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查看: 2827|回复: 25

江苏最大报纸头版——南京好男儿同性卖淫会所被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26 22: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luetear1618 于 2008-12-26 22:44 编辑
+ t% d) m/ w/ l% r$ c& f% l# \7 D# x  ~8 n- ~5 X# ?( Z5 |
江苏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扬子晚报》今天在头版头条报道了这条消息,对同志的影响很不好  抓捕现场。 , I2 Z6 A% U4 B  v( B7 j0 v& H
' C1 @, P3 j  `) `

3 ]3 O$ q+ s6 {  新华报业网讯  今年5月起,南京安德门劳务市场里就出现了一双罪恶的眼睛。一个40来岁的男子用自己挑剔的眼光仔细打量着每一个前来务工的男青年。他以“招工”的幌子先后将10余人骗到自己住处,然后强迫这些花季少年同性卖淫。为了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这个女儿已经20岁的男子还和每一个少年强行发生了“关系”。近日,南京秦淮警方一举捣毁了这一特大组织同性爱卖淫团伙。
. [# \& X! c4 O8 o0 R( D' A* i% J0 a: J  网吧可疑男引出大案
1 I( }$ n* U0 p+ C! R9 C
5 }9 P3 a" B; z, S  B! r7 v+ m  11月5日,南京秦淮警方对辖区内的网吧进行了一次例行检查。民警发现一名20岁左右的少年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经查,该少年冒用的身份证件是真的,细心的民警随即询问少年为何自己有身份证却偏偏冒用别人的。少年吞吞吐吐地向民警交代,自己住在秦淮区来凤街某小区中,但是自己的身份证在别人手上。为了上网,他便将一名同住老乡的身份证借来使用。民警觉得蹊跷,便到来凤街的该小区核实情况,不料却就此揭开了一个罪恶团伙的冰山一角。0 l3 K* G. ]3 T) P

* \7 W4 Q' v2 w4 z' H4 m1 G% S7 O  13名同性爱男群居一室; }; R' i: |1 I8 P. u# j9 a+ F

% R: L7 B" M# Y( A" `  进屋后,民警发现这个不大的房间里竟然群居着13人!这些男子都是20岁上下的少年,穿着、行为很是怪异。在核实他们身份的过程中,民警竟然发现部分少年随身携带的包内放有大量安全套,同时还发现一把吸食冰毒使用的自制冰壶及一本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一些“看不懂”的账目。
) p5 n# n* V: `
; G$ g. g  j  @  民警凭工作经验判断,这些少年可能是同性爱群体,而他们包内的大量安全套可能是团伙卖淫所用。13名男子随即被传唤至派出所。经审查,警方一举破获了江琴等人组织同性爱卖淫的团伙大案,抓获涉毒涉娼人员30余人,查处同性爱卖淫嫖娼案件10余起。
! Y0 Z+ t5 B' K5 h' n) I
, n1 d: x& _" t* r1 h8 R' I3 A- m  主犯江琴等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然而谁都没想到,他竟向民警哭诉,称自己也是一名受害者。
" g7 W7 X; V0 z% k) I8 b1 i5 Z. X* v8 t$ ^8 r& g
  坐台“小弟”有近20名
% N4 p4 C# ~; ~
- \) t" Z( W5 R- s6 I6 E  “我恨不得他早点死掉!”据江琴供述,他根本不是同性爱。现在之所以深陷“同志门”,全系一人所“赐”。江琴口中的“他”姓韩,今年已经四十大几,是南京“同志”圈中的“大哥级”人物。
: b+ G7 ]4 [+ C! G9 Z$ R: O2 W6 K3 v" n  o6 O8 q; j
  韩某虽然女儿都20岁了,但他却是个同性爱。今年初,韩某经营的音像店生意越来越差,他的“特别嗜好”却更加强烈,还经常把一些小青年带回家中鬼混。妻子无法忍受,终于带走女儿和他离婚。
4 H6 s! j7 ~1 \. S4 d2 X5 t
5 E+ t4 G0 _9 ]7 q  今年5月,韩某的音像店濒临破产。一个“朋友”启发他:何不利用自己多年积累的“人脉”做点“皮肉生意”?说干就干,韩某把自己位于南京玉带园小区的家装饰一番,建起了一个名为“南京好男儿”的“私人会所”。场子有了,到哪去找人呢?据办案的陈警官介绍,韩某的“南京好男儿”会所里最多时有近20名“小弟”。这些“小弟”主要通过三个渠道而来:一,通过同性爱网站直接发布广告;二,韩某多年积累下来的“人脉”相互介绍;第三,也是最主要的渠道,就是由韩某以招工为名,亲自到安德门劳务市场去“物色人选”。* H4 L& Y! W$ W) O3 i

; d. S% w/ o( j; c$ C6 v9 U  江琴就是韩某亲自“物色”来的小弟之一,后来因为不满韩某的所作所为,出走另立山头。/ X  B: A# p$ ]1 ]

