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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3 22: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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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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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 Z9 u4 i3 C# U7 I这些仅仅某个人的态度罢了,每人的生活轨迹都是大不相同的,何必站在很老练的立场上让别人“切记”?我觉得这几条充其量对生活态度比较低调和保守的老GAY有一点参考价值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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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一些生理常识的不确定,比如手淫的频度,根据几套不同的理论基础,有一周2~3次、每月2次左右等不同的结论,不知你的5.5这个数值是怎样得来的;还有,你可以去问任何一个医生,随便滥用安定等镇静剂对身体是否无害(居然还是用在控制性欲上,真是无语啊)?- S! z2 A- V3 J4 ], t
其次,态度上过于保守,近于禁欲。按LZ的这些条目执行,精神生活的质量是会非常差的。就现在的一些数据看来,出柜后生活发生很大改变或者走向悲观的只占很小一部分,大部分同性爱者出柜后精神生活质量是提高了的,因为社会是在往开明的方向发展;' R. @- y9 v, U9 h: u( t
还有一些细节根本无关紧要,比如记日记,现在有电脑,日记上的内容不被别人发现的途径太多了。而想性取向不被别人发现,岂是不记日记这么简单就可以实现的? i. Q$ J8 y' q" K) `
再者,为什么自杀前告诉别人真实的自己就是不CJ?你眼里的GAY是那么肮脏的么?那么你的思想本质上就是错的。更重要的是,你在这些条目中完全没有让人同性爱者活得乐观一些从而避免自杀悲剧发生的建议,毫无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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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修改标题,不要误导别人!' w% f0 ~- Y7 y* N, X9 l' H; X2 d/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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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SilAr 于 2006-7-25 12:10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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