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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电脑IT高手板块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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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 02: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同版主申请表:
4 x7 s4 m& I6 N7 O( b1、申请板块:电脑IT高手  L% T: ?3 _, u0 c, G" J
2、申请ID:wangchonga
4 Q) @5 P# p% `1 N, v3、本人对版块管理的有关经验:未做过版主,但IT版是不同于其他版的,因为涉及到技术交流,现IT版只有1位版主,肯定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可以让我先帮助现任IT版版主,如果大家觉得我不行,可以换掉我。谢谢 我从9岁开始学习计算机,并获得过一些权威性认证,家庭算是半个IT世家吧,就算有些问题我无法解决也可以问问家里人哈哈~~不是吹牛哦。。别说我不谦虚。哈哈。6 {$ W& |5 U+ N7 L% b
4、在本站或其他网站曾任职务:华同是我知道gay的地方。当时就是因为发现了这个网站才改变了我的生活,以前我记得it版的版主叫摘星情缘,当时我也是华同的荣誉会员。有很多精华贴。 后来IT版来了一个新版主(摘星情缘走啦),删除了我的贴子,我问及原因他说是清理板块。。说板块的贴太多。从而导致我的积分都变成了负数。。我一直也没有跟坛主反映过这个问题就那么放着了。知道有一段时间华同域名变更,一直不知道华同的域名是什么。后来好不容易找到了在登陆进来就变成逃兵了。说实话我不仅是通过华同才知道gay的并且注册的那一天也算是我在gay圈中的生日,而且华同也是我经常看的唯一的一个论坛。帐号被封的时候心里也很不舒服也曾给华同写信但是没有什么结果。。所以这次希望能任职版主一直为各位同志在做点贡献。
; a* C" x; X2 J* M8 ]2 k; F. T5、你对所申请板块的看法及建议:应该在发帖规范中,规范会员报告自己遇到问题的方法。因为很多问题在人们讲述的时候都回掺杂一些自己的想法和判断,这样会严重扰乱我们的判断方向,从而影响解决问题的进度。 应该在it版中增加附属板块,分类技术性文章、问题报告、破解软件等。有助于板块管理和会员查找所需要的信息(刚注册的会员没有搜索功能)。我今天大致看了一下it板块的贴。有一个叫做zhdogxhunter的人发表了很多原创文章,这些文章是对我们很有用的,虽然有一些文章跟我的看法有些不同,但是这个也是一个学习的机会。不幸的是我看他的大多数文章并没有人问津。这也是为什么要对板块进行分类的原因。要使有各种各样习惯的会员在自己的空间中充分发挥他们自己的才能。这样才能使华同发展成为一个综合性论坛。而不是大多数人认为的一个交友平台(这个是个人看法)。4 O, V: y7 m9 l0 u

  ?  [4 S" W& |[ 本帖最后由 右右 于 2006-9-3 11:03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6-9-2 11: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斑竹不错,增加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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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2 11: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是啊是啊,IT版1个版主会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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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 13: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好不容易找到了在登陆进来就变成逃兵了。说实话我不仅是通过华同才知道gay的并且注册的那一天也算是我在gay圈中的生日,而且华同也是我经常看的唯一的一个论坛。帐号被封的时候心里也很不舒服也曾给华同写信但是没有什么结果

, V# j+ x8 w5 K  Z& m
% n( I7 {/ V" X2 f1 O& d说一说帐号被封的原因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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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2 13: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当时并没有给我什么解释。。但是我觉得是因为换了版主删除我的帖子之后导致 积分负数  之后长时间无法登陆。造成一些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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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 19: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参考:http://www.cngay.com/viewthread.php?tid=168455

根据《华同版主管理条例》第一章 版主的申请的具体规定如下:
: b- M) C( r. K
/ D) |/ q$ F% n
7 p& z% G# X4 X* X3 _7 b: L4 ?! t5 Z& J9 T3 k
一、版主申请条件:
! @9 r9 L6 j6 l; v5 ~$ b8 S  p1、必须是本论坛的合法使用者,ID注册应在1个月以上。
& a" i# H% b7 ~6 u  J" X2、发帖数和积分都必须超过100,即用户组等级在[骑士]以上者。
" h. K1 ?7 B5 H4 L& S1 ^3、所申请的版块必须无版主,或版主少于3人,或自觉可以做得比现任版主更好。
: _" [5 M, {$ l( }1 G/ E: F0 R# [, I& ]: S8 e- M+ b
4、申请人必须在所申请的版至少有5篇自己发表的且内容不属于灌水性质的主题贴(提出申请前10天内发表的主题贴不得超过总数的1/2)。

