B, D& E$ H4 r7 K. g# e

5 T  W, J' A& C/ F* o这个条款完全可以去掉(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向运华)5 u) \0 u' R. X" P

2 g% ?! k8 p' S7 X( S" v5 Z对意外伤害风险的防范,还需要科学保险这种方式,可是把艾滋病排除在外,有歧视。0 f" v$ `) l' d2 y' d% W: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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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条款完全可以去掉。当初制定条例时,我国对艾滋病还谈虎色变。但这几年,大家的容忍度都在提高。医疗保险现在也慢慢放开,把医疗保险纳入到这个范围当中,艾滋病人看病,医疗费都可以给他解决。大家的看法是在慢慢改变,对平等、人权重视程度也在提高。. }; E4 f- X8 Y; O7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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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取消这条会不会导致放松警惕,增加染病机会,我觉得不太可能。因为这个条款只管你受到意外伤害的赔付。就算这条去掉了,也不可能说你有这个病,还能从保险公司得到另外的治疗费用。- f% X1 Y8 l+ F  x* s

8 \( }; H1 i3 W/ s/ z% m中立方
& H" ]3 h4 K% v免责条款要明确口头告知才有效(人大法学院教授史际春)5 x1 h3 t/ ]; E. q' A5 ~
关键就是看保险公司在卖保险的时候有没有明确说明这个条款,如果没有明确说明,那就不能免责,保险法已经有明确规定。这个(李伟诉某保险公司案例)就属于没有告知,所以这一案例中,该公司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 @- l8 w9 Z( Q; d( F但如果他明确告知了,解释了这一条,而投保人隐瞒艾滋病病情,这种情况下,免责条款就有效,保险公司可不予理赔。
5 q4 R2 _0 V1 W! d1 n' p+ r+ Z* v在正常情况下,保险合同民事关系平等、自愿。他可以不卖给艾滋病人保险,而且条款都是经过保监会审批的,是报备制。报备后,如果监管部门不吭声,就意味着同意了,合法了。% \6 K- ~4 C- c6 M; C
人身保险对人的健康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如果你65岁还有心脏病,我甚至可以不给你保。艾滋病人可能随时倒下,正常人就不会,风险太高。所以按照现在的规定,保险公司人身保险一般不给艾滋病人。
8 J" n# o& [5 U% b  x8 }给艾滋病人投保,风险是可控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公司高级经理人)  P' q. C4 S8 A  G# _9 [
目前我国艾滋病毒感染者呈现上升趋势,但总体比例比较低。在精算时,我们内部提议可否考虑分区域设计产品;身故理赔金不宜太高。由于艾滋病毒感染者不愿意让他人知悉,故投保率会很低,因此产品风险不高。
8 y/ n; |2 x, N4 ^: d5 X故从经营角度考虑,若设计出涵盖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意外保险,可更多地体现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态度,在风险上也是可控的。
+ n2 q% _+ W( J0 t反对方
& m0 r* B5 M$ N# j3 ^, a3 m7 c对艾滋病人的条款是行业惯例(一不愿具名的保险专家)- A- t1 z+ \% G
在保险条款中把艾滋病作为责任免除是保险行业的普遍现象。
6 r- m  `2 M& {0 p: b: l; R$ B商业保险公司必须将理赔风险控制在能承受的范围内。艾滋病是关系到患者隐私的不可治愈的疾病,是非常敏感的社会问题,目前我国统计艾滋病患者数据和死亡数据难度很大。而没有这些客观数据做基础,保险公司无法制订符合社会需求的保险费率。因此为艾滋病患者提供各类保障是整个社会需要共同努力的事情。/ Y0 V+ O8 r7 ^5 E' \! j$ B
要考虑艾滋病人的道德风险(南开大学一不愿具名的保险学者); f  I3 ?3 ^! B9 I: R% J9 P+ X
艾滋病人本身是有问题的,他会引发一些道德风险。你们不能光从弱势群体歧视上考虑,他可能是艾滋病晚期的,没啥希望了,他可能会投保意外伤害险,这对保险业风险不公平。所以保险公司要考虑到这种可怕的道德风险企图。! E' Y. A  S# l+ E* D% @
艾滋病投保的话,保险公司亏死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经理人)* ?  Y2 f1 F; a+ D* i
我认为这个条款是合理、合法的。艾滋病可以投保的话,保险公司不是亏死了!?4 H: Z) n0 V" s7 Y
我们公司曾经推出一个特殊产品,艾滋病造成病故,不管是人为的,还是输血导致,都可以赔。除了我们公司以外,其他任何公司都不愿这样做。但现在,我们公司也不接受了,因为风险太大。
发表于 2010-3-6 19: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公司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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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20: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保险就是买的时候热情/ t9 G7 @7 E' ~
理赔的时候给你填麻烦 " ~5 \+ h3 R- h( l8 D1 l  @
反正就是不赔~
/ v  S6 {7 O( d* L- Q  p) |就是赔~ 也是这样那样的 问题 烦死人了不说 还赔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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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23: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 =。。。得了艾滋和不给保险有什么联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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