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楼主: 东方游

直男大粗鸡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8-25 18: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

谢谢你..我没有做违法的事情,你放心好了.只是身边的朋友.我看被警察打的很掺,无意间上来看到这个就发了个帖子问一下...北京的警察真的不怎么好....我特别的不喜欢...可以说非常的讨厌...我也去过很多的地方...也接触过警察...北京的警察给我的感觉是最不好的...也许有我朋友被打的原因吧.....东北的警察感觉还好点....真的想不到北京的警察能是这样的.就算是犯法也有法律的吧为什么可以限制人权连厕所都不让上..不明白...知法犯法在先....还??????不多说了,这些都是我自己的个人观点...
$ D: |9 u; G' b" U! A不过谢谢大家了: O+ }" |$ w" S3 N: z% C% p
在这里在次谢谢大家的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01: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阿学 于 2008-8-18 14:03 发表 ! `* t5 l3 |5 s/ T# N
警察打人有督察管他那。。。 [/quote
  ?) Q) b7 Z: Y4 e! }2 q! G
. ^5 \6 k, a: n: @+ P3 V! e" ^0 h1 c/ e: X1 b
但是如果警察否认打人,该怎么办???别忘记了扬佳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06: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他敢碰我一下试试,叫他死全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18: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还是别轻易招惹警察,警察可以依职权将犯罪嫌疑人当场击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9 23: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所描述的不具体,所有补好回答你的问题,但是有一条是:警察在非执行公务的情况下打人是犯法的。. r4 U# J9 N0 b; m; J5 `
2、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最好还是不要这么快下定义。虽然我也讨厌警察,但是,社会上那些混混更恨警察,他们往往添油加醋,捏造、虚构事实,然后把自己的责任全部推到警察身上,这样他一方面可以在他的“弟兄”面前挽回面子,另一方面,现在社会舆论都指着警察,这样警察就会很被动,坐收渔人之利!" n" B. @# ?  J) P5 t7 ^& X
3、作为一个守法的公民,我相信,警察最恨的是犯罪分子,而不是普通的人;3 i8 i9 y; C6 V5 ]4 `) |/ y6 n) i( D
4、警察他也是人,所有他也会犯错误,也有人不遵法。但是记住第一条就OK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30 09: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uanbb 于 2008-9-29 23:09 发表
( H7 J1 D" S: l1、你所描述的不具体,所有补好回答你的问题,但是有一条是:警察在非执行公务的情况下打人是犯法的。
9 f# @% r+ G+ e9 ]0 A# i4 Q1 e2、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最好还是不要这么快下定义。虽然我也讨厌警察,但是,社会上那些混混更恨警察,他们往往 ...

& A& v7 a% B' G按你的理解是不是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就可以打人,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在中国的法律条文里我可没翻到这样的规定。
* r" D. l- L. @6 L, A( D# D3 `以后回答问题请认真把所有帖子看完,后面的跟贴已经把整个事件基本情况说清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09: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15楼的朋友似乎没有考虑到暴力执法的问题啊。很多情况下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态度简单粗暴,从而形成社会对于警察职业的成见。
1 h" U" e! J6 |; k! n/ i2 k" o  j- M# T% C/ c+ |
城管也是如此。平日相见待人和善处事平和的城管也还是有的,但武汉天门打死人的城管把整个城管形象都毁了。
5 W; t+ ^8 g1 d  c4 d: a1 Y! h( f: N
期待《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并能够发挥作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5-9-16 16:28 , Processed in 0.057510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