1 u8 J2 }% Z2 [& ^/ L0 a5、由于违规或失职原因被免职的版主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本论坛任何职务(辞职的版主可放宽为3个月)。
0 @1 I/ Z" X2 R9 Y# y6、如有明显证据证明申请者曾使用其他ID多次违反本站站规,或大量灌水,或有严重违反网络道德和礼节行为的,不得申请本论坛任何职务。
$ e! \* T" Q5 N7、如有明显证据证明申请者在其他同类具有争议性的网站出任职务的,不得申请本论坛任何职务,本条例颁布前已经发生的除外。' b) r" G% T# l' o  @9 B
8、在职版主的马甲不得申请本论坛任何职务。
1 i( C3 l" o3 ^8 H# }- z7、因条件不符合而被驳回申请的用户,1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本论坛任何职务。
( i0 Z  T; H3 W# \) A. M" x' K7 `; Q5 j( X4 B9 U
二、版主的申请只能在【事务申请】中提出。帖子标题必须以【申请版主】命名(必须有方括号),否则我们将不予审理。申请格式如下(皆为必需填写):
  e3 ?) w% `7 f8 ^; ], D6 r1、申请板块:
9 k& X4 l0 [( V; ]5 t# e+ M4 n2、申请人ID:
( i0 p7 U1 E  d* B! y* y& A3、本人对版块管理的有关经验:/ S$ C6 z  Q. d
4、在本站或其他网站曾任职务:
3 z& f7 P9 L% H5、你对所申请板块的看法及建议:
" y. d' k% V1 j$ R% k0 `& b' e6、QQ号码:
- f# {5 ~) i9 N8 j1 K7、平均上网时间和时段(小时/天):9 H9 V: f& w/ i1 z
8、是否有推荐人(如有请注明推荐人ID):
( l0 u: s+ Z' H) t$ K/ o  m6 D

0 r$ R: Q+ A) `" W4 G9 \4 c三、申请受理一般于申请者提出申请 1 日之后进行,对于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格式错误的,将直接驳回申请。同时【众议院院长】会在其申请贴最后注明具体原由。% A9 ~/ |; ]( V: h) u

* Q7 R* T8 Q$ H9 ^四、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先由【众议院】投票审议,最长时限为1周。【众议院】1/2票选通过的再移送【参议院】复议,最长时限也为1周。【参议院】1/2票选通过后将由【参议院院长】在【站务公告区】公布任命信息。9 b0 C$ O/ v/ D- a3 F: h2 W, t

- L7 I+ S0 h5 J  x& P6 o# u3 P五、新任版主上任第一个月为考核期,即为见习版主。1个月内必须到自己管理的版面行使版主权利,并受到【众议院】的监督和检查。1个月内如果受到【参众两院】的弹劾,可短信向板块所在区域的【参议院议员】提出转正申请,【参议院议员】会直接上报。
2 g* }- ?9 E( j  p7 N8 V% ~
# s8 l4 r' j$ Q4 d
1 L$ N; w; ^: S4 h4 K' H: }9 g/ s, i8 v5 W

: d  [/ r* Z) Q
请楼主看看上面罗列的红色部分,你是否都做到了?自己都不遵守华同的规定,怎么让会员信服?! W  \' o# Y  I+ s
哪怕你以前注册过,此次尚且不要求你注册满一个月,但也该发一些自己的帖子上来吧?
. @# {: ]! Z+ f0 p希望你能做到先贡献再申请、先自律再管理: I' K7 U0 Y- a7 p+ s
& Q: R8 K4 K: {4 g- N
我也不想说“多给你1个礼拜时间”之类的话了,你可以去看看本版最近2位申请斑竹的帖子,我给了他们机会,但是他们没有珍惜,照样不闻不问、不理不睬,不知道如何表现和补救。所以你的此次申请暂时不被批准,1个月以后再来吧。
3 i) z- z. b2 V+ ^切记,凡事事在人为,怎么表现就看你自己的了
4 b' x6 e4 j; Z6 A& g4 t

5 _2 D0 A" K" `[ 本帖最后由 右右 于 2006-9-2 07:1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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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3 14: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以前关注过IT版你就会知道。我上次用的id跟这个是一样的,保守的说,精华贴绝对不少于20。而且论坛的不同板块的版主要求也应该有所差异。  * _/ f% W* o$ {+ L( E+ j; |
从你字面上看你的态度实在是太差了。我申请版主是为了为大家排忧解难不是为了耀武扬威。并且我要说明的是版主是义务的,我看你说话的意思,好像我跟你要报酬了是的。所以随便。你不珍惜有能力的会员,会员也不会珍惜你的论坛。我的帐号被删除,原来it版的版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以清理旧帖为理由删除了我所有的贴,所以我严重怀疑现在的版主审核规定是否有效。难道我时间够了,帖子数量够了,我就有能力管理某个板块了么?还是我就能获得解答问题的知识了?6 x' I* ^# M6 C  s0 e3 h9 x8 t7 I
现在已可以删除这个贴了。以后我绝对不会再申请版主了。就让喜欢耀武扬威的人去做吧。4 B; D; {. o) n. ]
9 G6 [" x: M4 O1 f! @( x
[ 本帖最后由 wangchonga 于 2006-9-3 02:3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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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3 22: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帐号被删除,原来it版的版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 h, E' V5 N$ ~  Z; P
5 L. b6 N( g7 [9 ~  I$ X8 r+ E我觉得你的心态不好,我们不需要一个心态不好的人,因为在你的眼中,看谁都不顺眼。
2 ^+ d8 I8 k/ I! k* o: b. S
# |0 x7 b5 Y, H% r2 n  e因为,聪明人看了我的话,都应该知道话里的意思是希望你多做贡献,什么事情有例外,说不定在你的努力下,我会破格接纳你的申请。
3 r1 A5 m' b$ R1 E6 e
1 J9 {' h4 ^  z可笑的是,你居然连我的话都没看懂,我还用了蓝色、红色重点突出。
/ Z2 t8 I: s' a  k: M. K8 Q4 w" @& g
既然你不懂得去理解他人的意思,那我也没有办法了。( y! b1 z+ J; o
+ y  [/ r& G% G4 P& W, j; l
[ 本帖最后由 右右 于 2006-9-3 11:04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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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3 23: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此帖关闭。

如果真的不给你半点机会,这个帖子早被关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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