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查看: 3163|回复: 15

香港少年借网络10起同性爱性行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18 23: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港一男孩在11岁至13岁的二年内通过网上找寻同性爱男友,并与约10名男子发生同性性行为。男孩最终被社工带去报警,最近香港高等法院对涉案男子进行了审讯,并押后宣判。
) @5 V9 z5 m* A& m, o8 M9 O& N" z2 V- ~6 w+ [
7 @. t% L! A) A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同性爱中二男生自11岁起透过同志交友网站寻找伴侣,其后2年与约10名同龄至20多岁的男子在公园或后楼梯等公众场所发生性行为,最终被社工带往报警。3名22至24岁男子15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与男童进行共9次性行为,押后宣判。
- I8 W1 Z2 {" q7 X% P8 X$ J$ X
; t2 `3 J' a: b$ w1 `  香港警方指出,有至少4人因年纪太轻而没有被起诉。
% |8 j1 g! S, @$ I5 a3 d
5 B# V! \% J+ h3 e6 s7 F/ p1 a* C  3名被告15日在庭上均指出,性行为是在双方自愿下发生,男童之前也有性交经验,事件并没有对他构成心理或肉体伤害,但法官要求索取男童的心理报告及3名被告黄嘉纬、朱致衡和吴炳泰的背景、心理和精神报告,再于下月5日宣判。% l  A* x; L9 l/ |2 o+ r6 p0 O& W

* p, d7 D+ Z' v" @2 N' l  警方称,男童现时入住儿童之家,他曾向警方表示曾与10个男子发生性行为,当中部分下落不明、约4人因太年轻没有被起诉、另2名10多岁被告已在裁判法院被判监1及4个月,余下本案较年长的3名被告则等待判刑。
5 Y4 f, t+ {* F, w' ]2 i( ]3 b, r' _% D- ~3 @4 b9 ^
  案情指出,男童自2006年12岁起开始向学校社工披露自己与其它男子的同性爱行为,社工鉴于男童年幼,曾提议其母往报警,但被拒绝,社工最终于去年6月带同男童报案。
9 L; T- G4 \! M! _7 k1 x- d; k( y. ^, _9 o5 Q0 p/ A% L5 b' J; w- T
  男童自2007年9月起,分别与本案3被告在长沙湾的公厕、将军澳的儿童游乐场、屋苑停车场梯间、海滨及北角酒店内,进行5次性行为及4次猥亵行为,当中有数次没有使用安全套。4 ]' p' W3 ^) u: Y# c2 W. l% H

, T! C4 O# ]8 V& M* {2 D7 ~  辩方求情指出,3被告均知道或估计被告约14岁,当中次被告朱致衡(24岁)更与男童发展成情侣关系,男童甚至写情信及称呼朱作“老公”,又称永远爱他,遇上他是一生的福气等。但两人其后分手,朱已向男童母亲承诺不会再见他。
$ p& ]6 X! J( e) Z9 {: l5 N
0 n2 H1 i1 J5 J$ y  至于承认曾与男童性交一次的第三被告吴炳泰(22岁),求情时表示自己出生时已患心漏症,加上第21组染色体有毛病,因此属边界智障类型,有读写障碍及心理偏差,须长期服药。
发表于 2009-4-19 12: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 13: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 巴  还有这样的是青年宫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 20: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年少啊  很好很强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3 07: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少轻狂。
: x+ d9 x- r) I) ?7 O4 D/ B( C4 X: ^* u& x! ?/ p  ]6 m/ u
很黄很暴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3 01: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年少啊  很好很强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3 18: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轻就是强啊,虽然我才18,不过我觉得自己好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3 23: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小就开始乱交啊,他父母怎么不管管他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13: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强悍了点 小小年纪-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3 14: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也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6-7-18 13:55 , Processed in 0.059668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