$ n0 D' u8 L. ]: Y# X) }  接客“小弟”分3种类型
* t8 I4 J) a8 y1 T* ~3 [& s7 y$ d2 w7 x
  昨天上午,在南京秦淮看守所内,记者见到了韩某最“喜欢”的小弟。这个小伙姓陈,1987年出生,南京六合人。隔着审讯室的铁栅栏,这个21岁的英俊少年泪流满面,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噩梦”。
( i! h) Y  p$ Z, I
: U8 f, d2 W$ s4 Y  小陈告诉记者,自己今年夏天从六合来到南京找工作。一天,韩某来到安德门劳务市场,一眼就“相中”了瘦高身材、容貌清秀的小陈。韩某说,自己在市区开了家音像店,生意很不错。他问小陈有什么技能,小陈说,自己喜欢上网,对电脑还略知一二。“我要你了!”韩某一把拉住小陈,说自己正好不会电脑。小陈跟着韩某来到了其位于秦淮区玉带园小区某幢202室的住处,准备第二天去上班。谁知一进门他就傻了眼,屋内的装修让他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劲,10来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少年随后从内屋钻出,用异样的眼神将小陈从上到下看了个“透心凉”。
" h) r. p3 [' U  S3 {4 r3 @4 z% h$ L% f- L- ?0 ?% U
  韩某将小陈的身份证扣下,然后告诉他,给你安排的工作就是为同性提供性服务。小陈开始不能接受,韩某便将他扣留下来,每天向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天晚上,韩某更是利用小陈洗澡间隙,强行和他发生了“关系”。最终,在金钱的诱惑下,小陈终于屈服了。他利用自己会上网的“优势”,精心为韩某打点“南京好男儿”网站。韩某将自己手下“小弟”的艳照分成三类:“猛男型”、“清纯型”、“阳光型”。通过互联网上的“同志”论坛链接,招揽嫖客。3 Y4 y' B, F/ B

# m) H4 Y' _7 N5 Q* ^  最多时每天近百嫖客预约
6 g# n: ?9 }& J3 b; c6 l8 _3 {& S: F( y$ `  |
  据办案民警介绍,韩某会对每一个新来的“小弟”进行“试活”,曾先后强行和多人发生“关系”。为了满足嫖客的变态心理,韩某还会亲自对“不懂事”的“小弟”进行调教。韩某对“小弟”还十分吝啬。同性爱间的性行为是艾滋病的高发途径,而韩某派“小弟”们出台接客的时候居然不为他们提供安全套,如果“小弟”担心染病,必须以10元一只的价格向他购买。韩某还要求“小弟”每月去疾控中心体检——因为那是免费的。一旦“小弟”染病,韩某就将其踢出。
& G" c9 }. U% |' k2 {. [  ~$ {7 i& z* U" Q% h( l9 M2 ]0 Q) z
  据了解,韩某和“小弟”之间是“三七”分成,费用生客300元,熟客200元。“业务”多的时候,每天有近百名嫖客打来电话预约,这些熟客中既有南京江北某高校的大学教授,还有省级机关的公务员。而在韩某手下从事同性卖淫服务的“小弟”有80%都不是同性爱,其中最小的出生于1990年,今年刚满18周岁。
$ [* s& e6 Q. z1 U+ G" \
8 t- V; U, q7 v  i7 T  ~" A  卖淫赌博吸毒“一条龙”# s" R9 f' S" _# _* J8 h& C
6 y2 h+ a! J  F
  此案性质恶劣,被江苏省公安厅列为挂牌案件。通过不懈努力,11月10日上午10时许,南京秦淮警方以便衣侦查试探的方式确定韩某窝点后,集中警力当场抓获以韩某为首的20多名犯罪嫌疑人。并现场查获麻将、冰壶等赌博、吸毒用具,缴获冰毒2克,缴获账本、接客记录、卖淫人员的写真、录像等物证,一举捣毁了这个卖淫、赌博、吸毒的“一条龙”犯罪窝点。
( v6 }, S: L: [& e. x2 e( L1 P2 J& {9 c
  经查,自今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韩某等人以娱乐会所为据点,以网络为媒介,通过QQ、电话等方式联系嫖客,组织人员以同性为服务对象,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从中获利十余万元。' ^) X4 D& {+ a- o' [, d$ J% B

) Q! ?( J+ x+ q  x9 ~; o6 _. U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等人因涉嫌组织卖淫和协助组织卖淫已被逮捕,部分卖淫人员被收容教育,其他涉案人员均被处以治安处罚。6 Y& f! D* a' d

; _( t9 T* W8 `7 i  为什么男性同性之间也属于“卖淫”呢?记者了解到,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通讯员 秦公轩 本报记者 焦哲 文/摄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加入华同

×
发表于 2008-12-26 22: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要打击才行~,如果是强行的话,是十分不好的,而且会是G走的路越来越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6 22: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报纸上说同性行为是变态行为,在发行量如此巨大的报纸上这样说,太不像话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6 22: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才能得到社会认可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6 23: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报纸太无耻了,为什么男女卖淫的被端不放在头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6 23: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像我们这样,生活压力识在太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7 15: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恶啊9 T8 C: h6 M3 Z! l0 K
那些桑拿里的卖淫小姐怎么不抓?
0 ]4 Z4 L- x& w9 W反倒组织她们防艾0 E9 A+ D" T+ g4 x
看来是给好处给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7 21: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孩子,为什么为了金钱,就不对自己的肉体负责了呢?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7 21: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7 21: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恶啊那些桑拿里的卖淫小姐怎么不抓?反倒组织她们防艾 
2 w7 w+ ?1 c* o+ f& d) H) R! @不过同志也要好好珍惜自己的身体 行的端走的正 就会少些偏见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6-6-15 01:57 , Processed in 0.063840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