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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流雲化雨

小伙遭两男子"轮奸" 因法律空白无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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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00: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在网上已经看过这则新闻了。7 Z* s: x: D* L( B/ F. M
完全可以以侮辱罪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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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09: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男人强奸男人,无法定罪。我们国家的法还真是这样吗,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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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案件都这样啊,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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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9: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没人来QJ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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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4: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目前就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论?
3 e' H, A9 }. c( k: Q那如果犯人坚持自己是酒后不理智  z  v6 K: c- ^& o9 f: n; S
并且没有造成巨大伤害 9 p; \* S" o- J- j" o  ]! L
而且精神伤害的定罪又有如此大的跨度
) u8 ]8 L% ]' M! S- B& [. V0 @( `6 O拿岂不是在暗示" v, P! n& R) a
QJ男人的后果不严重
  ]4 {( i7 R. h. j, w那不是很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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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来都对强奸犯的作案细节很迷惑:这些人一边控制受害人,一边还能勃起强奸。。
1 H( t+ s8 l/ {9 e/ ?真的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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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完全是法院故意的。以前有过这样的案例。主犯就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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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5: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情理啊,就算不是强奸也可以判别的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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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1: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的那件案子不是最有也有定论的吗   虽然是男男之间的被迫性行为  应该可以找到理由定罪的嘛   上下两张皮   怎么定罪不还是人说了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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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2: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V, N' ?, k( G8 l! a  V

: f0 l. X, l% B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m. P7 X. N. G8 `! {+ @

1 B) V/ w3 i9 ?* w抱歉的是 强奸罪只针对妇女 没你男人什么事
8 G! x, K3 d) a4 e2 Y6 l8 j! M, z0 n8 K) h; ^
另外 中国从来没鸡奸罪一说  文革时候 公检法都被打倒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 无法可依 工农兵法官也不知道什么法律  自己主观臆断生造出来的一个罪 来处理这些事情的   . K9 ]! R5 v! ?' O. ]5 n
- e+ W$ o) o) _2 u+ B# Q& Z
真要定比较符合伤害罪的构成 就是情节太轻 最多拘留几天了事 还上升不到判刑的地步 派出所自己就能处理了  
/ y% h6 l( I/ G$ j: {5 A% H! A  ?# F' [( o
个人支持修改强奸罪 应该把妇女改为他人 这里他人就可以既指男性也指女性  貌似卖淫嫖娼罪就是这么定的 所以同性组织卖淫给同性一样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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