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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流雲化雨

小伙遭两男子"轮奸" 因法律空白无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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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00: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在网上已经看过这则新闻了。
  y* `  a, `# A: W1 T1 _完全可以以侮辱罪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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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09: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男人强奸男人,无法定罪。我们国家的法还真是这样吗,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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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案件都这样啊,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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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9: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没人来QJ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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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4: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目前就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论?8 m* J/ R. O" ^' N4 _- [. A
那如果犯人坚持自己是酒后不理智
3 k3 b" ^0 c7 p! W. U% D# ~7 v并且没有造成巨大伤害
0 q+ [: n7 M' a3 c4 w3 L而且精神伤害的定罪又有如此大的跨度
6 P# W$ _9 I- W  U1 L8 h拿岂不是在暗示
0 S* F& S- T! `( M/ kQJ男人的后果不严重* k3 `- s/ i2 a1 I
那不是很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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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来都对强奸犯的作案细节很迷惑:这些人一边控制受害人,一边还能勃起强奸。。
# H& u2 B/ b) `1 G8 N真的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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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完全是法院故意的。以前有过这样的案例。主犯就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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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5: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情理啊,就算不是强奸也可以判别的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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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1: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的那件案子不是最有也有定论的吗   虽然是男男之间的被迫性行为  应该可以找到理由定罪的嘛   上下两张皮   怎么定罪不还是人说了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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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2: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 n2 s1 B  h0 P9 b6 T9 I$ f2 {
5 n, I7 ?4 Y; V- T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 C+ I; @' ~& Y" l: H& L
6 c) H1 M0 B( J: l5 b0 M4 d抱歉的是 强奸罪只针对妇女 没你男人什么事
4 i% \9 w1 L& M" d  x. P+ F1 ]8 c6 Q/ G
另外 中国从来没鸡奸罪一说  文革时候 公检法都被打倒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 无法可依 工农兵法官也不知道什么法律  自己主观臆断生造出来的一个罪 来处理这些事情的   
5 g! A) B8 Q6 E1 O$ a/ K9 m  [! Z& ~5 z; O+ y0 ^5 k, B5 a
真要定比较符合伤害罪的构成 就是情节太轻 最多拘留几天了事 还上升不到判刑的地步 派出所自己就能处理了  
* S3 ^  T/ V7 ?
5 [. i. y# S, l2 T" r" r: O7 v个人支持修改强奸罪 应该把妇女改为他人 这里他人就可以既指男性也指女性  貌似卖淫嫖娼罪就是这么定的 所以同性组织卖淫给同性一样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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