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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1 1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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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成都大学政法学院的学生 对于你的问题 遗嘱是 可以公证可以不公证的 但是公证效力会更加大 当被继承人死亡时候 如果有多个遗嘱 继承的时候按照公证了的遗嘱继承 F5 o, y4 ?8 G) _. l( F
但是你要清楚 遗嘱的范围只限定在 继承人范围内 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n7 U: U, l4 Q# b你立遗嘱必须限定在以上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 G* U$ r/ a" Y r. q 对于你想要你BF 继承你的财产 就必须 遗赠 就必须有遗赠协议* X6 i3 V+ d5 {# i. E4 w; S) C) Q
b( A$ ]5 K- C" I' V; G$ F2 c' L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遗赠协议是双务的,它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通常用于无生活来源的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助扶养关系。签订遗赠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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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赠协议的标的物必须是遗赠人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遗赠人不能把不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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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遗赠人有负责遗赠财产完好的义务。要明确终止、变更协议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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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中要写清楚遗赠人有权处理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遗赠行为的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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