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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真假難辨

桃色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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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7: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诸位请尊重楼主,不要在这里讨论不相关的事情。:397:3 D6 D7 ]! j" ]- n7 K3 m

  o' V. V2 k; {7 S( ~我也有过419,但我非常警惕,只让别人“偷”过一回,还是我故意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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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9: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诸位请尊重楼主,不要在这里讨论不相关的事情。:397:" u5 j  e( r9 q; o
8 |2 T1 T6 H" _4 l7 [( Y2 n
我也有过419,但我非常警惕,只让别人“偷”过一回,还是我故意给他的。9 k2 \, U+ ^/ S# x( f* g5 |4 i
书剑狂侠 发表于 2009-4-5 17:31
) ~7 x2 O. X/ U; f7 q
: d" f6 r& D  e0 R
老大,你很大方哦。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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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6 03: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侠斑这么大方.....我感觉我不会遭遇这一劫吧.....,不是我多么高尚伟大,而是我是一个装在套子里的人,也只愿生活在秋天的棺木里.....( R& f) n" l0 j
言归正传,感觉如今大部分人是不会选择报警的,即便财物损失再严重.,正如某回帖所言,女孩都会羞于启齿,何况弱势群体的我们?当然,什么东西不能用"弱势"一词掩盖,但既然饥不择食地选择,又何需担心其后果呢?要想人尊重,除非先自重.以此回复帖子中的主人公.而非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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