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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流雲化雨

小伙遭两男子"轮奸" 因法律空白无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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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00: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在网上已经看过这则新闻了。/ S6 q- p7 i% o" a6 U( Q9 C
完全可以以侮辱罪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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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09: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男人强奸男人,无法定罪。我们国家的法还真是这样吗,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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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案件都这样啊,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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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9: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没人来QJ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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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4: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目前就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论?2 }0 M" S$ s: B
那如果犯人坚持自己是酒后不理智
( K% @4 T8 X7 @3 F0 F7 i并且没有造成巨大伤害 . B3 A! h! H+ b7 k+ w! @: l
而且精神伤害的定罪又有如此大的跨度) Q% J3 m. M$ J! n' _$ L
拿岂不是在暗示
3 k5 N5 A5 O/ H: r0 H8 m  U4 b3 ~QJ男人的后果不严重
5 k" E* i8 [/ u, }那不是很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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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来都对强奸犯的作案细节很迷惑:这些人一边控制受害人,一边还能勃起强奸。。" e- P, V' |* _# D0 F. L7 I5 k
真的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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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完全是法院故意的。以前有过这样的案例。主犯就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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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5: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情理啊,就算不是强奸也可以判别的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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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1: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的那件案子不是最有也有定论的吗   虽然是男男之间的被迫性行为  应该可以找到理由定罪的嘛   上下两张皮   怎么定罪不还是人说了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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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2: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 r5 _) D( V3 o4 S
6 C, ]6 I5 k& Y$ o% p5 T! _7 F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5 q( r& h* M. I1 E0 }6 C8 i$ ]6 W+ N: i
" v! ~) q- Y4 S0 Y, B6 t
抱歉的是 强奸罪只针对妇女 没你男人什么事( w# `4 u# R% `  L1 [; P

7 u- D* j& o, v3 c另外 中国从来没鸡奸罪一说  文革时候 公检法都被打倒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 无法可依 工农兵法官也不知道什么法律  自己主观臆断生造出来的一个罪 来处理这些事情的   
8 S% q# e  u0 v1 K! i5 {1 m- `0 z1 z( H* D' k; Z7 Y# ^' K
真要定比较符合伤害罪的构成 就是情节太轻 最多拘留几天了事 还上升不到判刑的地步 派出所自己就能处理了  
1 W* _4 M9 @4 {
/ X" Y$ K6 @5 \: p. R1 f$ F个人支持修改强奸罪 应该把妇女改为他人 这里他人就可以既指男性也指女性  貌似卖淫嫖娼罪就是这么定的 所以同性组织卖淫给同性一样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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