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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23: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ole 于 2013-6-20 18:50 编辑 * @2 E1 _) S1 Q6 V

  A/ i) G; |. i0 B请删除请删除
发表于 2011-8-13 14: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8 D, Z1 f+ p8 ?* @% G; T    去公证处问一下不就清楚了。
1 n# R% k# b. e
, A$ W; K3 m8 S3 [    当然要男女一起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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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4 09: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拿结婚证啊  应付父母用假证  40元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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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4 13: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婚姻法解释关于房产的四大问题: d+ g, _1 R9 W7 i5 J! ^! W
1.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第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2 t4 R8 S) k6 x, Z# b) I解读: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9 D) I! l+ m, b3 i: F' A, t8 ]; H  v2.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 y) G0 r+ M- G& m9 w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9 }9 H( X% _  F# e3 Z8 {1 K解读:父母买的房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个人财产。9 v' Q  ^$ j7 H* i" g6 E2 n
3.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追回来.
7 }" O2 f" Y* C% P第十二条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 o8 Q  e% S- l  @解读:假如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另一方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不行了。; I9 i+ J5 ~* ^  f9 A; i
4.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 Z8 V9 E+ r$ H. `+ O8 o* r第十二条规定: 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 t) G# {8 Q+ d) ~3 o0 Q6 W: m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的。
* G+ e% o6 B2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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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4: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姻本来就是假的  根本用不着去领真的结婚证   到处都是办假证的  随便弄一个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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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7:4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证的费用据说是按照公正财产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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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20: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法公证,最起码北京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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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21: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意思也是随便办一个假证 就得了  还公正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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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22: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形婚了4 T" s& b* w  Q0 h6 J6 F+ e
为了避免财产的纠纷: m" H( O# k2 y, d, v# S' t  m6 A/ J
我和拉拉就办了个假结婚证! V$ K% R. r; j( ?
父母哪会想到去检查证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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